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舊版)南山人壽不分紅一年期定期壽險附約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樣本
樣本樣本
樣本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 9 3 )
( 9 3 )( 9 3 )
( 9 3 )
1 0 5
1 0 51 0 5
1 0 5
中 華 國 一 零 三 一 日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日 華 民 一 百 年 五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日
依中民國
依中民國依中民國
依中民國 103
103103
103
1
11
1
22
2222
22 管保
日金保壽日金保壽
日金保壽
1 0 2 0 2 1 3 1 8 1 0
1 0 2 0 2 1 3 1 8 1 01 0 2 0 2 1 3 1 8 1 0
1 0 2 0 2 1 3 1 8 1 0 函 修
修 訂 修 訂
修 訂
0800
08000800
0800-
--
-020
020020
020-
--
-060
060060
060
412
412412
412-
--
-8886
88868886
8886
E
EE
E-
--
-mail
mailmail
mail
NS
NSNS
NS-
--
-Service@n
Service@nService@n
Service@nanshan.com.tw
anshan.com.twanshan.com.tw
anshan.com.tw
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
3
33
3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恢復及終止事由恢復及終止事由
恢復及終止事由
第 4
44
4 條
第 6
66
6 條至第
條至條至
條至第 8
88
8 條
第 10
1010
10
13
1313
13
15
1515
15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保險期間及給付內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
5
55
5
13
1313
13
15
1515
15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9
99
9
保險事故之通知
保險事故之通知保險事故之通知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11
1111
11 條
第 12
1212
12 條
第 14
1414
14 條
16
1616
16
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
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
除外責任及受益權之喪失
17
1717
17
18
1818
18
保險金額之變更
保險金額之變更保險金額之變更
保險金額之變更
20
2020
20
受益人之指
受益人之指受益人之指
受益人之指
變更
變更變更
變更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
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
要保人住所變更通知義務
23
2323
23
24
2424
24
請求權消滅時效
請求權消滅時效請求權消滅時效
請求權消滅時效
25
2525
25
保險約的
保險約的保險約的
保險約的
保人申請
要保之申要保之申
要保之申
本公同意加於契約定之
經本司同附加主契訂定經本司同附加主契訂定
經本司同附加主契訂定
本保單條
本保單條本保單條
本保單條
著之保書
附著要保附著要保
附著要保
註及他約
批註其他定書批註其他定書
批註其他定書
為本約的成部
均為附約構成均為附約構成
均為附約構成
的文
所用文字所用文字
所用文字
有疑
如有義時疑義
如有義時
作有
以作利於有利
以作利於
被保人的釋為
被保人的釋為被保人的釋為
被保人的釋為
定義
定義定義
定義
保險
附約險金附約險金
附約險金
爾後保險額有
倘爾該保金額倘爾該保金額
倘爾該保金額
變更
變更變更
變更
以變後並註於附約險單金額本附
則以更後批註本附保險之金為本則以更後批註本附保險之金為本
則以更後批註本附保險之金為本
險金
保險保險
保險
」。」。
」。
未滿週年不計
但未滿一週者不但未滿一週者不
但未滿一週者不
有病收治人之
並設病房治病之公並設病房治病之公
並設病房治病之公
立及
私立醫療及醫
私立醫療
法人
法人法人
法人
附約銷權
附約銷權撤銷
附約銷權
要保於本約保單送的翌起算日內
要保於本約保單送的翌起算日內要保於本約保單送的翌起算日內
要保於本約保單送的翌起算日內
以書檢同險單本公撤銷附約
得以面檢保險向本司撤本附得以面檢保險向本司撤本附
得以面檢保險向本司撤本附
使
使使
使
保人面之思表到達日零
自要人書之意表示達翌零時自要人書之意表示達翌零時
自要人書之意表示達翌零時
退
退繳保退繳保
退繳保
附約銷生後所生的
本附撤銷效後發生本附撤銷效後發生
本附撤銷效後發生
生保事故
若發保險故者若發保險故者
若發保險故者
為未
視為撤銷未撤
視為撤銷
本公本公
本公
司仍依本約規負保責任
司仍依本約規負保責任司仍依本約規負保責任
司仍依本約規負保責任
保險任的始及付保
保險任的始及付保保險任的始及付保
保險任的始及付保
本公應自意承並收第一保險後負險責
本公應自意承並收第一保險後負險責本公應自意承並收第一保險後負險責
本公應自意承並收第一保險後負險責
應發保險作為保的
並應給保單作承保憑證並應給保單作承保憑證
並應給保單作承保憑證
額時額時
額時
應負保險
其應之保責任其應之保責任
其應之保責任
同意
以同承保意承
以同承保
時溯預收當於一期險費額時
時溯預收當於一期險費額時時溯預收當於一期險費額時
時溯預收當於一期險費額時
給付保險故時
應予付之險事應予付之險事
應予付之險事
公司負保
本公仍負本公仍負
本公仍負
險責
險責險責
險責
保險
保險保險
保險
被保人於附約
被保人於附約被保人於附約
被保人於附約有效間內故或斷確殘廢
有效間內故或斷確殘廢有效間內故或斷確殘廢
有效間內故或斷確殘廢
公司本附約定付各保險
本公依本約約給付項保本公依本約約給付項保
本公依本約約給付項保
第二以後險費交付
第二以後險費交付第二以後險費交付
第二以後險費交付
限期及附效力停止
寬限間及約效的停寬限間及約效的停
寬限間及約效的停
日期
法及法及
法及
本公所在或指地點
向本司所地或定地向本司所地或定地
向本司所地或定地
憑證憑證
憑證
二期後分保險到期
第二以後期保費到未交第二以後期保費到未交
第二以後期保費到未交
繳或繳者
月繳季繳月繳季繳
月繳季繳
不另催告
則不為催則不為催
則不為催
保險所載付日之翌起三日為限期
保險所載付日之翌起三日為限期保險所載付日之翌起三日為限期
保險所載付日之翌起三日為限期
保險
保險保險
保險
公司知悉能依項約
本公於知未能此項本公於知未能此項
本公於知未能此項
定受保險
定受保險定受保險
定受保險
催告保人付保
應催要保交付險費應催要保交付險費
應催要保交付險費
催告達翌起三日內寬限
自催到達日起十日為寬期間自催到達日起十日為寬期間
自催到達日起十日為寬期間
效力
停止停止
停止
在寬期間發生險事
如在限期內發保險如在限期內發保險
如在限期內發保險
故時
故時故時
故時
公司負保責任
本公仍負險責本公仍負險責
本公仍負險責
本附效力恢復
本附效力恢復本附效力恢復
本附效力恢復
力後
止效止效
止效
保人在停日起年內
要保得在效日二年要保得在效日二年
要保得在效日二年
且主約有期間
且主約有期間且主約有期間
且主約有期間
請復
申請申請
申請
要保清償險費
並經保人償保費後並經保人償保費後
並經保人償保費後
翌日
自翌上午日上
自翌上午
零時
零時零時
零時
始恢其效
開始復其開始復其
開始復其
請者
請者請者
請者
公司於要人之效申
本公得於保人復效請送本公得於保人復效請送
本公得於保人復效請送
證明證明
證明
保人未於日內齊本
要保如未十日交齊公司要保如未十日交齊公司
要保如未十日交齊公司
要求供之保證
要求供之保證要求供之保證
要求供之保證
公司退回次復之申
本公得退該次效之本公得退該次效之
本公得退該次效之
被保人之險程有重變更達拒承保度者
被保人之險程有重變更達拒承保度者被保人之險程有重變更達拒承保度者
被保人之險程有重變更達拒承保度者
公司拒絕復效
本公得拒其復本公得拒其復
本公得拒其復
於收可保明後五日不為
或於齊可證明十五內不或於齊可證明十五內不
或於齊可證明十五內不
金額金額
金額
翌日午零
自翌上午時起自翌上午時起
自翌上午時起
始恢
開始開始
開始
其效
其效其效
其效
情形
項之形外項之形外
項之形外
交齊保證
於交可保於交可保
於交可保
清償
並清並清
並清
第二所約之金
第二所約之金第二所約之金
第二所約之金
翌日午零
自翌上午時起自翌上午時起
自翌上午時起
始恢其效
開始復其開始復其
開始復其
第一約定限屆滿
第一約定限屆滿第一約定限屆滿
第一約定限屆滿
附約力即終止
本附效力行終本附效力行終
本附效力行終
保險間及
保險間及保險間及
保險間及
滿
滿滿
滿
人得付續保險
要保得交續保險費要保得交續保險費
要保得交續保險費
逐年使
以逐使本年使
以逐使本
附約續有
附約續有附約續有
附約續有
以保期間滿日翌日續保始日
並以險期屆滿的翌為續開始並以險期屆滿的翌為續開始
並以險期屆滿的翌為續開始
本附之續最高至被險人保險齡達十四之保年度為止
本附之續最高至被險人保險齡達十四之保年度為止本附之續最高至被險人保險齡達十四之保年度為止
本附之續最高至被險人保險齡達十四之保年度為止
除本司報主管關核
除本司報主管關核除本司報主管關核
除本司報主管關核
止銷本附或有項約情形
停止售本約或前項定情停止售本約或前項定情
停止售本約或前項定情
公司得拒續保
本公不得絕續本公不得絕續
本公不得絕續
保險年齡新計保險
及被險人齡重計算險費及被險人齡重計算險費
及被險人齡重計算險費
但不但不
但不
得針個別保險身體況調
得針個別保險身體況調得針個別保險身體況調
得針個別保險身體況調
要保如不意該調整後保險
要保如不意該調整後保險要保如不意該調整後保險
要保如不意該調整後保險
附約
本附本附
本附於保期間滿時行終
力於險期屆滿即行力於險期屆滿即行
力於險期屆滿即行
滿
滿滿
滿
公司負給保險之責
本公仍負付保金之本公仍負付保金之
本公仍負付保金之
並由並由
並由
保年不符二項定情
之續年齡符第項約情形之續年齡符第項約情形
之續年齡符第項約情形
在此
在此在此
在此
告知務與附約解除
告知務與附約解除告知務與附約解除
告知務與附約解除
事項據實
告知項應實說告知項應實說
告知項應實說
有故隱匿
如有意隱如有意隱
如有意隱
保險故發後亦
其保事故生後其保事故生後
其保事故生後
危險發生基於說明未說的事
但危的發未基其說或未明的實時但危的發未基其說或未明的實時
但危的發未基其說或未明的實時
在此
不在不在
不在
不行使而消
個月行使消滅個月行使消滅
個月行使消滅
自附訂立
或自約訂或自約訂
或自約訂
經過年不使而
經過年不使而經過年不使而
經過年不使而
附約終止
附約終止的終
附約終止
要保得隨終止附約
要保得隨終止附約要保得隨終止附約
要保得隨終止附約
前項約之
前項約之前項約之
前項約之
本公收到保人面通
自本司收要保書面知時自本司收要保書面知時
自本司收要保書面知時
始生
開始開始
開始
本附於主約撤
本附於主約撤本附於主約撤
本附於主約撤
效力隨同
其效亦隨撤銷其效亦隨撤銷
其效亦隨撤銷
本附於主約解
本附於主約解本附於主約解
本附於主約解
效力自動
其效亦自終止其效亦自終止
其效亦自終止
到通後一月內日數例退
於接通知一個內按數比退還於接通知一個內按數比退還
於接通知一個內按數比退還
未滿之保
未滿之保未滿之保
未滿之保
期本司應計利給付
逾期公司加計息給逾期公司加計息給
逾期公司加計息給
利息年利一分
其利按年率一計算其利按年率一計算
其利按年率一計算
本附有下情形一者
本附有下情形一者本附有下情形一者
本附有下情形一者
附約續至期已之保費期滿後終
本附持續該期繳之險費滿後本附持續該期繳之險費滿後
本附持續該期繳之險費滿後
契約理展定期
主契辦理期定保險主契辦理期定保險
主契辦理期定保險
約終契約
契約止契契約止契
契約止契
銷其意投之意表示
時撤其同投保意思時撤其同投保意思
時撤其同投保意思
應以
但應但應
但應
書面知本司及保人
書面知本司及保人書面知本司及保人
書面知本司及保人
被保人依項行使撤銷
被保人依項行使撤銷被保人依項行使撤銷
被保人依項行使撤銷
為要人終本附
視為保人止本視為保人止本
視為保人止本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保險故的知與險金申請
保險故的知與險金申請保險故的知與險金申請
保險故的知與險金申請
十日通知公司
十日通知公司十日通知公司
十日通知公司
於通後儘
並於知後速檢並於知後速檢
並於知後速檢
具所文件本公申請付保
具所文件本公申請付保具所文件本公申請付保
具所文件本公申請付保
本公之事致未前述定期
責於公司事由未在述約期限責於公司事由未在述約期限
責於公司事由未在述約期限
內為付者
內為付者給付
內為付者
按年一分計利給付
應按利一加計息給應按利一加計息給
應按利一加計息給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失蹤
失蹤失蹤
失蹤
亡時亡時
亡時
公司據判內所定死
本公根據決內確定亡時本公根據決內確定亡時
本公根據決內確定亡時
險金
用保用保
用保
要保或受人能出證
如要人或益人提出如要人或益人提出
如要人或益人提出
亡者亡者
亡者
公司依意傷害故發
本公應依外傷事故生日本公應依外傷事故生日
本公應依外傷事故生日
為準
為準為準
為準
第十條約給付
依第三條定給依第三條定給
依第三條定給
故保
身故險金保險
身故險金
喪葬用保
或喪費用險金或喪費用險金
或喪費用險金
金後金後
金後
發現保險生還
如發被保人生如發被保人生
如發被保人生
益人
受益受益
受益
本公本公
本公
間若應給保險之情
其間有應付保金之其間有應付保金之
其間有應付保金之
發生
發生發生
發生
應予
仍應給付予給
仍應給付
有應之保
但有繳之險費但有繳之險費
但有繳之險費
公司得予扣除
本公仍得以扣本公仍得以扣
本公仍得以扣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身故
身故身故
身故保險或喪費用險金給付
保險或喪費用險金給付保險或喪費用險金給付
保險或喪費用險金給付
被保人於附約效期內身
被保人於附約效期內身被保人於附約效期內身
被保人於附約效期內身
公司保險額給
本公按保金額本公按保金額
本公按保金額
故保
身故險金保險
身故險金」。
」。」。
」。
行為欠缺其辨而行之能
識其為或缺依辨識行為能力識其為或缺依辨識行為能力
識其為或缺依辨識行為能力
者為保險
者為保險者為保險
者為保險
第一
則第則第
則第
故保
身故險金保險
身故險金
更為葬費保險
變更喪葬用保變更喪葬用保
變更喪葬用保
喪葬用保金額
保之葬費保險額總保之葬費保險額總
保之葬費保險額總
限本
不限不限
不限
遺產喪葬扣除之半
有關產稅葬費除額半數有關產稅葬費除額半數
有關產稅葬費除額半數
其超其超
其超
過部本公不負付責
過部本公不負付責過部本公不負付責
過部本公不負付責
公司應無退還超過分之繳保
本公並應息退該超部分已繳險費本公並應息退該超部分已繳險費
本公並應息退該超部分已繳險費
之限
所定限額所定限額
所定限額
公司所承之喪
本公於所保之本公於所保之
本公於所保之
付喪費用險金前項葬費
約給喪葬用保金至項喪費用約給喪葬用保金至項喪費用
約給喪葬用保金至項喪費用
相同無法分其保時之先
時間同或法區其要時間先後時間同或法區其要時間先後
時間同或法區其要時間先後
在先保險司應賠之額後
時間先之險公應理之金後所時間先之險公應理之金後所
時間先之險公應理之金後所
餘之額比分擔責任
餘之額比分擔責任餘之額比分擔責任
餘之額比分擔責任
本公依本規定
本公依本規定本公依本規定
本公依本規定
故保
身故險金保險
身故險金
喪葬用保金後
或喪費用險金或喪費用險金
或喪費用險金
附約力即終止
本附效力行終本附效力行終
本附效力行終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
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
身故險金喪葬用保金的
受益申領
受益申領人申
受益申領
故保
身故險金保險
身故險金
喪葬用保金時檢具列文
或喪費用險金應檢下列或喪費用險金應檢下列
或喪費用險金應檢下列
險單其謄
保險或其保險或其
保險或其
保險死亡明書除戶籍謄
被保人死證明及除戶籍被保人死證明及除戶籍
被保人死證明及除戶籍
險金請書
保險申請保險申請
保險申請
益人身分
受益的身證明受益的身證明
受益的身證明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殘廢險金給付
殘廢險金給付殘廢險金給付
殘廢險金給付
之一
之一之一
之一
醫院斷確
經醫診斷定後經醫診斷定後
經醫診斷定後
公司
本公本公
本公
保險額給
保險額給保險額給
保險額給
廢保
殘廢險金保險
殘廢險金」。
」。」。
」。
被保人同有附所列款以全殘等級
被保人同有附所列款以全殘等級被保人同有附所列款以全殘等級
被保人同有附所列款以全殘等級
公司給付
本公僅給一款本公僅給一款
本公僅給一款
廢保
殘廢險金保險
殘廢險金」。
」。」。
」。
本公依本規定
本公依本規定本公依本規定
本公依本規定
廢保
殘廢險金保險
殘廢險金
附約力即終止
本附效力行終本附效力行終
本附效力行終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殘廢險金申領
殘廢險金申領殘廢險金申領
殘廢險金申領
人申
益人益人
益人
廢保
殘廢險金保險
殘廢險金
應檢下列
時應具下文件時應具下文件
時應具下文件
險單其謄
保險或其保險或其
保險或其
廢診
殘廢斷書診斷
殘廢斷書
險金請書
保險申請保險申請
保險申請
益人身分
受益的身證明受益的身證明
受益的身證明
以檢
體予檢驗體予檢驗
體予檢驗
要時得另受益
必要並得經受人同必要並得經受人同
必要並得經受人同
調
調調
調
負擔負擔
負擔
不因延展險公依第
但不此延保險司依十一但不此延保險司依十一
但不此延保險司依十一
條約應給之期
條約應給之期條約應給之期
條約應給之期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除外
除外除外
除外
有下情形一者
有下情形一者有下情形一者
有下情形一者
公司負給保險的責
本公不負付保金的本公不負付保金的
本公不負付保金的
保人意致保險於死
要保故意被保人於要保故意被保人於
要保故意被保人於
效之起二後故自殺死者
或復之日二年故意殺致或復之日二年故意殺致
或復之日二年故意殺致
本公本公
本公
司仍給付故保
司仍給付故保司仍給付故保
司仍給付故保喪葬用保金之
金或葬費保險之責金或葬費保險之責
金或葬費保險之責
保險因犯處死拒捕越獄死或
被保人因罪處或拒或越致死殘廢被保人因罪處或拒或越致死殘廢
被保人因罪處或拒或越致死殘廢
廢等之一
廢等之一廢等之一
廢等之一
公司第十條的
本公按第五條本公按第五條
本公按第五條
定給殘廢險金
定給殘廢險金定給殘廢險金
定給殘廢險金
保險扣除日數例計已經
已繳險費除按數比計算經過已繳險費除按數比計算經過
已繳險費除按數比計算經過
期間保險
期間保險期間保險
期間保險
照約給付滿期險費應得
依照定給未滿保險予應之人依照定給未滿保險予應之人
依照定給未滿保險予應之人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受益受益之喪
受益受益之喪受益受益之喪
受益受益之喪
受益故意被保人於或雖致死
受益故意被保人於或雖致死受益故意被保人於或雖致死
受益故意被保人於或雖致死
失其益權
喪失受益喪失受益
喪失受益
故保金或葬費保險
領身保險或喪費用險金領身保險或喪費用險金
領身保險或喪費用險金
受益
其他益人其他益人
其他益人
失受權之益人
喪失益權受益喪失益權受益
喪失益權受益
應得部份
應得部份之部
應得部份
其他益人約定例分其他益人
按其受益原約比例歸其受益按其受益原約比例歸其受益
按其受益原約比例歸其受益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欠繳險費未還項的
欠繳險費未還項的欠繳險費未還項的
欠繳險費未還項的
司得抵銷述欠及扣其應
本公得先銷上欠款扣除應付本公得先銷上欠款扣除應付
本公得先銷上欠款扣除應付
利息給付餘額
利息給付餘額利息給付餘額
利息給付餘額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保險額之
保險額之保險額之
保險額之
額後保險
是減後的險金是減後的險金
是減後的險金
得低本保
不得於本不得於本
不得於本
最低保金
最低保金最低保金
最低保金
減少分依十條約終之約處理
其減部分第十附約止之定處其減部分第十附約止之定處
其減部分第十附約止之定處
第二一條
第二一條十一
第二一條
不分保險
不分保險不分保險
不分保險
本保為不紅保
本保為不紅保本保為不紅保
本保為不紅保
參加利分
不參紅利不參紅利
不參紅利
無紅給付
並無利給項目並無利給項目
並無利給項目
第二二條
第二二條十二
第二二條
投保齡的
投保齡的投保齡的
投保齡的錯誤處理
算及誤的算及誤的
算及誤的
書填書填
書填
保險的投年齡
被保人的保年被保人的保年
被保人的保年
足歲
以足以足
以足
計算
計算計算
計算
未滿歲的數超六個
但未滿一歲零數過六月者但未滿一歲零數過六月者
但未滿一歲零數過六月者
算一
加算加算
加算
被保人的保年發生誤時
被保人的保年發生誤時被保人的保年發生誤時
被保人的保年發生誤時
下列定辦
依下規定依下規定
依下規定
大者
齡為齡為
齡為
附約
本附無效約無
本附無效
已繳險費
其已保險無息其已保險無息
其已保險無息
退還保人
退還保人退要保
退還保人
退還溢部分保險
息退溢繳分的險費息退溢繳分的險費
息退溢繳分的險費
在發
但在生保發生
但在生保
公司原繳險費應繳險費比例
本公按原保險與應保險的比提高本公按原保險與應保險的比提高
本公按原保險與應保險的比提高
保險
保險保險
保險
不退溢繳分的險費
而不退還溢部分保險而不退還溢部分保險
而不退還溢部分保險
差額差額
差額
在發保險故後發覺
但在生保事故始發且其但在生保事故始發且其
但在生保事故始發且其
險費應繳險費比例少保金額
繳保費與繳保費的例減保險繳保費與繳保費的例減保險
繳保費與繳保費的例減保險
不得求補差額
不得求補差額不得求補差額
不得求補差額
司者司者
司者
加計息退保險
應加利息退還保應加利息退還保
應加利息退還保
利息
其利其利
其利
按民第二零三法定年利計算
按民第二零三法定年利計算按民第二零三法定年利計算
按民第二零三法定年利計算
第二三條
第二三條十三
第二三條
受益的指及變
受益的指及變受益的指及變
受益的指及變
殘廢險金受益
殘廢險金受益殘廢險金受益
殘廢險金受益
被保人本
為被險人為被險人
為被險人
公司受理指定變更
本公不受其指或變本公不受其指或變
本公不受其指或變
除前約定
除前約定除前約定
除前約定
保人依下規定定或更受
要保得依列規指定變更益人要保得依列規指定變更益人
要保得依列規指定變更益人
定者
未指如未定者
未指
以被險人法定承人
則以保險之法繼承則以保險之法繼承
則以保險之法繼承
為本
為本為本
為本
故保
身故險金保險
身故險金
喪葬用保金受
或喪費用險金益人或喪費用險金益人
或喪費用險金益人
人未前述更通保險司者
要保未將述變通知險公要保未將述變通知險公
要保未將述變通知險公
不得抗保公司
不得抗保公司不得抗保公司
不得抗保公司
書送本公
同意送達公司同意送達公司
同意送達公司
公司即予
本公應即本公應即
本公應即
註或給批
註或給批註或給批
註或給批
受益
指定益人指定益人
指定益人
被保人之定繼
以被險人法定以被險人法定
以被險人法定
人為附約益人
人為附約益人人為附約益人
人為附約益人
本條二項一款前項定繼人之序及得保金之例適民法承編關規
本條二項一款前項定繼人之序及得保金之例適民法承編關規本條二項一款前項定繼人之序及得保金之例適民法承編關規
本條二項一款前項定繼人之序及得保金之例適民法承編關規
第二四條
第二四條十四
第二四條
變更
變更變更
變更
要保的住有變
要保的住有變要保的住有變
要保的住有變
即以面通本公
應即書面知本應即書面知本
應即書面知本
要保不為
要保不為要保不為
要保不為知者
通知通知
通知
公司各項
本公之各通知本公之各通知
本公之各通知
以本約所要保之最住所送之
得以附約載要人之後住發送得以附約載要人之後住發送
得以附約載要人之後住發送
第二五條
第二五條十五
第二五條
時效
時效時效
時效
由本約所的權
由本約所的權由本約所的權
由本約所的權
得為求之
自得請求日起自得請求日起
自得請求日起
過兩不行使而消
經過年不使而經過年不使而
經過年不使而
第二六條
第二六條十六
第二六條
批註
批註批註
批註
者外
規定定者
規定
經要人與公司方書
應經保人本公雙方應經保人本公雙方
應經保人本公雙方
面同
面同面同
面同
由本司即批註發給註書
並由公司予批或發批註並由公司予批或發批註
並由公司予批或發批註
第二七條
第二七條十七
第二七條
管轄
管轄管轄
管轄
轄法
審管法院審管法院
審管法院
保人住所中華
要保的住在中民國要保的住在中民國
要保的住在中民國
法院法院
法院
不得除消者保法第
但不排除費者護法四十但不排除費者護法四十
但不排除費者護法四十
七條民事訟法四百十六之九
七條民事訟法四百十六之九七條民事訟法四百十六之九
七條民事訟法四百十六之九訟管法院適用
訴訟轄法之適訴訟轄法之適
訴訟轄法之適
附表
附表附表
附表
殘廢級適
全殘等級全殘等級
全殘等級
:
::
:
均失
雙目失明雙目失明
雙目失明
(
((
(
1)
1)1)
1)
肢腕節缺者或下肢踝關缺失
兩上腕關缺失或兩肢足關節失者兩上腕關缺失或兩肢足關節失者
兩上腕關缺失或兩肢足關節失者
上肢上肢
上肢腕關及一
腕關及一節及
腕關及一下肢
下肢下肢
下肢節缺
踝關缺失踝關缺失
踝關缺失
失明
一目明及一目明及
一目明及
上肢上肢
上肢腕關缺失或一失明
腕關缺失或一失明腕關缺失或一失明
腕關缺失或一失明
下肢下肢
下肢足踝節缺
足踝節缺足踝節缺
足踝節缺
喪失
永久失咀永久失咀
永久失咀(
((
(
2)
2)2)
2)言語
或言或言
或言(
((
(
3)
3)3)
3)機能
之機之機
之機
機能久完喪失
四肢能永完全失者四肢能永完全失者
四肢能永完全失者
(
((
(
4)
4)4)
4)
神經統機遺存度障或胸
中樞經系機能存極障害中樞經系機能存極障害
中樞經系機能存極障害
部臟機能存極障害
腹部器機遺存度障腹部器機遺存度障
腹部器機遺存度障
身不從事何工
終身能從任何終身能從任何
終身能從任何
常需療護或專周密護者
經常醫療理或人周照護經常醫療理或人周照護
經常醫療理或人周照護
(
((
(
5)
5)5)
5)
1.
1.1.
1.的認
失明認定的認
失明認定
(1)
(1)(1)
(1)力的
視力測定的測
視力測定
據萬式視
依據國式力表依據國式力表
依據國式力表
眼個依矯視力定之
兩眼別依正視測定兩眼別依正視測定
兩眼別依正視測定
(2)
(2)(2)
(2)明係視力久在國式力表點零以下
失明指視永久萬國視力零點二以而言失明指視永久萬國視力零點二以而言
失明指視永久萬國視力零點二以而言
(3)
(3)(3)
(3)的治
2.
2.2.
2.
3.
3.3.
3.
等之
等之
有三以上能構
有三以上能構有三以上能構
有三以上能構
4.
4.4.
4.機能久完喪失指經個月後其能仍全喪
所謂能永完全失係經六月以其機仍完喪失所謂能永完全失係經六月以其機仍完喪失
所謂能永完全失係經六月以其機仍完喪失
5.
5.5.
5.度神障害
因重神經因重神經
因重神經
維持命必之日生活
為維生命要之常生活動為維生命要之常生活動
為維生命要之常生活動
全須全須
全須他人助者
他人助者扶助
他人助者
單位單位
單位:
::
:萬元
每萬每萬
每萬金額
保險保險
保險年繳
之年保費繳保
之年保費
年齡
年齡年齡
年齡
男性
男性男性
男性
女性
女性女性
女性
年齡
年齡年齡
年齡
男性男性
男性
女性
女性女性
女性
年齡
年齡年齡
年齡
男性男性
男性
女性
女性女性
女性
15
1515
15
7.1
7.17.1
7.1
3.3
3.33.3
3.3
35
3535
35
1
11
16.4
6.46.4
6.4
8.0
8.08.0
8.0
55
5555
55
74.0
74.074.0
74.0
36.3
36.336.3
36.3
16
1616
16
9.6
9.69.6
9.6
3.7
3.73.7
3.7
36
3636
36
1
11
17.4
7.47.4
7.4
8.6
8.68.6
8.6
56
5656
56
79.1
79.179.1
79.1
41.9
41.941.9
41.9
17
1717
17
11
1111
11.
..
.8
88
8
4.
4.4.
4.0
00
0
37
3737
37
18.9
18.918.9
18.9
9.1
9.19.1
9.1
57
5757
57
85.6
85.685.6
85.6
43.3
43.343.3
43.3
18
1818
18
12.1
12.112.1
12.1
4.
4.4.
4.4
44
4
38
3838
38
2
22
20.5
0.50.5
0.5
9.9
9.99.9
9.9
58
5858
58
93.4
93.493.4
93.4
48.2
48.248.2
48.2
19
1919
19
12.2
12.212.2
12.2
4.6
4.64.6
4.6
39
3939
39
2
22
21.9
1.91.9
1.9
1
11
10.9
0.90.9
0.9
5
55
59
99
9
103.3
103.3103.3
103.3
53.1
53.153.1
53.1
20
2020
20
12.2
12.212.2
12.2
4.6
4.64.6
4.6
40
4040
40
2
22
23.7
3.73.7
3.7
1
11
11.7
1.71.7
1.7
60
6060
60
1
11
112.6
12.612.6
12.6
58.6
58.658.6
58.6
21
2121
21
12.4
12.412.4
12.4
4.7
4.74.7
4.7
41
4141
41
2
22
25.5
5.55.5
5.5
1
11
12.2
2.22.2
2.2
61
6161
61
120.2
120.2120.2
120.2
60.1
60.160.1
60.1
22
2222
22
12.5
12.512.5
12.5
4.7
4.74.7
4.7
42
4242
42
27.7
27.727.7
27.7
1
11
13.1
3.13.1
3.1
62
6262
62
129.6
129.6129.6
129.6
62.9
62.962.9
62.9
23
2323
23
12.7
12.712.7
12.7
4.9
4.94.9
4.9
43
4343
43
30.2
30.230.2
30.2
1
11
14.0
4.04.0
4.0
63
6363
63
140.9
140.9140.9
140.9
68.9
68.968.9
68.9
24
2424
24
12.9
12.912.9
12.9
5.
5.5.
5.1
11
1
44
4444
44
3
33
33.0
3.03.0
3.0
15.3
15.315.3
15.3
64
6464
64
1
11
154.2
54.254.2
54.2
75.9
75.975.9
75.9
25
2525
25
13.1
13.113.1
13.1
5.
5.5.
5.2
22
2
45
4545
45
3
33
36.0
6.06.0
6.0
16.9
16.916.9
16.9
65
6565
65
168.8
168.8168.8
168.8
82.3
82.382.3
82.3
26
2626
26
13.
13.13.
13.2
22
2
5.
5.5.
5.4
44
4
46
4646
46
39.0
39.039.0
39.0
18.6
18.618.6
18.6
66
6666
66
184.1
184.1184.1
184.1
91.6
91.691.6
91.6
27
2727
27
13.2
13.213.2
13.2
5.
5.5.
5.5
55
5
47
4747
47
4
44
42.3
2.32.3
2.3
20.4
20.420.4
20.4
67
6767
67
2
22
200.6
00.600.6
00.6
102.4
102.4102.4
102.4
28
2828
28
13.
13.13.
13.2
22
2
5.7
5.75.7
5.7
48
4848
48
4
44
46.1
6.16.1
6.1
22.5
22.522.5
22.5
68
6868
68
2
22
219.4
19.419.4
19.4
1
11
114.8
14.814.8
14.8
29
2929
29
1
11
13.3
3.33.3
3.3
5.8
5.85.8
5.8
49
4949
49
5
55
50.1
0.10.1
0.1
24.7
24.724.7
24.7
69
6969
69
2
22
240.3
40.340.3
40.3
129.1
129.1129.1
129.1
30
3030
30
1
11
13
33
3.6
.6.6
.6
6.
6.6.
6.0
00
0
50
5050
50
5
55
53.9
3.93.9
3.9
27.4
27.427.4
27.4
70
7070
70
262.9
262.9262.9
262.9
1
11
144.9
44.944.9
44.9
31
3131
31
1
11
14
44
4.
..
.1
11
1
6.1
6.16.1
6.1
51
5151
51
58.1
58.158.1
58.1
29.1
29.129.1
29.1
71
7171
71
3
33
328.8
28.828.8
28.8
1
11
185.5
85.585.5
85.5
32
3232
32
1
11
15.1
5.15.1
5.1
6.2
6.26.2
6.2
5
55
52
22
2
6
66
62.4
2.42.4
2.4
31.9
31.931.9
31.9
72
7272
72
3
33
358.8
58.858.8
58.8
2
22
206.2
06.206.2
06.2
33
3333
33
1
11
15
55
5.
..
.7
77
7
7
77
7.
..
.0
00
0
53
5353
53
66.7
66.766.7
66.7
34.5
34.534.5
34.5
73
7373
73
391.4
391.4391.4
391.4
2
22
229.6
29.629.6
29.6
34
3434
34
1
11
16
66
6.
..
.1
11
1
7.5
7.57.5
7.5
54
5454
54
7
77
71.0
1.01.0
1.0
36.1
36.136.1
36.1
74
7474
74
4
44
426.4
26.426.4
26.4
2
22
255.8
55.855.8
55.8
關本約續保險的計及調請參本附條款
有關附約保保費的算及調整請閱本約條第八有關附約保保費的算及調整請閱本約條第八
有關附約保保費的算及調整請閱本約條第八
表年係被險人保時時所保險
上表齡係保險續保當時屬保年齡上表齡係保險續保當時屬保年齡
上表齡係保險續保當時屬保年齡
其係民法一百十四
且其按民第一二十且其按民第一二十
且其按民第一二十
規定
規定規定
規定
年繳險費
半年保險半年保險
半年保險
年繳險費
年繳險費保險
年繳險費×
××
×0.52
0.520.52
0.52
繳保
繳保繳保
繳保
年繳險費
年繳險費保險
年繳險費×
××
×0.262
0.2620.262
0.262
繳保
繳保繳保
繳保
年繳險費
年繳險費保險
年繳險費×
××
×0.088
0.0880.088
0.088
男性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率 年齡 費率 年齡 費率
15 7.1
16 9.6 41 25.5 66 184.1
17 11.8 42 27.7 67 200.6
18 12.1 43 30.2 68 219.4
19 12.2 44 33.0 69 240.3
20 12.2 45 36.0 70 262.9
21 12.4 46 39 71 328.8
22 12.5 47 42.3 72 358.8
23 12.7 48 46.1 73 391.4
24 12.9 49 50.1 74 426.4
25 13.1 50 53.9
26 13.2 51 58.1
27 13.2 52 62.4
28 13.2 53 66.7
29 13.3 54 71.0
30 13.6 55 74.0
31 14.1 56 79.1
32 15.1 57 85.6
33 15.7 58 93.4
34 16.1 59 103.3
35 16.4 60 112.6
36 17.4 61 120.2
37 18.9 62 129.6
38 20.5 63 140.9
39 21.9 64 154.2
40 23.7 65 168.8
南山人壽不分紅一年期定期壽險附約
(每萬元保險金額)
女性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率 年齡 費率 年齡 費率
15 3.3
16 3.7 41 12.2 66 91.6
17 4.0 42 13.1 67 102.4
18 4.4 43 14.0 68 114.8
19 4.6 44 15.3 69 129.1
20 4.6 45 16.9 70 144.9
21 4.7 46 18.6 71 185.5
22 4.7 47 20.4 72 206.2
23 4.9 48 22.5 73 229.6
24 5.1 49 24.7 74 255.8
25 5.2 50 27.4
26 5.4 51 29.1
27 5.5 52 31.9
28 5.7 53 34.5
29 5.8 54 36.1
30 6.0 55 36.3
31 6.1 56 41.9
32 6.2 57 43.3
33 7.0 58 48.2
34 7.5 59 53.1
35 8.0 60 58.6
36 8.6 61 60.1
37 9.1 62 62.9
38 9.9 63 68.9
39 10.9 64 75.9
40 11.7 65 82.3
南山人壽不分紅一年期定期壽險附約
(每萬元保險金額)
男性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率 年齡 費率 年齡 費率
15 7.03
16 9.51 41 25.25 66 182.26
17 11.69 42 27.43 67 198.60
18 11.98 43 29.90 68 217.21
19 12.08 44 32.67 69 237.90
20 12.08 45 35.64 70 260.28
21 12.28 46 38.61 71 325.52
22 12.38 47 41.88 72 355.22
23 12.58 48 45.64 73 387.49
24 12.78 49 49.60 74 422.14
25 12.97 50 53.37
26 13.07 51 57.52
27 13.07 52 61.78
28 13.07 53 66.04
29 13.17 54 70.29
30 13.47 55 73.26
31 13.96 56 78.31
32 14.95 57 84.75
33 15.55 58 92.47
34 15.94 59 102.27
35 16.24 60 111.48
36 17.23 61 119.00
37 18.72 62 128.31
38 20.30 63 139.50
39 21.69 64 152.66
40 23.47 65 167.12
註:
南山人壽不分紅一年期定期壽險附約
(每萬元保險金額)
對於首期保險費採用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之保件,其1%
費折扣計算方式,係先以保戶應繳之總保費為基礎,再給
1%之保費折扣(並非以每單位費率方式計算),惟此表係
以每單位費率之方式呈現供參
女性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年齡 費率 年齡 費率 年齡 費率
15 3.27
16 3.67 41 12.08 66 90.69
17 3.96 42 12.97 67 101.38
18 4.36 43 13.86 68 113.66
19 4.56 44 15.15 69 127.81
20 4.56 45 16.74 70 143.46
21 4.66 46 18.42 71 183.65
22 4.66 47 20.20 72 204.14
23 4.86 48 22.28 73 227.31
24 5.05 49 24.46 74 253.25
25 5.15 50 27.13
26 5.35 51 28.81
27 5.45 52 31.59
28 5.65 53 34.16
29 5.75 54 35.74
30 5.94 55 35.94
31 6.04 56 41.49
32 6.14 57 42.87
33 6.93 58 47.72
34 7.43 59 52.57
35 7.92 60 58.02
36 8.52 61 59.50
37 9.01 62 62.28
38 9.81 63 68.22
39 10.80 64 75.15
40 11.59 65 81.48
註: 對於首期保險費採用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之保件,其1%
費折扣計算方式,係先以保戶應繳之總保費為基礎,再給
1%之保費折扣(並非以每單位費率方式計算),惟此表係
以每單位費率之方式呈現供參
南山人壽不分紅一年期定期壽險附約
(每萬元保險金額)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商品所屬公司

南山人壽

其他壽險

更多..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