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帳戶價值之餘額,但不得為負值。
(二)乙型:以基本保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之總和、保單帳戶價值乘以保價乘數
之金額兩者之較大值扣除保單帳戶價值之餘額,但不得為負值。
「保價乘數」係指如下:
1.被保險人之年齡在十五足歲以上、保險年齡在四十歲(含)以下者:百分之一百
三十。
2.被保險人保險年齡介於四十一歲(含)以上,七十歲(含)以下者:百分之一
百一十五。
3.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已達七十一歲(含)以上者:百分之一百零一。
三、「保險金額」係指本公司於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殘廢所給付之金額。該金額以淨
危險保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之總和給付,其中,淨危險保額及保單帳戶價值係
以受益人檢齊申請身故、完全殘廢保險金之所須文件並送達本公司為基準日並按
附表五之贖回資產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計算。
四、「目標保險費」係指本保險單所載明之保險費,該保險費係依據被保險人投保時
的投保年齡、性別、基本保額、附加費用率等訂定,用以提供被保險人身故、完
全殘廢保障及投資需求。
五、「 超額保險費」係指由要保人申請並經本公司同意,為增加其保單帳戶價值,於
目標保險費以外所繳付之保險費。
超額保險費得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繳交,要保人應先繳足當期及累計未繳之目標
保險費後,始得計入超額保險費。
六、「 保費費用」係指因本契約簽訂及運作所產生並自保險費中扣除之相關費用,包
含核保、發單、銷售、服務及其他必要費用。保費費用之金額為要保人繳付之保
險費乘以附表二各項費用一覽表中「保費費用表」所列之百分率所得之數額。
七、「保單管理費」係指為維持本契約每月管理所產生且自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費
用,其費用額度如附表二。
八、「壽險費用」係指提供被保險人本契約身故、完全殘廢保障所需的成本(標準體
之費率表如附表二)。由本公司每月根據訂立本契約時被保險人的性別、體況、扣
款當時之保險年齡及淨危險保額所計算出之費用按月收取之。
九、「保險成本」係指提供被保險人附約保障所需的成本。本公司依被保險人性別、
體況、扣款當時之保險年齡、職業等級及附約保險金額或住院日額所計算出之費
用按月收取之。
十、「每月扣除額」係指本契約壽險費用、保險成本與保單管理費之總和,並依第十
一條約定時點扣除。
十一、「部分提領費用」係指本公司依本契約第二十條約定於要保人部分提領保單帳
戶價值時,自給付金額中所收取之費用。其金額按附表二所載之方式計算。
十二、「保險年齡」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
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單年度加算一歲。
十三、「首次投資配置金額」係指依下列順序計算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