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裕玲瓏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保單條款
(年金金額)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 格簽署人 員檢視其 內容業已 符合一般 精算原則 及保險法 令,惟為 確保權益 ,基
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 衡平對等 原則,消 費者仍應 詳加閱讀 保險單條 款與相關 文件,審 慎選擇保 險
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 義務皆詳 列於保單 條款,消 費者務必 詳加閱讀 了解,並 把握保單 契約撤銷 之時
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以避免權益受損。
※稅法相關規定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給付金額。
免費申訴電話:0800 021200 核准文號:90.11.21 台財保字第 0900751230 號
網址:www .chinalife.com.tw 核備文號:91.01.16 91 和壽精字第 0056 號
核備文號:92.05.29 92 和壽商發字第 0722 號
備查文號:93.12.30 93 中壽商發字第 1454 號
備查文號:94.05.30 94 中壽商發字第 0680 號
備查文號:94.07.04 94 中壽商發字第 0856 號
備查文號:94.08.01 94 中壽商發字第 0976 號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 一 條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
人的解釋為準。
【名詞定義】
第二條 本契約所稱「年金給付開始日」係指依本契約約定開始給付第一次年金之日並載於保單首頁。
本契約所稱「保證期間」係指依本契約約定,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金額之期
間。本契約所稱保證期間分為保證期間十年及保證期間十五年,依要保人投保時之選擇。
本契約所稱「年金金額」係指依本契約約定之條件及期間,本公司分期給付之金額。
本契約所稱「未支領之年金餘額」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約定之保證期間內死亡時,剩餘保證期間內
未領取之年金金額。
本契約所稱「宣告利率」係指本公司於本契約生效日或各保單週年日相當日之各月份宣告,並用於第
六條計算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及第九條調整係數之利率,該利率不超過宣告前中央銀行公布之最近一
月之十年期中央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並不得為負數。當月份宣告利率將於每月第一營業日公告
於本公司總公司保戶服務櫃台告示牌、全省分公司櫃台告示牌及公司網站。
本契約所稱「預定利率」係指本公司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年金金額之利率。預定利率於年金給
付開始日起維持不變。
本契約所稱「增額利率」係指本公司自本契約第三保單年度起,用於本契約條款第六條計算年金保單
價值準備金之利率,各保單年度增額利率如下表:
保單年度 增額利率
第三年度
0.1%
第四年度
0.1%
第五年度
0.2%
第六年度
0.2%
第七年度
0.4%
第八年度
0.4%
第九年度以後至年金給付開始日(不含)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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