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舊版)三商美邦人壽優利精選變額萬能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終身險
可以保障終身,你可以選擇要分幾期繳完,假設選擇30年期,代表保費要繳3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30年後就不用再繳保費,可以保障一輩子。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1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稱本公司)
三商美邦人壽優利精選變額萬能壽險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祝 壽 保 險 金
106
年
02
月
15
日三品字第
00010
號函備查
身 故 保 險 金
109年01月01日依108年04月09日金管保壽字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第 10804904941號函及108年 12月 03日
保單帳戶價 值 之 返 還
金管保壽字第1080438386號函修正
完全失能保 險 金
※ 本 保 險 為 不 分 紅 保 單 , 不 參 加 紅 利 分 配 , 並 無 紅 利 給 付 項 目 。
※ 本 商 品 經 本 公 司 合 格 簽 署 人 員 檢 視 其 內 容 業 已 符 合 一 般 精 算 原 則 及 保 險 法 令 , 惟 為 確 保 權 益 ,
基 於 保 險 公 司 與 消 費 者 衡 平 對 等 原 則 , 消 費 者 仍 應 詳 加 閱 讀 保 險 單 條 款 與 相 關 文 件 , 審 慎 選 擇
保 險 商 品 。 本 商 品 如 有 虛 偽 不 實 或 違 法 情 事 , 應 由 本 公 司 及 負 責 人 依 法 負 責 。
※ 投 保 後 解 約 或 不 繼 續 繳 費 可 能 不 利 消 費 者 , 請 慎 選 符 合 需 求 之 保 險 商 品 。
※ 基 金 的 配 息 可 能 由 基 金 的 收 益 或 本 金 中 支 付 。 任 何 涉 及 由 本 金 支 出 的 部 分 , 可 能 導 致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減 損 。
※ 本 公 司 委 託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事 業 代 為 運 用 與 管 理 之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可 能 由 該 帳 戶 之
收 益 或 本 金 中 支 付 。 任 何 涉 及 該 帳 戶 本 金 支 出 的 部 分 , 可 能 導 致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減 損 。
※ 保 險 契 約 各 項 權 利 義 務 皆 詳 列 於 保 單 條 款 , 消 費 者 務 必 詳 加 閱 讀 了 解 , 並 把 握 保 單 契 約 撤 銷 之
時效( 收 到 保 單 翌 日 起 算 十 日 內 ) 。
※ 保 險 公 司 免 費 申 訴 電 話 : 0800-022-258
傳 真 : 02-25163359
電 子 信 箱 ( E-mail) : callcenter@mail.mli.com.tw
第 一 條 【 保 險 契 約 的 構 成 】
本 保 險 單 條 款 、 附 著 之 要 保 書 、 批 註 及 其 他 約 定 書 , 均 為 本 保 險 契 約 ( 以 下 簡 稱 本 契 約 ) 的構
成 部 分 。
本 契 約 的 解 釋 , 應 探 求 契 約 當 事 人 的 真 意 , 不 得 拘 泥 於 所 用 的 文 字 ; 如 有 疑 義 時 , 以 作 有 利 於
被 保 險 人 的 解 釋 為 原 則 。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契 約 所 用 名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 基本保 額 : 係 指 本 契約所 載 明 之 投保金 額 。 要 保 人 在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 得 申 請 增 加 或 減
少基本保額。 惟 增 加 基 本 保額,需經 本 公 司 同 意 ; 減 少 後 之 基 本 保額, 不 得 低 於 本 保 險 最
低 承 保 金 額 。 如該基本保 額 有 所 變 更 時 , 以 變 更 後 之 基本保 額 為 準 。
二 、 淨 危 險 保 額 : 係 指 依 要 保 人 在 訂 立 本 契 約 時 選 擇 之 保 險 型 態 , 按 下 列 方 式 所 計 算 之 金 額 :
( 一 ) A 型:基 本 保 額 扣 除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之 餘 額 , 但 不 得 為 負 值 。
( 二 ) B 型:基 本 保 額 。
被 保 險 人 未 滿 十 五 足 歲 前 , 淨 危 險 保 額 以 零 計 算 。
三、保 險 金 額 :係指 本 公 司 於 被 保 險 人 身 故 或 完 全 失能所 給 付 之 金 額 。 該 金 額 以 淨 危 險 保 額 與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兩 者 之 總 和 給 付 , 其 中 , 淨 危 險 保 額 及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係 以 受 益 人 檢 齊 申 請 身
故 、 完 全 失能保 險 金 之 所 須 文 件 並 送 達 本 公 司 之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計 算 。
四 、 保 險 費 : 係 指 由 要 保 人 向 本 公 司 申 請 並 經 本 公 司 同 意 , 為 增 加 其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所 繳 付 之
保 險 費 。 要 保 人 第 一 次 繳 交 之 保 險 費 不 得 低 於 新 台 幣 拾 萬 元 , 第 二 次 以 後 繳 交 之 保 險 費 不
得 低 於 新 台 幣 參 仟 元 , 累 積 總 繳 保 險 費 最 高 不 得 逾 本 公 司 所 規 定 之 上 限 。
五、保 單 管 理 費 : 係 指 為 維 持 本 契 約 每 月 管 理 所 產 生 且 自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中 扣 除 之 費 用 , 並 依 第
十一條 約 定 時 點 扣 除 , 其 費 用 額 度 如 附 表 一 。
六、保 險 成 本 : 係 指 提 供 被 保 險 人 本 契 約 身 故 、 完 全 失能保 障 所 需 的 成 本 ( 標 準 體 之 費 率 表 如
附表二) 。 由 本 公 司 每 月 根 據 訂 立 本 契 約 時 被 保 險 人 的 性 別 、 體 況 、 扣 款 當 時 之 保 險 年 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
及 淨 危 險 保 額 計 算 , 並 依 第 十一條 約 定 時 點 扣 除 。
七、投 資 標 的 申 購 費 用 : 係 指 申 購 投 資 標 的 時 所 產 生 之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八 、 投 資 標 的 經 理 ( 管理) 費 、 保 管 費 : 係指為維持 投 資 標 的 管 理 操 作 自 該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中 扣
除 之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九 、 投 資 標 的 贖 回 費 用 : 係 指 贖 回 投 資 標 的 時 所 產 生 之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十 、 轉 換 費 用 : 係 指 投 資 標 的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費 用 及 其 後 續 相 關 行 政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十 一 、 解 約 費 用 : 係 指 本 公 司 依 本 契 約 第 二 十 條 約 定 於 要 保 人 終 止 契 約 時 , 自 給 付 金 額 中 所 收
取 之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十 二 、 部 分 提 領 費 用 : 係 指 本 公 司 依 本 契 約 第 二 十 一 條 約 定 於 要 保 人 部 分 提 領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時
, 自 給 付 金 額 中 所 收 取 之 費 用 。 其 金 額 按 附 表 一 所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
十 三 、 超 額 比 例 : 係 指 依 附 表 一 約 定 計 算 所 得 之 值 。
十 四 、 保 險 年 齡 : 係 指 按 投 保 時 被 保 險 人 以 足 歲 計 算 之 年 齡 , 但 未 滿 一 歲 的 零 數 超 過 六 個 月 者
加 算 一 歲 , 以 後 每 經 過 一 個 保 險 單 年 度 加 算 一 歲 。
十 五 、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金 額 : 係 指 依 下 列 順 序 計 算 之 金 額 :
( 一 ) 要 保 人 所 交 付 之 第 一 次 保 險 費 ;
( 二 ) 加 上 要 保 人 於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前 , 再 繳 交 之 保 險 費 ;
( 三 ) 扣 除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前 , 本 契 約 應 扣 除 之 保 險 成 本 及 保 單 管 理 費 ;
( 四 ) 加 上 按 前 三 目 之 每 日 淨 額 , 依 生 效 日 當 月 三 家 行 庫 局 月 初 第 一 營 業 日 牌 告 活 期 存
款 年 利 率 之 平 均 值 , 逐 日 以 日 單 利 計 算 至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之前一 日 止 之 利 息 , 如
有 標 的 無 法 於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投 入 , 則 未 投 入 之 淨 額 以 日 單 利 計 算 至 該 標 的 實 際
投 入 日 前 一 日 。 前 述 保 險 費 之 全 部 或 部 分 以 支 票 繳 納 且 支 票 兌 現 日 在 本 契 約 生 效
日 之 後 者 , 則 自 支 票 兌 現 日 起 算 ; 以 自 動 轉 帳 者 , 則 自 實 際 扣 款 日 起 算 。
十 六 、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 係 指 根 據 第 四 條 約 定 之 契 約 撤 銷 期 限 屆 滿 之 後 的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
十 七 、 投 資 標 的 : 係 指 本 契約提 供 要 保 人 選 擇 以 累 積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之 投 資 工 具 , 其 內 容 如 附 表
三 , 區 分 為 下 列 二 種 標 的 :
( 一 )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 係 指 要 保 人 得 與 本 公 司 約 定 用 以 投 資 配 置 之 投 資 標 的 ;或依 本 契
約第十 五 條 第 二 項 第 一 款 及 第 三 款 , 用 以 配 置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之 投 資 標
的 ; 或 依 本 契 約 第 十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 用 以 配 置 停 利 機 制 轉 出 金 額 之 投 資 標 的
。
( 二 ) 停 泊 標 的 : 係 指 本 公 司 依 本 契 約 第 十 五 條 第 二 項 及 第 五 項 , 用 以 配 置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之 投 資 標 的 ; 或 依 本 契 約 第 十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 用 以 配 置 停 利 機
制 轉 出 金 額 之 投 資 標 的 ; 或 依 本 契 約 第 十 七 條 第 四 項 第 一 款 及 第 二 款 , 用 以 作 為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關 閉 或 終 止 時 , 相 關 金 額 暫 時 停 泊 之 投 資 標 的 。 本 公 司 依 前 述 約 定
進 行 各 項 作 業 時 , 若 遇 未 有 與 約 定 投 資 標 的 同 幣 別 之 停 泊 標 的 , 本 公 司 將 以 與 本
保 單 相 同 貨 幣 單 位 之 停 泊 標 的 作 為 同 幣 別 停 泊 標 的 。
十 八 、 停 利 機 制 : 係 指 要 保 人 得 與 本 公 司 約 定 , 於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報 酬 率 每 次 達 到 停 利 點 時 , 進
行 之 投 資 標 的 轉 換 機 制 。 要 保 人 可 依 個 人 風 險 承 受 度 與 獲 利 目 標 , 設 定 各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之 停 利 點 , 由 本 公 司 以 系 統 自 動 監 控 方 式 執 行 停 利 機 制 , 惟 所 設 定 各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之 停
利 點 僅 符 合 要 保 人 之 風 險 承 受 度 與 獲 利 目 標 , 不 保 證 可 獲 得 最 佳 投 資 收 益 。
十 九 、 停 利 點 : 係 指 停 利 機 制 下 , 要 保 人 指 定 於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之 特 定 報 酬 率 。
二十、 平 均 成 本 : 係 指 依 第 十 四 條 約 定 計 算 所 得 之 值 。
二 十 一 、 持 有 成 本 : 係 指 依 第 十 四 條 約 定 計 算 所 得 之 值 。
二 十 二 、 報酬率: 係 指 依 第 十 四 條 約 定 計 算 所 得 之 值 。
二十三、 收 益 實 際 分配日:係 指 本 公 司 收 受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或 經 理 機 構 所 交 付 之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之 日 。
二十四 、 資 產 評 價 日 : 係 指 投 資 標 的 報 價 市 場 報 價 或 證 券 交 易 所 營 業 之 日 期 , 且 為 我 國 境 內 銀
行 及 本 公 司 之 營 業 日 。
二十五 、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 係 指 投 資 標 的 於 資 產 評 價 日 實 際 交 易 所 採 用 之 每 單 位 「 淨 資 產 價
值 或 市 場 價 值 」 。 本 契 約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將 公 告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
二十六、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 係 指以原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作 為 投 資 標 的 之 單 位 基 準 , 其 價 值 係 依 本
契 約 項 下 各 該 投 資 標 的 之 單 位 數 乘 以 其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計 算 所 得 之 值 。
二十七、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係 指 以 新 台 幣 為 單 位 基 準 , 其 價 值 係 依 本 契 約 所 有 投 資 標 的 之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總 和 加 上 尚 未 投 入 投 資 標 的 之 金 額 ; 但 於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前 , 係 指 依 第 十 五 款
方 式 計 算 至 計 算 日 之 金 額 。
二十八、 保 單 週 月 日 : 係 指 本 契 約 生 效 日 以 後 每 月 與 契 約 生 效 日 相 當 之 日 , 若 當 月 無 相 當 日 者
, 指 該 月 之 末 日 。
二十九、 三 家 行 庫 局 : 係 指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合 作 金 庫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但 若 將 來 因 故 變 更 時 , 則 依 報 經 主 管 機 關 同 意 之 參 考 行 庫 局 為 準 。
第 三 條 【 保 險 責 任 的 開 始 及 交 付 保 險 費 】
本 公 司 應 自 同 意 承 保 並 收 取 第 一 次 保 險 費 後 負 保 險 責 任 , 並 應 發 給 保 險 單 作 為 承 保 的 憑 證 。
本 公 司 如 於 同 意 承 保 前 , 預 收 相 當 於 第 一 次 保 險 費 之 金 額 時 , 其 應 負 之 保 險 責 任 , 以 同 意 承 保
時 溯 自 預 收 相 當 於 第 一 次 保 險 費 金 額 時 開 始 。
前 項 情 形 , 在 本 公 司 為 同 意 承 保 與 否 之 意 思 表 示 前 發 生 應 予 給 付 之 保 險 事 故 時 , 本 公 司 仍 負 保
險 責 任 。
第 四 條 【 契約撤銷權】
要 保 人 於 保 險 單 送 達 的 翌 日 起 算 十 日 內 , 得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檢 同 保 險 單 向 本 公 司 撤 銷 本
契 約 。
要 保 人 依 前 項 約 定 行 使 本 契 約 撤 銷 權 者 , 撤 銷 的 效 力 應 自 要 保 人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之 意 思 表
示 到 達 翌 日 零 時 起 生 效 , 本 契 約 自 始 無 效 , 本 公 司 應 無 息 退 還 要 保 人 所 繳 保 險 費 ; 本 契 約 撤 銷
生 效 後 所 發 生 的 保 險 事 故 , 本 公 司 不 負 保 險 責 任 。 但 契 約 撤 銷 生 效 前 , 若 發 生 保 險 事 故 者 , 視
為 未 撤 銷 , 本 公 司 仍 應 依 本 契 約 約 定 負 保 險 責 任 。
第 五 條 【 保 險 範 圍 】
被 保 險 人 於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身 故 或 致 成 完 全 失能者 , 或 於 被 保 險 人 保 險 年 齡 達 一 百 零 五 歲 之
保 單 週 年 日 仍 生 存 時 , 本 公 司 依 本 契 約 約 定 給 付 各 項 保 險 金 或 返 還 保 單 帳戶價值。
第 六 條 【 第 二 次 以 後 保 險 費 的 交 付 及 配 置 、 寬 限 期 間 及 契 約 效 力 的 停 止 】
第二次 以 後 保 險 費 , 應 照 本 契 約 所 載 交 付 方 法 及 日 期 , 向 本 公 司 所 在 地 或 指 定 地 點 交 付 , 並由
本 公 司 交 付 開 發 之 憑 證 。
第 二 次 以 後 保 險 費 於 本 公 司 保 險 費 實 際 入 帳 日 之 後 的 第一個 資 產 評 價 日 依 第 十 三 條 之 約 定 配 置
於 各 投 資 標 的 ; 但 於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前 , 該 第 二 次 以 後 保 險 費 依 第 二 條 第 十 五 款 約 定 納 入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金 額 計 算 。
本 契 約 自 契 約 生 效 日 起 , 若 本 契 約 項 下 之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扣 除 保 險 單 借 款 本 息 後 之 餘 額 不 足 以 支
付 當 月 保 險 成 本 及 保 單 管 理 費 時 , 本 公 司 按 日 數 比 例 扣 除 至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為 零 , 本 公 司 應 於 前
述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為 零 之 當 日 催 告 要 保 人 交 付 保 險 費 , 自 催 告 到 達 翌 日 起 三 十 日 內 為 寬 限 期 間 。
逾 寬 限 期 間 仍 未 交 付 者 , 本 契 約 自 寬 限 期 間 終 了 翌 日 起 停 止 效 力 。 如 在 寬 限 期 間 內 發 生 保 險 事
故 時 , 本 公 司 應 負 保 險 責 任 , 要 保 人 並 應 按 日 數 比 例 支 付 寬 限 期 間 內 保 險 成 本 及 保 單 管 理 費 。
停 效 期 間 內 發 生 保 險 事 故 時 , 本 公 司 不 負 保 險 責 任 。
第 七 條 【 本 契 約 效 力 的 恢 復 】
本 契 約 停 止 效 力 後 , 要 保 人 得 在 停 效 日 起 二 年 內 , 申 請 復 效 。 但 保 險 期 間 屆 滿 後 不 得 申 請 復 效
。
要 保 人 於 停 止 效 力 之 日 起 六 個 月 內 提 出 前 項 復 效 申 請 , 並 經 要 保 人 清 償 寬 限 期 間 欠 繳 之 保 險 成
本 及 保 單 管 理 費 , 並 另 外 繳 交 保 險 費 後 , 自 翌 日 上 午 零 時 起 ,開始恢復其 效 力 。
要 保 人 於 停 止 效 力 之 日 起 六 個 月 後 提 出 第 一 項 之 復 效 申 請 者 , 本 公 司 得 於 要 保 人 之 復 效 申 請 送
達 本 公 司 之 日 起 五 日 內 要 求 要 保 人 提 供 被 保 險 人 之 可 保 證 明 。 要 保 人 如 未 於 十 日 內 交 齊 本 公 司
要 求 提 供 之 可 保 證 明 者 , 本 公 司 得 退 回 該 次 復 效 之 申 請 。
被 保 險 人 之 危 險 程 度 有 重 大 變 更 已 達 拒 絕 承 保 程 度 者 , 本 公 司 得 拒 絕 其 復 效 。
本 公 司 未 於 第三項 約 定 期 限 內 要 求 要 保 人 提 供 可 保 證 明 , 或於收齊 可 保 證 明 後 十 五 日 內 不 為 拒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
絕 者 , 視 為 同 意 復 效 , 並 經 要 保 人 清 償 及 繳 交 第 二 項 約 定 之 各 項 金 額 後 , 自 翌 日 上 午 零 時 起 ,
開 始 恢 復 其 效 力 。
要 保 人 依 第 三 項 提 出 申 請 復 效 者 , 除 有 同 項 後 段 或 第 四 項 之 情 形 外 , 於 交 齊 可 保 證 明 , 並 清償
及 繳 交 第 二 項 約 定 之 各 項 金額後 , 自 翌 日 上 午 零 時 起 , 開 始 恢 復 其 效 力 。
第 二 項 、 第 五 項 及 第 六 項 繳 交 之 保 險 費 , 本 公 司 於 保 險 費 實 際 入 帳 日 之 後 的 次一個 資 產 評 價 日
, 依 第 十 三 條 之 約 定 配 置 於 各 投 資 標 的 。
本 契 約 因 第 三 十 四 條 約 定 停 止 效 力 而 申 請 復 效 者 , 除 復 效 程 序 依 前 七 項 約 定 辦 理 外 , 如 有 第 三
十 四 條 第 二 項 所 約 定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不 足 扣 抵 保 險 單 借 款 本 息 時 , 不 足 扣 抵 部 分 應 一 併 清 償 之 。
本 契 約 效 力 恢 復 時 , 本 公 司 按 日 數 比 例 收 取 當 期 未 經 過 期 間 之 保 險 成 本 及 保 單 管 理 費 , 以 後 仍
依 約 定 扣 除 保 險 成 本 及 保 單 管 理 費 。
第 一 項 約 定 期 限 屆 滿 後 , 本 契約效 力 即 行 終 止 。
第 八 條 【 告 知 義 務 與 本 契 約 的 解 除 】
要保人或 被 保 險 人 在 訂 立 本 契 約 時 , 對 於 本 公 司 要 保 書 書 面 詢 問 的 告 知 事 項 應 據 實 說 明 , 如有
為 隱 匿 或 遺 漏 不 為 說 明 , 或 為 不 實 的 說 明 , 足 以 變 更 或 減 少 本 公 司 對 於 危 險 的 估 計 者 , 本 公 司
得 解 除 契 約 , 且 得 不 退 還 已 扣 繳 之 保 險 成 本 及 保 單 管 理 費 , 其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後 亦 同 。 但 危 險 的
發 生 未 基 於 其 說 明 或 未 說 明 的 事 實 時 , 不 在 此 限 。
要保人或 被 保 險 人 在 增 加 基本保 額 時 , 對 於 本 公 司 書 面 ( 或 電 子 申 請 文 件 ) 詢 問 的 告 知 事 項 應
據 實 說 明 , 如 有 為 隱 匿 或 遺 漏 不 為 說 明 , 或 為 不 實 的 說 明 , 足 以 變 更 或 減 少 本 公 司 對 於 危 險 的
估 計 者 , 本 公 司 得 解 除 該 加 保 部 分 之 契 約 ,且得 不 退 還 已 扣 繳 之 保 險 成 本 及 保 單 管 理 費 , 其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後 亦 同 。 但 危 險 的 發 生 未 基 於 其 說 明 或 未 說 明 的 事 實 時 , 不 在 此 限 。
前 二 項 解 除 契 約 權 , 自 本 公 司 知 有 解 除 之 原 因 後 , 經 過 一 個 月 不 行 使 而 消 滅 ; 或 自 契 約 開 始 日
或 增 加 基本保 額 日 起 , 經 過 二 年 不 行 使 而 消 滅 。
本公司依 本 條 各 項 規 定 通 知 解 除 全 部 或 部 分 保 險 契 約 時 , 如 要 保 人 死 亡 、 居 住 所 不 明 , 致 通 知
不 能 送 達 時 , 本 公 司 得 將該通知送 達 被 保 險 人 或 受 益 人 。
本公司依 第 一 項 解 除 契 約 時 , 若 本 契 約 項 下 之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大 於 零 , 則 本 公 司 以 解 除 契 約 通 知
到達的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返 還 予 要 保 人 。 倘被保 險 人 已 身 故 , 且 已 收 齊 第 二 十 八
條 約 定 之 申 領 文 件 , 則 本 公 司 以 收 齊 申 領 文 件 後 之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返 還 予 要 保
人。
第 九 條 【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後 不 定 期 保 險 費 的 處 理 】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後 , 要 保 人 依 第 二 條 第 四 款 約 定 申 請 交 付 之 不 定 期 保 險 費 , 本 公 司 以 下 列 二 者
較 晚 發 生 之 時 點 , 將 該 不 定 期 保 險 費 依 要 保 人 所 指 定 之 投 資 標 的 配 置 比 例 , 於 第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將該 餘額投入在 本 契 約 項 下 的 投 資 標 的 中 :
一 、 該 不 定 期 保 險 費 實 際 入 帳 日 。
二、本 公 司 同 意 要 保 人 交付該 不 定 期 保 險 費 之 日 。
前 項 要 保 人 申 請 交 付 之 不 定 期 保 險 費 , 本 公 司 如 不 同 意 收 受 , 應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通 知 要
保 人 。
第 十 條 【 保 險 費 交 付 的 限 制 】
本 契 約 下 列 金 額 除 以 「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加 計 當 次 預 定 投 資 保 費 金 額 」 之 比 例 , 應 在 一 定 數 值 以 上
, 始 得 繳 交 該 次 保 險 費 :
一 、 投 保 A 型者: 該 金 額 係 指 基 本 保額與 「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加 計 當 次 預 定 投 資 保 費 金 額 」 兩 者 之
較 大 值 。 但 訂 立 本 契 約 時 , 以 受 監 護 宣 告 尚 未 撤 銷 者 為 被 保 險 人 , 則 為 基 本 保額扣 除 「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加 計 當 次 預 定 投 資 保 費 金 額 」 之 值 , 且 不 得 為 負 值 。
二 、 投 保 B 型 者 : 該 金 額 係 指 基 本 保額與 「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加 計 當 次 預 定 投 資 保 費 金 額 」 兩 者 之
和 。 但 訂 立 本 契 約 時 , 以 受 監 護 宣 告 尚 未 撤 銷 者 為 被 保 險 人 , 則 為 基 本 保額。
前 項 所 稱 一 定 數 值 之 標 準 如 下 :
一 、 被 保 險 人 滿 十 五 足 歲 且 當 時 保 險 年 齡 在 四 十 歲 以 下 者 : 百 分 之 一 百 三 十 。
二 、 被 保 險 人 之 當 時 保 險 年 齡 在 四 十 一 歲 以 上 , 七 十 歲 以 下 者 : 百 分 之 一 百 一 十 五 。
三 、 被 保 險 人 之 當 時 保 險 年 齡 在 七 十 一 歲 以 上 者 : 百 分 之 一 百 零 一 。
第 一 項 所 稱 當 次 預 定 投 資 保 費 金 額 係 指 該 次 保 險 費 , 且 尚 未 實 際 配 置 於 投 資 標 的 之 金 額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
第 一 項 數 值 之 判 斷 時 點 , 以 要 保 人 每 次 繳 交 保 險 費 時 最 新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及 匯 率 為 準 計 算 。
第十一 條 【 保 險 成 本 暨 保 單 管 理 費 的 收 取 方 式 】
本公司於本契 約 生 效 日 及 每 保 單 週 月 日 將 計 算 本 契 約 之 保 險 成 本 , 併 同 保 單 管 理 費 , 由 保 單 帳
戶價值依 當 時 要 保 人 約 定 之 投 資 標 的 扣 除 順 序 扣 除 之 。 但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日 前 之 保 險 成 本 暨 保 單
管理費, 依第二 條第十五款 約定自 首 次 投 資 配 置 金 額 扣除。 被 保 險 人 未 滿 十 五 足 歲 前 , 本 公 司
不 收 取 保 險 成 本 , 被 保 險 人 滿 十 五 足 歲 至 下 一 保 單 週 月 日 之 保 險 成 本 , 將 依 實 際 日 數 比 例 計 算
, 於 前 一 保 單 週 月 日 收 取 , 如 無 前 一 保 單 週 月 日 , 則 於 契 約 生 效 日 收 取 。
前 項 所 稱 投 資 標 的 扣 除 順 序 係 指 要 保 人 投 保 本 契 約 時 , 於 要 保 書 約 定 用 以 扣 除 保 險 成 本 及 保 單
管 理 費 之 投 資 標 的 順 序 , 要 保 人 若 未 約 定 投 資 標 的 扣 除 順 序 , 或 所 約 定 之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不 足 時
, 本 公 司 將 改 依 當 時 各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佔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比 例 , 乘 以 該 次 應 扣 除 之 金 額 , 扣 抵 各 投
資 標 的 之 等 值 單 位 數 。
要 保 人 於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 得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變 更 前 項 選 擇 。
第 十二條 【 貨 幣 單 位 與 匯 率 計 算 】
本 契 約 保 險 費 之 收 取 、 給 付 各 項 保 險 金 、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 返 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償 付 解 約
金 、 部 分 提 領 金 額 及 支 付 、償還保 險 單 借 款 及 平 均 成 本 、 持 有 成 本 、 轉 入 金 額 之 計 算 , 應 以 新
台 幣 為 貨 幣 單 位 。
本 契 約 匯 率 計 算 方 式 約 定 如 下 :
一 、 保 險 費 及 其 加 計 利 息 配 置 於 投 資 標 的 : 本 公 司 根 據 投 資 配 置 日 匯 率 參 考 機 構 中 午 十 二 時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 賣 出 即 期 匯 率 計 算 。
二 、 給 付 各 項 保 險 金 及 返 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本 公 司 根 據 文 件 齊 全 日 後 的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匯率
參 考 機 構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買入即期匯率收 盤 價 計 算 。
三、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 本 公 司 根 據 收 益 實 際 分配日 匯 率 參 考 機 構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 買 入
即 期 匯 率 收 盤 價 計 算 分 配 之 收 益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
選 擇 配 置 於 指 定 投 資 標 的 者 , 前 述 金 額 將 依 投 入 日 匯 率 參 考 機 構 指 定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
賣 出 即 期 匯 率 收 盤 價 計 算 , 轉 換 為 等 值 投 入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 金 額 。 但 投 資 標 的 屬 於 相
同 幣 別 者 , 無 幣 別 轉 換 之 適 用 。
四、償 付 解 約 金 及 部 分 提 領 金 額 : 本 公 司 依 第 二 十 條 第 二 項 自 本 公 司 收 到 要 保 人 書 面 通 知 時 及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約 定 之 基 準 日 後 的 第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匯 率 參 考 機 構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
買入即期匯率收 盤 價 計 算 。
五 、 保 單 管 理 費 及 保 險 成 本 之 扣 除 : 本 公 司 根 據 扣除日 最 近 可 得 匯 率 參 考 機 構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買入即期匯率收 盤 價 計 算 。
六 、 投 資 標 的 之 轉 換 : 本 公 司 根 據 轉換日 匯 率 參 考 機 構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 買 入 即期匯率收盤
價 , 將 轉 出 之 投 資 標 的 金 額 扣 除 依 第 十 六 條 約 定 之 轉 換 費 用 後 , 依 轉 換 日 匯 率 參 考 機 構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 賣 出 即 期 匯 率 收 盤 價 計 算 , 轉 換 為 等 值 轉 入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 金 額 。
但 投 資 標 的 屬 於 相 同 幣 別 相 互 轉 換 者 , 無 幣 別 轉 換 之 適 用 。
七 、 申 請 復 效 時 , 要 保 人 繳 交 之 保 險 費 配 置 於 投 資 標 的 : 本 公 司 根 據 保 險 費 實 際 入 帳 日 之 後 的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匯 率 參 考 機 構 中 午 十 二 時 投 資 標 的 計 價 幣 別 之 賣 出 即 期 匯 率 計 算 。
前 項 之 匯 率 參 考 機 構 係 指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但 本 公 司 得 變 更 上 述 匯 率 參 考 機 構 , 惟 必 須 提 前
十 日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定方 式 通 知 要 保 人 。
第十三 條 【 投 資 標 的 及 配 置 比 例 約 定 】
要 保 人 投 保 本 契 約 時 , 應 於 要 保 書 選 擇 購 買 之 一般投 資 標 的 及 配置比例。
要 保 人 於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 得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變 更 前 項 選 擇 。
第 十四條 【 投 資 標 的 平 均 成 本 、 持 有 成 本 與 報 酬 率 之 計 算 】
本 契 約 各 投 資 標 的 平 均 成 本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一 、 保 險 費 及 投 資 標 的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之 投 入 , 或 其 他 投 資 標 的 轉 出 金 額 轉 入 時 :
以 投 入 前 持 有 之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數 乘 以 投 入 前 持 有 之 投 資 標 的 平 均 成 本 後 , 加 計 此 次 投 入 或
轉 入 金 額 , 再 除 以 投 入 後 持 有 之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數 。 若 投 入 前 持 有 之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數 為 零 時
, 則 投 入 前 持 有 之 投 資 標 的 平 均 成 本 以 零 計 算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6
二 、 保 單 管 理 費 、 保 險 成 本 、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的 減 少 、 投 資 標 的 轉 出 及 投 資 標 的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時 :
平 均 成 本 不 變 。 但 若 持 有 之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數 為 零 時 , 平 均 成 本 以 零 計 算 。
本 契 約 各 投 資 標 的 之 持 有 成 本 , 係 以 投 資 標 的 之 平 均 成 本 乘 以 投 資 標 的 之 持 有 單 位 數 計 算 所 得
之 值 。
本 契 約 各 投 資 標 的 之 報 酬 率 , 係 以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減 去 投 資 標 的 之 持 有 成 本 後 , 除 以 投 資 標 的 之
持 有 成 本 計 算 所 得 之 值 。 但 若 投 資 標 的 之 持 有 成 本 為 零 時 , 投 資 標 的 之 報 酬 率 以 零 計 算 。
第十五 條 【 投 資 標 的 之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的 計 算 及 給 付 】
本 契 約 所 提 供 之 投 資 標 的 如 有 收 益 分 配 或 自 投 資 資 產 中 撥 回 資 產 時 , 本 公 司 應 以 該 投 資 標 的 發
行或經 理 機 構 分 配 予 本 公 司 之 收 益 總 額 或 撥 回 資 產 總 額 , 依 本 契 約 所 持 該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占 本公
司 投 資 該 標 的 總 價 值 之 比 例 將 該 收 益 分 配 予 要 保 人 。 但 若 有 依 法 應 先 扣 繳 之 稅 捐 時 , 本 公 司 應
先 扣 除 之 。
本 契 約 所 提 供 之 投 資 標 的 如 有 可 分 配 收 益 或 撥 回 資 產 , 要 保 人 應 選 擇 下 列 方 式 之 一 給 付 :
一 、 累 積 單 位 數
本公司應於 該 投 資 標 的 收 益 實 際 分 配 日 , 將 分 配 之 收 益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 依 當 日 該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換 算 單 位 數 , 投 入 該 投 資 標 的 。
二 、 配 置 於 同 幣 別 停 泊 標 的
本公司應 於 該 投 資 標 的 收 益 實 際 分 配 日 , 將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依 當 日 同 幣 別 停 泊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換 算 單 位 數 , 並 置 於 本 契 約 項 下 同 幣 別 之 停 泊 標 的 。
三 、 配 置 於 指 定 投 資 標 的
本公司應於 該 投 資 標 的 收 益 實 際 分 配 日 , 將 分 配 之 收益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 依 當 日 指 定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換 算 單 位 數 , 投 入 指 定 投 資 標 的 。 如 未 指 定 時 , 本 公 司 以 本 項 第 二 款 配 置 於
同 幣 別 停 泊 標 的 方 式 辦 理 。
四 、 現 金 給 付
本公司應 於 該 投 資 標 的 收 益 實 際 分 配 日 起 算 十 五 日 內 主 動 以 匯 款 方 式 給 付 之 。 各 投 資 標 的
如 有 以 現 金 給 付 之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且 收 益 實 際 分配日 為 同 一 日 者 , 本 公 司 將 合 併 計 算
。 但 因 可 歸 責 於 本 公 司 之 事 由 致 未 在 前 開 期 限 內 為 給 付 者 , 應 加 計 利 息 給 付 , 其 利 息 按 給
付當時本 保 單 辦 理 保 險 單 借 款 之 利 率 與 民 法 第 二 百 零 三 條 法 定 週 年 利 率 兩 者 取 其 大 之 值 的
利 率 計 算 。
要 保 人 未 能 於 收 益 實 際 分配日 前 , 提 供 有 效 匯 款 帳 號 或 因 非 可 歸 責 本 公 司 原 因 致 無 法 完 成
匯款時,若 當 次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總 額 達 新 台 幣 伍 佰 元 ( 含 ) 以 上 者 , 本 公 司 將 以
開 立 支 票 方 式 給 付 ; 若 當 次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總 額 未 達 新 台 幣 伍 佰 元 者 , 本 公 司 將
改 以 本 項 第 二 款 配 置 於 同 幣 別 停 泊 標 的 方 式 辦理。
但 若 本 契 約 於 收 益 實 際 分 配 日 已 終 止 、 停 效 、 收 益 實 際 分 配 日 已 超 過 有 效 期 間 屆 滿 日 或 其 他 原
因 造 成 無 法 投 資 該 標 的 時 , 本 公 司 將 一律以 現 金 給 付 予 要 保 人 。
本 公 司 得 報 主 管 機 關 調 整 第 二 項第四 款 用 以 判 斷 現 金 給 付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之 金 額 標 準 , 並
應 通 知 要 保 人 。
要保人應 於 投 保 時 選 擇 收 益 分 配 之 給 付 方 式 , 如 未 選 擇 時 , 本 公 司 以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配 置 於 同 幣
別 停 泊 標 的 方 式 辦 理 。
第 十 六 條 【 投 資 標 的 轉 換 】
本 公 司 於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提 供 以 下 兩 種 投 資 標 的 轉 換 方 式 :
一 、 停 利 機 制 :
要 保 人 得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向 本 公 司 約 定 各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之 停 利 點 , 本 公 司 將 以 各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之 報 酬 率 於 每 次 達 到 其 停 利 點 ( 含 ) 以 上 之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為 轉 出 日 , 將 該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數 全 數 轉 出 並 計 算 轉 出 之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 並 以 該 價 值 扣 除 轉 換 費 用 後 ,
於 投 資 標 的 轉 出 日 後 的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為 轉 入 日 , 配置於指 定 投 資 標 的 , 如 未 選 擇 時 ,
本 公 司 以 配 置 於 同 幣 別 停 泊 標 的 方 式 辦 理 。
二 、 申 請 轉 換 :
除 前 述 轉 換 方 式 , 要 保 人 亦 得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向 本 公 司 申 請 不 同 投 資 標 的 間 之 轉 換
, 並 應 於 申 請 書 ( 或 電 子 申 請 文 件 ) 中 載 明 轉 出 的 投 資 標 的 及 其 轉 出 金 額 及 指 定 欲 轉 入 之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7
投 資 標 的 。 本 公 司 以 收 到 申 請 書 ( 或 電 子 申 請 文 件 ) 時 為 基 準 日 計 算 投 資 標 的 轉 出 單 位 數
, 再 以 基 準 日 後之第一個 資 產 評 價 日 為 轉 出 日 , 計 算 轉 出 之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 並 以 該 價 值 扣
除 轉 換 費 用 後 , 於 同 次 申 請 轉 換 之 投 資 標 的 中 , 最 後 一 檔 賣 出 之 投 資 標 的 轉 出 日 後 的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為 轉 入 日 , 配 置 於 欲 轉 入 之 投 資 標 的 。
要 保 人 亦 可 事 先 約 定 轉 換 日 期 , 本 公 司 將 以 約 定 轉 換 日 期 為 基 準 日 辦 理 前 項 投 資 標 的 轉 換
作 業 。 前 述 約 定 轉 換 日 期 若 遇 當 月 無 相 當 日 者 , 指 該 月 之 末 日 ; 若 遇 其 他 交 易 尚 未 完 成 時
, 則 順 延 至 其 他 交 易 完 成 日 。
前 項 轉 換 費 用 如 附 表 一 。
第 十 七 條 【 投 資 標 的 之 新 增 、 關 閉 與 終 止 】
本 公 司 得 依 下 列 方 式 , 新 增 、 關 閉 與 終 止 投 資 標 的 之 提 供 :
一、本 公 司 得 新 增 投 資 標 的 供 要 保 人 選 擇 配 置 。
二、本 公 司 得 主 動 終 止 某 一 投 資 標 的 , 且 應 於 終 止 日 前 三十日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通 知 要 保
人。但 若 投 資 標 的 之 價 值 仍 有 餘 額 時 , 本 公 司 不 得 主 動 終 止 該 投 資 標 的 。
三、本 公 司 得 經 所 有 持 有 投 資 標 的 價 值之要 保 人 同 意 後 , 主 動 關 閉 該 投 資 標 的 , 並 於 關 閉 日 前
三十日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通 知 要 保 人 。
四、本 公 司 得 配 合 某 一 投 資 標 的 之 終 止 或 關 閉 , 而 終 止 或 關 閉 該 投 資 標 的 。 但 本 公 司 應 於 接 獲
該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或 經 理 機 構 之 通 知 後 五 日內於 本 公 司 網 站 公 布 , 並 另 於 收 到 通 知 後 三 十 日
內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通 知 要 保 人 。
投 資 標 的 一 經 關 閉 後 , 於 重 新 開 啟 前 禁 止 轉 入 及 再 投 資 。 投 資 標 的 一 經 終 止 後 , 除 禁 止 轉 入 及
再 投 資 外 , 保 單 帳 戶 內 之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將 強 制 轉 出 。
投 資 標 的 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 第 三 款 及 第 四 款 調 整 後 , 要 保 人 應 於 接 獲 本 公 司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通 知 後 十 五 日 內 且 該 投 資 標 的 終 止 或 關 閉 日 三 日 前 向 本 公 司 提 出 下 列 申 請 :
一、投 資 標 的 終 止 時 : 將 該 投 資 標 的 之 價 值 申 請 轉 出 或 提 領 , 並 同 時 變 更 購 買 投 資 標 的 之 投 資
配置比例及 投 資 標 的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方 式 。
二、投 資 標 的 關 閉 時 : 變 更 購 買 投 資 標 的 之 投 資 配置比例及 投 資 標 的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方 式
。
若 要 保 人 未 於 前 項 期 限 內 提 出 申 請 , 或 因 不 可 歸 責 於 本 公 司 之 事 由 致 本 公 司 接 獲 前 項 申 請 時 已
無 法 依 要 保 人 指 定 之 方 式 辦 理 , 視 為 要 保 人 同 意 以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一、一般投 資 標 的 終 止 時 : 以 相 同 幣 別 之 停 泊 標 的 , 作 為 該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轉 出 金 額 及 未 來 保 險
費 暫 時 停 泊 之 投 資 標 的 。 若 選 擇 該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為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及 停 利 金 額 指
定 投 資 標 的 者 , 本 公 司 得 以 相 同 幣 別 之 停 泊 標 的 為 指 定 投 資 標 的 。
二、一般投 資 標 的 關 閉 時 : 以 相 同 幣 別 之 停 泊 標 的 , 作 為 未 來 保 險 費 暫 時 停 泊 之 投 資 標 的 。 若
選 擇 該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為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及 停 利 金 額 指 定 投 資 標 的 者 , 本 公 司 得 以
相 同 幣 別 之 停 泊 標 的 為 指 定 投 資 標 的 ; 若 選 擇 「 累 積 單 位 數 」 為 投 資 標 的 之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者 , 本 公 司 得 以 變 更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方 式 為 「 配 置 於 同 幣 別 停 泊 標 的 」。
三 、 停 泊 標 的 終 止 時 : 以 本 公 司 指 定 之 投 資 標 的 , 作 為 該 終 止 停 泊 標 的 之 轉 出 金 額 、 停 利 機 制
之 轉 出 金 額 及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暫 時 停 泊 之 投 資 標 的 。
四 、 停 泊 標 的 關 閉 時 : 以 本 公 司 指 定 之 投 資 標 的 , 作 為 停 利 機 制 之 轉 出 金 額 及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金 額 暫 時 停 泊 之 投 資 標 的 。
因 前 二 項 情 形 發 生 而 於 投 資 標 的 終 止 或 關 閉 前 所 為 之 轉 換 及 提 領 , 該 投 資 標 的 不 計 入 免 費 轉 換
申 請 次 數 及 提 領 次 數 。
第 十 八 條 【 特 殊 情 事 之 評 價 與 處 理 】
投 資 標 的 於 資 產 評 價 日 遇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 致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 經 理 或 計 算 代 理 機 構 暫 停 計 算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或 贖 回 價 格 , 導 致 本 公 司 無 法 申 購 或 申 請 贖 回 該 投 資 標 的 時 , 本 公 司 將 不 負 擔
利 息 , 並 依 與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 經 理 或 計 算 代 理 機 構 間 約 定 之 恢 復 單 位 淨 值 或 贖 回 價 格 計 算 日 ,
計 算 申 購 之 單 位 數 或 申 請 贖 回之金 額 :
一 、 因 天 災 、 地 變 、 罷 工 、 怠 工 、 不 可 抗 力 之 事 件 或 其 他 意 外 事 故 所 致 者 。
二 、 國 內 外 政 府 單 位 之 命 令 。
三 、 投 資 所 在 國 交 易 市 場 非 因 例 假 日 而 停 止 交 易 。
四 、 非 因 正 常 交 易 情 形 致 匯 兌 交 易 受 限 制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8
五、非 可 歸 責 於 本 公 司 之 事 由 致 使 用 之 通 信 中 斷 。
六 、 有 無 從 收 受 申 購 或 贖回請 求 或 給 付 申 購 單位、 贖 回 金額等 其 他 特 殊 情 事 者 。
七 、 其 他 於 投 資 標 的 公 開 說 明 書 中 記 載 之 情 事 。
要 保 人 依 第 三 十 四 條 約 定 申 請 保 險 單 借 款 或 本 公 司 依 約 定 給 付 保 險 金 時 , 如 投 資 標 的 遇 前 項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 致 發 行 、 經 理 或 計 算 代 理 機構暫 停 計 算 投 資 標 的 單 位 淨 值 , 本 契 約 以 不 計 入 該 投
資標的之 價 值 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計 算 可 借 金 額 上 限 或 保 險 金 , 且 不 加 計 利 息 。 待 特 殊 情 事 終 止 時
, 本 公 司 應 即 重 新 計 算 保 險 金 或 依 要 保 人 之 申 請 重 新 計 算 可 借 金 額 上 限 。
第 一 項 特 殊 情 事 發 生 時 , 本 公 司 應 主 動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告 知 要 保 人 。
因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 經 理 或 計 算 代 理 機 構 拒 絕 投 資 標 的 之 申 購 或 贖 回 、 該 投 資 標 的 已 無 可 供 申 購
之 單 位 數 , 或 因 法 令 變 更 等 不 可 歸 責 於 本 公 司 之 事 由 , 致 本 公 司 無 法 依 要 保 人 指 定 之 投 資 標 的
及 比 例 申 購 或 贖 回 該 投 資 標 的 時 , 本 公 司 將 不 負 擔 利 息 , 並應於 接 獲 主 管 機 關 或 發 行 、 經 理 或
計 算 代 理 機 構 通 知 後 十 日 內 於 網 站 公 告 處 理 方 式 。
第 十 九 條 【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之 通 知 】
本 契 約 於 有 效 期 間 內 , 本 公 司 將 依 約 定 方 式 , 採 書 面 或 電 子 郵 遞 方 式 每 三 個 月 通 知 要 保 人 其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前 項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內 容 包 括 如 下 :
一、期 初 及 期 末 計 算 基 準 日 。
二 、 投 資 組 合 現 況 。
三 、 期 初 單 位 數 及 單 位 淨 值。
四 、 本 期 單 位 數 異 動 情 形 ( 含 異 動 日 期 及 異 動 當 時 之 單 位 淨 值 ) 。
五 、 期 末 單 位 數 及 單 位 淨 值。
六 、 本 期 收 受 之 保 險 費 金 額 。
七 、 本 期 已 扣 除 之 各 項 費 用 明 細 ( 包括保 單 管 理 費 、 保 險 成 本 ) 。
八 、 期 末 之 保 險 金 額 、 解 約 金金額。
九、期 末 之 保 險 單 借 款 本 息 。
十、本期收 益 分 配 情 形 。
第 二 十 條 【 契 約 的 終 止 】
要 保 人 得 隨 時 終 止 本 契 約 。
前 項 契 約 之 終 止 , 自 本 公 司 收 到 要 保 人 書 面 通 知 時 , 開 始 生 效 。
要 保 人 繳 費 累 積 達 有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而 申 請 終 止 契 約 時 , 本 公 司 應 以 收 到 前 項 書 面 通 知 之 第一個
資 產 評 價 日 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扣 除 解 約 費 用 後 之 餘 額 計 算 解 約 金 , 並 於 接 到 通 知 之 日 起 一 個 月 內
償 付 之 。 逾 期 本 公 司 應 加 計 利 息 給 付 , 其 利 息 按 年 利 率 一 分 計 算 。
前 項 解 約 費 用 如 附 表 一 。
第 二 十 一 條 【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的 部 分 提 領 】
於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 如 累 積 有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時 , 要 保 人 得 向 本 公 司 提 出 申 請 部 分 提 領 其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但 每 次 提 領 之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不 得 低 於 新 台 幣 伍佰元 且 提 領 後 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不 得 低
於新台 幣 貳仟元。
要 保 人 申 請 部 分 提 領 時 , 按 下 列 方 式 處 理 :
一、要 保 人 必 須 在 申 請 文 件 中 指 明 部 分 提 領 的 投 資 標 的 金額。
二、本 公 司 以 收 到 前 款 申 請 文 件 為 基 準 日 , 並 以 基 準 日 後 之 第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為 準 計 算 部分提
領 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三、本 公 司 將 於 基 準 日 後 一 個 月 內 , 支 付 部 分 提 領 的 金 額 扣 除 部分提 領 費 用 後 之 餘 額 。 逾期本
公 司 應 加 計 利 息 給 付 , 其 利 息 按 年 利 率 一 分 計 算 。
要 保 人 亦 可 事 先 約 定 部 分 提 領 日 期 , 本 公 司 將 以 約 定 部 分 提 領 日 期 為 基 準 日 辦 理 前 項 投 資 標 的
部 分 提 領 作 業 。 前 述 約 定 部 分 提 領 日 期 若 遇 當 月 無 相 當 日 者 , 指 該 月 之 末 日 ; 若 遇 其 他 交 易 尚
未 完 成 時 , 則 順 延 至 其 他 交 易 完 成 日 。
第 二 項 部 分 提 領 費 用 如 附 表 一 。
A 型 適 用 :
若 要 保 人 申 請 部 分 提 領 時 , 本 公 司 將 自 動 調 整 本 契 約 基本保 額 , 其 方 式 如 下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9
一、若 申 請 當 時 基本保 額 大 於 或 等 於 申 請 當 時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時 , 則 調 整 後 基本保額為 申 請 當 時
基 本 保 額 , 扣 除 申 請 減 少 金 額 乘 以 超 額 比 例 之 餘額。
二、若 申 請 當 時 基本保 額 小 於 申 請 當 時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時 , 則 調 整 後 基本保 額 為 下列金額之 較小
者:
( 一 ) 申 請 當 時 基本保額。
( 二 ) 申請當 時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扣 除 申 請 減 少 金 額 乘 以 超 額 比 例 之 餘 額。
B 型 適 用 :
若 要 保 人 申 請 部 分 提 領 者 , 本 契 約 之 基本保 額 不 受 影 響 。
第 二 十 二 條 【 保 險 事 故 的 通 知 與 保 險 金 的 申 請 時 間 】
要 保 人 或 受 益 人 應 於 知 悉 本 公 司 應 負 保 險 責 任 之 事 故 後 十 日 內 通 知 本 公 司 , 並 於 通 知 後 儘 速 檢
具 所 需 文 件 向 本 公 司 申 請 給 付 保 險 金 。
本 公 司 應 於 收 齊 前 項 文 件 後 十 五 日 內 給 付 之 。 但 因 可 歸 責 於 本 公 司 之 事 由 致 未 在 前 開 期 限 內 為
給 付 者 , 應 加 計 利 息 給 付 , 其 利 息 按 年 利 率 一 分 計 算 。
第 二 十 三 條 【 失 蹤 處 理 】
被 保 險 人 於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失 蹤 者 , 如 經 法 院 宣 告 死 亡 時 , 本 公 司 根 據 判 決 內 所 確 定 死 亡 時
日 為 準 , 並 依 第 二 十 五 條 約 定 返 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或 給 付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 本 契 約
項 下 之 保 單 帳 戶 即 為 結 清 ; 如 要 保 人 或 受 益 人 能 提 出 證 明 文 件 , 足 以 認 為 被 保 險 人 極 可 能 因 意
外 傷 害 事 故 而 死 亡 者 , 本 公 司 應 依 意 外 傷 害 事 故 發 生 日 為 準 , 並 依 第 二 十 五 條 約 定 返 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或 給 付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 本 契 約 項 下 之 保 單 帳 戶 即 為 結 清 。
第 二 十 四 條 【 祝 壽 保 險 金 的 給 付 】
被 保 險 人 於 保 險 年 齡 達 一 百 零 五 歲 之 保 單 週 年 日 仍 生 存 且 本 契 約 仍 有 效 時 , 本 公 司 按 該 週 年 日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之 保 單 帳戶價 值 給 付 祝壽保 險 金 , 本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
第 二 十 五 條 【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的 給 付 與 保 單 帳戶價 值 之 返 還 】
被 保 險 人 於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身 故 者 , 本 公 司 按 保 險 金 額 給 付 身 故 保 險 金 , 本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訂 立 本 契 約 時 , 以 未 滿 十 五 足 歲 之 未 成 年 人 為 被 保 險 人 , 其 身 故 保 險 金 之 給 付 於 被 保 險 人 滿 十
五 足 歲 之 日 起 發 生 效 力 ; 被 保 險 人 滿 十 五 足 歲 前 死 亡 者 , 本 公 司 應 返 還 本 契 約 之 保 單 帳戶價值
予 要 保 人 或 其 他 應 得 之 人 。
訂 立 本 契 約 時 , 以 受 監 護 宣 告 尚 未 撤 銷 者 為 被 保 險 人 , 其 身 故 保 險 金 變 更 為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
前 項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額 , 不 包 含 其 屬 投 資 部 分 之 保 單 帳戶價 值 。
第 三 項 被 保 險 人 於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二 月 三 日 ( 含 ) 以 後 所 投 保 之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額 總 和 ( 不 限 本
公司),不 得 超 過 訂 立 本 契 約 時 遺 產 及 贈 與 稅 法 第 十 七 條 有 關 遺 產 稅 喪 葬 費 扣 除 額 之 半 數 , 其
超 過 部 分 本 公 司 不 負 給 付 責 任 。
前 項 情 形 , 被 保 險 人 如 因 發 生 約 定 之 保 險 事 故 死 亡 , 本 公 司 應 給 付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予 受 益 人 ,
如 有 超 過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額 上 限 者 , 須 按 比 例 返 還 超 過 部 分 之 已 扣 除 保 險 成 本 。 其 原 投 資 部 分
之保單帳戶價 值 , 則 按 約 定 返還予 要 保 人 或 其 他 應 得 之 人 , 其 資 產 評 價 日 依 受 益 人 檢 齊 申 請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所 須 文 件 並 送 達 本 公 司 之 次 一個資 產 評 價 日 為 準 。
第 五 項 情 形 , 如 要 保 人 向 二 家 ( 含 ) 以 上 保 險 公 司 投 保 , 或 向 同 一 保 險 公 司 投 保 數 個 保 險 契 (
附 ) 約 , 且 其 投 保 之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額 合 計 超 過 第 五 項 所 定 之 限 額 者 , 本 公 司 於 所 承 保 之 喪 葬
費 用 金 額 範 圍 內 , 依 各 要 保 書 所 載 之 要 保 時 間 先 後 , 依 約 給 付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額 至 第 五 項喪葬
費 用 保 險 金 額 上 限 為 止 , 如 有 二 家 ( 含 ) 以 上 保 險 公 司 之 保 險 契 ( 附 ) 約 要 保 時 間 相 同 或 無 法
區 分 其 要 保 時 間 之 先 後 者 , 各 該 保 險 公 司 應 依 其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額 與 扣 除 要 保 時 間 在 先 之 保 險
公 司 應 理 賠 之 金 額 後 所 餘 之 限 額 比 例 分 擔 其 責 任 。
受 益 人 依 第 二 十 八 條 約 定 申 領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時 , 若 已 超 過 第 四 十 條 所 約 定 之 時
效 , 本 公 司 得 拒 絕 給 付 保 險 金 。 本 公 司 將 以 受 益 人 檢 齊 申 請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之所
須 文 件 並 送 達 本 公 司 之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為 基 準 , 計 算 本 契 約 項 下 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返 還 予 應
得 之 人 , 本 契 約 項 下 之 保 單 帳 戶 即 為 結 清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10
第 二 十 六 條 【 完全失能保 險 金 的 給 付 】
被 保 險 人 於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致 成 附 表 四 所 列 之 完全失能等級之 一 , 並 經 完 全 失能診 斷 確 定 者
, 本 公 司 按 保 險 金 額 給 付 完 全 失能保險金, 本 契 約 效 力 即 行 終 止 。
被 保 險 人 同 時 有 兩 項 以 上 完 全 失能時 , 本 公 司 僅 給 付 一 項 完 全 失能保 險 金 。
受 益 人 依 第 三 十條約 定 申 領 完 全 失能保 險 金 時 , 若 已 超 過 第 四 十 條 所 約 定 之 時 效 , 本 公 司 得拒
絕 給 付 保 險 金 。 本 公 司 將 以 受 益 人 檢 齊 申 請 完 全 失能保 險 金 之 所 須 文 件 , 並 送 達 本 公 司 之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為 基 準 , 計 算 本 契 約 項 下 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返 還 予 應 得 之 人 , 本 契 約 項 下 之 保 單
帳 戶 即 為 結 清 。
第 二 十 七 條 【 祝 壽 保 險 金 的 申 領 】
受 益 人 申 領 「 祝壽保 險 金 」 時 , 應 檢 具 下 列 文 件 :
一、保 險 單 或 其 謄 本 。
二、保 險 金 申 請 書 。
三、受 益 人 的 身 分 證 明 。
第 二 十 八 條 【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的 申 領 】
受 益 人 申 領 「 身 故 保 險 金 」 或 「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 時 , 應 檢 具 下 列 文 件 :
一、保 險 單 或 其 謄 本 。
二、被 保 險 人 死 亡 證 明 書 及 除 戶 戶 籍 謄 本 。
三、保 險 金 申 請 書 。
四、受 益 人 的 身 分 證 明 。
第 二 十 九 條 【 返 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的 申 請 】
要 保 人 或 應 得 之 人 依 第 二 十 三 條 、 第 二 十 五 條 或 第 三 十 一 條 約 定 申 請 返 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時 , 應
檢 具 下 列 文 件 :
一、保 險 單 或 其 謄 本 。
二、被 保 險 人 死 亡 證 明 書 及 除 戶 戶 籍 謄 本 。
三、申 請 書 。
四、要 保 人 或 應 得 之 人 的 身 分 證 明 。
因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及 第 三 款 情 事 致 成 完 全 失能而 提 出 前 項 申 請 者 , 前 項 第 二 款 文 件 改
為 失能診 斷 書 。
第 三 十 條 【 完 全 失能保 險 金 的 申 領 】
受 益 人 申 領 「 完 全 失能保 險 金 」 時 , 應 檢 具 下 列 文 件 :
一、保 險 單 或 其 謄 本 。
二、失能診 斷 書 。
三 、 保 險 金 申 請 書 。
四 、 受 益 人 的 身 分 證 明 。
受 益 人 申 領 完 全 失 能 之 保 險 金 時 , 本 公 司 基 於 審 核 保 險 金 之 需 要 , 得 對 被 保 險 人 的 身 體 予 以 檢
驗 , 另 得 徵 詢 其 他 醫 師 之 醫 學 專 業 意 見 , 並 得 經 受 益 人 同 意 調 閱 被 保 險 人 之 就 醫 相 關 資 料 , 因
此 所 生 之 費 用 由 本 公 司 負 擔 。 但 不 因 此 延 展 本 公 司 依 第 二 十 二 條 約 定 應 給 付 之 期 限 。
第 三 十 一 條 【 除 外 責 任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 本 公 司 不 負 給 付 保 險 金 的 責 任 :
一、要 保 人 故 意 致 被 保 險 人 於 死 。
二、被 保 險 人 故 意 自 殺 或 自 成 附 表 四 所 列 完 全 失能。 但 自 契 約 訂 立 或 復 效 之 日 起 二 年 後 故 意 自
殺 致 死 者 , 本 公 司 仍 負 給 付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之 責 任 。
三、被 保 險 人 因 犯 罪 處 死 或 拒 捕 或 越 獄 致 死 或 致 成 附 表 四 所 列 完 全 失能。
前 項 第 一 款 及 第 三 十 二 條 情 形 致 被 保 險 人 成 附 表 四 所 列 完 全 失能時 , 本 公 司 按 第 二 十 六 條的約
定 給 付 完全失能保 險 金 。
第 一 項 各 款 情 形 而免給 付 保 險 金 時 , 本 公 司 依 據 要 保 人 或 受 益 人 檢 齊 所 須 文 件 送 達 本 公 司 次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之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依 照 約 定 返還予 應 得 之 人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11
被 保 險 人 滿 十 五 足 歲 前 因 第 一 項 各 款 或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項 原 因 致 死 者 , 本 公 司 依 第 二 十 五 條 約
定 返 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予 要 保 人 或 應 得 之 人 。
第 三 十 二 條 【 受 益 人 受 益 權 之 喪 失 】
受 益 人 故 意 致 被 保 險 人 於 死 或 雖 未 致 死 者 , 喪 失 其 受 益 權 。
前 項 情 形 , 如 因 該 受 益 人 喪 失 受 益 權 , 而 致 無 受 益 人 受 領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時 , 其
身 故 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作 為 被 保 險 人 遺 產 。 如 有 其 他 受 益 人 者 , 喪 失 受 益 權 之 受 益 人 原
應 得 之 部 分 , 依 原 約 定 比 例 計 算 後 分 歸 其 他 受 益 人 。
第 三 十 三 條 【 未 還 款 項 的 扣 除 】
本 公 司 給 付 各 項 保 險 金 、 現 金 給 付 之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 返 還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及 償 付 解 約 金 、
部 分 提 領 金 額 時 , 如 要 保 人 仍 有 保 險 單 借 款 本 息 或 寬 限 期 間 欠 繳 之 保 險 成 本 、 保 單 管 理 費 等未
償 款 項 者 , 本 公 司 得 先 抵 銷 上 述 欠 款 及 扣 除 其 應 付 利 息 後 給 付 其 餘 額 。
第 三 十 四 條 【 保 險 單 借 款 及 契 約 效 力 的 停 止 】
本 契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 要 保 人 得 向 本 公 司 申 請 保 險 單 借 款 , 其 可 借 金 額 上 限 為 借 款 當 日 保 單 帳戶
價 值 之 六十%。
當 未 償 還 之 借 款 本 息 , 超 過 本 契 約 保 單 帳戶價 值 之 八十% 時 , 本 公 司 應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通 知 要 保 人 ; 如 未 償 還 之 借 款 本 息 超 過 本 契 約 保 單 帳戶價 值 之 九十% 時 , 本 公 司 應 再 以 書 面 通
知 要 保 人 償 還 借 款 本 息 , 要 保 人 如 未 於 通 知 到 達 翌 日 起 算 二 日 內 償 還 時 , 本 公 司 將 以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扣 抵 之 。 但 若 要 保 人 尚 未 償 還 借 款 本 息 , 而 本 契 約 累 積 的 未 償 還 之 借 款 本 息 已 超 過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時 , 本 公 司 將 立 即 扣 抵 並 以 書 面 通 知 要 保 人 , 要 保 人 如 未 於 通 知 到 達 翌 日 起 算 三 十 日 內
償 還 不 足 扣 抵 之 借 款 本 息 時 , 本 契 約 自 該 三 十 日 之 次 日 起 停 止 效 力 。
本 公 司 於 本 契 約 累 積 的 未 償 還 借 款 本 息 已 超 過 保 單 帳 戶 價 值 , 且 未 依 前 項 約 定 為 通 知 時 , 於 本
公 司 以 書 面 通 知 要 保 人 之 日 起 三 十 日 內 要 保 人 未 償 還 不 足 扣 抵 之 借 款 本 息 者 , 保 險 契 約 之 效 力
自 該 三 十 日 之 次 日 起 停 止 。
第 三 十 五 條 【 不 分 紅 保 單 】
本 保 險 為 不 分 紅 保 單 , 不 參 加 紅 利 分 配 , 並 無 紅 利 給 付 項 目 。
第 三 十 六 條 【 投 保 年 齡 的 計 算 及 錯 誤 的 處 理 】
要 保 人 在 申 請 投 保 時 , 應 將 被 保 險 人 出 生 年 月 日 在 要 保 書 填 明 。 被 保 險 人 的 投 保 年 齡 , 以 足 歲
計 算 , 但 未 滿 一 歲 的 零 數 超 過 六 個 月 者 , 加 算 一 歲 。
被 保 險 人 的 投 保 年 齡 發 生 錯 誤 時 , 依 下 列 約 定 辦 理 :
一 、 真 實 投 保 年 齡 高 於 本 契約最高承保年 齡 者 , 本 契 約 無 效 , 其 已 繳 保 險 費 無 息 退 還 要 保 人 。
二 、 因 投 保 年 齡 的 錯 誤 , 而 致 溢 繳 保 險 成 本 者 , 本 公 司 無 息 退 還 溢 繳 部 分 的 保 險 成 本 。 如 在 發
生 保 險 事 故 後 始 發 覺 且 其 錯 誤 發 生 在 本 公 司 者 , 前 述 溢 繳 保 險 成 本 本 公 司 不 予 退 還 , 改按
原 扣 繳 保 險 成 本 與 應 扣 繳 保 險 成 本 的 比 例 提 高 淨 危 險 保 額 , 並 重 新 計 算 身 故 、 完 全 失能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後 給 付 之 。
三 、 因 投 保 年 齡 的 錯 誤 , 而 致 短 繳 保 險 成 本 者 , 要 保 人 得 補 繳 短 繳 的 保 險 成 本 或 按 照 原 扣 繳 的
保 險 成 本 與 被 保 險 人 的 真 實 年 齡 比 例 減 少 淨 危 險 保 額 。 但 在 發 生 保 險 事 故 後 始 發 覺 且 其 錯
誤 不 可 歸 責 於 本 公 司 者 , 要 保 人 不 得 要 求 補 繳 短 繳 的 保 險 成 本 , 本 公 司 改 按 原 扣 繳 保 險 成
本 與 應 扣 繳 保 險 成 本 的 比 例 減 少 淨 危 險 保 額 , 並 重 新 計 算 身 故 、 完 全 失能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保險金後 給 付 之 ; 但 錯 誤 發 生 在 本 公 司 者 , 本 公 司 應 按 原 身 故 、 完 全 失能保 險 金 或 喪 葬
費 用 保 險 金 扣 除 短 繳 保 險 成 本 後 給 付 。
前 項 第 一 款 、 第 二 款 前 段 情 形 , 其 錯 誤 原 因 歸 責 於 本 公 司 者 , 應 加 計 利 息 退 還 各 款 約 定 之 金 額
, 其 利 息 按 給 付 當 時 本 保 單 辦 理 保 險 單 借 款 之 利 率 與 民 法 第 二 百 零 三 條 法 定 週 年 利 率 兩 者 取 其
大 之 值 的 利 率 計 算 。
第 三 十 七 條 【 受 益 人 的 指 定 及 變 更 】
祝 壽 保 險 金 或 完全失能保 險 金 的 受 益 人 , 為 被 保 險 人 本 人 , 本 公 司 不 受 理 其 指 定 或 變 更 。
除 前 項 約 定 外 , 要 保 人 得 依 下 列 約 定 指 定 或 變 更 受 益 人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12
一、經 被 保 險 人 同 意 指 定 身 故 受 益 人 , 如 未 指 定 者 , 以 被 保 險 人 之 法 定 繼 承 人 為 本 契 約 身 故 受
益 人 。
二、除 聲 明 放 棄 處 分 權 者 外 , 於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前 得 經 被 保 險 人 同 意 變 更 身 故 受 益 人 , 如 要 保 人
未 將 前 述 變 更 通 知 本 公 司 者 , 不 得 對 抗 本 公 司 。
前 項 身 故 受 益 人 的 指 定 或 變 更 , 於 要 保 人 檢 具 申 請 書 及 被 保 險 人 的 同 意書( 要 、 被 保 險 人 為 同
一 人 時 為 申 請 書 或 電 子 申 請 文 件 ) 送 達 本 公 司 時 , 本 公 司 應 即 予 批 註 或 發 給 批 註 書 。
第 三 十 八 條 【 投 資 風 險 與 法 律 救 濟 】
要 保 人 及 受 益 人 對 於 投 資 標 的 價 值 須 直 接 承 擔 投 資 標 的 之 法 律 、 匯 率 、 市 場 變 動 風 險 及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或 經 理 機 構 之 信 用 風 險 所 致 之 損 益 。
本 公 司 應 盡 善 良 管 理 人 之 義 務 ,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 加 強 締 約 能 力 詳 加 審 視 雙 方 契 約 , 並 應 注 意 相
關 機 構 之 信 用 評 等 。
本 公 司 對 於 因 可 歸 責 於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或 經 理 機 構 或 其 代 理 人 、 代 表 人 、 受 僱 人 之 事 由 減損本投
資 標 的 之 價 值 致 生 損 害 要 保 人 、 受 益 人 者 , 或 其 他 與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或 經 理 機 構 所 約 定 之 賠 償 或
給 付 事 由 發 生 時 , 本 公 司 應 盡 善 良 管 理 人 之 義 務 , 並 基 於 要 保 人 、 受 益 人 之 利 益 , 即 刻 且 持 續
向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或 經 理 機 構 進 行 追 償 。 相 關 追 償 費 用 由 本 公 司 負 擔 。
前 項 追 償 之 進 度 及 結 果 應 以 適 當 方 式 告 知 要 保 人 。
第 三 十 九 條 【 變 更 住 所 】
要 保 人 的 住 所 有 變 更 時 , 應 即 以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
要 保 人 不 為 前 項 通 知 者 , 本 公 司 之 各 項 通 知 , 得 以 本 契 約 所 載 要 保 人 之 最 後 住 所 發 送 之 。
第 四十條 【 時效】
由 本 契 約 所 生 的 權 利 , 自 得 為 請 求 之 日 起 , 經 過 兩 年 不 行 使 而 消 滅 。
第 四 十 一 條 【 批 註 】
本 契 約 內 容 的 變 更 , 或 記 載 事 項 的 增 刪 ,除第十二條 第 三 項 、 第 十 七 條 第 一 項 、 第 三 十 七 條 約
定 者 外 , 應 經 要 保 人 與 本 公 司 雙 方 書 面 或 其 他 約 定 方 式 同意後 生 效 , 並 由 本 公 司 即 予 批 註 或 發
給 批 註 書 。
第 四 十 二 條 【 管 轄 法 院 】
因 本 契 約 涉 訟 者 , 同 意 以 要 保 人 住 所 地 地 方 法 院 為 第 一 審 管 轄 法 院 , 要 保 人 的 住 所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外 時 , 以 台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為 第 一 審 管 轄 法 院 。 但 不 得 排 除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第 四 十 七 條 及 民 事
訴 訟 法 第 四 百 三 十 六 條 之 九 小 額 訴 訟 管 轄 法 院 之 適 用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13
附表一 本契約相關費用表
投 資 型 壽 險 保 單 保 險 公 司 收 取 之 相 關 費 用 一 覽 表 ( 單位:新台幣元或%)
費 用 項 目
收 取 標 準
一、保費費用
無。
1.保單管理費
(1) 每月新台幣壹佰元,收取保單管理費時,要保人累積總繳保險費扣除歷次申
請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金額後之餘額,達新台幣 200 萬元(含)以上者當
月免收。
(2) 依契約生效日及每保單週月日之保單帳戶價值,乘以每月保單管理費用率。
各保單年度之每月保單管理費用率如下表:
保單年度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第 4 年起
每月保單
管理費用率
0. 2%
0.125%
0.075%
0%
本公司得於評估實際費用後調整此管理費並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但對於要保
人有利之費用調降,不在此限。
2.保險成本
係根據訂立本契約時被保險人之性別、體況及扣款當時之保險年齡與淨危險保額
計算而得之費用;每年收取的保險成本原則上逐年增加,如附表二。被保險人未
滿十五足歲前,本公司不收取保險成本,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至下一保單週月日
之保險成本,將依實際日數比例計算,於前一保單週月日收取,如無前一保單週
月日,則於契約生效日收取。
1.投資標的申購費用
(1) 三商美邦帳戶: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2) 委託投資帳戶: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3) 基金: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4) 指數股票型基金:每次將自申購金額中扣抵 0.5%作為申購費用。
本公司得於評估實際費用後調整此投資標的申購費用並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
但對於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不在此限。
*本項費用於投資標的配置、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投資標的轉換所
為之申購投資標的時均需收取。
2.投資標的經理(管理)費
(1) 三商美邦帳戶:已反應於宣告利率中,不另外向客戶收取。
(2) 委託投資帳戶:已由投資標的淨值中扣除,不另外向客戶收取。
(3) 基金: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4) 指數股票型基金:本公司於每月保單週月日自該投資標的價值中收取 0.08%,
但要保人未配置於指數股票型基金者,無需收取。
本公司得於評估實際費用後調整此經理(管理)費並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但
對於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不在此限。
3.投資標的保管費
(1) 三商美邦帳戶:已反應於宣告利率中,不另外向客戶收取。
(2) 委託投資帳戶: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3) 基金: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4) 指數股票型基金: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4.投資標的贖回費用
(1) 三商美邦帳戶: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2) 委託投資帳戶: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14
(3) 基金: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4) 指數股票型基金:每次將自贖回金額中扣抵 0.5%作為贖回費用,但於收取保
單管理費、保險成本、投資標的經理(管理)費所為之贖回,無需收取投資
標的贖回費用。
本公司得於評估實際費用後調整此投資標的贖回費用並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
但對於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不在此限。
*本項費用於給付各項保險金、返還保單帳戶價值、償付解約金、部分提領金
額、投資標的轉換、本公司以保單帳戶價值扣抵借款本息所為之贖回投資標的時
均需收取。
5.投資標的轉換費用
(1) 停利機制:無。
(2) 申請轉換:本公司每一保單年度提供要保人十二次免費轉換,本公司自第十
三次起,將從每次轉出金額中扣抵新台幣伍佰元作為轉換費用。
本公司得於評估實際費用後調整此手續費並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但對於要保
人有利之費用調降,不在此限。
*投資標的之轉出若涉及指數股票型基金時,需先收取投資標的贖回費用,再收
取本項投資標的轉換費用;投資標的之轉入若涉及指數股票型基金時,仍需收取
投資標的申購費用。
1.解約費用
依解約之保單帳戶價值,乘以本契約所約定各保單年度之解約費用率。各保單年
度之解約費用率如下表:
保單年度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第 4 年起
解約費用率
5.5%
4%
2%
0%
*若涉及指數股票型基金時,需先收取投資標的贖回費用,再收取本項解約費
用。
2.部分提領費用
依部分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乘以本契約所約定各保單年度之解約費用率,再乘
以超額比例。
前項超額比例於條款約定之每次部分提領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計算:
(1) 免扣除部分提領費用額度= max(累積總繳保險費 × 6% - 該保單年度內歷
次申請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金額,0)
(2) 本次申請需扣除部分提領費用額度= max(本次申請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金
額 - 免扣除部分提領費用額度,0)
(3) 超額比例= 本次申請需扣除部分提領費用額度 ÷ 本次申請部分提領保單帳戶
價值金額
本公司得於評估實際費用後調整此手續費並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但對於要保
人有利之費用調降,不在此限。
*若涉及指數股票型基金時,需先收取投資標的贖回費用,再收取本項部分提領
費用。
JVUL2 第 二 版 - 15
投 資 型 壽 險 保 單 投 資 機 構 收 取 之 相 關 費 用 收 取 表
投資機構提供其收取相關費用之最新明細資料詳本公司網站 www.mli.com.tw。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
( 1)三 商 美 邦 帳 戶 :
投 資 標 的 名 稱
投 資 標 的
種類
申購
手 續 費
經理
( 管理) 費
保 管 費
贖回
手 續 費
三 商 美 邦 台 幣 帳 戶 ( 新 台 幣
計價)
-
無
-
-
無
三 商 美 邦 美 元 帳 戶 ( 美 元 計
價 )
-
無
-
-
無
三 商 美 邦 歐 元 帳 戶 ( 歐 元 計
價 )
-
無
-
-
無
三 商 美 邦 澳 幣 帳 戶 ( 澳 幣 計
價 )
-
無
-
-
無
三 商 美 邦 紐 幣 帳 戶 ( 紐 幣 計
價 )
-
無
-
-
無
三 商 美 邦 南 非 幣 帳 戶 ( 南非
幣 計 價 )
-
無
-
-
無
(2)委 託 投 資 帳 戶 :
投 資 標 的 名 稱
投 資 標 的
種類
申購
手 續 費
經理
( 管理) 費
保 管 費
贖回
手 續 費
三商美邦人壽 A+環球多元
配 置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50%
0.12%
無
三商美邦人壽 A+環球多元
配 置 投 資 帳 戶 (累 積 單 位 數 )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50%
0.12%
無
三商美邦人壽鑫穩健投資
帳戶(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 台 幣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70%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三商美邦人壽鑫穩健投資
帳戶( 累積單位數)( 全權委
託帳戶之資產撥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新 台 幣 計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70%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16
價 )
三商美邦人壽環球總報酬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50%
0.10%
無
三商美邦人壽環 球 總 報 酬
投 資 帳 戶 (累 積 單 位 數 ) (全
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美元
計價)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50%
0.10%
無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環 球 策 略 2.0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70%
1 億元(不含)以 下 : 0.09%
1 億元(含 )以上:0.08%
無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環 球 策 略 2.0
投資帳戶( 累積單位數)( 全
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美元
計價)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70%
無
三商美邦人壽環球平衡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
金 )*(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10%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三商美邦人壽 環 球 平 衡 投
資帳戶( 累積單位數)( 全權
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10%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三商美邦人壽多元配置入
息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
為 本 金 )*(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10%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三商美邦人壽多元配置入
息投資帳戶( 累積單位數)(
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10%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三商美邦人壽十全十美動
態 配 置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70%
0.08%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17
三商美邦人壽十全十美動
態 配 置 投 資 帳 戶 ( 累 積 單 位
數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70%
0.08%
無
三商美邦人壽三陽得利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撥回機制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新 台 幣計價)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25%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三商美邦人壽三陽得利投
資帳戶( 累積單位數)( 全權
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新 台 幣
計價)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25%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三商美邦人壽安穩投資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00%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三商美邦人壽寰宇多資產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10%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三商美邦人壽寰宇多資產
投資帳戶( 累積單位數)( 全
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美元
計價)
委託
投 資 帳 戶
無
1.10%
1 億元(含 )以下:0.10%
1 億至 5 億元(含 ): 0.08%
5 億 元 以 上 : 0.06%
無
*本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資 產 撥 回 前 未 先 扣 除 行 政 管 理 相 關 費 用 。
註 1 :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之經理( 管理) 費 , 包 含 本 公 司 收 取 之 管 理 費 及 投 資 機 構 收 取 之 經 理 費 , 已
由 投 資 標 的 淨 值 中 扣 除 , 不 另 外 向 客 戶 收 取 。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之 委 託 投 資 資 產 如 有 投 資 於 該
投 信 經 理 之 基 金 時 , 則 該 部 分 委 託 資 產 投 信 不 得 另 收 取 經 理 費 。
註 2 :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之 保 管 費 由 保 管 機 構 收 取 , 已 由 投 資 標 的 淨 值 中 扣 除 , 不 另 外 向 客 戶 收 取 。
(3)基 金 :
投 資 標 的 名 稱
投 資 標 的
種類
申購
手 續 費
經理
( 管理) 費
保 管 費
贖回
手 續 費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2(本基
金有相當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元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不 得 超 過 公 開 說 明 書 第 II
部 分 之 「 行 政 管 理 人 、 保 管
機 構 及 過 戶 代 理 費 用 」 所 列
之 固 定 最 高 費 用 ( 即 行 政 管
理 人 、 保 管 機 構 及 過 戶 代 理
費用最高一般為每年 1.00%
,惟實務上保管費約為
0.005%~0.50%)。
無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
A2(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元
計價)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1.70%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18
聯 博 歐 洲 收 益 基 金 -A2(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 非 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歐元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
AT( 月 配 權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
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1.70%
無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AA 穩 定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配息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澳幣
計價)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1.70%
無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AA 穩 定 月 配 美 元 (配息)(本
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元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1.70%
無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AA 穩 定 月 配 南 非 幣 避 險 (配
息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1.70%
無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
AT( 月 配 息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
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1.70%
無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AA 穩 定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配權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澳幣
計價)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1.70%
無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AA 穩 定 月 配 美 元 (配權)(本
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元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1.70%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19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AA 穩 定 月 配 南 非 幣 避 險 (配
權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1.70%
無
聯 博 美 國 成 長 基 金 A 美元(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
金 )(美元計價)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無
聯 博 歐 洲 收 益 基 金 AA 穩定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歐 洲 收 益 基 金 AA 穩定
月 配 美 元 避 險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博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AA
穩定月配澳幣避險( 配息)(
本基金有相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博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AA
穩定月配美元( 配息)( 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元
計價)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博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AA
穩 定 月 配 南 非 幣 避 險 ( 配息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博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AA
穩定月配澳幣避險( 配權)(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0
聯博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AA
穩定月配美元( 配權)( 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元
計價)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博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AA
穩 定 月 配 南 非 幣 避 險 ( 配權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T 美元
( 配息)( 本 基金有相當比重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
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定
月配澳幣避險( 配息)( 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澳幣
計價)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定
月配美元( 配息)( 本基金有
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
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美元計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定
月配南非幣避險( 配息)( 本
基金有相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T 美元
( 配權)(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
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定
月配澳幣避險( 配權)( 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澳幣
計價)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1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定
月配美元( 配權)( 本基金有
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
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美元計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定
月配南非幣避險( 配權)( 本
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
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房 貸 收 益 基 金 AA(穩定
月配)級 別 美 元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房 貸 收 益 基 金 AA(穩定
月配)澳 幣 避 險 級 別 ( 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幣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 博 房 貸 收 益 基 金 AA(穩定
月配)南 非 幣 避 險 級 別 ( 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南非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10%
無
聯博優化波動股票基金 AD
月 配 級 別 美 元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元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無
聯博優化波動股票基金 AD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級 別 ( 基金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無
霸 菱 大 東 協 基 金 A 類美元(
配權)(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25%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0.45%
無
霸 菱 全 球 新 興 市 場 基 金 A
類 美 元 (配權)(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0.45%
無
霸 菱 全 球 農 業 基 金 - A 類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低於 1.5 億 英 鎊 : 0.0200%;
1.5~3.5 億 英 鎊 : 0.0175%;
高於 3.5 億 英 鎊 : 0.0100%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2
資本集團全球機會高收 益
債券基金盧森堡 T 美元(本
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美元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75%
最高 0.06%
無
資本集團全球機會高收 益
債券基金盧森堡 T 歐元(本
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歐元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75%
最高 0.06%
無
資本集團全球機會高收益
債 券 基 金 盧 森 堡 Tfd 美元(
配息)(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75%
最高 0.06%
無
群 益 馬 拉 松 基 金 ( 新 台 幣 計
價 )
國內
股 票 型
無
1.60%
0.140%
無
群 益 店 頭 市 場 基 金 ( 新台幣
計價)
國內
股 票 型
無
1.60%
0.150%
無
群 益 印 度 中 小 基 金 ( 新臺幣
)(新 台 幣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2.00%
0.260%
無
群益印度中小基金( 美元)(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2.00%
0.260%
無
安聯四季豐收債券組合基
金 -B 月配息( 新臺幣)( 本基
金有一定比例之投資包含
高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基
金 )(新台幣計價)
複 合 式 債
券 組 合 型
無
1.00%
0.120%
無
安 聯 中 華 新 思 路 基 金 ( 新臺
幣 )(新 台 幣 計 價 )
區域
股 票 型
無
2.00%
0.260%
無
安 聯 台 灣 大 壩 基 金 ( 新台幣
計價)
單 一 國 家
股 票 型
無
1.60%
0.150%
無
安 聯 台 灣 科 技 基 金 ( 新台幣
計價)
單 一 國 家
股 票 型
無
1.60%
0.150%
無
安聯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
金 -A 累積( 新臺幣)( 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新台幣
計價)
區域
平 衡 型
無
1.50%
0.240%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3
安聯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
金 -B 月配息( 新臺幣)( 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新台幣
計價)
區域
平 衡 型
無
1.50%
0.240%
無
安 聯 中 國 策 略 基 金 ( 新臺幣
)(新 台 幣 計 價 )
區域
股 票 型
無
1.80%
0.230%
無
安聯中國策略基金( 美元)(
美 元 計 價 )
區域
股 票 型
無
1.80%
0.230%
無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T 累積
類股( 美元)( 本基金有相當
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1.5%
( 本 費 用 包 含 管 理 費 、 保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無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定
月 收 類 股 澳 幣 避 險 ( 月配息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1.5%
( 本費用 包 含 管 理 費 、 保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無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定
月收類股( 月配息)( 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1.5%
( 本 費 用 包 含 管 理 費 、 保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無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定
月 收 類 股 南 非 幣 避 險 ( 月配
息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1.5%
( 本 費 用 包 含 管 理 費 、 保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無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定
月收類 股 澳 幣 避 險 ( 月配權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1.5%
( 本 費 用 包 含 管 理 費 、 保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無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定
月收類股( 月配權)( 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1.5%
( 本 費 用 包 含 管 理 費 、 保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4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定
月 收 類 股 南 非 幣 避 險 ( 月配
權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1.5%
( 本 費 用 包 含 管 理 費 、 保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無
安 聯 歐 洲 高 息 股 票 基 金 -
AMg 穩 定 月 收 總 收 益 (美元
避險)(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 元 計 價 )
區域
股 票 型
無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1.8%
( 本 費 用 包 含 管 理 費 、 保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無
安聯歐洲高息股票基金-AM
穩定月收類股( 歐元)( 基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歐
元 計 價 )
區域
股 票 型
無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1.8%
( 本 費 用 包 含 管 理 費 、 保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無
安聯 AI 人 工 智 慧 基金-AT
累積(美元)(美 元 計 價 )
全 球 產 業
股 票 型
無
併 入 單 一 行 政 管 理 費 2.05%
( 本 費 用 包 含 管 理 費 、 保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無
富 達 全 球 健 康 護 理 基 金 ( 歐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一 般 介 乎 本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0.003%與 0.35%之間( 不
包 括 交 易 費 用 與 合 理 支 出 及
墊 付 費 用 ) 。
無
富 達 全 球 消 費 行 業 基 金 ( 歐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美 元 現 金 基 金 ( 美元計
價 )
海外
現 金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0.40%( 上限
1.50%)
註 : 富達基
金 ─ 美 元 現
金 基 金 目 前
年 管 理 費 率
為 0%
無
富 達 中 國 聚 焦 基 金 ( 美元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全 球 入 息 基 金 A 股 (F1
穩 定 月 配 息 )(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元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澳 元 現 金 基 金 ( 澳幣計
價 )
海外
現 金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0.40%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5
富達全球消費行業基金(A
股 累 計 美 元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歐 洲 高 收 益 基 金 (A 股
月 配 息 美 元 避 險 )( 本 基 金 主
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0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歐 洲 高 收 益 基 金 (A 股
H 月 配 息 澳 幣 避 險 )(本基金
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0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歐 洲 入 息 基 金 (A 股 F1
穩 定 月 配 息 美 元 避 險 )( 本基
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德 國 基 金 (A 股 累 計 美
元 避 險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全 球 入 息 基 金 (A 股累
計 美 元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全 球 入 息 基 金 (A 股 H
月 配 息 澳 幣 避 險 )(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美 元 高 收 益 基金(F1 穩
定月配息- 美元)( 本基金主
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00%( 上限
1.50%)
無
富達新興市場債券基金(F1
穩定月配息- 美元)( 本基金
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20%( 上限
1.50%)
無
富達中國內需消費基金(A
股 累 積 美 元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達全球健康護理基金(A
股 累 積 美 元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6
富 達 印 度 聚 焦 基 金 (A 股美
元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新 興 亞 洲 基 金 (A 股累
積 美 元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新 興 亞 洲 基 金 (A 股累
積 歐 元 )(歐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歐 洲 動 能 基 金 (A 股 歐
元 )(歐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歐 洲 動 能 基 金 (A 股累
積 美 元 避 險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歐 洲 基 金 (A 股 累 積 美
元 避 險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上限
1.50%)
無
富 達 亞 洲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
A 股 月 配 息 (新 臺 幣 )(本基金
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新台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之
1.5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6%
無
富 達 亞 洲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
A 股 月 配 息 (美元)(本 基 金 主
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元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6%
無
富 達 亞 洲 總 報 酬 基 金 -A 股
月配息( 新臺幣)( 本基金主
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新台幣
計價)
海外
債 券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6%
無
富 達 亞 洲 總 報 酬 基 金 -A 股
月配息( 美元)( 本基金主要
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
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美元計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每 年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1.5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6%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7
復 華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 新 台 幣
計價)
貨幣
市 場 型
無
0.10%
0.05%
無
復華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
基金-新 臺 幣 A( 本 基 金 主要
係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
風 險 債 券 ) (新 台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60%
0.25%
無
復 華 中 國 新 經 濟 A 股基金-
新 臺 幣 (新 台 幣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2.00%
0.26%
無
復 華 中 國 新 經 濟 平 衡 基 金 -
新 臺 幣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
險 債 券 )(新 台 幣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1.60%
0.240%
無
復華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
基金-B 配息( 新臺幣)( 本基
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
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新
台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60%
0.250%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全 球 債 券 基 金
( 月配權)( 本基金之配息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美元計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0.7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益基金( 季配權 )( 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美 國 政 府 基 金
( 月配權)( 本基金之配息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元計價)
海外
債 券 型
無
0.6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 印 度 基 金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 大 中 華 基 金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6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天 然 資 源 基金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 東 歐 基 金 ( 歐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60%
0.01%~0.14%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8
富 蘭 克 林 ( 坦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A-Mdis 股 (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全 球 債 券 基 金
A-Mdis 股 (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美元計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0.7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東 歐 基 金 美 元
A(acc)(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6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生 技 領 航 基 金
A(acc)(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益基金美元 A(acc)( 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
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澳 幣 避 險 A(月配
息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
為 本 金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澳 幣 避 險 A(月配
權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
為 本 金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南 非 幣 避 險 A- 月
配息(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
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 為 本 金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南 非 幣 避 險 A- 月
配權(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
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 為 本 金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0.01%~0.14%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29
富 蘭 克 林 ( 坦 )全 球 債 券 基 金
美元 A(acc)( 本基金之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元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0.7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全 球 債 券 基 金
澳 幣 避 險 A(月 配 息 )(本基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0.7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全 球 債 券 基 金
澳 幣 避 險 A(月 配 權 )(本基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0.7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多 空 策 略 基 金
美元 A(acc)股 (美 元 計 價 )
平 衡 型
(混 合 型 )
無
2.0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全 球 債 券 總 報
酬 基 金 美 元 A-Mdis 股 (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債 券 型
無
0.7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全 球 債 券 總 報
酬 基 金 歐 元 A-Mdis 股 (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歐 元 計 價 )
債 券 型
無
0.7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全 球 債 券 總 報
酬 基 金 澳 幣 避 險 A-Mdis 股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澳 幣 計 價 )
債 券 型
無
0.7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亞 洲 小 型 企 業
基 金 美 元 A(acc) 股 ( 美元計
價 )
股 票 型
無
1.3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亞洲小 型 企 業
基 金 歐 元 A(acc) 股 ( 歐元計
價 )
股 票 型
無
1.35%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科 技 基 金 美 元
A(acc)股 (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美 國 機 會 基 金
美元 A(acc)股 (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無
1.00%
0.01%~0.14%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0
富 蘭 克 林 ( 坦 )美 國 機 會 基 金
歐元 A(acc)股 (歐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無
1.00%
0.01%~0.14%
無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高收益
債券基金-A 累積型( 台幣)(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 台 幣 計 價 )
開 放 式
高 收 益
債 券 型
無
1.80%
0.25%
無
富蘭克林華美特別股收益
基金-B 分 配 型 ( 新 台 幣 )( 本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
金 )**(新 台 幣 計 價 )
開 放 式 全
球 股 票 型
無
1.50%
0.260%
無
富蘭克林華美特別股收益
基金-B 分 配 型 ( 美元)( 本基
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美 元 計 價 )
開 放 式 全
球 股 票 型
無
1.50%
0.260%
無
富蘭克林華美特別股收益
基金-B 分 配 型 ( 南 非 幣 )( 本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
金 )**(南 非 幣 計 價 )
開放式全
球 股 票 型
無
1.50%
0.260%
無
駿利亨德森遠見全球地產
股 票 基 金 A2(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20%
0.02%~0.1%
無
天 達 環 球 黃 金 基 金 C 收益
股份(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2.25%
最 高 為 資 產 淨 值 之 0.05%
無
天達環球特許品牌基金 C
累積股份( 美元避險)( 美元
計價)
海外
股 票 型
無
2.50%
無
摩 根 環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A
股 ( 每月派息)( 本基金主要
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
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
為 本 金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不 超 過
0.85%
不 超過 0.30%
無
摩 根 環 球 企 業 債 券 基 金 A
股 (累計)(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不 超 過
0.80%
不 超 過 0.20%
無
摩 根 環 球 企 業 債 券 基 金 A
股 ( 每月派息)( 本基金之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元
計價)
海外
債 券 型
無
不 超 過
0.80%
不 超 過 0.20%
無
摩 根 環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
澳幣對沖)A 股 ( 利率入息)(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澳幣
計價)
海外
債 券 型
無
不 超 過
0.85%
不 超 過 0.30%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1
摩 根 策 略 總 報 酬 基 金 ( 澳幣
對沖)A 股 ( 累計)( 本基金有
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不 超 過
1.25%
不 超 過 0.30%
無
摩 根 策 略 總 報 酬 基 金 ( 美元
對沖)A 股 ( 累計)( 本基金有
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不 超 過
1.25%
不 超 過 0.30%
無
摩 根 多 重 收 益 基 金 ( 澳幣對
沖 )A 股 ( 利率入息)( 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幣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不 超 過
1.25%
不 超 過 0.20%
無
摩 根 多 重 收 益 基 金 ( 美元對
沖 )A 股 ( 累計)( 本基金有相
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美元計價)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不 超 過
1.25%
不 超 過 0.20%
無
摩 根 多 重 收 益 基 金 ( 美元對
沖 )A 股 ( 每月派息)( 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元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不 超 過
1.25%
不 超 過 0.20%
無
摩 根 日 本 ( 日圓) 基金( 美元
對沖)(累計)(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不 超 過
1.50%
不 超 過 0.20%
無
摩根新興市場本地貨幣債
券 基 金 (美元)A 股 (累計)(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不 超 過 1.0%
不 超 過 0.3%
無
摩根新興市場本地貨幣債
券 基 金 (美元)A 股 ( 每月派息
)(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不 超 過 1.0%
不 超 過 0.3%
無
摩根新興市場本地貨幣債
券 基 金 (澳 幣 對 沖 )A 股利率
入息(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不 超 過 1.0%
不 超 過 0.3%
無
摩 根 多 重 收 益 ( 美 元 對 沖 )A
股 ( 利率入息)( 本基金有相
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平 衡 型
無
不 超 過
1.25%
不 超 過 0.2%
無
貝 萊 德 世 界 能 源 基 金 A2(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75%
保 管 人 根 據 證 券 的 價 值 收 取
逐 日 累 積 的 年 費 , 加 上 交 易
費用。年費範圍由年率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2
貝 萊 德 世 界 礦 業 基 金 A2(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75%
0.0024% 至 0.45%, 交 易 費 的
範圍則由每宗交易 5.5 美元
至 124 美元。
無
貝 萊 德 拉 丁 美 洲 基 金 A2(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75%
無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A2(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無
貝萊德亞 洲 老 虎 債 券 基 金
A3( 月 配 權 )(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
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
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無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A6( 穩 定 配 息 )( 基 金 有 相 當
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
能 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無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A8 南非幣避險( 月配息)(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源可能為 本金)**( 南非
幣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無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A8 澳幣避險( 月配息)(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
來源可能為 本金)**( 澳幣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1.00%
無
貝萊德全球通膨連結債券
基金 A3(月配息)(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0.75%
無
貝萊德全球通膨連結債券
基金 A2(美 元 計 價 )
海外
債 券 型
無
0.75%
無
貝 萊 德 世 界 科 技 基 金 A2 美
元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無
貝 萊 德 世 界 科 技 基 金 A2 歐
元 (歐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無
貝萊德世界健康科學基金
A2 美元(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3
貝萊德世界健康科學基金
A2 歐元(歐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無
貝萊德世界健康科學基金
Hedged A2 澳幣(澳 幣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無
貝萊德全球智慧數據股票
入 息 基 金 A6( 穩 定 配 息 )( 基
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無
NN(L) 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X
股對沖級別澳幣( 月配息)(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
內 含 於 固 定 服 務 費 0.25%中
無
NN(L) 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X
股 對 沖 級 別 南 非 幣 ( 月配息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南 非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
內 含 於 固 定 服 務 費 0.25%中
無
NN(L) 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X
股美元( 月配息)( 本基金有
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
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美元計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
內 含 於 固 定 服 務 費 0.25%中
無
NN(L) 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X
股 美 元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
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50%
內 含 於 固 定 服 務 費 0.25%中
無
NN(L) 投資級公司債基金 X
股美元( 月配息)( 本基金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美
元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00%
內 含 於 固 定 服 務 費 0.15%中
無
NN(L) 投資級公司債基金 X
股 對 沖 級 別 澳 幣 ( 月配息)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澳 幣 計 價 )
海 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無
1.00%
內 含 於 固 定 服 務 費 0.15%中
無
NN(L) 旗艦多元資產基金 X
股對沖級別美元( 月配息)(
本基金之配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平 衡 型
無
1.50%
內 含 於 固 定 服 務 費 0.20%中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4
NN(L) 旗艦多元資產基金 X
股對沖級別澳幣( 月配息)(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澳 幣 計 價 )
平 衡 型
無
1.50%
內 含 於 固 定 服 務 費 0.20%中
無
野村( 愛爾蘭)- 美 國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TD 美元)(本基金
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美元
高 收 益 債
無
1.70%
保 管 費 : 年 費 率 不 得 超 過
0.4%( 最 低 年 費 為 12,000 美
元 )
信 託 費 : 年 費 率 為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的 0.025%
無
野村( 愛爾蘭)- 美 國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TD 澳幣)(本基金
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美元
高 收 益 債
無
1.70%
保 管 費 : 年 費 率 不 得 超 過
0.4%( 最 低 年 費 為 12,000 美
元 )
信 託 費 : 年 費 率 為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的 0.025%
無
野村( 愛爾蘭)- 美 國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TD 澳 幣 避 險 類 股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澳幣
計價)
美元
高 收 益 債
無
1.70%
保 管 費 : 年 費 率 不 得 超 過
0.4%( 最 低 年 費 為 12,000 美
元 )
信託費: 年 費 率 為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的 0.025%
無
野 村 環 球 基 金 - 累積型(新臺
幣 )(新 台 幣 計 價 )
全球
股 票 型
無
1.50%(20 億
以下) 、
1.35%(20~40
億 ) 、
1.20%(40 億
以上), 本基
金 投 資 股 票
總 金 額 未 達
本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70% 時 , 經
理 費 應 減 半
計 收 之 規 定
(1) 就 本 基 金 每 日 之 淨 資 產 價
值逐日累計,並按每年
0.135%之 比 率 計 算 報 酬 ; 及
(2) 每 年 加 計 美 元 參 萬 伍 仟 元
之 報 酬 , 每 季 給 付 乙 次 。
無
野村亞太複合高收益債基
金 - 月配息( 新臺幣)( 本 基 金
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新 台 幣 計 價 )
亞太
高 收 益 債
無
1.5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6%
無
野 村 多 元 收 益 平 衡 基 金 - 月
配型( 新臺幣)( 本基金有相
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新 台 幣 計 價
)
平 衡 型
無
1.7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6%
無
野 村 多 元 收 益 平 衡 基 金 - 月
配型( 美元)( 本基金有相當
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平 衡 型
無
1.7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6%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5
野 村 美 利 堅 高 收 益 債 基 金 -
月配型( 新 臺幣)( 本基金主
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
能 為 本 金 ) **(新 台 幣 計 價 )
高 收 益
債型
無
1.7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6%
無
野 村 美 利 堅 高 收 益 債 基 金 -
月配型( 美元)( 本基金主要
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
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
為 本 金 )**(美 元 計 價 )
高 收 益
債型
無
1.7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6%
無
野 村 環 球 高 收 益 債 基 金 - 月
配型( 新臺幣)( 本基金主要
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
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
為 本 金 )**(新 台 幣 計 價 )
高 收 益
債 券 型
無
1.6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8%
無
野 村 環 球 高 收 益 債 基 金 - 月
配型( 美元)( 本基金主要係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
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美 元 計 價 )
高 收 益
債 券 型
無
1.6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8%
無
野 村 環 球 基 金 ( 美 元 計 價 )
全球
股 票 型
無
1.50%(20 億
以下) 、
1.35%(20~40
億 ) 、
1.20%(40 億
以上), 本基
金 投 資 股 票
總 金 額 未 達
本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之
70% 時 , 經
理 費 應 減 半
計 收 之 規 定
(1) 就 本 基 金 每 日 之 淨 資 產 價
值逐日累計,並按每年
0.135%之 比 率 計 算 報 酬 ; 及
(2) 每 年 加 計 美 元 參 萬 伍 仟 元
之 報 酬 , 每 季 給 付 乙 次 。
無
野村亞太複合高收益債基
金 - 月配息( 美元)( 本 基 金 主
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
能 為 本 金 ) **(美 元 計 價 )
高 收 益
債 券 型
無
1.50%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0.26%
無
元大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
金 (新 台 幣計價)
國內
指 數 型
無
基 金 淨 資 產
≦ 80 億為
0.7% 基金淨
資產>80 億
為 0.6%
0.10%
無
先 機 北 美 股 票 基 金 A 類累
積 (美元)(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每 年 基 金 資 產 淨 值 總 平 均 值
的 0.01% 加計增值稅( 如有
) ,惟每年最低費用為
3,500 歐 元 。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6
施 羅 德 環 球 新 興 亞 洲 基 金 (
美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每 年 最 高 0.3%
無
施 羅 德 環 球 新 興 歐 洲 基 金 (
歐 元 計 價 )
海外
股 票 型
無
1.50%
每 年 最 高 0.3%
無
施 羅 德 亞 洲 高 息 股 債 基 金 (
澳幣避險)A-月 配 息 ( 本 基 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澳 幣 計 價 )
平 衡 型
無
1.25%
每 年 最 高 0.5%
無
施 羅 德 亞 洲 高 息 股 債 基 金 (
美元)A-月配息(本 基 金 有 相
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美 元
計價)
平 衡 型
無
1.25%
每 年 最 高 0.5%
無
**本 基 金 配 息 前 未 先 扣 除 應 負 擔 之 相 關 費 用 。
註1: 基金之 經 理 費 由 投 資 機 構 收 取 , 已 由 投 資 標 的 淨 值 中 扣 除 , 不 另 外 向 客 戶 收 取 。
註 2 : 基 金 之 保 管 費 由 保 管 機 構 收 取 , 已 由 投 資 標 的 淨 值 中 扣 除 , 不 另 外 向 客 戶 收 取 。
(4)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
投 資 標 的 名 稱
投 資 標 的
種類
申購
手 續 費
經理
( 管理) 費
保 管 費
贖回
手 續 費
Invesco 納 斯 達 克 100 指數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2%(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SPDR 標普 500 指數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0945%(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SPDR 能 源 類 股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13%(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SPDR 金 融 類 股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13%(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SPDR 科 技 類 股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13%(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SPDR 必 需 性 消 費 類 股 ETF(
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13%(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SPDR 公 用 事 業 類 股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13%(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7
SPDR 健 康 照 護 類 股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13%(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SPDR 非 必 需 消 費 類 股 ETF(
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13%(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SPDR 標 普 金 屬 與 礦 產 業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35%(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SPDR 標普油氣開採與生產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35%(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MSCI 全世界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31%(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MSCI 新 興 市 場 ETF(
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67%(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MSCI 德國 ETF(美元
計價)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47%(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MSCI 英國 ETF(美元
計價)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47%(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MSCI 巴 西 指 數 ETF(
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59%(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中 國 大 型 股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74%(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納 斯 達 克 生 技 ETF(
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47%(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拉 丁 美 洲 40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48%(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MSCI 印度 ETF(美元
計價)
股 票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68%(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羅素 2000 ETF(美元
計價)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19%(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美 國 房 地 產 指 數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43%(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iShares 特別股及收益證券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46%(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8
iShares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
債 ETF(美 元 計 價 )
債 券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15%(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VanEck Vectors 黃金礦業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52%(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VanEck Vectors 俄 羅 斯 ETF(
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65%(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WisdomTree 日 本 股 票 型 匯
率 避 險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48%(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WisdomTree 歐 洲 股 票 型 匯
率 避 險 ETF(美 元 計 價 )
股 票 型
ETF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0.58%( 總 管 理 費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註 1: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之 申 購 及 贖 回 費 用 由 證 券 商 收 取 , 該 費 用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予 證 券 商 。
註 2: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之 經 理 費 由 投 資 機 構 收 取 , 已 由 投 資 標 的 淨 值 中 扣 除 , 不 另 外 向 客 戶 收 取
。
註 3: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之 保 管 費 由 保 管 機 構 收 取 , 已 由 投 資 標 的 淨 值 中 扣 除 , 不 另 外 向 客 戶 收 取
。
停 泊 標 的 :
(1)三 商 美 邦 帳 戶 :
投 資 標 的 名 稱
投 資 標 的
種類
申購
手 續 費
經理
( 管理) 費
保 管 費
贖回
手 續 費
三 商 美 邦 台 幣 帳 戶 (新 台 幣 計 價 )
-
無
-
-
無
三 商 美 邦 美 元 帳 戶 (美 元 計 價 )
-
無
-
-
無
三 商 美 邦 歐 元 帳 戶 (歐 元 計 價 )
-
無
-
-
無
三 商 美 邦 澳 幣 帳 戶 (澳 幣 計 價 )
-
無
-
-
無
三 商 美 邦 紐 幣 帳 戶 (紐 幣 計 價 )
-
無
-
-
無
三 商 美 邦 南非幣帳戶(南非幣計
價 )
-
無
-
-
無
註 1 : 三 商 美 邦 台 幣 、 美 元 、 歐 元 、 澳 幣 、 紐 幣 、 南 非 幣 帳 戶 將 分 別 投 資 於 新 台 幣 兩 年 期 ( 含 )
以 下 存 款 、 美 元 一 年 期 ( 含 ) 以 下 存 款 、 歐 元 一 年 期 ( 含 ) 以 下 存 款 、 澳 幣 一 年 期 ( 含 )
以 下 存 款 、 紐 幣 一 年 期 ( 含 ) 以 下 存 款 、 南 非 幣 一 年 期 ( 含 ) 以 下 存 款 。 其 宣 告 利 率 係 反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39
映 該 帳 戶 之 實 際 績 效 與 相 關 管 理 成 本 ( 每 年 0.2275%) , 並 用 以 計 算 該 帳 戶 之 單 位 淨 值 , 相
關 說 明 如 下 表 :
帳 戶 名 稱
宣 告 利 率 公 告 與
適 用 期 間
宣 告 利 率
參 考 指 標
宣 告 利 率 調 整 區 間
( 反 映 實 際 績 效 與 相 關 管 理 成 本 )
三 商 美 邦
台 幣 帳 戶
每 月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於 本 公 司 網 頁
公 告 , 適 用 期 間
一 個 月 。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新 台
幣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高 為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產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新 台 幣 兩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低 為 零 。
三 商 美 邦
美 元 帳 戶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美 元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高 為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產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美 元 一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低 為 零 。
三 商美邦
歐 元 帳 戶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歐 元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高 為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產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歐 元 一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低 為 零 。
三 商 美 邦
澳 幣 帳 戶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澳 幣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高 為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產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澳 幣 一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低 為 零 。
三 商 美 邦
紐 幣 帳 戶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紐 幣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高 為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產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紐 幣 一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低 為 零 。
三 商 美 邦
南非幣帳
戶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
產 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南非
幣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高 為 上 月 最 後 一 個 資產評 價 日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南非幣 一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最 低 為 零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0
附表二 保險成本表
單 位 : ( 每 月 ) 元 / 每 萬 淨 危 險 保 額
年齡\性別
男性
女性
年齡\性別
男性
女性
年齡\性別
男性
女性
14
0.21
0.13
45
2.85
1.03
76
35.76
22.57
15
0.29
0.15
46
3.10
1.13
77
38.86
25.17
16
0.38
0.17
47
3.36
1.24
78
42.22
28.06
17
0.45
0.19
48
3.65
1.36
79
45.91
31.23
18
0.49
0.20
49
3.97
1.50
80
49.95
34.69
19
0.51
0.21
50
4.28
1.66
81
54.38
38.51
20
0.52
0.21
51
4.60
1.84
82
59.14
42.70
21
0.53
0.22
52
4.95
2.01
83
64.34
47.33
22
0.56
0.23
53
5.29
2.18
84
69.88
52.42
23
0.59
0.25
54
5.63
2.34
85
75.88
58.02
24
0.64
0.27
55
5.99
2.52
86
82.40
64.34
25
0.68
0.30
56
6.41
2.73
87
89.46
71.22
26
0.74
0.31
57
6.93
3.00
88
97.28
78.98
27
0.77
0.31
58
7.57
3.34
89
106.00
87.52
28
0.80
0.32
59
8.37
3.72
90
116.03
97.28
29
0.84
0.33
60
9.12
4.15
91
127.63
109.01
30
0.88
0.33
61
9.73
4.57
92
139.13
123.46
31
0.94
0.35
62
10.49
4.99
93
151.67
137.54
32
1.01
0.37
63
11.42
5.46
94
165.34
153.23
33
1.09
0.40
64
12.48
6.02
95
180.24
170.71
34
1.18
0.44
65
13.67
6.66
96
196.49
190.18
35
1.28
0.47
66
14.91
7.41
97
214.20
211.87
36
1.38
0.50
67
16.25
8.29
98
233.50
236.03
37
1.50
0.53
68
17.77
9.30
99
254.54
262.95
38
1.62
0.58
69
19.47
10.45
100
277.49
292.94
39
1.74
0.63
70
21.30
11.73
101
302.49
326.35
40
1.88
0.69
71
23.30
13.14
102
329.76
363.57
41
2.02
0.74
72
25.43
14.61
103
359.47
405.04
42
2.20
0.79
73
27.74
16.27
104
391.87
451.24
43
2.40
0.86
74
30.22
18.13
105
427.19
502.70
44
2.62
0.93
75
32.90
20.22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1
附表三 投資標的表
一 般 投 資 標 的 :
(1)三 商 美 邦 帳 戶 :
投 資 標 的 名 稱
發 行 或 經理( 管理) 機構
投 資 標 的 種 類
計價
幣別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三 商 美 邦 台 幣 帳 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新 台 幣
無
三 商 美 邦 美元帳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美元
無
三 商 美 邦 歐元帳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歐元
無
三 商 美 邦 澳 幣 帳 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澳幣
無
三 商 美 邦 紐 幣 帳 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紐幣
無
三 商 美 邦 南 非 幣 帳 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南 非 幣
無
(2)委 託 投 資 帳 戶 :
投 資 標 的 名 稱
發行或 經理( 管理) 機構
投 資 標 的 種 類
計價
幣別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三商美邦人壽 A+環球多元配置投
資帳戶(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霸 菱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三商美邦人壽 A+環球多元配置投
資 帳 戶 (累 積 單 位 數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霸 菱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鑫 穩 健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安 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新 台 幣
有
三商美邦人壽 鑫 穩 健 投 資 帳 戶 ( 累
積 單 位 數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安 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新 台 幣
有 ***
樣
本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2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環 球 總 報 酬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達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環 球 總 報 酬 投 資 帳 戶
(累 積 單 位 數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達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環 球 策 略 2.0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達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環 球 策 略 2.0 投 資 帳
戶 ( 累 積 單 位 數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達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
三商美邦人壽環 球 平 衡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富 蘭 克 林 華 美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環 球 平 衡 投 資 帳 戶 (
累 積 單 位 數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華 美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多 元 配 置 入 息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宏 遠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多 元 配 置 入 息 投 資 帳
戶 ( 累 積 單 位 數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宏 遠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十 全 十 美 動 態 配 置 投
資帳戶(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十 全 十 美 動 態 配 置 投
資 帳 戶 (累 積 單 位 數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三 陽 得 利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新 台 幣
有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三 陽 得 利 投 資 帳 戶 (
累 積 單 位 數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新 台 幣
有 ***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安穩投 資 帳 戶 ( 全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3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寰 宇 多 資 產 投 資 帳 戶
(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寰 宇 多 資 產 投 資 帳 戶
(累 積 單 位 數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之 資 產
撥 回 機 制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投 資 帳 戶
美元
有 ***
*本 全 權 委 託 帳 戶 資 產 撥 回 前 未 先 扣 除 行 政 管 理 相 關 費 用 。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方 式 為 累 積 單 位 數 。
(3)基金:
投 資 標 的 名 稱
發 行 或 經理( 管理) 機構
投 資 標 的 種 類
計價
幣別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聯博美國收益基金-A2(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資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無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A2(本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無
聯博歐洲收益基金-A2(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歐元
無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券基金-AT( 月配
權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金)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AA 穩定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配息)(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澳幣
有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AA 穩定
月 配 美 元 (配息)(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AA 穩定
月 配 南 非 幣 避 險 (配息)(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南 非 幣
有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AT( 月配
息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金)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4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AA 穩定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配權)(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澳幣
有 ***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AA 穩定
月 配 美 元 (配權)(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
聯 博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AA 穩定
月 配 南 非 幣 避 險 (配權)(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南 非 幣
有 ***
聯 博 美 國 成 長 基 金 A 美元( 基金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聯 博 歐 洲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澳
幣避險(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澳幣
有
聯 博 歐 洲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美
元避險( 本基金有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聯 博 新 興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 配息)(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澳幣
有
聯 博 新 興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美 元 (配息)(本 基金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聯 博 新 興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南 非 幣 避 險 (配息)(本基金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南 非 幣
有
聯 博 新 興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 配權)(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澳幣
有 ***
聯 博 新 興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美 元 (配權)(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5
聯 博 新 興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南 非 幣 避 險 (配權)(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南 非 幣
有 ***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T 美元(配息)(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金)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配息)(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澳幣
有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美
元 ( 配息)( 本 基金有相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南
非 幣 避 險 (配息)(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南 非 幣
有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T 美元(配權)(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金)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配權)(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於非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澳幣
有 ***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美
元 ( 配權)(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
聯 博 美 國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南
非 幣 避 險 (配權)(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南 非 幣
有 ***
聯 博 房 貸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
級別美元(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聯 博 房 貸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
澳 幣 避 險 級 別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澳幣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6
聯 博 房 貸 收 益 基 金 AA( 穩 定 月 配 )
南 非 幣 避 險 級 別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南 非 幣
有
聯 博 優 化 波 動 股 票 基 金 AD 月 配 級
別美元(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有
聯 博 優 化 波 動 股 票 基 金 AD 月 配 澳
幣 避 險 級 別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聯博(盧 森 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澳幣
有
霸 菱 大 東 協 基 金 A 類 美 元 (配權)
霸菱國際基金經理( 愛爾
蘭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有 ***
霸菱全球新 興 市 場 基金 A 類美元(
配權)
霸菱國際基金經理( 愛爾
蘭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有 ***
霸 菱 全 球 農 業 基金-A 類
霸 菱 基 金 經 理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資 本 集 團 全 球 機 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盧 森 堡 T 美元(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資 本 國 際 管 理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無
資 本 集 團 全 球 機 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盧 森 堡 T 歐元(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資 本 國 際 管 理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歐元
無
資 本 集 團 全 球 機 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盧 森 堡 Tfd 美元(配息)(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資 本 國 際 管 理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群 益 馬 拉 松 基 金
群 益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股 票 型
新 台 幣
無
群 益 店 頭 市 場 基 金
群 益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股 票 型
新 台 幣
無
群 益 印 度 中 小 基 金 (新 臺幣)
群 益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新 台 幣
無
群 益 印 度 中 小 基 金 (美元)
群 益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安 聯 四 季 豐 收 債 券 組 合 基 金 -B 月
配息(新 臺 幣 )(本 基 金 有 一 定 比 例 之
投 資 包 含 高 風 險 非 投 資 等 級 債 券 基
金 )
安 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複 合 式
債 券 組 合 型
新 台 幣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7
安 聯 中 華 新 思 路 基 金 (新臺幣)
安 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區 域 股 票 型
新 台 幣
無
安 聯 台 灣 大 壩 基 金
安 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單 一 國 家
股 票 型
新 台 幣
無
安 聯 台 灣 科 技 基 金
安 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單 一 國 家
股 票 型
新 台 幣
無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多 重 資 產 基 金 -A 累
積 ( 新臺幣)(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安 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區 域 平 衡 型
新 台 幣
無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多 重 資 產 基 金 -B 月
配息(新 臺 幣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安 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區 域 平 衡 型
新 台 幣
有
安 聯 中 國 策 略 基 金 (新 臺 幣 )
安 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區 域 股 票 型
新 台 幣
無
安 聯 中 國 策 略 基 金 (美元)
安 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區 域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T 累 積 類 股 (美
元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海 外 平 衡 型
美元
無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 定 月 收 類
股 澳 幣 避 險 ( 月 配息)(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海 外 平 衡 型
澳幣
有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 定 月 收 類
股 ( 月配息)(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海 外 平 衡 型
美元
有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 定 月 收 類
股 南 非 幣 避 險 ( 月 配息)(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海 外 平 衡 型
南 非 幣
有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 定 月 收 類
股 澳 幣 避 險 ( 月 配 權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海 外 平 衡 型
澳幣
有 ***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定月收類
股 ( 月配權)(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海 外 平 衡 型
美元
有 ***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8
安 聯 收 益 成 長 基 金 AM 穩 定 月 收 類
股 南 非 幣 避 險 (月配權)(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資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海 外 平 衡 型
南 非 幣
有 ***
安 聯 歐 洲 高 息 股 票 基 金 -AMg 穩定
月 收 總 收 益 ( 美 元 避 險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區 域 股 票 型
美元
有
安 聯 歐 洲 高 息 股 票 基 金 -AM 穩 定 月
收 類 股 (歐元)(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區 域 股 票 型
歐元
有
安聯 AI 人 工 智 慧 基 金 -AT 累積(美
元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全 球 產 業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達 全 球 健 康 護 理 基 金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股 票 型
歐元
有 ***
富 達 全 球 消 費 行 業 基 金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 A.
海 外 股 票 型
歐元
有 ***
富 達 美 元 現 金 基金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 A.
海 外 現 金 型
美元
有 ***
富 達 中 國 聚 焦 基 金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 A.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有 ***
富 達 全 球 入 息 基 金 A 股 (F1 穩 定 月
配息)(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 A.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有
富 達 澳 元 現 金 基 金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 A.
海 外 現 金 型
澳幣
無
富 達 全 球 消 費 行業基金(A 股累計
美元)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外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達 歐 洲 高 收 益 基 金 (A 股 月 配 息
美 元 避 險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外債 券 型
美元
有
富 達 歐 洲 高 收 益 基 金 (A 股 H 月配
息 澳 幣 避 險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外債 券 型
澳幣
有
富 達 歐 洲 入 息 基 金 (A 股 F1 穩 定 月
配 息 美 元 避 險 )(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外股 票 型
美元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49
富 達 德 國 基 金 (A 股 累 計 美 元 避 險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外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達 全 球 入 息 基 金 (A 股 累 計 美 元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外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達 全 球 入 息 基 金 (A 股 H 月 配 息
澳 幣 避 險 )( 本 基金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外股 票 型
澳幣
有
富 達 美 元 高 收 益 基 金 ( F1 穩定月配
息 - 美元)(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可
能 為 本 金 )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富 達 新 興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F1 穩定月
配息-美元)(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富 達 中 國 內 需 消 費 基 金 (A 股累積
美元)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達全 球 健 康 護 理 基 金 (A 股累積
美元)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達 印 度 聚 焦 基 金 (A 股美元)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有 ***
富 達 新 興 亞 洲 基 金 (A 股 累 積 美 元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達 新 興 亞 洲 基 金 (A 股 累 積 歐 元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股 票 型
歐元
無
富 達 歐 洲 動 能 基 金 (A 股歐元)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股 票 型
歐元
有 ***
富 達 歐 洲 動 能 基 金 (A 股 累 積 美 元
避險)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達 歐 洲 基 金 (A 股 累 積 美 元 避 險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0
富 達 亞 洲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 A 股月
配息(新 臺 幣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達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新 台 幣
有
富 達 亞 洲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 A 股月
配息(美元)(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達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富 達 亞 洲 總 報 酬 基 金 -A 股月配息(
新臺幣)(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達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新 台 幣
有
富 達 亞 洲 總 報 酬 基 金 -A 股月配息(
美元)(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達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復 華 貨 幣 市 場 基金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貨 幣 市 場 型
新 台 幣
無
復 華 新 興 市 場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 新
臺幣 A( 本基金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新 台 幣
無
復 華 中 國 新 經濟 A 股 基 金 -新 臺 幣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新 台 幣
無
復 華 中 國 新 經 濟 平 衡 基 金 - 新臺幣(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平 衡 型
新 台 幣
無
復華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B
配息(新 臺 幣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新 台 幣
有
富 蘭 克 林 (坦 )全 球 債 券 基 金 ( 月配權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
富 蘭 克 林 ( 坦 )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 季配權)(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
富 蘭 克 林 (坦 )美 國 政 府 基 金 ( 月配權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
富 蘭 克 林 (坦 )印度基金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蘭 克 林 (坦 )大 中 華 基金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1
富 蘭 克 林 (坦 )天 然 資 源 基金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蘭 克 林 (坦 )東 歐 基 金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歐元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A-Mdis 股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富蘭克林(坦 ) 全 球 債 券 基 金 A-Mdis
股 (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富 蘭 克 林 (坦 )東 歐 基 金 美 元 A(acc)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外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蘭 克 林 (坦 )生 技 領 航 基金 A(acc)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限公司
海外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美 元 A(acc)(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澳 幣 避 險 A(月 配 息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澳幣
有
富 蘭 克 林 ( 坦 )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澳 幣 避 險 A(月 配 權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澳幣
有 ***
富 蘭 克 林 ( 坦 )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南 非 幣 避 險 A- 月 配息(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南 非 幣
有
富 蘭 克 林 ( 坦 ) 新 興 國 家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南 非 幣 避 險 A- 月 配權(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南 非 幣
有 ***
富蘭克林( 坦 ) 全 球 債 券 基 金 美 元
A(acc)(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2
富 蘭 克 林 ( 坦 ) 全 球 債 券 基 金 澳 幣 避
險 A(月 配 息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澳幣
有
富 蘭 克 林 ( 坦 ) 全 球 債 券 基 金 澳 幣 避
險 A(月 配 權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澳幣
有 ***
富蘭克林( 坦 ) 多 空 策 略 基 金 美 元
A(acc)股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平 衡 型
(混 合 型 )
美元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 全球債 券 總 報 酬 基 金
美元 A-Mdis 股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債 券 型
美元
有
富 蘭 克 林 ( 坦 ) 全 球 債 券 總 報 酬 基 金
歐元 A-Mdis 股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債 券 型
歐元
有
富 蘭 克 林 ( 坦 ) 全 球 債 券 總 報 酬 基 金
澳 幣 避 險 A-Mdis 股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債 券 型
澳幣
有
富 蘭 克 林 ( 坦 ) 亞 洲 小 型 企 業 基 金 美
元 A(acc)股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 蘭 克 林 ( 坦 ) 亞 洲 小 型 企 業 基 金 歐
元 A(acc)股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型
歐元
無
富蘭克林( 坦 ) 科技基金美元 A(acc)
股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蘭克林( 坦 ) 美 國 機 會 基 金 美 元
A(acc)股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富蘭克林( 坦 ) 美 國 機 會 基 金 歐 元
A(acc)股
富 蘭 克 林 坦 伯 頓 國 際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型
歐元
無
富 蘭 克 林 華 美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A 累 積 型 ( 台幣)(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富 蘭 克 林 華 美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開 放 式 高 收 益
債 券 型
新 台 幣
無
富蘭克林華美特別股收益基金-B
分 配 型 (新 台 幣 )(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富 蘭 克 林 華 美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開 放 式 全 球
股 票 型
新 台 幣
有
富蘭克林華美特別股收益基金-B
分 配 型 (美元)(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富 蘭 克 林 華 美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開 放 式 全 球
股 票 型
美元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3
富蘭克林華美特別股收益基金-B
分 配 型 (南 非 幣 )(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富 蘭 克 林 華 美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開 放 式 全 球
股 票 型
南 非 幣
有
駿利亨 德 森 遠 見 全 球 地 產 股 票 基 金
A2
Henderson Management
S.A.( 亨 德 森 管 理 公 司 )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天 達 環 球 黃 金 基 金 C 收 益 股 份
天 達 資 產 管 理 盧 森 堡 有 限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有 ***
天 達 環 球 特 許 品 牌 基 金 C 累 積 股 份
(美 元 避 險 )
天 達 資 產 管 理 盧 森 堡 有 限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摩 根 環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A 股 (每
月派息)( 本 基金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等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摩 根 環 球 企業債 券 基 金 A 股 (累計)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無
摩 根 環 球 企 業 債 券 基 金 A 股 ( 每月
派息)(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摩 根 環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 澳 幣 對
沖 )A 股 ( 利 率 入 息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澳幣
有
摩 根 策 略 總 報 酬 基 金 ( 澳 幣 對 沖 )A
股 ( 累計)( 本 基金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平 衡 型
澳幣
無
摩 根 策 略 總 報 酬 基 金 ( 美 元 對 沖 )A
股 ( 累計)( 本 基金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平 衡 型
美元
無
摩 根 多 重 收 益 基 金 (澳 幣 對 沖 )A 股 (
利 率 入 息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平 衡 型
澳幣
有
摩 根 多 重 收 益 基 金 (美 元 對 沖 )A 股 (
累計)( 本 基 金 有 相當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平 衡 型
美元
無
摩 根 多 重 收 益 基金(美 元 對 沖 )A 股 (
每 月 派 息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平 衡 型
美元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4
摩根日本( 日圓) 基金( 美元對沖)(累
計 )
摩 根 基 金 (亞洲)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摩 根 新 興 市 場 本 地 貨 幣 債 券 基 金 (
美元)A 股 (累計)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無
摩 根 新 興 市 場 本 地 貨 幣 債 券 基 金 (
美元)A 股 ( 每 月 派 息 )(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金)**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摩 根 新 興 市 場 本 地 貨 幣 債 券 基 金 (
澳 幣 對 沖 )A 股 利 率 入 息 (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澳幣
有
摩 根 多 重 收 益 (美 元 對 沖 )A 股 (利率
入息)(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 歐洲) 有限
公司
海 外 平 衡 型
美元
有
貝 萊 德 世 界 能 源 基 金 A2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貝 萊 德 世 界 礦 業 基金 A2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貝 萊 德 拉 丁 美 洲 基 金 A2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A2(基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無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A3(月配
權 )(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源可能
為 本金)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A6(穩定
配息)(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源可
能 為 本金)**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A8 南非
幣 避 險 (月 配 息 )(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源可能為 本金) **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南 非 幣
有
貝萊德亞洲老虎債券基金 A8 澳幣
避險(月 配 息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源可能為 本金)**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澳幣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5
貝萊德全球通膨連結債 券 基 金 A3(
月 配 息 )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有
貝 萊 德 全 球 通 膨 連結債 券 基 金 A2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債 券 型
美元
無
貝 萊 德 世 界 科 技 基 金 A2 美元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貝 萊 德 世 界 科 技 基 金 A2 歐元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歐元
無
貝 萊 德 世 界 健 康 科 學 基 金 A2 美元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貝 萊 德 世 界 健 康 科 學 基 金 A2 歐元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歐元
無
貝 萊 德 世 界 健 康 科 學 基 金 Hedged
A2 澳幣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澳幣
無
貝 萊 德 全 球 智 慧 數 據 股 票 入 息 基 金
A6(穩 定 配 息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貝 萊 德 (盧森堡)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有
NN(L)新 興 市 場 債券基金 X 股 對 沖
級 別 澳 幣 (月配息)(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NN Investment Partners
B.V.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澳幣
有
NN(L)新 興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X 股 對 沖
級 別 南 非 幣 ( 月 配 息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NN Investment Partners
B.V.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南 非 幣
有
NN(L)新 興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X 股 美 元 (
月配息)(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NN Investment Partners
B.V.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NN(L)新 興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X 股 美 元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金)**
NN Investment Partners
B.V.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無
NN(L)投 資 級 公 司 債 基 金 X 股 美 元 (
月配息)(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金)**
NN Investment Partners
B.V.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美元
有
NN(L)投 資 級 公 司 債 基 金 X 股 對 沖
級別澳幣(月配息)( 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NN Investment Partners
B.V.
海外
固 定 收 益 型
澳幣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6
NN(L)旗 艦 多 元 資 產 基 金 X 股 對 沖
級 別 美 元 (月配息)(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NN Investment Partners
B.V.
平 衡 型
美元
有
NN(L)旗 艦 多 元 資 產 基 金 X 股 對 沖
級 別 澳 幣 (月配息)(本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NN Investment Partners
B.V.
平 衡 型
澳幣
有
野村(愛 爾 蘭 )- 美 國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TD 美元)(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野 村 資 產 管 理 英 國 有 限 公
司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美 元 高 收 益 債
美元
有
野村(愛 爾 蘭 )- 美 國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TD 澳幣)(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野 村 資 產 管 理 英 國 有 限 公
司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美 元 高 收 益 債
澳幣
有
野村(愛 爾 蘭 )- 美 國 高 收 益 債 券 基 金
(TD 澳 幣 避 險 類 股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野 村 資 產 管 理 英 國 有 限 公
司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美 元 高 收 益 債
澳幣
有
野 村 環 球 基 金 - 累積型(新 臺 幣 )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球 股 票 型
新 台 幣
無
野 村 亞 太 複 合 高 收 益 債 基 金 - 月配
息 ( 新臺幣)(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亞 太 高 收 益 債
新 台 幣
有
野 村 多 元 收 益 平 衡 基 金 - 月 配 型 ( 新
臺幣)(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平 衡 型
新 台 幣
有
野 村 多 元 收 益 平 衡 基 金 - 月 配 型 ( 美
元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平 衡 型
美元
有
野 村 美 利 堅 高 收 益 債 基 金 - 月配型(
新臺幣)(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收 益 債 型
新 台 幣
有
野 村 美 利 堅 高 收 益 債 基 金 - 月配型(
美元)(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收 益 債 型
美元
有
野 村 環 球 高 收 益 債 基 金 - 月 配 型 ( 新
臺幣)(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收 益 債 券 型
新 台 幣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7
野 村 環 球 高 收 益 債 基 金 - 月 配 型 ( 美
元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金)**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收 益 債 券 型
美元
有
野 村 環 球 基 金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球 股 票 型
美元
無
野 村 亞 太 複 合 高 收 益 債 基 金 - 月配
息 ( 美元)(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野 村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收 益 債 券 型
美元
有
元 大 台 灣 加 權 股 價 指 數 基金
元 大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指 數 型
新 台 幣
無
先 機 北 美 股 票 基 金 A 類累積(美元)
先 機 環 球 投 資 ( 英國) 有限
公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施 羅 德 環 球 新 興 亞 洲 基 金
施 羅 德 投 資 管 理 ( 歐洲)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美元
無
施 羅 德 環 球 新 興 歐 洲 基 金
施 羅 德 投 資 管 理 ( 歐洲)有
限 公 司
海 外 股 票 型
歐元
無
施 羅 德 亞 洲 高 息 股 債 基 金 ( 澳 幣 避
險 )A- 月 配 息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施 羅 德 投 資 管 理 ( 香港)有
限 公 司
平 衡 型
澳幣
有
施 羅 德 亞 洲 高 息 股 債 基 金 ( 美元)A-
月配息(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施 羅 德 投 資 管 理 ( 香港)有
限 公 司
平 衡 型
美元
有
**本 基 金 配 息 前 未 先 扣 除 應 負 擔 之 相 關 費 用 。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方 式 為 累 積 單 位 數 。
(4)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
投 資 標 的 名 稱
發 行 或 經理( 管理) 機構
投 資 標 的 種 類
計價
幣別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Invesco 納 斯 達 克 100 指數 ETF
Invesco PowerShare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SPDR 標普 500 指數 ET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SPDR 能源類股 ET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8
SPDR 金融類股 ET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SPDR 科 技 類 股 ET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SPDR 必 需 性 消費類股 ET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SPDR 公 用 事 業 類股 ET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SPDR 健 康 照 護 類 股 ET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SPDR 非 必 需 消 費 類 股 ET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SPDR 標 普 金 屬 與 礦產業 ET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SPDR 標 普 油 氣 開 採 與 生 產 ET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MSCI 全世界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MSCI 新 興 市 場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MSCI 德國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MSCI 英國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MSCI 巴 西 指 數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中 國 大 型 股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納 斯 達 克 生技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拉 丁 美 洲 40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59
iShares MSCI 印度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羅素 2000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美國房 地 產 指數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特 別 股 及 收 益 證 券 ETF
iShares( BlackRo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iShares 20 年期以上美 國 公 債 ETF
iShares( BlackRock)
債 券 型 ETF
美元
有
VanEck Vectors 黃 金 礦 業 ETF
Van E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VanEck Vectors 俄 羅 斯 ETF
Van Eck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WisdomTree 日本股票型匯率避險
ETF
WisdomTree Fund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WisdomTree 歐洲股票型匯率避險
ETF
WisdomTree Funds
股 票 型 ETF
美元
有
停 泊 標 的 :
(1)三 商 美 邦 帳 戶 :
投 資 標 的 名稱
發 行 或 經 理 ( 管理) 機構
投 資 標 的 種類
計價
幣別
收 益 分 配 或
撥 回 資 產
三 商 美 邦 台 幣 帳 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新台幣
無
三 商 美 邦 美 元 帳 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美元
無
三 商 美 邦 歐 元 帳 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歐元
無
三 商 美 邦 澳 幣 帳 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澳幣
無
樣
本
JVUL2 第 二 版 - 60
三 商 美 邦 紐 幣 帳 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紐幣
無
三 商 美 邦 南非幣 帳 戶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南非幣
無
附表四 完全失能程度表
項別
失 能 程 度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雙 目 均 失 明 者 。 ( 註 1)
兩 上 肢 腕 關 節 缺 失 者 或 兩 下 肢 足 踝 關 節 缺 失 者 。
一 上 肢 腕 關 節 及 一 下 肢 足 踝 關 節 缺 失 者 。
一 目 失 明 及 一 上 肢 腕 關 節 缺 失 者 或 一 目 失 明 及 一 下 肢 足 踝 關 節 缺 失 者 。
永 久 喪 失 咀 嚼 ( 註 2) 或 言 語 ( 註 3) 之 機 能 者 。
四 肢 機 能 永 久 完 全 喪 失 者 。 ( 註 4)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機 能 遺 存 極 度 障 害 或 胸 、 腹 部 臟 器 機 能 遺 存 極 度 障 害 , 終 身 不 能 從 事 任 何
工 作 , 經 常 需 醫 療 護 理 或 專 人 周 密 照 護 者 。 ( 註 5)
註:
1. 失 明 的 認 定
(1) 視 力 的 測 定 , 依 據 萬 國 式 視 力 表 , 兩 眼 個 別 依 矯 正 視 力 測 定 之 。
(2) 失 明 係 指 視 力 永 久 在 萬 國 式 視 力 表 零 點 零 二 以 下 而 言 。
(3) 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
在 此限。
2. 喪 失 咀 嚼 之 機 能 係 指 因 器 質 障 害 或 機 能 障 害 , 以 致 不 能 作 咀 嚼 運 動 , 除 流 質 食 物 外 , 不 能 攝
取 者 。
3. 喪 失 言 語 之 機 能 係 指 後 列 構 成 語 言 之 口 唇 音 、 齒 舌 音 、 口 蓋 音 、 喉 頭 音 等 之 四 種 語 音 機 能 中
, 有 三 種 以 上 不 能 構 音 者 。
4. 所 謂 機 能 永 久 完 全 喪 失 係 指 經 六 個 月 以 後 其 機 能 仍 完 全 喪 失 者 。
5. 因 重 度 神 經 障 害 , 為 維 持 生 命 必 要 之 日 常 生 活 活 動 , 全 須 他 人 扶 助 者 。
上 述 「 為 維 持 生 命 必 要 之 日 常 生 活 活 動 」 係 指 食 物 攝 取 、 大 小 便 始 末 、 穿 脫 衣 服 、 起 居 、 步 行
、 入 浴 等 。
U&W7231 (01-2020)
客戶服務中心專線電話:0800-022258
附表一
三商美邦人壽優利精選變額萬能壽險保險成本表
年齡
\
性別
男性
女性
年齡
\
性別
男性
女性
年齡
\
性別
男性
女性
14 0.21 0.13 45 2.85 1.03 76 35.76 22.57
15 0.29 0.15 46 3.10 1.13 77 38.86 25.17
16 0.38 0.17 47 3.36 1.24 78 42.22 28.06
17 0.45 0.19 48 3.65 1.36 79 45.91 31.23
18 0.49 0.20 49 3.97 1.50 80 49.95 34.69
19 0.51 0.21 50 4.28 1.66 81 54.38 38.51
20 0.52 0.21 51 4.60 1.84 82 59.14 42.70
21 0.53 0.22 52 4.95 2.01 83 64.34 47.33
22 0.56 0.23 53 5.29 2.18 84 69.88 52.42
23 0.59 0.25 54 5.63 2.34 85 75.88 58.02
24 0.64 0.27 55 5.99 2.52 86 82.40 64.34
25 0.68 0.30 56 6.41 2.73 87 89.46 71.22
26 0.74 0.31 57 6.93 3.00 88 97.28 78.98
27 0.77 0.31 58 7.57 3.34 89 106.00 87.52
28 0.80 0.32 59 8.37 3.72 90 116.03 97.28
29 0.84 0.33 60 9.12 4.15 91 127.63 109.01
30 0.88 0.33 61 9.73 4.57 92 139.13 123.46
31 0.94 0.35 62 10.49 4.99 93 151.67 137.54
32 1.01 0.37 63 11.42 5.46 94 165.34 153.23
33 1.09 0.40 64 12.48 6.02 95 180.24 170.71
34 1.18 0.44 65 13.67 6.66 96 196.49 190.18
35 1.28 0.47 66 14.91 7.41 97 214.20 211.87
36 1.38 0.50 67 16.25 8.29 98 233.50 236.03
37 1.50 0.53 68 17.77 9.30 99 254.54 262.95
38 1.62 0.58 69 19.47 10.45 100 277.49 292.94
39 1.74 0.63 70 21.30 11.73 101 302.49 326.35
40 1.88 0.69 71 23.30 13.14 102 329.76 363.57
41 2.02 0.74 72 25.43 14.61 103 359.47 405.04
42 2.20 0.79 73 27.74 16.27 104 391.87 451.24
43 2.40 0.86 74 30.22 18.13 105 427.19 502.70
44 2.62 0.93 75 32.90 20.22
單位
:(
每月
)
元
/
每萬淨危險保額
附表二
三商美邦人壽優利精選變額萬能壽險投保倍數限制表
保險型態
投保年齡
最低投保倍數
最高投保倍數
A型
0
歲
~40
歲
1.3
20
41
歲
~70
歲
1.15
71
1.01
B型
0
歲
~40
歲
0.3
20
41
歲
~70
歲
0.15
71
0.01
三商世紀贏家變額萬能終身壽險A型
三商世紀贏家變額萬能終身壽險A型-繳16年了,日前接到通知-因俄羅斯實施交易限制,部份可投資標的暫停交易及報價。暫停交易期間,相關處理方式說明如下:1.暫停受理本投資標的之申購、保單子價值減少(提領)及轉換等交易。2.針對所有暫停之交易包含定期保費及其他申購(如收益分配之配置、已申請之轉換買入…等),將改投入本投資標的相同幣別之停泊標的(三商美邦帳戶)。保戶可以向本公司申請將改投入停泊標的(三商美邦帳戶)之價值轉換至其他投資標的,或於投資標的重新開放交易後申請轉換至投資標的,以上轉換將不計入轉換次數。3.終止契約、年金身故退費、各項保險金、已申請之保單子價值減少(提領)及轉換之賣出計算將排除投資標的(於投資標的公司通知恢復日期後,本公司將重新恢復交易,並補給付差額,且不加計利息)。4.申請保單借款時,將以不計入投資標的之價值的保單帳戶價值計算可借金額上限。5.保險成本、保單管理費,以投資標的於扣除日最近可取得資產評價日之淨值計算並扣除。 請建議要如何處理?通知實在看不懂,謝謝。
· 回應 1
三商美邦人壽祥安心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NXWL
對「三商美邦人壽祥安心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NXWL)」有興趣
· 回應 10
安達⼈壽鴻利鑫喜變額萬能壽險-甲型之"失能險"部份
關於安達⼈壽鴻利鑫喜變額萬能壽險-甲型之"失能險"的優、缺點分析?投資型保險?
· 回應 6
已停保的"富邦人壽鑫美利外幣增額終身壽險(美元3萬)能怎麼處理?
已停保的"富邦人壽鑫美利外幣增額終身壽險(美元3萬)能怎麼處理?103年幫二個孩子買了這張保單.但是只繳了2年就沒繳.當初保險員建議停保即可.不要解約.想請問我現在還能復保嗎?或是直接解約退回解約金?
· 回應 9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載資訊係依保險公司公開資料整理,僅供資訊查閱參考,不得作為投保建議、財務諮詢、保險招攬或媒合,亦不應視為對任何保險商品之推薦或背書。如您並非保險從業人員或不具備相關保險專業知識,請勿僅依本網站內容作成投保決定,並應洽詢依法具備資格之保險專業人員或保險公司。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商品所屬公司

三商美邦人壽

其他投資型保險

更多..
在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