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VA2 第二版- 2
十、保險費:係指要保人向本公司申請並經本公司同意,為增加其保單帳戶價值,所繳付之保
險費。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時,應直接存匯入本公司約定之外匯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
要保人第一次繳交之保險費不得低於本公司所規定之下限(如附表三),第二次以後繳交
之保險費不得低於本公司所規定之下限(如附表三),累積總繳保險費最高不得逾本公司
所規定之上限。
十一、保單管理費:係指為維持本契約每月管理所產生且自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費用,並依
第九條約定時點扣除,其費用額度如附表一。
十二、投資標的申購費用:係指申購投資標的時所產生之費用。其金額按附表一所載之方式計
算。
十三、投資標的經理(管理)費、保管費:係指為維持投資標的管理操作自該投資標的價值中扣
除之費用。其金額按附表一所載之方式計算。
十四、投資標的贖回費用:係指贖回投資標的時所產生之費用。其金額按附表一所載之方式計
算。
十五、轉換費用:係指投資標的轉換所產生之費用及其後續相關行政費用。其金額按附表一所
載之方式計算。
十六、解約費用:係指本公司依本契約第二十二條約定於要保人終止契約時,自給付金額中所
收取之費用。其金額按附表一所載之方式計算。
十七、部分提領費用:係指本公司依本契約第二十三條約定於要保人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時
,自給付金額中所收取之費用。其金額按附表一所載之方式計算。
十八、匯款相關費用:係指因本契約各款項之往來而匯款時,由匯出銀行、中間銀行及收款銀
行所收取之匯款手續費、郵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其金額按附表一所載之方式計算。
十九、首次投資配置金額:係指依下列順序計算之金額:
(一)要保人所交付之第一次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
(二)加上要保人於首次投資配置日前,再繳交之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
(三)扣除首次投資配置日前,本契約應扣除之保單管理費;
(四)加上按前三目之每日淨額,依生效日當月保管銀行月初第一營業日牌告約定外幣
活期存款年利率,逐日以日單利計算至首次投資配置日之前一日止之利息,如有
標的無法於首次投資配置日投入,則未投入之淨額以日單利計算至該標的實際投
入日前一日。前述保險費以自動轉帳者,則自實際扣款日起算。
二十、首次投資配置日:係指根據第四條約定之契約撤銷期限屆滿之後的次一個資產評價日。
二十一、投資標的:係指本契約提供要保人選擇以累積保單帳戶價值之投資工具,其內容如附
表二(目前人民幣計價之投資標的,僅適用於約定外幣為人民幣),區分為下列二種投
資標的:
(一)一般投資標的:係指要保人得與本公司約定用以投資配置之投資標的;或依本
契約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三款,用以配置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金額之投
資標的;或依本契約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用以配置停利機制轉出金額之投
資標的。
(二)停泊標的:係指本公司依本契約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項,用以配置收益分配
或撥回資產金額之投資標的;或依本契約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用以配置停
利機制轉出金額之投資標的;或依本契約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用
以作為一般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時,相關金額暫時停泊之投資標的。本公司依
前述約定進行各項作業時,若遇未有與約定投資標的同幣別之停泊標的,本公
司將以與本保單相同貨幣單位之停泊標的作為同幣別停泊標的。
二十二、停利機制:係指要保人得與本公司約定,於一般投資標的報酬率每次達到停利點時,
進行之投資標的轉換機制。要保人可依個人風險承受度與獲利目標,設定各一般投資
標的之停利點,由本公司以系統自動監控方式執行停利機制,惟所設定各一般投資標
的之停利點僅符合要保人之風險承受度與獲利目標,不保證可獲得最佳投資收益。
二十三、停利點:係指停利機制下,要保人指定於一般投資標的之特定報酬率。
二十四、平均成本:係指依第十二條約定計算所得之值。
二十五、持有成本:係指依第十二條約定計算所得之值。
二十六、報酬率:係指依第十二條約定計算所得之值。
二十七、收益實際分配日:係指本公司收受投資標的發行或經理機構所交付之收益分配或撥回
資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