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相關文章
sh******投保規劃
請問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1D)
這條規定,看了好幾版都有: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前項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以上我的理解是:「每次」計算額度,額度是針對每一次不同的意外事故獨立計算,並非年度總上限。如果在同一次意外的 180 天內進行治療,都算在同一次額度中。若事故日期為 2025 年 7 月,而於 2026 年 3 月提出申請時已達給付上限,則無論是否已超過 180 天,都無法再就同一次事故申請後續費用,因為該事故的理賠額度已經用盡。以本例來說,事故發生於 2025 年 7 月,即使之後經過半年(2026 年 1 月)或更久如2026月8月,再提出相關費用申請,仍不會獲得核准,因為同次事故已達理賠上限。除非日後同一部位再次發生新的事故,且經認定與前次事故無關,才會視為另一獨立事故,並重新計算可申請的理賠額度。
回應12
錠嵂保險經紀人
mo**********投保規劃
醫療/意外實支實付詢問
版上的各位大家好!我想詢問有關於醫療實支與意外實支的問題:醫療實支的部分目前我有兩張,分別為「新光人壽安心住院保險附約 (7)」與「新光人壽增安心自負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U2U3)」,兩者保額共30萬內實支實付,且皆為副本理賠。意外實支的部分目前我有一張,為「新光人壽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保額為5萬是正本理賠。在查閱版上各位先進的建議後,發現醫療實支的部分大家推薦「富邦人壽佳實在一年期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HSV)」、「新光人壽新呵護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U5)」與「台新人壽備感依靠住院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HXB)」,意外實支的部分大家推薦「富邦人壽享安寶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TMR)」。想詢問大家1.倘若我醫療實支已有一家新光副本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保富邦的HSV呢?2.倘若我已有新光7與U2U3,在新光加保U5後,新光實支實付是變成只收正本且按照實支額度賠付嗎?無法副本請款7與U2U3然後正本請款U5?3.倘若我意外實支已有一家新光正本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保富邦的TMR呢?4.除了我上述的內容,是否還有推薦的醫療實支、意外實支險?(住院手術範圍不受2-2-7限制的只有新光、台新嗎?)感謝各位的撥冗閱讀回答,感激不盡!
回應32
錠嵂保險經紀人
錠嵂保險經紀人
錠嵂保險經紀人

Finfo 保險討論區

對保險有任何的問題,你可以在這裡詢問眾多專家的意見,若對回覆的用戶有興趣,可以點擊「傳送訊息」進一步跟他聊聊。

使用過程中 Finfo 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

我要發問
錠嵂保險經紀人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