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富邦人壽日日元氣住院醫療定額健康保險附約」相關文章
JamesSun投保規劃
重大傷病險與癌症險詢問與建議
35歲男性、從事第一類工作體況:BMI 27、有慢性蕁麻疹持續就醫追蹤(吃藥控制,從113年5月至今,目前大概1個月回診一次) 目前持有主約公司有全球、友邦、元大,保單無理賠紀錄   目前的保單內容如下: 1.全球(2016/12~至今) 全球人壽安養久久終身健康保險(C型) LDC主約, 30年期, 1萬 全球人壽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XHR 一年期, 計劃五 (雜費12萬) 全球人壽傷害保險附約 XAR一年期, 30萬 全球人壽傷害保險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XMR 一年期, 3萬   2.友邦(2016/12~至今) 友邦人壽平安定期壽險 JTL 主約, 10年期, 100萬 友邦人壽十一助行殘廢照顧保險附約 YRDR一年期, 300萬 友邦人壽友備無患一年定期保險附約 DIYR一年期, 1萬 友邦人壽友安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附約(甲型) JDDR 一年期, 100萬   3.元大(2017/09~至今,主約已減額繳清) 元大人壽祝扶年年失能照護終身保險 DE 主約, 20年期, 30萬 元大人壽新祝扶年年失能照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DH  20年期, 200萬 ---------------------------------------------------------------------------------------------------------------想新增重大傷病+癌症如下: 1. 全球 醫卡讚85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 (DCE) 主約, 30年期, 20萬 醫卡讚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 (XDE) 一年期, 80萬   2.遠雄 傳富新終身壽險(110) (FI5)  主約, 20年期, 10萬 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  一年期, 6 單位 愛家守護五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CJ2)  5年期, 100萬 連結: https://finfo.tw/assortments/6ffb39ae62f746dc   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1.我目前的體況是否能投保呢? 因為蕁麻疹就只是皮膚會有紅疹和養而已,吃藥是為了讓起疹的狀況穩定還有不會太癢而影響日常生活,有在113年10月做過身體健康檢查,除了過重(BMI 27),其它沒什麼問題。   2.想把友邦的JDDR停掉,因為若保全球的重大傷病,就已經涵蓋重大疾病了,不知道是否可行?   3.全球的DCE我看網站上介紹是定期險,那是否30年期滿後面就無效了? 還是繳滿30年,就保障持續至 85 歲?  4.遠雄的 FI5 是否可減額繳清? 若可以減額繳清,是否建議時間到就減額繳清?5.遠雄的CJ2和RQ1差在哪裡? 若只是要規劃癌症100萬一次金,是不是選一個就好?若保單規劃可行,因為我住在高雄市,希望能有在高雄或是南部地區服務的業務協助投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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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qa********保險觀念
安聯失能險告知變更,職業等級6或拒保
大家好我上網查了一些資料台電外勤人員的職業等級在其他間保險公司都 是6或拒保等級因為去年投保的時候職業等級是2,已確定未來會換工作查了一下安聯的條款並沒有告知義務 我所投保的是 DR2A (200萬)、NDR1 (5萬)但我有印象職業等級好像會影響投保的額度(還是當初安達的才有限制?)我有查到安聯<舊>的失能險有告知義務的,條款如下因為圖片傳不上來<十一條職業或職務變更的通知義務職業或職務變更的通知義務職業或職務變更的通知義務職業或職務變更的通知義務被保險人變更其職業或職務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即時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職務,依照本公司職業分類其危險性減低時,本公司於接到通知後,應自職業或職務變更之日起按其差額比率退還未滿期保險費。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職務,依照本公司職業分類其危險性增加時,本公司於接到通知後,自職業或職務變更之日起,按差額比率增收未滿期保險費。但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職務依照本公司職業分類在拒保範圍內者,本公司於接到通知後得終止該被保險人部份附約,並按日計算退還未滿期保險費。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職務,依照本公司職業分類其危險性增加,未依第一項約定通知而發生因傷害致成殘廢者,本公司按其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 >新的則沒有寫,還是我沒有看到嗎?畢竟職業就是這樣,未來意外險保費會超貴,所以想要盡力保留失能險的額度 主動告知保險公司變更職業或是額度降低我都可以接受 !!比較怕未來會不能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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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ye***********保險觀念
癌症一次金 全球XCF v.s. 遠雄CJ2?
中午時有發一篇保單健檢,得到許多人的回覆真的非常感謝!https://finfo.tw/posts/10151因為不太會用這個網站,不知道有沒有指定樓層的回覆功能,怕我直接更新在內文大家沒注意到,所以拉出來詢問其中看到幾位提到直接用全球做重大傷病+XCF癌症一次金比較好,可以省遠雄主約費用、比較划算想詢問為什麼直接加全球XCF會比較划算呢?目前單看總保費(同樣是27歲男,癌症一次金保額100萬)遠雄主約FI5 + 附約CJ2 = 61000 + 783250 = 844,250元全球XCF本身就要1,053,860元截圖 2024-05-02 下午10.56.05.png 66.63 KB截圖 2024-05-02 下午10.56.16.png 67.73 KB且遠雄CJ2保證續保,保障到84歲全球XCF保證續保,只保障到80歲目前看下來遠雄FI5 + CJ2好像無論是保費還是保障年齡都比較好一點...?還是說全球XCF的優勢是在初期癌症和特定癌症保額的部分呢?有看到遠雄CJ2投保第一年就中的話只會賠當前保費的2倍,且初期一次金只有5萬而全球XCF投保第一年中的話是額度的50%,且初期一次金就有20萬如果先假設目前體檢沒有體況,家裡沒有癌症基因、未來投保後一年內也不會中的話那我是要在初期癌症的一次金額度及80歲以前的總保費之間抉擇嗎?另外插播一個比較無關的問題因為既有保單已經有癌症療程的額度- 癌症住院 6000/日- 癌症門診 3000/日- 癌症外科手術 6萬/次- 骨髓移植一次金 40萬- 癌症在家療養金 3000/日- 癌症出院後放射線治療 2000/日在有預算限制的前提下,有必要再加遠雄XCD上去嗎?因為XCD後期保費也不便宜,不知道在癌症療程上有沒有必要拉到癌症住院13200 /日之類的又或是如果我用XCD請領癌症療程賠償的話,就不能用既有保單請領賠償 aka 既有保單做廢用不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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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p5*********保險觀念
已治療完成的疾病健康告知疑慮
各位好,想請問一下,近期(兩周內)我家人因為陰道不正常出血,而內診發現子宮頸有一個瘜肉。當下夾除並送檢驗,事後檢驗為「 子宮內膜瘜肉」且為良性,並且各項數據都非常健康。因為當時有考慮想要保重大傷病以及調高實支實付理賠額度,因此不論檢查或是後續回診都「自費」掛號以及支付診療費。請問若目前想要投保重大傷病,那是否得告知曾有「良性子宮內膜瘜肉」,並附上檢驗報告佐證。亦或是可以不告知,因為該項疾病並無嚴重併發症。個人目前爬文了解如下,若不告知:- 兩年內保險公司若在理賠子宮相關疾病時,懷疑帶病投保,會去調閱居住地附近醫療院所資料。若疾病有因果關係,則不予理賠。且若違反健康告知書之事項,保險公司有權終止契約。- 兩年後保險公司若在理賠子宮相關疾病時有調閱到該紀錄,若有因果關係會拒賠,但無法終止契約。若告知:基本上就是批註除外,有機會是瘜肉相關疾病除外或是子宮相關疾病都除外。未來若兩、三年內無相關病症,可以申請取消批註,但保險公司不一定可以申請通過。綜合上述,若個人認為不告知的情況對我家人比較有益,兩年內若不理賠子宮相關疾病,也無相關疾病原因的就診紀錄,那麼兩年或是更久之後,萬一有子宮相關疾病也有機會可以理賠(但機率不高)。就網路目前的資訊,良性子宮瘜肉較可能影響的只有受孕機率並無其他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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