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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保單健檢
54Y女保單健檢
投保日期:2020/06/26 南山人壽威利雙享還本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1,100,000  6年期 南山人壽威利雙享還本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 840,000 6年期(要保人為兒子)投保日期:2006/02/10 20PHI 南山人壽終身醫療保險 1,000    20PHI 南山人壽終身醫療保險 1,000    投保日期: 83/06/08 20IPLN南山康樂限期繳費終身壽險  250,000   (繳費期滿)20PLICL二十年限期繳費終身個人防癌保險  3 份 (繳費期滿)MS南山人壽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有全民健康保險  20,392  PAR南山人壽新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約 205,128PAR南山人壽新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約 820,513SIR南山人壽手術醫療保險附約-被保險人 1,000 投保日期:86/03/22 20DDPL南山康寧終身壽險  HIR南山人壽住院費用給付保險附約-被保險人2,000 HS南山人壽住院醫療保險附約-被保險人計劃 5 投保日期:88/04/27 20ALES南山年年春還本終身保險 5,000,000 (繳費期滿)投保日期:88/04/2820ALES南山年年春還本終身保險 5,000,000 (繳費期滿)投保日期:105/03/16 IS17E南山人壽年年鑽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4,000,000(躉繳 )看起來較多都是年金保險,醫療保險內容偏少,請幫忙分析一下保單內容,長輩也不清楚目前每年的領回金額以及保單內容,目前已54歲,想趁早替長輩投保醫療險。希望有實支實付、癌症、重大傷病,參考版上推薦的內容選擇台壽及全球搭配(長輩不喜歡中國人壽),不知道是否有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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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理賠申請
意外傷害險關於「醫療費用」的條文解釋
有個意外傷害險條文文意想向各位請教: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IAN)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第六條 被保險人遭遇第一項所約定之保險事故而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或未在全民健康保險指定醫院或診所接受治療,致其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分攤者,本公司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給付保險金。若其醫療費用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則按「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保險金。 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該被保險人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   本次意外和醫療費用在國外發生,收據也是自國外醫療院所。完全沒用到全民健保,當時健保也停保中,所以適用此段。 假設「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1萬。   我讀出的條文意思: 只要這些海外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後,超過1萬台幣,就給付1萬。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不超過1萬台幣,才打7折給付。 舉例而言,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是9999,只能給付9999*0.7=6999; 若換算成台幣是10001,便不打折,直接給上限1萬台幣。   原因: 1. 因為第一個「醫療費用」和第二個「醫療費用」,是同樣4個字,是相同意思。 「醫療費用」就是「醫療費用」,就是「我的醫療花費」。「醫療費用」不是「醫療費用」打折的結果。   2. 寫的是「若其醫療費用超過」,而非「若其醫療費用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後,超過」。   3.「若其」在中文裡表示例外。這是在講第二句打7折的例外情況。     理賠專員的解讀: 「若其醫療費用超過」的「醫療費用」,是指醫療費用被打7折後的數字。 若打7折後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才全額給付「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我已和專員就中文閱讀方面電話溝通過,但他還是堅持他的文意理解。 也因為理賠專員對文意的堅持,我雖然治病自費花超過限額,但會不足額理賠。   1. 想在這裡向各位高手詢問,請問就你們的經驗和條文閱讀,我對條文理解正確嗎? 2. 若我是對的,但專員仍堅持己見,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有什麼申訴之類的管道嗎? 我也擔心因為爭取權益,被保險公司秋後算帳,例如被單方面解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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