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 當初我家寶寶出生時
新光 台新都很熱門

於是我2家都買了

新光的意外實支
台新的醫療實支

但我發現一個問題

如果我意外發生的時候
我收據正本只有一份

想同時獲得 醫療實支跟意外實支的話
是不是正本只能給一家?

但一般正常同一家可以兩份理賠
那我不同家 該怎麼理賠…

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