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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yi********投保規劃
是否有需要購買自負額或者終身重傷?
大家好,30 歲女性內勤人員,平常有儲蓄投資,因長輩早期都在新光投保,因此名下只有新光保單。目前現有重傷重疾還有實支如下: 新長安終身壽險 JMA20 壹佰萬安心卡重大傷病定期保險 FWA20 十萬長安養老終身壽險(甲型)CMA20 二十萬呵護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U1D01 附約30-考量年紀及生活習慣,目前傾向補足重傷、癌險、意外失能等真的發生會比較需要保險的險種,然後因為身旁家人有經歷罹癌自費藥物治療、骨科自費醫材等,所以蠻擔心目前實支 30 萬未來會有不夠用的狀況 ...已確定想要購買的是全球的 XDE,但有計算一下總保費,估計一定年紀後就會選擇降保額,再年長一點就會終止。/ 主約目前還在做功課,傾向購買 PCF 癌險 30 萬。因為我有計算過總保費還有做了評估,所以年老保費繳不出來的機率應該偏低。想請教大家依照現有的保單及規劃來看,如果有相同預算會建議: 1. 全球人壽的 XHO 將保障提高到實支 50 萬?2. 購買別家的終身的重傷險額度 50 萬補足老了沒有 XDE 的狀況? ( 傾向購買保障到 99 歲以上的終身所以不考慮 DCE )-而親友認為 XHO 要 30 萬以上才會啟動,一生會啟動到實支 30 萬以上的次數應該屈指可數,拿總保費自己去承擔 30 萬以上的費用就好。然後終身險的總保費跟 50 萬差距不大,拿去定存等投資應該也可以輕易賺超過 50 萬,不需要交給保險公司買保障,這些論點也是我猶豫要不要購買的原因以上,謝謝大家願意給我建議,如果有不錯的保單也麻煩大家推薦我讓我學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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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so*********投保規劃
保險規劃
更新1:目前的保險大概是在108年買的,會考慮解掉富邦舊有的HKR及PCC是因為預算考量。想要規劃 舊有(富邦)+重大傷病險+癌症險,總保費落在3000元上下/月,希望規劃一個與現階段保費差不多(或高一些) ,但補足現在沒有的癌症險一次金及重大傷病的保障。若不刪除原有,整體保費提升很多(保障更全面沒錯) 但不在預算之內~先謝謝各位的回覆~  32歲女性,無重大病史、BMI正常、近兩個月1次就醫紀錄(鼻過敏)、職業等級1想檢視現有保單需要調整的地方,想加保重大傷病險、癌症險。整體保費預算:3000元/月以內以下是現有保單Q:意外險的部分是否足夠?Q:醫療險部分,需要調整嗎?實支實付額度是否足夠? 現在醫療趨勢多為門診手術且很多自費醫材,但以我現有的保單在門診手術(手術費、醫材雜費等)好像沒什麼保障,如果之後有預算會建議買什麼補足? Q:想把現有HKR及PCC2解掉,把預算拿去規劃全球的重大傷病險及遠雄的癌症險,以下是我搭配的配置,不知道是否可行?額度是否足夠? image.png 224.57 KBQ:承上,如果已有富邦,會建議規劃兩家(遠雄、全球)嗎? 因這樣等於有兩個主約的成本Q:已有富邦保險的情況之下,遠雄這邊是否不容易核保或是被限制額度? 但礙於維持保障的情況之下,也不好直接PCC2再申請,如果送件時備註「若核保成功會退舊有保單」這樣會不會增加核保的機會呢? 如果XCD無法保到6單位,還會建議退富邦買遠雄嗎?Q:除以上,還有建議其他調整個的方式嗎?Q:家人28歲男性,無重大病史、BMI正常、近兩個月無就醫紀錄、職業等級4目前現有保單也跟我的一樣,可以比照我的規劃嗎?或者有其他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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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保險觀念
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各位好,我對於條文中的第五條不太懂條文如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第五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訂立本附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確定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非因第一項原因身故致本附約效力終止者,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予要保人。問題大概如下這個險種假設我保100萬,則若出意外身故可領 100萬身故保險金,但若我身故時處於監護宣告時的狀態,則我只能領喪葬保險金100萬?因為條文後段有看到如果有保兩個類似(?)的保險,則喪葬費用好像會有些限制,那想問說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狀態下,我保多家意外險會有身故保險金的限制嗎? (例如我保三家各100萬,則意外身故可領300萬)以上感謝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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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投保規劃
28歲健康男性投保規劃
28歲男性,無任何身體疾病,職業-醫院藥師,想詢問投保規劃,目前已有保險如下1.國泰新住院醫療終身保險(已繳完)(正本理賠)-保額2000住院日額2000(<30天)、4000(>30天部分)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日額4000住院特定大手術10萬急診救護金1000救護車轉送金2000住院前7天與後7天門診回診5002.主約:國泰安順手術終身醫療保險(30年,已繳15年)(正本理賠)-保額1000手術保險金1250-8萬(限手術227.3342)住院手術療養金3000另外8級以上重大手術2.5萬-4萬意外創傷縫合500-1000重大疾病+特定傷病10萬2.1 附約:全方位傷害保險1年約(可續保到76歲)-保額50萬意外身故50萬意外失能2.5萬-50萬航空意外身故150萬航空意外失能7.5萬-150萬水陸意外身故100萬水陸意外1級失能100萬火災身故50萬火災意外1級失能50萬1-6級失能每月補助金2500-5000(給付120個月)一級燒燙傷20萬二級燒燙傷5萬2.1.1附加傷害甲條款-保額1000傷害醫療日額1000入住ICU、燒燙傷病房日額20002.1.2附加傷害乙條款-保額3萬超過健保之傷害醫療限額保險金上限3萬2.2 附約:好骨力傷害保險1年約(可續保到76歲)-保額50萬意外身故50萬意外失能2.5萬-50萬意外骨折3750-40萬意外脫臼5萬-15萬2.3 附約:新全意住院醫療1年約(可續保到76歲)(實支實付或日額擇一,若選實支實付需正本理賠)-保額1000實支實付部分:每日住院經常費用1000*天數+每次住院醫療雜費上限10萬  or  每次門診手術上限1萬日額/定額部分:住院日額1300  or  每次門診手術定額1000目前終身主約2已繳15年且是我媽繳保費,因此暫時無打算更動該主約以及底下附約,但剩下15年主約保費繳完享終身福利後,打算把底下1年期較不划算之附約解除目前投保規劃如下:1. 增加一筆(副本理賠)實支實付(額度10-20萬)之醫療保險,因國泰為正本理賠,因此只考慮可副本理賠之方案,後續主約2到期後考慮將國泰實支實付停掉,加保第二家可副本理賠之實支實付醫療險2. 加強重大傷病險之規劃,另可稍微加強防癌險部分 (以重大傷病險為主,防癌險為輔)3. 加強失能險之規劃,包含一次金以及每月/每年扶助金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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