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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投保規劃
29歲醫療險保單
大家好今年29歲 無體況 三年前因親戚介紹下保了國泰醫療終身險 預算年繳25,000 保單如下方圖(一)當時沒有特別做功課覺得保險應該都差不多,又有人情壓力情況下投保了.今年看到身邊同齡朋友得癌症,聽到醫療費有點嚇到 想說11月底新保費又要扣款了,看一下有沒有缺口要補結果覺得國泰這張保費有點高理賠低,目前最想加強實支實付和重大傷病有約了幾間人壽做諮詢,目前已約完新光人壽新光業務覺得終身FV3已繳了3年不建議解約~可把保額降為500 意外險也還可以留,故FV3.XB1.XB2.XB3.XJ1都留著其他更改為新光的  如下圖(二)新光業務建議保重大傷病終身型較划算,怕保定期老了保費太高實支實付雖然有227限制,但年度理賠無上限,是比較吸引我的有另外請業務幫忙試算全部都保新光 為下圖(三)但不想綁兩家都終身醫療,若解掉國泰終身大約虧4萬,我是覺得還可以,總比繳了10年才想解約的好.保險想最多2家就好.現今預算年繳3萬.目前著重實支實付.重大傷病.門診手術.意外(失能)癌症一次金.失能險有能力會再加. 目前實支實付有考慮新光或富邦上網查發現重傷終身大家推新光比較多1.想問問重傷終身和定期是否有其他家可比較2.有看到大家推全球的重傷,想問除了有慢性精神病理賠不打折外 還有其他優勢嗎3.實支實付新光和富邦的優缺點4.還有看到大家推台新 也想了解這家優缺點5.想請問原本保國泰這張優缺點再麻煩各位的意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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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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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理賠申請
意外傷害險關於「醫療費用」的條文解釋
有個意外傷害險條文文意想向各位請教: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IAN)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第六條 被保險人遭遇第一項所約定之保險事故而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或未在全民健康保險指定醫院或診所接受治療,致其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分攤者,本公司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給付保險金。若其醫療費用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則按「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保險金。 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該被保險人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   本次意外和醫療費用在國外發生,收據也是自國外醫療院所。完全沒用到全民健保,當時健保也停保中,所以適用此段。 假設「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1萬。   我讀出的條文意思: 只要這些海外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後,超過1萬台幣,就給付1萬。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不超過1萬台幣,才打7折給付。 舉例而言,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是9999,只能給付9999*0.7=6999; 若換算成台幣是10001,便不打折,直接給上限1萬台幣。   原因: 1. 因為第一個「醫療費用」和第二個「醫療費用」,是同樣4個字,是相同意思。 「醫療費用」就是「醫療費用」,就是「我的醫療花費」。「醫療費用」不是「醫療費用」打折的結果。   2. 寫的是「若其醫療費用超過」,而非「若其醫療費用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後,超過」。   3.「若其」在中文裡表示例外。這是在講第二句打7折的例外情況。     理賠專員的解讀: 「若其醫療費用超過」的「醫療費用」,是指醫療費用被打7折後的數字。 若打7折後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才全額給付「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我已和專員就中文閱讀方面電話溝通過,但他還是堅持他的文意理解。 也因為理賠專員對文意的堅持,我雖然治病自費花超過限額,但會不足額理賠。   1. 想在這裡向各位高手詢問,請問就你們的經驗和條文閱讀,我對條文理解正確嗎? 2. 若我是對的,但專員仍堅持己見,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有什麼申訴之類的管道嗎? 我也擔心因為爭取權益,被保險公司秋後算帳,例如被單方面解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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