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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遠雄人壽美滿美夢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終身險
可以保障終身,你可以選擇要分幾期繳完,假設選擇30年期,代表保費要繳3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30年後就不用再繳保費,可以保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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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1-1
遠雄滿
遠雄滿遠雄滿
遠雄滿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給退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0800–083–083 備查文號:民國 103 12 22 遠壽字 1030862 號函
傳真:
(02)2345–9567
電子信箱(E-mail):
3277@fglife.com.tw
第一
第一第一
第一
保險保險
保險
構成構成
構成
、附
,應
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名詞名詞
名詞
本契約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基本保險金額」
係指本契約生效時保險單面頁所載之投保金額。如該金額有所變更時,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二、「累計增加保險金額」
係指就每一保單週年日依第十八條約定計算所得增額繳清保險金額逐次累計之值。
三、「保險金額」
險金滿
神障
第十五條約定辦理
四、「保單年度數」:
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所經過之週年數,未滿一週年者,以一週年計
五、「表定年繳保險費」:
係指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費率表所記載每萬元投保金額所對應的年繳保險費。
六、「每萬元之表定年繳保險費總和」:
(一)繳費期間內
係指「表定年繳保險費」乘以「保單年度數」後所得之總額
(二)繳費期滿後
係指「表定年繳保險費」乘以保險單面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期後所得之總額
七、「當年度保險金額」:
係指「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乘以「每萬元之當年度保險金額」後所得之總額。
前述「每萬元之當年度保險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一)繳費期間內
日及險費
,以年複利方式計算至各保單年度末所得之總額(四捨五入取至整數)。
(二)繳費期滿後
金額滿年依
年複利方式計算至各保單年度末之總額(四捨五入取至整數)。
八、「保單價值準備金」:
險金
總之值。
九、「解約金」:
係指「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解約金與「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宣告利率」
本契
利率
ZD1-2
定利
個營業日)公佈於總公司、全省各服務中心及公司網頁 http://www.fglife.com.tw)。
十一、「增值回饋分享金」
有效滿
分之二點七五)之差值,乘以當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所得之值
十二、「匯款相關費用」:
係指匯出銀行、收款銀行及中間行所收取之匯率差價、匯款手續費、郵電費及其他費用
十三、「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醫院
十四、「醫師」:
係指領有醫師證書而合法執業者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
貨幣貨幣
貨幣
返還
項利
撥之
第四
第四第四
第四
匯率匯率
匯率
項之
美元
成匯兌價差的收益或損失。
第五
第五第五
第五
匯款匯款
匯款
人交
匯款相關費用,但收款銀行收取(或扣除)之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費。
相關費用應由本公司負擔。
二、清償保險單借款本息。
三、清償墊繳保險費本息。
四、依本契約第十五條之約定歸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列各
公司自行負擔,但收款銀行收取(或扣除)之費用由收款人自行負擔
一、給付各項保險金。
二、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三、給付解約金。
四、給付保險單借款。
五、退還或給付保單價值準備金
六、退還保險費。
或受
匯款
公司負擔匯款相關費用
舉之
可能收取之,但收款人須負擔收款銀行收取(或扣除)之匯款手續費
益人
三項約定而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時,其所有匯款相關費用均由本公司負擔
本條各項費用之負擔另表列說明如附表(匯款相關費用及收款行手續費負擔對象一覽表)。
保險保險
保險
意承
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意承
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本公
ZD1-3
契約契約
契約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規定使
無效退
責任
負保險責任。
第二第二
第二
寬限寬限
寬限
二期
司並
催告
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構轉
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未交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保險保險
保險
保書
司應
應繳使
費的
險單
息已
保險
金之
交付時,本契約效力停止。
本契本契
本契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效力
險費後之餘額及按本契約預定利率計算之利息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效力
內要
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三項
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項提
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條第
險單
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
限屆滿
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告知告知
告知
險人
遺漏
退所繳
不在此限
權,使
年不行使而消滅。
契約
通知送達受益人。
ZD1-4
契約契約
契約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已付
付解
額對應之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表。
保險保險
保險
人應
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齊前
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失蹤失蹤
失蹤
契約
約定退
證明
,依退
公司退
,要
公司
仍得予以扣除
所繳所繳
所繳
並加並加
並加
退
的退的退
的退
身故身故
身故
契約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
之表
元為單位)後所得之總額。
契約退
併入身故保險金內給付
本契
,不適用前二項之約定
一、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前身故: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
二、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後身故:本公司按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
前項所繳保險費,除第二十七條另有約定外,係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
息,
身故日之利息
,以
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於民
本契
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要保
葬費
載之
之保
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付之
元即
若因匯率波動造成超過之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並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退繳保
ZD1-5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全殘全殘
全殘
契約
,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時下列三款金額之最大者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
之表
元為單位)後所得之總額。
契約
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將不予退還,亦不併入全殘廢保險金內給付
本契
度之一者,本公司將改按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給付全殘廢保險金,不適用前二項之約定。
前項所繳保險費,除第二十七條另有約定外,係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
息,
全殘廢診斷確定日之利息。
被保險人同時有附表(全殘廢表)所列二種以上全殘廢程度時,本公司僅給付一種全殘廢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祝壽祝壽
祝壽
契約
保險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增值增值
增值
契約滿
分享金」
本公司依要保人申請投保時所選擇方式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一、第一至第十保單年度,要保人得自下列二種方式選擇一種:
(一)購買增額繳清保險金額。
(二)抵繳保險費
二、自第十一保單年度起,要保人得自下列三種方式選擇一種:
(一)購買增額繳清保險金額。
(二)儲存生息。
(三)現金給付。
清保
繳清
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應依第十五條約定辦理
方式滿
金額方式辦理
式給
有效期間內請求給付累積之增值回饋分享金(每次申領之累積增值回饋分享金不得低於一佰美元)。
式者滿
(含
保單週年日給付。
要保人若於申請投保時未選擇增值回饋分享金給付方式,本公司採購買增額繳清保險金額方式辦理。
年齡
項至第六項之約定
一、繳費期間內:抵繳保險費。
滿或已
保險保單
增額繳清保險金額
本公司於給付各項保險金時,若有未給付之累積增值回饋分享金,應一併給予該保險金受益人。
十五
一併給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約有
現金
日,並給付予要保人。
ZD1-6
人與
增值回饋分享金給付方式所計得之累計增加保險金額或累積增值回饋分享金。
本公司依第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契約時,不負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之責任。
第十
第十第十
第十
身故身故
身故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十條十條
十條
退
退還退還
退還
繳保繳保
繳保
並加並加
並加
的申的申
的申
之人退
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申請書。
四、要保人或應得之人的身分證明。
殘廢殘廢
殘廢
受益人申領「全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殘廢調
就醫
付之期限
二十二十
二十
祝壽祝壽
祝壽
受益人申領「祝壽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二十二十
二十
除外除外
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故意
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致成附表(全殘廢表)所列全殘廢程度之一者
第二
六條的約定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情形
備金予應得之人。
滿五足退
息)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二十二十
二十
受益受益
受益
之喪之喪
之喪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因該
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ZD1-7
欠繳欠繳
欠繳
項保退
費(
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保險保險
保險
約有
險最低承保金額,其減少部分依第十二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
減額減額
減額
險費
後的
金額
續繳
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為「
以基
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以「
金之差額」,兩者較小者為限。
在被
殘廢
六條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之基礎。
,係
斷確定日止,依第十五條第五項或第十六條第五項約定之利率及計息方式計算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展期展期
展期
險費
單價
享金
,以
萬元
人不
約的滿期日。
值準滿
款額滿
,其保險金額如展期定期保險金暨展延期間表
為「
以保
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以「
金之差額」,兩者較小者為限。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
保險保險
保險
及契及契
及契
險費
單價
行停止。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項規
還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保單保單
保單
契約
契約下列項目折合新臺幣計算後之參考價值:
一、當年度末解約金。
二、當年度末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全殘廢保險金。
三、祝壽保險金。
ZD1-8
四、增值回饋分享金。
三十三十
三十
不分不分
不分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三十三十
三十
投保投保
投保
投保
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年齡退
保人
齡的退
錯誤司按
,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齡的
司者費與
補足差額
第二退
險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取其大之值計算
三十三十
三十
受益受益
受益
全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故發
抗保險公司。
變更
給批註書
喪葬
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三十三十
三十
變更變更
變更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三十三十
三十
時效時效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三十三十
三十
批註批註
批註
變更
,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三十三十
三十
管轄管轄
管轄
者,
公司
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ZD1-9
附表附表
附表
匯款匯款
匯款
收取費用之銀
匯款項目
匯款相關費用 收款行手續費
匯出銀行 國外中間 款銀
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要保 要保 本公
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本息 要保 要保 本公
要保人清償墊繳保險費本息 要保 要保 本公
要保人或受益人依條款第十四條歸還
險金
要保人/受益人 要保人/受益人 本公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 本公 本公 受益
本公司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本公 本公 要保人/受益
本公司給付解約金 本公 本公 要保
本公司給付保險單借款 本公 本公 要保
本公司退還或給付保單價值準備 本公 本公 要保
本公司退還保險費 本公 本公 要保
因要保人或受益人提供之收款銀行帳
有誤,致無法完成匯款作業
要保人/受益人 要保人/受益人 要保人/受益
因本公司之錯誤至要保人或受益人產
無法完成匯款作業
本公 本公 本公
註1:非屬列舉之情形而產生匯款相關費用時,由匯款人負擔匯款相關費用,但收款人須負擔收款銀行
收取(或扣除)之匯款手續費。
註2:如要保人或受益人選擇以本公司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交付或收受各款項或本公司因第三十二
條第三項約定而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時,其所有匯款相關費用均由本公司負擔
附表附表
附表
全殘全殘
全殘
一、雙目均失明者。( 1
二、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四、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五、永久喪失咀嚼(註 2)或言語(註 3)之機能者
六、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 4)
系統
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5
註:
1. 失明的認
(1) 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 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 個月情況,不
在此限。
2. 喪失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
者。
3. 喪失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
有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4. 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 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遠雄人壽
遠雄人壽遠雄人壽
遠雄人壽美滿
美滿美滿
美滿美夢
美夢美夢
美夢美元
美元美元
美元利率變動型
利率變動型利率變動型
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增額終身壽險增額終身壽險
增額終身壽險費率表
費率表費率表
費率表
單位:美元/每萬保額
繳費年期
繳費年期繳費年期
繳費年期
(女費率相同
男女費率相同男女費率相同
男女費率相同)
0
~65
66
~70
71
~75
6 年期
1,625 1,650 1,660
半年繳
半年繳半年繳
半年繳=年繳
年繳年繳
年繳 x 0.52 季繳
季繳季繳
季繳=年繳
年繳年繳
年繳 x 0.262
月繳月繳
月繳=年繳
年繳年繳
年繳 x 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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