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舊版)新光人壽航空傷害附加條款

商品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新光人壽航空傷害附加條款
主要給付項目:1.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2.殘廢保險金 3.重症燒燙傷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免費服務專線:0800-031-115
88.12.23 台財保弟 0880750465 號函辦理
89.12.30 臺財保第 0890751453 號函辦理
90.06.08 新壽綜企字第 0037 號函核備
92.03.27 台財保字第 0920703010 號函備查
93.08.23 新壽商開字第 0065 號函備查
94.05.16 新壽商開字第 0038 號函備查
95.08.10 金管保二字第 095020694 1 號函修正
96.01.15 新壽商開字第 0007 號函備查
96.08.31 依 95.9.1 金管保二字第 0950252225B 號令修正
第一條:附加條款的訂定與有效期間
「新光人壽航空傷害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依「新光人壽安心傷害保險」、「新光人
壽企業管理者人身意外保險」或「新光人壽人身意外保險」(以下簡稱傷害保險個人保單)及「新
光人壽平安意外傷害保險附約」、「新光人壽綜合保障附約」(以下簡稱人壽保險單之傷害保險附
約)要保人之申請、繳納保險費,並經本公司之同意,附加於傷害保險個人保單或人壽保險單之
傷害保險附約訂定之。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附加條款需與傷害保險個人保單或人壽保險單之傷害保險附約同時附加投
保,且本附加條款之有效期間與傷害保險個人保單或人壽保險單之傷害保險附約同。
第二條: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遭受航空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
本公司依照本附加條款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前項所稱航空傷害事故,指被保險人以乘客身分(不含駕駛及其他執勤服務人員),搭乘以大眾運
輸為目的,對大眾開放並定時定點營運於特定路線間並領有合法營業執照之航空客機、載客用直
昇機(不包括被保險人自行租賃之交通工具)在行駛期間中、行駛中途接受乘客上下航空機、裝卸
行李、充填汽油、機油、水、裝換輪胎、機件期間,因該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而遭受非由疾病引
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第三條: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本附加條款約定的航空傷害事故,自航空傷害事故發生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死亡者,本公司除按傷害保險個人保單或人壽保險單之傷害保險附約條
款給付保險金外,另按本附加條款保險金額全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
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
險金(不論其給付方式或名目),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年七月十一日
(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
用額度上限,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公司投保,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
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
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
前二項所稱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度上限如下:
一、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調整為新台幣二百萬元。
二、九十二年十月一日起要保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應合併計算。
第四條: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本附加條款約定的航空傷害事故,自航空傷害事故發生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所列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除按傷害保險個人保單或人壽保險單
之傷害保險附約條款給付保險金外,本公司另給付「殘廢保險金」。其金額按本附加條款保險金
額與該表所列之「殘廢給付比例」計算。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殘廢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
人之殘廢程度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因同一航空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二項以上殘廢程度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殘廢保險金
之和,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但不同殘廢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殘廢保險金;
若殘廢項目所屬殘廢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航空傷害事故所致之殘廢,如合併以前(含本附加條款訂立前)的殘廢,可領附
表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廢保險金者,本公司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廢保險金,但以前的殘廢,視
同已給付殘廢保險金,應扣除之。
前項情形,若被保險人扣除以前的殘廢後得領取之保險金低於單獨請領之金額者,不適用合併之
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申領殘廢保險金時,本公司累計給付金額最高
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五條:重症燒燙傷保險金的給付
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本附加條款約定的航空傷害事故,自航空傷害事故發生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本條第二項約定之「重症燒燙傷」者,本公司按本附加條款保險金額之
百分之三十五給付「重症燒燙傷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重症燒燙傷者,受益人若能證
明被保險人之重大燒燙傷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前項所稱「重症燒燙傷」係指由火焰、化學物品、電器、輻射能、爆炸、或高溫造成皮膚損傷或
肺功能障礙,其嚴重程度達下列四種情形之一者,且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起第十五日仍生存者
而言:
一、二度燒燙傷面積全身之廿%(含)以上。
二、三度燒燙傷面積全身之十%(含)以上。
三、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臉、眼、耳、鼻、口)功能障礙。係指下列二種情形均符合者:
(一)、眼及其附屬器官(如水晶體、瞳孔、角膜、視網膜等等)之燒傷。
(二)、臉及頭之燒傷,深部組織壞死(深三度),併有身體部份損傷。
四、肺部有吸入熱氣或煙而引發肺功能障礙。所謂肺功能障礙 係指須由呼吸科(胸腔科)專科醫
師透過肺功能檢查認定為重度,且經三個月治療仍未改善者。
其燒燙傷面積的計算係按「九的法則」(如附註),計算出燒燙傷部份佔全身體表面積的百分比。
被保險人因同一特定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殘廢程度及重症燒燙傷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殘廢保
險金及重症燒燙傷保險金之和,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申領殘廢保險金及重症燒燙傷保險金時,本公
司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六條:重症燒燙傷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重症燒燙傷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 保險金申請書。
二、 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重症燒燙傷診斷書;但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四、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重症燒燙傷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得經受益人同
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第七條:殘廢保險金與重症燒燙傷保險金受益人的指定
殘廢保險金與重症燒燙傷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另行指定或變更。
全球附約附加條款
主約「全球人壽醫卡好重大傷病終身健康保險(DCF)」「全球人壽住院醫療保險附約(定額型) (MIR)」可以附加「新醫療費用健康保險自付額附加條款(XHQN)」嗎?
· 回應 23
全方位傷害保險,與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附加傷害醫療保險金條款(乙) (XB9) 保障相同嗎
請問-1.全方位傷害保險—傷害醫療擇優1000元 與 國泰人壽超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附加傷害醫療保險金條款(乙) (XB9) --保障相同嗎?2. 全方位傷害保險-住院日額(BP) 1000 元 與  國泰人壽超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附加傷害醫療保險金條款(甲) (XB8)  保障相同嗎 3. 全方位傷害保險死殘(BO1)  12萬  與  國泰人壽超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 (XB7) 有興趣  保障相同嗎? 
· 回應 9
第三人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 額度
請問第三人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一般會建議額度要做到多少比較夠用呢?10/20/30萬?我看還滿便宜的是否直接做高一點? 但又怕20/30萬不太夠用謝謝 😃
· 回應 7
台灣人壽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甲型) SMR2A 及台灣人壽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丁型) SMR2D
請問這兩項保費會隨著年齡增加嗎?
· 回應 10
新光人壽時刻守護一年期傷害保險_牙齒
對「新光人壽時刻守護一年期傷害保險附約 (K6A01)」有興趣想了解若是意外損害了牙齒,如牙齡斷裂或神經壞死,顯微根管、牙冠牙套等是否理賠?以及運動造成的意外傷害如常見的扭傷等,連帶產生的增生治療或物理治療是否在理賠範圍, 謝謝
· 回應 11
請問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4D)
請問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4D)計劃別-3萬,意思是因意外傷害去醫院治療含住院等全部雜費,每年限額3萬,超過3萬需自付差額的意思嗎?這樣解說正確嗎?
· 回應 12
請問新光小額壽險能附加新光人壽頌愛心小額終身壽險 (BUA)
對「新光人壽頌愛心小額終身壽險 請問新光小額壽險能附加新光人壽醫療實支嗎?謝謝
· 回應 19
新光人壽 Go 平安 new 終身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 跟 南山人壽意外傷害保險 會推薦哪個?
請問6個月小孩 新光人壽 Go 平安 new 終身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 跟 南山人壽意外傷害保險 會推薦哪個?新光 是說可以直接繳20年就終身南山 是一年一約到16歲繳20年才終身可是 之後會還本——-備註忘記打 南山是有主約 只是 意外傷害 . 長期照顧2項沒有
· 回應 18
「全球人壽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附加條款 (LAW6)」,不用錢?
對「全球人壽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附加條款 (LAW6)」請問各位先進為什麼該產品在系統中試算時不用錢?如果真的不用錢那為何大家常用的額度不是該產品的最高? 有何種限制,謝謝
· 回應 14
請問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1D)
這條規定,看了好幾版都有: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前項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以上我的理解是:「每次」計算額度,額度是針對每一次不同的意外事故獨立計算,並非年度總上限。如果在同一次意外的 180 天內進行治療,都算在同一次額度中。若事故日期為 2025 年 7 月,而於 2026 年 3 月提出申請時已達給付上限,則無論是否已超過 180 天,都無法再就同一次事故申請後續費用,因為該事故的理賠額度已經用盡。以本例來說,事故發生於 2025 年 7 月,即使之後經過半年(2026 年 1 月)或更久如2026月8月,再提出相關費用申請,仍不會獲得核准,因為同次事故已達理賠上限。除非日後同一部位再次發生新的事故,且經認定與前次事故無關,才會視為另一獨立事故,並重新計算可申請的理賠額度。
· 回應 12
新光人壽這個主約能附加癌症或重大傷病險嗎?
手邊有新光人壽以前的舊保單,主約分別是1.永保安康終身壽險20年期10萬(105年投保,正常繳費中)2.健康滿分終身健康保險(105年投保,正常繳費中 )因為當時候都沒有購入癌症險或重大傷病險想詢問這兩個主約可以直接附加一次給付50萬的癌症或重大傷病險嗎像是:新一年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醫卡順心一年期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請賜教~ 
· 回應 22
「新光人壽人身意外保險(傷害死殘) (20) 主約詢問
「新光人壽人身意外保險(傷害死殘) (20) 請問這張保險可以當新光L6D和R1D的主約嗎?都是一年一約非保證續保?
· 回應 12
請問各位大神們!中國人壽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MT)可以副本理賠嗎?原本有已經有南山的意外實支了。謝謝
請問各位大神們!中國人壽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MT)可以副本理賠嗎?原本有已經有南山的意外實支了。謝謝
· 回應 8
尋 新光人壽綜合保障附約/綜合醫療保險附約 舊附約條款
大家好之前爸爸有給我保這個然而保險單之後辦理部分解約被業務員拿走了再也沒有還申請保險單重發重寄的時候發現條款附約手術表多了一些以前沒有的手術例如氣球擴張術之類的因此有懷疑附約中手術紀錄表是否隨著時代有更換?!!所以想問大家有沒有以前有保這個保險的~~手邊還有保險單的可不可以拍照給我參考呢?版次在93年前,不過參考用所以版次不同也沒關係~感謝大家
· 回應 13
第三人責任險附加的駕駛人傷害險,能否指定亡故的受益人呢?
請問汽機車險理賠人員第三人責任險附加的駕駛人傷害險,究竟能不能指定亡故的受益人呢?還是只能是法定繼承人?不是所有法定繼承人都是可靠而能照顧其他家人的。實際上究竟能不能指定亡故的受益人呢?
· 回應 2
明台產物的丙式車體損失險均含附加許可使用免追償條款嗎
因為新光或國泰都有單獨列出附加許可使用免追償條款 可以勾選,可是明台沒有,不知道是不是只要有保(丙式)車體損失險就直接有附加許可使用免追償條款?不需要再列明朋友的名字對吧?
· 回應 0
對新光人壽活力Go平安傷害保險 (20D)有興趣
如題,本人55歲,職業等級一級,目前已有投保意外三寶(三商美邦),想再多加100萬的意外險額度,看新光20D的保障內容很不錯,主約可以單獨購買,又有大眾運輸的加碼和日額給付,版上討論度好像不高,是有特定的投保規則嗎?可以透過保經購買嗎?謝謝!
· 回應 21
10歲男童 三商AMRR保額三萬和全球人壽傷害保額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3萬,請問那一種保障比較好,三商DHIR保額1000和全球人壽個人傷害住院日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1000,這兩種哪一個理賠方案比較好?
以上選擇留其中一個。先感謝回答😊
· 回應 6
已經有新光、台灣人壽舊保單,要在補強防癌及實支實付醫療,目前希望用既有的舊約附加附約。目前有的保單有台灣人壽安心120(已經繳了10年)、新光人壽 97年投保健康久久終身醫療健康保險保額(10百)、89年投保新長安終身壽險100萬、平安意外傷害附約、綜合保障附約、傷害住院日額附約、89年投保防癌健康終身保險50萬。若以安心120為主加愛滿溢的癌症附約、新光壽險為主加實支實付的附約ok嗎?或者有更好的選擇嗎?預算希望在2-2.5萬
對「新光人壽新呵護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U5)」有興趣
· 回應 16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載資訊係依保險公司公開資料整理,僅供資訊查閱參考,不得作為投保建議、財務諮詢、保險招攬或媒合,亦不應視為對任何保險商品之推薦或背書。如您並非保險從業人員或不具備相關保險專業知識,請勿僅依本網站內容作成投保決定,並應洽詢依法具備資格之保險專業人員或保險公司。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商品所屬公司

新光人壽

其他意外險

更多..
在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