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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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
新光人壽因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修正
批註條款
(本批註條款須附加訂約始生效力)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31-115
傳真:(02)2370-3855
電子信箱(E-mail):skl080@skl.com.tw
109.09.30 新壽商開字第 1090000130 號函備查
第一條:批註條款之訂定及構成
本「新光人壽因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修正批註條款」(以下簡稱本批註條款)僅適用於
經本公司指定之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
前項所稱「本公司指定之保險契約」之險種名稱如附表。
本契約之約定與本批註條款有所牴觸者,以本批註條款為準。
第二條:本契約內文之修正
為因應法令項次調整,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一日起,本契約條款所稱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
部第二章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二項所列舉之手術」配合修正為「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
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三項所列舉之手術」。
附表:本公司指定之保險契約
新光人壽活力心動定期健康保險
新光人壽健康滿分終身健康保險
新光人壽活力安心手術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新光人壽天天守護傷害保險附約
新光人壽一年期內扣式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新光人壽因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及支付標準修正批註條款
費率表
本批註條款係為因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
付標準修正之批註條款,故無費率表。
沒有「新光人壽因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修正批註條款」的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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