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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大都會國際人壽永安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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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大都會國人壽險股有限公司
(以下稱「公司」)
國際安保險
主要給項目:1.傷害故保險金(葬費保險金)
2.傷害廢保險金 3.滿期險金
4.重大燙傷險金 5.繳保費的返還
(本保為不紅保,不加紅分配並無付項目。)
中華民國94 5 03
金管二字第 09402027880 號函核准
中華民國94 12 30
94 大商發字第027號函備查修正
中華民國95 10 02
95 大精企字第028號函備查修正
◎本商品本公合格署人檢視內容已符一般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權益基於
險公司與消衡平等原則者仍應詳閱讀保險款與相文件審慎選擇險商
品。本商品虛偽實或法情事應由本公司負責負責
解約或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於消選符求之商品。
◎保險約各皆詳列於條款務必詳瞭解,並把握單契撤銷時效
收到單翌算十,以避免益受損
第一條 【保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及其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稱本契約)的
成部分。
契約求契約人的意,不得拘泥用的如有義時,以
人的原則
第二條 【名定義】
契約所稱傷害」,指非病引起之來突故。
第三條 【保責任的開始及交保險費】
公司自同保並險費後負保險,並保險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收相期保險費其應負之保險,以
自預收相費金開始
本公司為思表示前給付保險,本公司仍負
第四條 【契撤銷權】
保人保險送達算十保險公司撤銷契約
要保人規定行使契約撤銷權者撤銷保人思表示
,本契約自始,本公司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契約撤銷效後所發
保險故,本公司不保險契約撤銷保險,視為撤銷,本公
應依契約規定保險
第五條 【第期以後保險費的付,寬限期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的第二期以保險費,契約載交法及日期,本公司所在地指定地點
付,或由本公司前往,並付本公司憑證。第二期以分期保險費未交
,年繳年繳自催告寬限間;月繳
保險載交日期之翌日為寬限
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的分期保險費,本公司知悉未能依
險費催告保人費,催告寬限
逾寬限未交,本契約自寬限間終了停止在寬限保險
公司仍負保險
第六條 【保費的墊繳】
要保人要保書或繳費寬限間終了前面聲明第二期以的分期保險費寬限
未交,本公司以本契約的保價值準金(如有保險款者,以扣除
動墊其應繳的保險費使契約繼續有效要保人
繳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動墊繳。保險費的利自寬限間終了
按墊本保辦理保險的利率計,並應於繳日後之翌開始付利息;但
要保人付利付利年以上而催告後仍,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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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入墊險費
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本公司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並憑證載明
契約價值準備金。保價值準備金足墊日的保險費催告
逾三,本約效停止
第七條 【本約效力的恢復】
契約停止保人在停二年
,經本公司保人清償欠繳保險費扣除險保險費後之
上午時起恢復
滿,本保險行終止,本契約累積價值準備金,要保人
險費變更容時公司退剩餘值準金。
第八條 【告義務與本契約的除】
要保人保險人訂立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詢問告知如有
故意隱匿因過失遺漏為不變更減少本公司對於險的估計,本公司
契約保險故發險的發生未基於其事實時,不在此
契約權本公司有解之原,經月不行使契約訂立
二年不行使。本公司契約時保人死亡居住所不送達
公司將該送達受益人。
第九條 【契的終止】
保人終止契約
契約之終止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時起開始生如書載明
終止係在公司收到後者終止之翌
要保人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於後一解約金。為人壽保險之解
金金傷害險份按數比例計算之繳付保險費期本公司
給付,年利。本契約人壽保險份歷解約意外傷害險
費金保險
第十條 【保事故的通知與保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之事後十本公司,並儘速
文件公司金。
本公司應於收文件後十給付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未在前
給付年利分加付。
第十一條 【失蹤理】
保險人契約有效失蹤院宣死亡,本公司根據判決死亡
日為契約返還所繳保險費總和要保人受益提出證明文件保險
可能意外傷害而死亡,本公司應依傷害故發日為契約返還所繳
保險費總和「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喪葬費保險金」保險人
受益有已返還所繳保險費總和意外害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
金」還本公司,有應保險費要保人次清償,本契約終止
有效公司有應給付險金事者依約給付。
第十二條 【滿期險金的給付】
險人契約有效契約期滿公司滿」, 為本契約
險費總和
第十三條 【滿期險金的申領】
受益滿金」文件
一、保險或其本。
險金請書
受益身分證明
第十四條 【意外害身故保險金或葬費用險金的給付】
險人有效第二條約傷害」, 傷害故發
百八日以身故付「」, 身故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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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契約實際所繳保險費總和但超百八死亡受益證明被保險人死亡
傷害,不此限
訂立契約時,以滿未成年人,心神神耗弱人為保險人,「身
金」變更險金」。
滿 未成年人,心神神耗弱人為保險人,民國十一
日()以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公司),不得超主管
葬費用分本公司不給付,本公司並息退之已繳保
費。
要保人)以公司保,其投喪葬費用保險金
限額,本公司喪葬費用金範圍依各要保要保
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主管喪葬費用如有公司保險
契約要保要保後者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扣除
要保間在公司限額比例其責
主管費用下:
一、民國十一二月十一日()以台幣百萬元
民國二年調整台幣萬元
民國二年要保保險約其喪葬險金
第十五條 【意外害身故保險金或葬費用險金的申領】
受益金」金」文件
一、險金請書
保險或其本。
、相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診斷;但公司傷害證明文件
人的籍謄本。
受益身分證明
第十六條 【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的付】
險人有效第二條約傷害」, 傷害故發
百八日以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給付比例意外
殘廢險金」。 但超百八殘廢受益
明被險人殘廢傷害,不此限
保險人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給付本契約實際所繳保
險費總和公司條約付第險金,本之效終止
第十七條 【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給的限
保險人契約有效意外傷害殘廢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給付的
下:
內各付合最高殘廢險金
保險人意外傷害二項以殘廢程度,本公司給付項意外傷
害殘廢保險金最高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殘廢項目
給付項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若意外傷殘廢項目所殘廢,給
較嚴金。
險人傷害故所廢,契約訂立)廢,
較嚴重項目的殘廢保險金,本公司較嚴重的項目付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
,視金,扣除
若被保險人扣除的殘廢得領取保險金於單,不用合
之約
本公司保險人訂立契約第二條約第二條約不保
列之殘廢,本公司不保險如於約有效保險
公司僅就該次列之殘廢保險之約
第十八條 【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的領】
受益金」文件
一、險金請書
保險或其本。
殘廢診斷;但公司傷害證明文件
受益身分證明
受益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本公司險人的身以檢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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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調險人就醫相關資料費用公司
第十九條 燒燙傷保險金的給及限
保險人契約有效意外傷害故,二所重大燒燙傷情事之一
外傷害故發起十內仍,本公司按致大燒燙傷保險金
」。
本公司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及各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合最高
保險金保險人保本公司有有效害險主、附約重大燒燙傷給付
險主附約金合最高台幣萬元並以
公司時之醫療費用調高最高。。
第二十條 燒燙傷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金」時應文件
一、險金請書
保險或其本。
燙傷診斷;但公司傷害證明文件
受益身分證明
第二十一條 繳保費的返還
保險人契約有效「意外傷害故」身故殘廢
程度一者還本約實險費總和保人。
公司條約還本契約險費總和,本之效終止
第二十二條 保人申領繳保險費的返還
保人返還文件
一、保險或其本。
身故,檢險人死亡證明書或戶籍謄本。
險人殘廢,檢險人殘廢診斷
險金請書
身分證明
要保人保險人殘廢所繳保險費的返還,本公司保險人的身
費用公司
第二十三條 【保險給的限
保險人契約有效在同外傷害殘廢重大燒燙傷
身故,並合本契約條、條及條約條件時,本公司基於
條款給付最高險金
受益已受殘廢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本公司僅就保險金與已受
額間給付
保險人契約有效意外傷害殘廢重大燒燙傷身故受益
條、條及之約,不用第之約
第二十四條 【除外責任(原因)
列原因致死亡殘廢燙傷傷害司不金」
金」」的
一、保人故意為。
險人犯罪為。
險人飲酒吐氣血液含酒道路法令規定
戰爭(不、內及其類似武裝契約有約此限
裝置爆炸灼熱輻射污染契約有約此限
項第一款及條情(保險人的故意為外)保險人傷害殘廢重大燒燙
公司金」燙傷」。
款情險金還本約實險費總和人。
第二十五條 保事
保險人死亡殘廢重大燒燙傷傷害契約有約外,本公司
險金」金」」的
一、保險人摔跤手道跆拳馬術拳擊特技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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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險人競賽
款情形未險金還本約實所繳險費總和人。
第二十六條 繳保費或未還款項除】
本公司給付項保險金、解約返還保價值準備金要保人繳保險費(包括經本
公司繳的保險費)保險,本公司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
第二十七條 減少險金
要保人契約有效減少保險金的保險金,不保險
最低保金減少條契約終止之約
要保人減少保險金,本契約各項保險金的給付以減少的保險金,所繳保險費
返還則依減少險金對應險費算之
第二十八條 減額保險】
要保人繳保險費累積價值準備金,要保人價值準備金扣除費用
額作費,公司的「」, 保險
保險
要保人變更為「保險」,不繼續繳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其條件與原契約
保險金保險金所繳保險費的返還則依後之保險金
對應險費算之
要保人選擇為「保險」款或繳保險費的,本公司
以保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繳保險費本費用,重
險金
二項費用以保險金之一或值準備金與其解約
第二十九條 【保險借款
人繳險費累積值準備金保人得在值準備金範圍公司
保險價值準備金,本約效停止公司
於效停止人。
三十條 【保險單紅利計算及給付】
紅保目。
三十一條 年齡計算錯誤的處理】
要保人請投保險人年月日要保保險人的保年,以
但未滿,加算一
人的保年錯誤規定辦理
一、實投保年本公司保險費最高為大,本契約其已繳保險費無
退人。
保年錯誤而致繳保險費,本公司無息退的保險費。但在
錯誤生在本公司,本公司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
險金退費。
保年錯誤而致繳保險費但在保險
錯誤生在本公司,本公司繳保險費與應險費的比例減少保險金
請求
項第一款、第二錯誤因歸責於公司息退還保險費,
本保辦理保險款之率計
三十二條 受益人的定及變更
「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的受益,為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
指定變更
要保人指定變更受益:
、於訂立約時,經險人指定受益人。
、於保險故發生前險人變更受益人,保人更通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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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司。
受益人的變更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保險人的送達本公司,本公司
發給
本公司為意外傷害身故意外傷害殘廢重大燒燙傷滿保險金給付受益接申
受益時或保險人本人身故,要保人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保險人之法
為本受益人。
順序及應險金比例用民法繼相關規定
三十三條 受益之受益權】
受益故意險人致死,喪益權
因該受益人喪受益權而致受益險金保險金額作保險
如有其受益,喪受益權之受益原應受益原約比例
受益人。
三十四條 變更住所
人的變更司。
不為公司之各以本契約保人所發
三十五條 【時效】
契約利,自得求之,經年不行使
三十六條 批註
內容變更項的增刪規定外,保人公司
面同,並公司發給
三十七條 管轄法院
契約涉訟意以要保人地地方為第一審,要保人的中華民國
,以地方為第一審條及訴訟
四百條之訴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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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附表:殘廢程度與保金給付
項目 項次
殘廢程度 殘廢等級
給付比例
1-1-1
系統存極害,身不何工
醫療周密
1 100%
1-1-2
系統能之身不何工,日
扶助
2 90%
1-1-3
系統遺存害,身不何工
活尚
3 80%
1-1-4
系統遺存害,便工
7 40%
2-1-1 1 100%
2-1-2 目視退 0.06 以下 5 60%
2-1-3 目視退 0.1 以下 7 40%
2-1-4 目視退 0.06 以下 4 70%
2-1-5 目視退 0.1 以下 6 50%
2-1-6 7 40%
3-1-1 膜全損或聽覺 90 5 60%
聽覺障
3-1-2 聽覺 70 7 40%
損及
4-1-1 遺存 9 20%
5-1-1 咀嚼吞嚥言語能者 1 100%
5-1-2 咀嚼吞嚥言語遺存 5 60%
咀嚼吞嚥
言語
害(
5-1-3 咀嚼吞嚥言語遺存 7 40%
6-1-1
胸腹臟器存極害,身不何工,經
醫療周密
1 100%
6-1-2
胸腹臟器遺存高度害,身不何工
扶助
2 90%
6-1-3
胸腹臟器遺存害,身不何工
活尚
3 80%
胸腹臟器
6-1-4 胸腹臟器遺存害,便工 7 40%
臟器切 6-2-1 主要臟器 9 20%
膀胱
6-3-1
膀胱 3 80%
脊柱運
7-1-1
脊柱遺存 7 40%
8-1-1 肢腕 1 100%
8-1-2 肢肩中,二大 5 60%
8-1-3 肢腕 6 50%
8-2-1 指均 3 80%
8-2-2 手兩指均 7 40%
8-2-3 指均 7 40%
8-2-4 及其他任 7 40%
8-2-5 8 30%
8-2-6 及其他任三指 8 30%
8-2-7 及其他任 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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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8-2-8
、一或一以外
11 5%
8-3-1 肢肩能者 2 90%
8-3-2 肢肩中,各有二大能者 3 80%
8-3-3 肢肩中,各有一能者 6 50%
8-3-4 肢肩能者 6 50%
8-3-5 肢肩中,二大能者 7 40%
8-3-6 肢肩中,有一能者 8 30%
8-3-7 肢肩遺存 4 70%
8-3-8
肢肩中,各有二大遺存
5 60%
8-3-9
肢肩中,有一遺存
7 40%
8-3-10
肢肩遺存 7 40%
8-3-11
肢肩中,二大遺存
8 30%
8-3-12
肢肩遺存 6 50%
8-3-13
肢肩遺存 9 20%
8-4-1 指均能者 5 60%
8-4-2 手兩指均能者 8 30%
8-4-3 指均能者 8 30%
8-4-4
及其他任
能者
8 30%
8-4-5 能者 11 5%
8-4-6 手含 9 20%
指機
10
8-4-7
及其他任三指
能者
10 10%
9-1-1 1 100%
9-1-2 肢髖中,二大 5 60%
9-1-3 6 50%
短障
11
9-2-1
分以 7 40%
9-3-1 5 60%
12
9-3-2 足五 7 40%
9-4-1 肢髖能者 2 90%
9-4-2
肢髖中,各有二大能者
3 80%
9-4-3
肢髖中,各有一能者
6 50%
9-4-4 肢髖能者 6 50%
9-4-5 肢髖中,二大能者 7 40%
9-4-6 肢髖中,有一能者 8 30%
9-4-7 肢髖遺存 4 70%
9-4-8
肢髖中,各有二大遺存
5 60%
9-4-9
肢髖中,有一遺存
7 40%
13
9-4-10
肢髖遺存久顯 7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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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9-4-11
肢髖中,二大遺存
8 30%
9-4-12
肢髖遺存 6 50%
9-4-13
肢髖遺存 9 20%
9-5-1 能者 7 40%
14
9-5-2 足五能者 9 20%
1
1-1.之審原則症狀對於影響活活狀態及需
扶助之情列各狀況其等於審經外健科
診斷證明資料
1度神,為活活扶助用第 1
2高度神,為活活之一扶助用第 2
3)為活活高度身不
3
4上述「為活活係指物攝小便穿脫衣服、起
5失認等之症狀肢麻痺症狀覺障
退人格高度或者麻痺症狀,身
非他指示,無用第 3
6度神害,精一般用第 7
7)中統障害,覺障體路症狀麻痺影像檢查
證明萎縮波異症狀須檢查診斷
8)中系統症狀害,
言語傷所言語
1-2.平衡害」之審與平衡
須綜狀況其等
1-3.「外傷性癲癇之審癲癇時應重視至失
崩壞癇性狀態依附 1-1 則審癇症狀期,以經
為不醫療症狀,不型態
1有一用第 3
2有一用第 7
1-4.眩暈平衡害」之審外傷後或系統受損起之眩暈平衡
害,不單由於內耳障腦幹害發其審
1)為活活可能高度平衡害,身不何工
用第 3
2平衡一般平用第 7
1-5.外傷脊髓害」之審其損程度等之覺障
尿殖器依附 1-1 原則症狀用合
1-6.氧化碳之審氧化碳之審諸症
之審原則其等
2
2-1.「視力表正不者或依像症
因而影響著者
2-2.係指力表 0.02 以下,並包括眼
2-3.傷害月的原則球摘原之情,不在此限
3
3-1.聽覺障程度聽覺障
3-2.覺障用精密聽(Audiometer)其平失率以分表示
3-3.起平衡之審害所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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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4
4-1.」, 係指軟骨損之程度遺存」, 係指
孔閉塞困難側嗅
5
5-1.咀嚼害,由於牙齒以外之原軟硬顎骨等之
,所起者狹窄咽喉麻痺起之嚥障害,往往咀嚼
害,故害合為「咀嚼吞嚥障」:
1 「喪咀嚼吞嚥,係指,以咀嚼吞嚥
食物,不吞嚥
2)「 咀嚼吞嚥遺存害」,係指咀嚼吞嚥致除、或類似
食物,不吞嚥
5-2.言語害,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起之聲機
1「喪言語」, 係指後列構成語言齒舌頭音等之
中,
2)「 言語遺存」, 係指後列構成語言齒舌頭音等之
語言中,
A.ㄆㄇ()
B.唇齒(唇齒)
C.舌尖ㄋㄌ(舌尖牙齦)
D.ㄎㄏ(軟顎)
E.ㄑㄒ(硬顎)
F.舌尖ㄔㄕㄖ(舌尖硬顎)
G.舌尖ㄘㄙ(舌尖牙齦)
5-3.遺存害,言語表示用「言語遺存害」
6
6-1.胸腹臟器
1臟器包括
2臟器包括膽囊
3尿器包括副腎尿膀胱尿
4殖器包括殖器殖器
6-2.主要臟器者之主要臟器係指
副腎尿膀胱尿
6-3.胸腹臟器之審胸腹臟器遺存害,狀綜,永影響
活活狀況及需扶助之情原則、其等
7
7-1.柱運害:
「永遺存」, 係指柱完以下右屈左右迴旋
中,二範圍二分之一
8
8-1.係指
1節切
2係指節切
8-2.能仍,視為
8-3.拇趾已符殘廢
視為拇趾計入
9
9-1.肢肩」, 係指肢完用,列情
1肢肩節完麻痺指均能者
2肢肩節完麻痺
9-2.肢肩遺存」, 係指各關遺存害,
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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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1肢肩遺存害,指均能者
2肢肩遺存
9-3.範圍規定下:
1「喪」, 係指節完狀態
2)「 」, 係指範圍二分之一
3)「 」, 係指範圍之一
9-4.
1)以各關範圍()程度用主
範圍程度確時可能範圍
2)經石膏考慮恢復程度
9-5.
10
10-1.係指
1,中,喪範圍二分之一
2,中,喪範圍二分之一
3或其節切二分之一
11
11-1.肢縮患側與內程度
12
12-1.係指節切而足損者
13
13-1.肢髖」, 係指肢完用,列情
1麻痺,以及一足五能者
2麻痺
13-2.「喪害」害」之審,參之各
14
14-1.能者係指合下列情
1)第趾末切二分之一可能範圍,喪
二分之一
2第二範圍二分之一
3係指
15
15-1.,以險人外傷害故發,並經
準判立即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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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上、下肢關節稱說明圖
髖關節
第一趾關節
中足趾關節
末關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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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國際人壽永保險-PPA02
附表:重燒燙
燙傷」係指據現大傷範圍,中疾病:二燙傷
十、燙傷十或傷合官功
範圍國際疾病類標
國際疾病
疾病 疾病
949.2
()燒傷
BLISTEREPIDERMAL LOSS
()傷:
948.1 1.表面 10~19%燒傷燒傷 BURN OF 10~19% OF BODY SURFACE
948.2 2.表面 20~29%燒傷燒傷 BURN OF 20~29% OF BODY SURFACE
948.3 3.表面 30~39%燒傷燒傷 BURN OF 30~39% OF BODY SURFACE
948.4 4.表面 40~49%燒傷燒傷 BURN OF 40~49% OF BODY SURFACE
948.5 5.表面 50~59%燒傷燒傷 BURN OF 50~59% OF BODY SURFACE
948.6 6.表面 60~69%燒傷燒傷 BURN OF 60~69% OF BODY SURFACE
948.7 7.表面 70~79%燒傷燒傷 BURN OF 70~79% OF BODY SURFACE
948.8 8.表面 80~89%燒傷燒傷 BURN OF 80~89% OF BODY SURFACE
948.9 9.表面 90~99%燒傷燒傷 BURN OF 90~99% OF BODY SURFACE
()燙傷
940 1.其附燒傷 BURN CONFINED TO EYE AND ADNEXA
941.5
2.傷,組織(
)害。
BURN OF FACE AND HEAD, DEEP NECROSIS OF
UNDER-
LYING TISSUE (DEEP THIRD DEGREE)
WITH LOSS OF A BODY PART
單位保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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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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