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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國泰人壽委託國泰投信投資帳戶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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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免費申訴電話:0800-036-599;傳真:0800-211-568;電子信箱(E-mail)service@cathaylife.com.tw
中華民國 102 07 10 日國壽字第 102070052
中華民國 102 11 14 日國壽字第 102110012
中華民國 103 01 01 日國壽字第 103010019
中華民國 103 03 01 日國壽字第 103030035
中華民國 103 04 15 日國壽字第 103040016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國泰人壽委託國泰投信投資帳戶投資標的批註條款」(以下簡稱『本批註條款』)適用於「國泰人
壽月月鑫安變額壽險」、「國泰人壽月月享利變額年金保險」、「國泰人壽富利多變額壽險」、「國泰
人壽富利多外幣變額年金保險」、「國泰人壽富利雙享變額壽險」、「國泰人壽富利雙享外幣變額年金
保險」、已附加「國泰人壽越理財雙平台投資標的批註條款」之「國泰人壽卓越理財變額萬能壽險
及已附加「國泰人壽卓越理財雙平台投資標的批註條款」之「國泰人壽好事成雙變額萬能壽險」(以下
簡稱『本契約』)。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批註條款與本契約牴觸時,應優先適用本批註條款,本批註條款
約定者,適用本契約之相關約定。
第二條 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或撥回資
本契約或國泰人壽卓越理財雙平台投資標的批註條款之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於附加本批註條款後,係
指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
第三條 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本契約「投資標的發行或管理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表」變更為「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附件一:投資標的表
一般投資標
() 投資標的簡介:
投資標的名稱
簡稱( 1)
投資標的種類
計價
幣別
發行或管理機構
收益分配或
撥回資產
國泰人壽委託國泰投信投資
帳戶-SMART 股債平衡型
(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
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委託國泰投資帳
-SMART 股債平衡型
(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
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
)
委託投資帳戶
美元
國泰證券投資信
**
(每月)
1:本契約之要保書、銷售文件或其他約定書,關於投資標的名稱之使用,得以「簡稱」代之。
2:本公司(分公司)委託全權委託投資事業代為運用與管理之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可能由該帳戶
之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該帳戶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3**係指「本全權委託帳戶資產撥回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4:除國內外證券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外,本委託投資帳戶將投資於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
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之標的。
5:本帳戶已於 102/8/12 募集成立。
本委託投資帳戶係國泰人壽委託國泰投信投資運用,在配置策略上採用國泰投信自行研發之
SMART(Systematic Momentum Allocation by Risk Targeting)資模組來進行各資產之權重配置,以追求低
波動與穩健收益為目標。SMART 投資模組主要為利用「動能策略」與「風險指標變化」來定期動態調整各
類資產之個別權重,以規避系統性風險。同時亦引進風險控管機制,視市場情況停損以規避下檔風險。使用
SMART 配置模式加上嚴格停損控制,可有效降低市場風險,增加報酬率的穩定性。本委託投資帳戶之投資
範圍包含股票型、債券型 ETF 及基金。
() 投資標的清算說
委託投資資產連續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值低於美元 100 萬元者,國泰投信得視情況終止本委託投資帳
() 管理機構: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700-8399
網址:www.cathayholdings.com/funds
附件二: 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一般投資標的
投資標的名稱
申購
手續費
保管費
每年(%)
贖回
手續費
委託國泰投資帳-SMART 股債平衡(全權委託
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0.021~0.071
經理(管理)費包含國泰人壽收取之經理費及國泰投信的代操費用保管費由委託投資帳戶保管銀行收取,
惟保管銀行對本委託投資帳戶收取之保管費總額每月不低 250 美元經理(管理)及保管費已由投資標
的淨值中扣除,並不另外向客戶收取
1
所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一、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本批註條款並無改變本契約保險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二、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一般投資標的
1.投資標的類別與計價幣別
投資標的名稱
簡稱
投資標的種類
計價
幣別
發行或管理機構
收益分配或
撥回資產
國泰人壽委託國泰投信投資
帳戶-SMART 股債平衡型
(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
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委託國泰投資帳
-SMART 股債平衡型
(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
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
)
委託投資帳戶
美元
國泰證券投資信
**
(每月)
1:本公司(公司)委託全權委託投資事業代為運用與管理之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可能由該帳戶之收益或
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該帳戶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2**係指「本全權委託帳戶資產撥回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3:除國內外證券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外,本委託投資帳戶將投資於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
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之標的。
4:本帳戶已於 102/8/12 募集成立
2.投資標的之相關費用
投資標的名稱
經理(管理)
每年(%)
保管費
每年(%)
贖回
手續費
國泰人壽委託國泰投信投資帳-SMART股債平衡型
(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1.2
0.021~0.071
經理(管理)費包含國泰人壽收取之經理費及國泰投信的代操費用保管費由委託投資帳戶保管銀行收取,
惟保管銀行對本委託投資帳戶收取之保管費總額每月不低於 250 美元,經理(管理)費及保管費已由投資
標的淨值中扣除,並不另外向客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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