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舊版)國泰人壽團體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附加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1
國泰人壽團體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附加條
保險單條款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
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
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本保險無解約金。
等待期間:本附加條款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之期間。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傳真:
0800-211-568
;電子信箱
(E-mail)
service@cathaylife.com.tw
備查文號:
97/06/20
國寶商字
097068
最新修訂文號:
核准文號:
104/5/27
金管保壽字
10400048420
備查文號:
104/7/1
國壽字第
104070102
【給付項目】:
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
條:
【附加條款的訂立及效力
本「國泰人壽團體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依「國泰人壽團體
一年定期住院醫療保險
(GL)
」(以下簡稱主契約)要保人之申請,並經本公司之同意,附加於主
契約訂定之,並為主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附加條款未約定之事項,準用主契約保險單條款之約定
本附加條款所記載事項,如與主契約條款牴觸時,依本附加條款約定辦理,其他事項仍適用主契
約條款之約定。
條:
【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診療時,於其住院診療的
前十四日(含)及出院後十四日(含)內,因與住院同一疾病或傷害而接受門診診療者,本公司
按醫院向被保險人實際收取之門診醫療費用,給付「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但每次「住院前後
門診保險金」最高給付總額以主契約之「病房與膳食費用保險金」的百分之五十為限,該項「住
院前後門診保險金」併入主契約之「醫療費用保險金」內計算。
被保險人於同一日之門診次數為兩次以上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一次。
條:
【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四、住院前十四日(含)或後十四日(含)內之門診診斷證明書及住院證明,並列明其接受門診
診療之日期。(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證明書及住院證明
。)
五、醫療費用收據。
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本公司於必要時得經其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本公
司負擔。
國泰人壽團體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附加條款
總保費費率表
一、投保時,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含)之團體,其費率由要保單位與本公司雙方洽訂。
(依財政部
85.07.25
台財保第
852367814
號函修訂「一年期團體保險費率標準」制訂)
二、投保時,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其年繳費率表如下:
單位:新臺幣元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十人以上(含)之團體
男性/女性
總保費
上限
下限
初年度
374.0514
111.0586
續年度
405.2849
120.3320
單位:新臺幣元
被保險人數十人以下之團體
男性/女性
總保費
上限
下限
初年度
401.9657
111.0586
續年度
435.5300
120.3320

沒有「國泰人壽團體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附加條款」的相關文章

點擊我要發問提出新問題吧!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商品所屬公司

國泰人壽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