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附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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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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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因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修
正批註條款
(申訴電話:市話免費撥打0800-036-599、付費撥打02-2162-6201;傳真:0800-211-568;電子信箱(E-mail):
service@cathaylife.com.tw)
備 查 文 號
中華民國109年03月24日國壽字第109030001號
中華民國109年07月01日國壽字第109070154號
第一條 批註條款的訂立及構成
本「國泰人壽因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修正批註條款」(以下簡稱為本批註條款),
適用於本公司指定之保險商品(詳如附表,以下簡稱本商品)。
本批註條款批註於本商品上,並構成本商品之一部分,本商品與本批註條款牴觸者,以本批註條款為準;
本批註條款未約定者,悉依本商品之約定。
第二條 本商品內文之修正
為因應法令項次調整,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一日起,本商品條款所稱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
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二項所列舉之手術」配合修正為「全民健康保險醫療
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三項所列舉之手術」。
附表:本公司指定之保險商品
國泰人壽留學御守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給付附加條款(乙型)
國泰人壽新留學御守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給付附加條款(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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