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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且當時保險年齡在三十歲以下者:百分之一百九十。
二、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三十一歲以上,四十歲以下者:百分之一百六十。
三、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四十一歲以上,五十歲以下者:百分之一百四十。
四、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五十一歲以上,六十歲以下者:百分之一百二十。
五、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六十一歲以上,七十歲以下者:百分之一百一十。
六、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七十一歲以上,九十歲以下者:百分之一百零二。
七、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九十一歲以上者:百分之一百。
第一項所稱當次預定投資保費金額係指該次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且尚未實際配置於投資標的之金額。
第一項及第二項數值之判斷時點,以下列時點最新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及匯率為準計算。
一、不定期繳交之保險費:以要保人每次繳交保險費時。
二、變更基本保額:以要保人申請送達本公司時。
第十一條 【每月扣除額的收取方式】
本公司於本契約生效日及每保單週月日將計算本契約之每月扣除額,於保單週月日當時(若該日非資產評價日
時,則順延至下一個資產評價日)依序自投資標的價值扣除之。但首次投資配置日前之每月扣除額,依第二條
第十四款約定自首次投資配置金額扣除。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第一次保險成本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時(若該
日非資產評價日時,則順延至下一個資產評價日),按該保單月份未經過期間比例收取,爾後仍將依前項約
定於保單週月日收取。
第一項之扣除順序,要保人投保本契約時,應於要保書約定。要保人未作前述約定,或所約定之投資標的價
值不足以支付每月扣除額時,本公司將按各投資標的價值比例扣取。要保人亦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隨時向
本公司提出變更該扣除順序。
第十二條 【貨幣單位與匯率計算】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返還、給付各項保險金、加值給付金、以現金給付之收益分配或資產撥回、返還保單
帳戶價值、償付解約金、部分提領金額及支付、償還保險單借款,應以新臺幣為貨幣單位。
本契約匯率計算方式約定如下:
一、保險費及其加計利息、加值給付金配置於投資標的:本公司根據投資日或加值給付金給付日前一個資產
評價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即期匯率賣出價格計算。
二、給付各項保險金、以現金給付之收益分配或資產撥回、返還保單帳戶價值及償付解約金、部分提領金額
:本公司根據給付當時前一個資產評價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即期匯率買入價格計算。
三、每月扣除額:本公司根據保單週月日當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即期匯率買入價格計算。
四、投資標的之轉換:本公司根據收到申請書後的次一個資產評價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即期匯率買入價格
,將轉出之投資標的金額扣除依第十五條約定之轉換費用後,依收到轉換申請書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匯
率參考機構之收盤即期匯率賣出價格計算,轉換為等值轉入投資標的計價幣別之金額。但投資標的屬於
相同幣別相互轉換者,無幣別轉換之適用。
五、投資標的價值與保單帳戶價值之計算:本公司根據計算投資標的價值或保單帳戶價值當時之前一個資產
評價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即期匯率買入價格計算。
前項之匯率參考機構係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但本公司得變更上述匯率參考機構,惟必須提前
十日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第十三條 【投資標的及配置比例約定】
要保人投保本契約時,應於要保書選擇購買之投資標的及配置比例。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前項選擇。
依前二項約定分配至各投資標的時,需先扣除各投資標的之投資標的申購費,申購費如附表二。
第十四條 【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或資產撥回】
本契約所提供之投資標的如有收益分配或資產撥回時,本公司應以該投資標的之收益總額或資產撥回總額,
依本契約所持該投資標的價值占本公司投資該標的總價值之比例將該收益或資產撥回分配予要保人。但若有
依法應先扣繳之稅捐時,本公司應先扣除之。
依前項分配予要保人之收益或資產撥回若非現金者,本公司依據投資標的之種類,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若投資標的為指數股票型基金時,其收益應於該收益實際入帳日後的三個資產評價日內投入。
二、若投資標的為非指數股票型基金時,其收益或資產撥回應於該收益或資產撥回實際分配日投入。
但若本契約於收益或資產撥回實際投入日已終止、停效、該投資標的當時已非本契約之投資分配項目、收益
實際分配日已超過有效期間屆滿日或其他原因造成無法投資該標的時,本公司將改以現金給付予要保人。
本契約若以現金給付收益或資產撥回時,本公司應於該收益或資產撥回實際分配日起算十日內主動給付之,
惟應以匯入要保人帳戶為原則。但若每一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金額或資產撥回金額因要保人未提供帳號、提
供之帳號錯誤、帳戶已結清以致無法匯款或該收益分配金額或資產撥回金額低於本公司網站公佈之最低金額
限制時,該次收益分配金額或資產撥回金額將改以投入資金停泊帳戶之方式處理。前開「資金停泊帳戶」係
指與該投資標的相同幣別之資金停泊帳戶,若無相同幣別時,則投入本契約新臺幣資金停泊帳戶。
前項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給付當時本保單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