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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台灣人壽澳利旺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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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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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0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滿期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不參加紅利分配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
並無紅利給付項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為外幣保險單
本保險為外幣保險單本保險為外幣保險單
本保險為外幣保險單
,相關款項收付皆以
相關款項收付皆以相關款項收付皆以
相關款項收付皆以澳
澳幣澳幣
澳幣進行
進行進行
進行
,本公司不承擔保戶任何匯兌風險
本公司不承擔保戶任何匯兌風本公司不承擔保戶任何匯兌風
本公司不承擔保戶任何匯兌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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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申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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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08000800
0800-
--
-099850
099850099850
099850
傳真
傳真傳真
傳真
(02
0202
02)
2331
23312331
2331-
--
-4730
47304730
4730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E
EE
E-
--
-mail
mailmail
mail
webservice@twlif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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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
惟為惟為
惟為確保權益
確保權益確保權益
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
基於保險基於保險
基於保險
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
本商品本商品
本商品
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2.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
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
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3.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收
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4.保險之保險費及保險給付金額皆以
本保險之保險費及保險給付金額皆以本保險之保險費及保險給付金額皆以
本保險之保險費及保險給付金額皆以澳幣
澳幣澳幣
澳幣計
計價計價
計價
不得與本公司約定新臺幣與
不得與本公司約定新臺幣與不得與本公司約定新臺幣與
不得與本公司約定新臺幣與澳幣
澳幣澳幣
澳幣或各幣別間之相互
或各幣別間之相互變或各幣別間之相互變
或各幣別間之相互變
。本保險相關款項之收付均以
本保險相關款項之收付均以本保險相關款項之收付均以
本保險相關款項之收付均以澳幣
澳幣澳幣
澳幣收付
收付收付
收付
;本保險之保險給付或解約金給付等相關款項將由
本保險之保險給付或解約金給付等相關款項將本保險之保險給付或解約金給付等相關款項將
本保險之保險給付或解約金給付等相關款項將由本公司以
本公司以本公司以
本公司以
轉帳至受益人或要保人之外匯存款帳戶
轉帳至受益人或要保人之外匯存款帳戶轉帳至受益人或要保人之外匯存款帳戶
轉帳至受益人或要保人之外匯存款帳戶
5.保人以新臺幣兌換成
要保人以新臺幣兌換成保人以新臺幣兌換成
要保人以新臺幣兌換成澳幣
澳幣澳幣
澳幣之方式繳納保險費時
之方式繳納保險費時之方式繳納保險費時
之方式繳納保險費時
,可能因兌換匯率之不同而產生匯兌損
可能因兌換匯率之不同而產生匯兌損益可能因兌換匯率之不同而產生匯兌損益
可能因兌換匯率之不同而產生匯兌損益
要保人繳交
要保人繳交要保人繳交
要保人繳交
保險費時
保險費時保險費時
保險費時
因繳費方式不同可能產生匯率差價
因繳費方式不同可能產生匯率差價因繳費方式不同可能產生匯率差價
因繳費方式不同可能產生匯率差價
、匯款手續費
匯款手續費匯款手續費
匯款手續費
郵電費及其他費
郵電費及其他費郵電費及其他費用
郵電費及其他費用,
,匯率風險由要保人
匯率風險由要保人負匯率風險由要保人負
匯率風險由要保人負
6.公司以
本公司以本公司以
本公司以澳幣
澳幣澳幣
澳幣經由外匯存款帳戶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額或給付要保人有關保險單相關款項後
經由外匯存款帳戶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額或給付要保人有關保險單相關款項後經由外匯存款帳戶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額或給付要保人有關保險單相關款項後
經由外匯存款帳戶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額或給付要保人有關保險單相關款項後
,受益人或
受益人或受益人或
受益人或
要保人若將
要保人若將要保人若將
要保人若將澳幣
澳幣澳幣
澳幣兌換成新臺幣
兌換成新臺幣兌換成新臺幣
兌換成新臺幣
,則可能因兌換匯率之不同而產生匯兌損益及匯款手續
則可能因兌換匯率之不同而產生匯兌損益及匯款手續費則可能因兌換匯率之不同而產生匯兌損益及匯款手續費
則可能因兌換匯率之不同而產生匯兌損益及匯款手續費
郵電費及其他
郵電費及其他郵電費及其他
郵電費及其他
費用
費用費用
費用
匯率風險由受益人或要保人負擔
匯率風險由受益人或要保人負擔匯率風險由受益人或要保人負擔
匯率風險由受益人或要保人負擔
7.保險契約與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間
本保險契約與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間本保險契約與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間
本保險契約與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間
,不得辦
不得辦不得辦
不得辦理契約轉換
理契約轉換理契約轉換
理契約轉換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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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twlife.com.tw
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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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資訊公開說明文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資訊公開說明文
亦可電洽
亦可電洽亦可電洽
亦可電洽 24
時保戶服務
時保戶服務時保戶服務
時保戶服務
0800-099850 或各分公司專
或各分公司專或各分公司專
或各分公司專
備查文號102 11 20 日台壽數一字 1020003007
保險契約的
保險契約的保險契約的
保險契約的
條: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
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
名詞名詞
名詞定義
定義定義
定義
條:約所保險指本險單所載保險,如險金所變
時,以變更後之保險金額為準
本契約所稱「預定利率」為百分之二。
本契約所所繳保險費」,係指附表一所載之保險費率乘以保險金額計算而得之躉繳
險費
本契約所稱「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係以所繳保險費為基礎,自契約訂立後每屆滿一保單
週年日加計預定利率年複利之利息後之總和計算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保單
年日之前一日與身故或全殘廢診斷確定日之先至者為限
本契約所稱「宣告利率」,係指本公司於本契約生效日或各保單週年日月宣告,用以計
FS0-2
「增值回饋分享金利率。該利率本公司將參考已扣除直接及間接費用之實際投資報酬率
按報送主管機關之宣告利率公式計算,並考量市場變動因素訂定之,且不得為負值。本契
宣告利率之宣告時間訂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於本公司網站公告之。
本契約所當年度利率變動調整值,於第一保單年度係指本契約生效日當月之宣告利
減去預定利率後之差額第二保單度至第六保單年度則為本契約各該保單年度期初當月
宣告利率減去預定利率後之差額,用以計算「增值回饋分享金」之數值。
本契約所期初保單價值準備金」,係指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按每一保單年度屆滿時之
險金額為基礎計算之期初保單價值準備金。保險金額於年度中有變更者,亦同
本契約所稱「增值回饋分享金,係指本公司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於每保單年
度屆滿時仍生存者,按本契約當年度利率變動調整值,以各該保單年度期初保單價值準備
金後所得之金額。但當年度利率變動調整值非為正值時,則該保單年度無增值回饋分享金
幣單幣單
幣單
條:本約各項給付、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保險費之收取返還、保險單借款與還款、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返還、解約金之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之給付相關款項,皆以澳幣為
幣單位。
存匯款相關費用之負擔
存匯款相關費用之負擔存匯款相關費用之負
存匯款相關費用之負擔
保人以存匯款方式(不含自動轉帳)交付躉繳保險費時其存匯款相關費用由要保人負
除前項約定外保人或受益人應本公司指定之金融機構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匯存款帳
收付本契約各項相關款其相關費用由本公司負擔,但如因償還保險單借款或契約變更補
費而致產生存匯款相關費用時,其費用則由要保人負擔。要保人或受益人亦要求將領取
本契約各項相關款項匯入非本公司指定之金融機構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匯存款帳戶惟匯
手續費、郵電費及其他費用由要求之人負擔
前二項所稱存匯款相關費用係指以外匯存款或結購外幣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金融機
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匯存款帳戶時,金融機構收取之匯率差價、匯款續費、郵電費及其
費用。本項費用以存匯款當時金融機構之數額為準。
前二項匯款手續費、郵電費及其他費包括匯款匯款國外中間
收取之匯款相關費用。
保險責任的開
保險責任的開保險責任的開
保險責任的開
及交付保險費
及交付保險費及交付保險費
及交付保險費
條:本公司應自同意並收取躉繳保險費後保險並應保險單作為保的
本公司如於同保前,預收相當於躉繳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責任,以同
自預收相當於躉繳保險費之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本公司為同保與生應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
保險責任
FS0-3
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
條:要人於保險單送達算十日,得以書面保險本公司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行使本契約撤銷者,撤銷的效應自要保人書面之
生效,本契約自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生效
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撤銷生效保險事故者未撤
本公司仍應依本契定負保
本契約效
本契約效本契約效
本契約效
恢復恢復
恢復
條:本契約停止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年內申請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請復
效。
要保人於停止之日六個月內提出前項申請要保保險單借款本金及其
利息並扣效期間的險保險費後之後,午零開始恢復其效
要保人於停止之日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申請公司得於要保人申請
送達本公司之內要求要保保險人之證明保人十日內交
公司要求提供者,本公司得退回
被保險人度有重大更已絕承度者,本公司得拒絕效。
本公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供可於收齊可後十日內不為
拒絕者,同意效,並要保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上午開始
恢復其效
要保人依第三出申請復者,除有同項後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並
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上午開始恢復其效
本契約因第二十四條約停止請復效者,前六項約定辦理外,保人
保險單借款本額不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借金
限。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即行終止,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要
變更契約時,本公司應主動退保單價值準備金
告知
告知告知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
義務與本契約的義務與本契約的解
義務與本契約的
除】
條: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立本契約時,本公司要保書書事項,如
有故,或因失遺漏或為不實說明以變更或本公計者,本
公司得解除契約,其保險事故後亦同。險的基於未說事實時,
前項解除契約自本公有解除之原因後一個月不行使或自契約訂立後,
經過二年使消滅
本公除本契約時,如要保人身故、失蹤通知送達時,本公司
將該達受益人
FS0-4
契約的
契約的契約的
契約的終止
終止終止
終止
條:要保人得契約
前項契約自本公司收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繳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本公司應於到通後一個月內償付解
約金。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本契年解約金額表如
保險單面頁附表。
增值回饋
增值回饋增值回饋
增值回饋
的給付及
金的給付及金的給付及
金的給付及通知
通知通知
通知
條:本司依要保人申請投保時,選擇方式中的給付增值回饋分
一、金給本契約於有效期間內本公司應於每一保單年度屆滿時,本契約約定動以
給付該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保人
二、存生本契約於有效期間內各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將按各該保單年度期初
當月之宣告利率,單利年複利方式生息至要保求時給付,或至被保險人身
故、全殘廢、保險期間屆滿或本契,本公司應主動一給付
本公司依前項第二款之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全殘廢保險金或滿期
險金時,當時生息計之增值回饋分享金給付該保險金受益人。但本契約係因
條第項、第條、第十三條第三項或第二十條第三項之約定終止時,則給要保
或應得之人。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第一項給付方式。
本公司於每一保單年度屆滿時將增值回饋分享金之金額書面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
本公司依條約定解除本契約時,不負給付增值回饋享金之責任
保險事故的
保險事故的保險事故的
保險事故的通知
通知通知
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十一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本公司應負保之事故後十日公司,並通知
檢具公司申請付保險金或依第十三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
本公司應於收項文後十內給付之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定期
限內為給付者,應按年利率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失蹤處
失蹤處失蹤處
失蹤處
十二 條:被保險本契約有效期間失蹤,如法院時,本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
時日為準,依第十三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如要保人或應得之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被保險人極可因意傷害事故而
死亡者,本公司應意外生日為準,第十三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或
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情形,本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或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發現
被保險人生還要保人或應得之或受益人應將該領之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或身故保
險金用保險金還本公司,其有應給付保險金之生者,仍給付
FS0-5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十三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年滿十五足,於保險年齡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
故者,公司按身時之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達保險年齡十六歲之保單
週年日後身故者,以身故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本公司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
訂立本契約時,滿十五足歲之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
之日起發生效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應退還被保險人身故日之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要保人或應得之人。公司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後,契約
即行終止
訂立本契約時,神障其他智缺辨識為或欠缺依其
為被保險人,第一項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用保險金。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
公司),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產及稅法第十有關喪葬費扣除額數,
分本公司不負給付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含公司投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附
約,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項所定之限額,本公於所保之喪葬費用
金額範圍內,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費用額
限為如有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
各該保險公司應依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
之限擔其責任
本契約約定之喪葬費用保險金以被保險人身故當日,台銀行股限公、第一
礎。日無匯率,則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十四 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二所殘廢項之一,公立、
療法人所斷確定者,保險年齡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診斷確定時,本公
司依診斷確定時之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給付全殘廢保險達保險齡十六歲之保單週年
日後診斷確定時,本公司依診斷確定時之保險金額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本公司依約定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即行終止
滿期保險金的給
滿期保險金的給滿期保險金的給付
滿期保險金的給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且本契約仍時,本公司依保險金額給付滿期
險金
本公司依約定給付滿期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
滿期保險金的申
滿期保險金的申滿期保險金的申
滿期保險金的申
領】
十六 條:受益人領「滿期保險金」時
FS0-6
一、保險單或本。
二、保險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及外匯存款帳戶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
條:受益人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
一、保險單或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及除戶本。
三、保險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及外匯存款帳戶
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申請
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申請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申請
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申請
條:要保人或應得之人依第十二條、第三條或第二十條約定申請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時,
一、保險單或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及除戶本。
三、申請書。
四、要保人或應得之人的身分證明及外匯存款帳戶之證明
全殘廢保險金的
全殘廢保險金的全殘廢保險金的申
全殘廢保險金的
條:受益人領「全殘廢保險金」,應檢具
一、保險單或本。
二、殘廢診斷
三、保險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及外匯存款帳戶
受益領全殘廢保險金時,要時本公司得被保人的益人
同意調被保險人相關,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責任
外責任外責任
外責任
二十 條:有列情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
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罪處越獄或全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十一情形,致被保險人成全殘,本公司按第十四條約定給付全殘廢
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給付保險金者,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定給付保
單價值準備金得之但被保險人滿十前因第一項各款原因者,本公依第
FS0-7
十三條約定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受益人之受益權
受益人之受益權受益人之受益權
受益人之受益權
第二十一條: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雖未者,喪失受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而致無受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
險人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受益人原應得之部分,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
他受益人
款項的
還款項的還款項的
還款項的扣除
扣除扣除
扣除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或退還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時,如
保人有保險單借款者,本公司得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
減少
減少減少
減少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
第二十三條:要保人契約有效期間內,得險金額,但減額後的保險額,不得本保
低承保金額,其減部分依第契約終止之約
保險單
保險單保險單
保險單
款及契約效
款及契約效款及契約效
款及契約效
停止停止
停止
第二十四條:要保人繳險費累積達有保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其
金額為借款當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二十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
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但本公司應於效力終之三十日前以書保人
本公依前定為通知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十日內要
保人還者,保險契約之效該三十日終止
不分紅保單
不分紅保單不分紅保單
不分紅保單
第二條:本保險為不分保單,不參加,並給付
投保
投保投保
投保年齡
年齡年齡
年齡的計算及
的計算及的計算及
的計算及錯誤
錯誤錯誤
錯誤
第二十六條:要保人在申保時,應將被保險生年月日保書填明。被險人的投保年齡,以
歲計算,滿一歲的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錯誤時,依下列規
一、真實投保年齡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最高齡為者,本契約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
息退還要保人
二、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繳部分的保險費。但
保險事故發覺且其錯誤發本公司者本公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
提高保險金額,而不退部分的保險費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保險費者,應其差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
額,而不求補額。
FS0-8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其
退
者取之值計算
受益人的
受益人的受益人的
受益人的
定及
定及變定及變
定及變
第二條:全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指定或變更。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生前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將前公司者,
不得對抗本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
批註給批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被保險人
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繼承相關
更住更住
更住
第二條:要保人的所有變更時,以書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送之
時效
時效時效
時效
第二條:由本契約所生的,自得為之日經過兩年不行使
批註
批註批註
批註
三十 條:本契約的變更,或事項的增,除第二十者外,應要保人與本公
書面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註或批註書。
第三十一條: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地地第一法院,要保人的中華
國境外時,本公總公司地地法院為第法院但不者保護法
四十及民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訴訟法院
FS0-9
附表一
附表一附表一
附表一:
:保險費率表
保險費率表保險費率表
保險費率表
台灣人壽澳利旺利率變動型養老保
台灣人壽澳利旺利率變動型養老保台灣人壽澳利旺利率變動型養老保
台灣人壽澳利旺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
-保險費率
保險費率表保險費率表
保險費率表(
((
(不分性別
不分性別不分性別
不分性別)
))
)
單位:澳/每萬澳幣保險金額
年齡 躉繳 年齡 躉繳
0 9,345 45 9,345
1 9,345 46 9,345
2 9,345 47 9,345
3 9,345 48 9,345
4 9,345 49 9,345
5 9,345 50 9,345
6 9,345 51 9,355
7 9,345 52 9,355
8 9,345 53 9,355
9 9,345 54 9,355
10 9,345 55 9,355
11 9,345 56 9,355
12 9,345 57 9,355
13 9,345 58 9,355
14 9,345 59 9,355
15 9,345 60 9,355
16 9,345 61 9,410
17 9,345 62 9,410
18 9,345 63 9,410
19 9,345 64 9,410
20 9,345 65 9,410
21 9,345 66 9,410
22 9,345 67 9,410
23 9,345 68 9,410
24 9,345 69 9,410
25 9,345 70 9,410
26 9,345 71 9,565
27 9,345 72 9,565
28 9,345 73 9,565
29 9,345 74 9,565
30 9,345 75 9,565
31 9,345 76 9,565
32 9,345 77 9,565
33 9,345 78 9,565
34 9,345 79 9,565
35 9,345 80 9,565
36 9,345 81 9,840
37 9,345 82 9,840
38 9,345 83 9,840
39 9,345 84 9,840
40 9,345 85 9,840
41 9,345
42 9,345
43 9,345
44 9,345
FS0-10
附表
附表附表
附表二
二:
:全殘廢項目
全殘廢項目表全殘廢項目表
全殘廢項目表
一、雙目均失明者註一)
二、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四、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五、永久喪失咀嚼(註二)或言語(註三)之機能者。
六、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四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
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註五
註一:失明的認定
(1)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註二: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者。
註三: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有三種以
上不能構音者
註四: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註五: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上述「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係指食物攝小便始末、穿脫衣服、居、步行、入浴
年繳
年繳年繳
年繳
1.000
1.0001.000
1.000 單位
單位單位
單位:
:澳幣
澳幣澳幣
澳幣/
//
/每萬澳幣保險金額
每萬澳幣保險金額每萬澳幣保險金額
每萬澳幣保險金額
年齡
年齡年齡
年齡 躉繳
躉繳躉繳
躉繳 年齡
年齡年齡
年齡 躉繳
躉繳躉繳
躉繳
0
00
0 9,345 0
00
0 9,345
1
11
1 9,345 1
11
1 9,345
2
22
2 9,345 2
22
2 9,345
3
33
3 9,345 3
33
3 9,345
4
44
4
9,345
4
44
4
9,345
5
55
5 9,345 5
55
5 9,345
6
66
6 9,345 6
66
6 9,345
7
77
7 9,345 7
77
7 9,345
8
88
8 9,345 8
88
8 9,345
9
99
9
9,345
9
99
9
9,345
10
1010
10 9,345 10
1010
10 9,345
11
1111
11 9,345 11
1111
11 9,345
12
1212
12 9,345 12
1212
12 9,345
13
1313
13 9,345 13
1313
13 9,345
14
1414
14
9,345
14
1414
14
9,345
15
1515
15 9,345 15
1515
15 9,345
16
1616
16 9,345 16
1616
16 9,345
17
1717
17 9,345 17
1717
17 9,345
18
1818
18 9,345 18
1818
18 9,345
19
1919
19
9,345
19
1919
19
9,345
20
2020
20 9,345 20
2020
20 9,345
21
2121
21 9,345 21
2121
21 9,345
22
2222
22 9,345 22
2222
22 9,345
23
2323
23 9,345 23
2323
23 9,345
24
2424
24
9,345
24
2424
24
9,345
25
2525
25 9,345 25
2525
25 9,345
26
2626
26 9,345 26
2626
26 9,345
27
2727
27 9,345 27
2727
27 9,345
28
2828
28 9,345 28
2828
28 9,345
29
2929
29
9,345
29
2929
29
9,345
30
3030
30 9,345 30
3030
30 9,345
31
3131
31 9,345 31
3131
31 9,345
32
3232
32 9,345 32
3232
32 9,345
33
3333
33 9,345 33
3333
33 9,345
34
3434
34
9,345
34
3434
34
9,345
35
3535
35 9,345 35
3535
35 9,345
36
3636
36 9,345 36
3636
36 9,345
37
3737
37 9,345 37
3737
37 9,345
38
3838
38 9,345 38
3838
38 9,345
39
3939
39
9,345
39
3939
39
9,345
40
4040
40 9,345 40
4040
40 9,345
41
4141
41 9,345 41
4141
41 9,345
42
4242
42 9,345 42
4242
42 9,345
43
4343
43 9,345 43
4343
43 9,345
44
4444
44
9,345
44
4444
44
9,345
45
4545
45 9,345 45
4545
45 9,345
46
4646
46 9,345 46
4646
46 9,345
47
4747
47 9,345 47
4747
47 9,345
48
4848
48 9,345 48
4848
48 9,345
49
4949
49
9,345
49
4949
49
9,345
50
5050
50 9,345 50
5050
50 9,345
51
5151
51 9,355 51
5151
51 9,355
52
5252
52 9,355 52
5252
52 9,355
53
5353
53 9,355 53
5353
53 9,355
54
5454
54
9,355
54
5454
54
9,355
55
5555
55 9,355 55
5555
55 9,355
56
5656
56 9,355 56
5656
56 9,355
57
5757
57 9,355 57
5757
57 9,355
58
5858
58 9,355 58
5858
58 9,355
59
5959
59
9,355
59
5959
59
9,355
60
6060
60 9,355 60
6060
60 9,355
61
6161
61 9,410 61
6161
61 9,410
62
6262
62 9,410 62
6262
62 9,410
63
6363
63 9,410 63
6363
63 9,410
64
6464
64
9,410
64
6464
64
9,410
65
6565
65 9,410 65
6565
65 9,410
66
6666
66 9,410 66
6666
66 9,410
67
6767
67 9,410 67
6767
67 9,410
68
6868
68 9,410 68
6868
68 9,410
69
6969
69
9,410
69
6969
69
9,410
70
7070
70 9,410 70
7070
70 9,410
71
7171
71 9,565 71
7171
71 9,565
72
7272
72 9,565 72
7272
72 9,565
73
7373
73 9,565 73
7373
73 9,565
74
7474
74 9,565 74
7474
74 9,565
75
7575
75 9,565 75
7575
75 9,565
76
7676
76 9,565 76
7676
76 9,565
77
7777
77 9,565 77
7777
77 9,565
78
7878
78 9,565 78
7878
78 9,565
79
7979
79 9,565 79
7979
79 9,565
80
8080
80 9,565 80
8080
80 9,565
81
8181
81 9,840 81
8181
81 9,840
82
8282
82 9,840 82
8282
82 9,840
83
8383
83 9,840 83
8383
83 9,840
84
8484
84 9,840 84
8484
84 9,840
85
8585
85 9,840 85
8585
85 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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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男性男性
男性 女性
女性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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