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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終身險
可以保障終身,你可以選擇要分幾期繳完,假設選擇30年期,代表保費要繳3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30年後就不用再繳保費,可以保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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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0、ZD0-1
台灣人壽掌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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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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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額萬能壽險保險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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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生命末期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生命末期保險金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生命末期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生命末期保險金
(本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本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免費申訴電話:
(免費申訴電話:(免費申訴電話:
(免費申訴電話:0800
08000800
0800-
--
-099850
099850099850
099850
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
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
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
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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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2、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
2、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2、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
2、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商品。保險商品。
保險商品。
3、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3、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3、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3、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
(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以避免權益受損
,以避免權益受損。,以避免權益受損。
,以避免權益受損。
至台人壽:「
至台人壽:「至台人壽:「
至台人壽:「www.twlife.com.tw
www.twlife.com.twwww.twlife.com.tw
www.twlife.com.tw本公經營(資開說文件或至本公
」了司經訊(訊公明文,或本公」了司經訊(訊公明文,或本公
」了司經訊(訊公明文,或本公
司各機構(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通訊處)上網查閱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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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各機構(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通訊處)上網查閱下載。
核准文號:91 09 16 台財保字第 0910708978 號函
核准文號:92 05 13 台財保字第 0920704815 號函
核准文號:93 12 17 金管保二字第 09302056610 號函
核備文號:94 04 07 日金管保二字第 09402031020 號函
備查文號:96 03 01 96 台壽投商字第 00015
() 如當週無營業日,以次週最後一個營業日為準。
() 如保險單送達要保人翌日起算第十四日為該週最後一個營業日後之非營業日,則
以次週最後一個營業日為準。
前款二目最後一個營業日如生不可抗因素(天災火災戰爭、暴動或
管機關命令停止營業等),則以其後或往後推算之下一個營業日為準。
()
ZB0、ZD0-2
的保
()
滿
十一、本契約所稱「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於約定計劃保險費及超額保險費之外
另外付之保險費,要保人繳交時需以面申請經本公司同意且金額不得於新台幣壹
萬元。
滿
餘額不扣除當月之契約一般費用(見本
契約條款第四條)時,自次一月結算日起三十日內之期間
.指投保時約定身故障給付型態,分為甲型與乙型,
依要保人於要保書中選擇並載於保險單面頁。
.滿
()
1.()
2.
3.
ZB0、ZD0-3
.本契約所稱「當年度保險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
.下列方式計算:
.
.
人於保時選擇結本約提之投標的本公將其置比例載保險
頁。
每一筆續期保險費,本公司均以當時的配置比例,做為續投資運用保險費配置之依據。
要保於保險單效期間內得以面變更以每一筆續資運用保費的連結投資標的
其配置比例。本公司均以受理要保人最近之配置比例約定作為投資標的的連結
每一筆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可另行指定投資標的及其配置比例,若無指定,則依前項約定作為
投資標的的連結。
本公司得視當時投資市場狀況,經主管機關核准增列或刪除本契約可得選擇的投資標的,其增
列或刪除應於一個月前通知要保人,要保人應於通知書到達三十日內以書面回覆本公司是否變
更配置比例。要保人於行使第三項變更或第四項另行指定投資標的及其配置比例時,應依當時
本契約提供的投資標的選擇之。
非因本契約第十六條所為的投資標的刪除,要保人如未依前項約定為書面配置比例之變更時,
要保同意由本司按本契約其投資標的相對配置比例,將資運用保險費依相
配置比例重新分配至各投資標的中,如無其他投資標的配置者,本公司將暫時停止續期保險費
的收取。
ZB0、ZD0-4
調
調
調
調
使
退
退
退
,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本公司應於
收取續期保險費後,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扣除應收費用時,保人得於寬限期間內繳納續
險費,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
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前項應收費用係指應收之身故(全殘廢)保險金成本、保單管理費用。
ZB0、ZD0-5
使
使
額外投資
額外投資額外投資
額外投資
本公司以收到續期保險費或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確認後之次一營業日市場交易(賣出)價格,
依本契約條款第三條第二、三、四項的約定轉換為投資標的單位數。
通知
通知通知
通知
滿
ZB0、ZD0-6
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或
調
調
保人繳費達有保單值而止契約時本公應於收到面通後十五日償付
約金。
約解金額
第十六條:要保人所指定之連結投資標的或其投資管理公司,因停業、歇業、重整、解散、撤銷、廢
核准或顯然經營不善經其政府機關命令移轉合併等法定事由發生,致不能執行所委託之業務
或交易時,本公司於接獲投資管理公司通知或知悉前開法定事由後,應於七個營業日內以書
面通知要保人,要保人得於停止交易日前行使投資標的轉換或贖回該投資標的
要保人未依前項期間行使投資標的轉換或贖回者,本公司即以該法定事由清理程序終結後
復交日當時之保單價值,以次一營業日市交易(賣出)價格本契約其他投資標的相對配
置比例分配至各投資標的中。如無其他投資標的配置者,本公司即按前開法定事由清理程
終結後回復交易日當時之保單價值返還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本契約即行終止。
調
調
調
ZB0、ZD0-7
要保人可於本約屆滿第保單週年日以後之約有期間,於契約當時開放得轉
之投資標的範申請投資標的之轉換。
,本司得第六開始每次扣除臺幣佰元手續。其
轉出之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依
算之單價,依本契十二
規定給
一、 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
二、 保險人死亡宣告判決正本。
三、 益人的身分證明。
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保險金申
益人申領全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殘廢之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
負擔。
診斷證明書。
保險金申
ZB0、ZD0-8
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身故或保險金。
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要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自成生命末期狀態或自成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
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之責任。
或殘廢者計劃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
上者,本公司應將其保單價值返還予應得之人。
第一項第一、二款情形致被保險人全殘廢或成生命末期狀態時,本公司按第十三條或
十四條的約定給付全殘廢保險金或生命末期保險金。第一項第三款情形亦適用於依第
十六條增加保險金額的部分,但自增加保險金額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
仍負給付增額部分身之責任。
滿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且繳納至少不低於本公司約定之續期保險費,並依第四條規
定從保單價值扣除至復效日止之應收費用後,自繳交續期保險費之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
力。
ZB0、ZD0-9
前項應收費用係指若有依本契約第四條應收之保單管理費用。
本公司並於受理復效申請後,以確認收到續期保險費後之次一營業日市場交()
計算投資標的單位數。
停效期間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契約有期間內,若要人繳交計劃保費大於或於目標保險費次數合計到如
表一約定數時本公自該次起每次確認次所計劃險費於或等於
保險後,收到劃保費確認後次一業日場交(賣)價將達到附
約定數且合加投資計劃保險部分除保附加用後以該之加值投
比例並依第三條第二項配置比例加值投資於本契約之投資標的(如附件七)。
要保所繳單額外投保險費及超額保險費無前項之加值投資。但依第四條第一項第
一款第四目補足第一及第二保險費年度之計劃保險費部分,計入附表一約定之次數。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變更計劃保險費後有未達附表一約定次數部份無第一項之
值投資。
更計劃保險費後有未達附表一約定次數部份係指要保人因變更計劃保險費而導致
變更金額部份未達附表一約定次數者(如附件七)。
滿
果發生錯誤應依
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時的保險年齡較本公司最高承保年齡為大者,本契約無效,並自確認契約無效
時,單價值以及已扣除之契約一般費用
和返還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二、因投保時的保險年齡的錯誤,而致溢扣每月之身故(全殘廢)保險金成本者,本公司無
息退還溢扣部份的身故(全殘廢)保險金成本。如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
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扣身故(全殘廢)保險金成本與應扣身故(全殘廢)保險
成本的比例計算保險金額。
三、因投保時的保險年齡的錯誤,而致短扣身故(全殘廢)保險金成本者,應補足其差額;
如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者,本公司得按原扣身故(全殘廢)保險金成本與應扣身
(全殘廢)保險金成本的比例計算保險金額,但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不在此限。
第一第一情形,其錯誤原因責於本公者,本公司按其已保險總和扣除部分
領金額後加計利息退還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第一第二情形,其錯誤原因責於本公者,應加計利息退身故全殘廢)保險
成本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第一項第一至二款應加計之利息按四行庫局每月月初(第一營業日)牌告之「二年期定期
儲蓄存款」最高固定年利率之年平均值計算。
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情形,應依投保時的保險年齡重新計算最低保險費及目標保險費。
若計劃保險費低於重新計算後的最低保險費,應同時提高其計劃保險費至少達重新計算後
之最低保險費。
事故前,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生效,本公
應即批註於本保險單。受益人的變更,如發生法律上的糾紛,本公司不負責任
全殘廢及生命末期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ZB0、ZD0-10
使
ZB0、ZD0-11
(X
)
羅門債
(TSB)
2 10%
台壽保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美林美國特別時機基金
A2(MMO)
美元
1 10%
美林歐洲特別時機基金
A2(MEO)
美元
1 10%
美林日本特別時機基金
A2(MJO)
美元
1 10%
美林美元貨幣基金
A2(MZU)
美元
1 10%
美林
A2(MGA)
1 10%
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ALA)
美元
1 10%
股份有限公司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平衡基金
(FTGB)
美元
1 10%
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
(FTG)
美元
1 10%
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ITTF)
2 10%
(ICBF)
2 10%
託股份有限公司
(NSCF)
2 10%
(NBF)
2 10%
股份有限公司
(DBD)
2 10%
(DGB)
2 10%
-
零售股份
(DROI)
美元
1 10%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
X
2
(1)
Umbrella Fund
(2)
(
)
(3)
(
)
(4)
(1)
(2)
(3)
X
(
)
(5)
X+1
(6)
X+2
3
(%)
100%
ZB0、ZD0-12
附件二:投資運用起算日及以後之保單價值計算公式
附件二:投資運用起算日及以後之保單價值計算公式附件二:投資運用起算日及以後之保單價值計算公式
附件二:投資運用起算日及以後之保單價值計算公式
(一)投資運用起算日之保單價值計算公式
保單價值=本保險單每一連結投資標的價值的合計
其中
每一連結投資標的價值=每一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
該投資標的單位數
投資標的單位數=(投資運用起算日之保單價值×每一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每一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二)投資運用起算日以後之保單價值計算公式
保單價值=本保險單每一連結投資標的價值的合計
+
在途之投資運用保險費
其中
每一連結投資標的價值=每一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
該投資標的累計單位數
投資標的累計單位數=前一日的投資標的累計單位數
+
當日配息(稅後淨額)轉投資之新增單位數
+
當日因投資運用保險費及加值投資轉入該投資標的之新增單位數
因部份提領於當日減少之單位數
假設當日為保單月結算日,分配於投資標的之契約一般費用換算之單位數(
括身故(全殘廢)保險金成本以及保單管理費用)。
給付生命末期保險金所減少之單位數
±
當日若有契約變更時所增減之單位數
ZB0、ZD0-13
滿
=
×
t
t
t , t=
t
t
×
/12
120
調
3
調
調
調
其他各項收費
一、投資標的轉換費用:
5
,第
6
次及以後的轉換,每次依附件
一規定於轉出之投資標的保單價值中扣除新台幣
500
元之手續費。因條款之約定而要保人需配合轉
換者不在此限。
二、部每次部分提領需從部分提領金額中扣除新台幣
500
元的手續費,但
自第二保單年度起每一保單年度可享有一次免手續費。
不計費之項目
之投資費用,例如基金經理費、基金管理
費, ,且已於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中已扣除此費用。
二、共同基金的申購手續費:無。
三、共同基金的贖回手續費:因給
80%
30%
6%
(1)
(2)
6%
(1)
(2)
ZB0、ZD0-14
附件四:最低保險費費率
附件四:最低保險費費率附件四:最低保險費費率
附件四:最低保險費費率
最低保險費年繳費率(單位:元/ 10 萬元保額)
年齡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0
420 336
41
1860 1512
1
396 312
42
1944 1584
2
408 324
43
2028 1656
3
420 324
44
2124 1728
4
432 336
45
2232 1812
5
444 348
46
2328 1896
6
468 360
47
2436 1980
7
480 372
48
2556 2076
8
504 396
49
2676 2172
9
516 408
50
2808 2268
10
540 420
51
2940 2376
11
564 444
52
3096 2484
12
588 456
53
3252 2604
13
612 480
54
3420 2736
14
636 492
55
3588 2868
15
660 516
56
3780 3012
16
684 540
57
3984 3156
17
708 564
58
4188 3324
18
732 576
59
4416 3492
19
768 600
60
4656 3684
20
792 624
61
4908 3876
21
816 648
62
5184 4092
22
840 684
63
5472 4320
23
876 708
64
5784 4560
24
912 732
65
6108 4812
25
936 768
66
6456 5076
26
972 792
67
6828 5364
27
1020 828
68
7224 5652
28
1056 864
69
7656 5976
29
1104 900
70
8112 6312
30
1152 936
71
8592 6684
31
1200 984
72
9120 7080
32
1248 1020
73
9672 7512
33
1308 1068
74
10272 7992
34
1356 1116
75
10920 8496
35
1428 1164
76
11604 9048
36
1488 1212
77
12336 9636
37
1548 1260
78
13128 10272
38
1620 1320
79
13980 10968
39
1692 1380
80
14880 11700
40
1776 1440
註:半年繳費率
=
年繳費率
/2
;季繳費率
=
年繳費率
/4
;月繳費率
=
年繳費率
/12
ZB0、ZD0-15
附件五:目標保險費費率
附件五:目標保險費費率附件五:目標保險費費率
附件五:目標保險費費率
目標保險費年繳費率(單位:元/ 10 萬元保額)
年齡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0
2028 1812
41
4188 3816
1
1992 1788
42
4284 3900
2
2016 1812
43
4368 3972
3
2052 1836
44
4464 4056
4
2088 1872
45
4560 4140
5
2124 1908
46
4668 4224
6
2172 1944
47
4764 4320
7
2208 1980
48
4872 4404
8
2256 2016
49
4980 4500
9
2292 2052
50
5100 4596
10
2340 2100
51
5232 4704
11
2388 2136
52
5364 4812
12
2436 2184
53
5496 4920
13
2484 2220
54
5652 5028
14
2532 2268
55
5808 5148
15
2580 2316
56
5964 5280
16
2628 2352
57
6144 5412
17
2676 2400
58
6336 5556
18
2724 2448
59
6540 5700
19
2772 2496
60
6756 5868
20
2820 2544
61
6984 6048
21
2868 2580
62
7236 6240
22
2916 2640
63
7500 6432
23
2964 2688
64
7788 6648
24
3012 2736
65
8088 6876
25
3072 2784
66
8424 7116
26
3120 2844
67
8784 7368
27
3180 2892
68
9180 7632
28
3240 2952
69
9600 7932
29
3300 3012
70
10068 8256
30
3360 3072
71
10560 8604
31
3432 3132
72
11100 9000
32
3492 3192
73
11688 9432
33
3564 3252
74
12324 9912
34
3636 3312
75
13008 10440
35
3708 3384
76
13752 11016
36
3780 3444
77
14556 11640
37
3864 3516
78
15432 12324
38
3936 3588
79
16368 13056
39
4020 3660
80
17364 13872
40
4104 3744
註:半年繳費率=年繳費率
/2
;季繳費率=年繳費率
/4
;月繳費率=年繳費率
/12
ZB0、ZD0-16
附件六:計劃保險費與最低保險費、目標保險費、續期保險費、超額保險費及增加或減
附件六:計劃保險費與最低保險費、目標保險費、續期保險費、超額保險費及增加或減附件六:計劃保險費與最低保險費、目標保險費、續期保險費、超額保險費及增加或減
附件六:計劃保險費與最低保險費、目標保險費、續期保險費、超額保險費及增加或減
少保險金額時之關係說明
少保險金額時之關係說明少保險金額時之關係說明
少保險金額時之關係說明
一、計劃保險費須至少大於或等於最低保險費。
二、計劃保險費若大於目標保險費且符合本契約條款第二十九條之約定時享有加值投資。
三、續期保險費包括計劃保險費與超額保險費。
四、加或減少保險金額會重新以增額或減後之保險金額被保險人之投保年計算最低保險
與目標保險費。
五、加保險金額時,若額前之計劃保險費大於增額後之低保險費,則增額可不需增加計
保險,但增額前之計劃保險小於增額之最低保險費時,須於加保險金額同時提
劃保險費,且至少須大於或等於增額後之最低保險費。
六、少保險金額時,要人亦可適度調整計保險費,唯調後之計劃保險費須少大於或等於
額後之最低保險費。
七、增加保險金額後若計劃保險費小於目標保險費,則會影響加值投資之權益(如附件七)。
ZB0、ZD0-17
附件七:投資標的加值投資之說明與範例
附件七:投資標的加值投資之說明與範例附件七:投資標的加值投資之說明與範例
附件七:投資標的加值投資之說明與範例
加值投資之說明
加值投資之說明加值投資之說明
加值投資之說明
險有期間,若保人交計劃保費大或等目標險費次數計達到如一之定次
時,本公司自該次起,依本契約條款第二十九條,每次就所繳計劃保險費進行以下步驟予以加值投資:
第一
第一第一
第一步:確認該次所繳計劃保險費大於或等於目標保險費,若該次所繳計劃保險費小於目標保險費,則該
次所繳計劃保險費均無加值給付。
第二
第二第二
第二對於該次所繳劃保險費於或等於目標險費的計保險,確認「符合值投資之計劃
保險費部分」,並將之扣除,所餘部份稱為「符合加值投資之計劃保險費部分」。
註:於本契約過去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曾因變更計劃保險費而導致有未達附表一約定次數
份之金額,稱為「不符合加值投資之計劃保險費部分」。
第三
第三第三
第三步:以收到計劃保險費確認後之次一營業日市場交易(賣出)價格將「符合加值投資之計劃保險費部
分」以附表一之加值投資比例及投資配置比例加值投資於本險之投資標的。
要保人所繳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及超額保險費無前項之加值投資。但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補足第
一及第二保險費年度之計劃保險費部分,計入附表一約定之次數。
加值投資之範例
加值投資之範例加值投資之範例
加值投資之範例
項少龍(男性
30
歲)投保「台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保額
120
萬,並約定年繳,其第一年度的計劃
保險費為
NT$50,000
,查表其最低保險費
NT$13,824
元、目標保險
NT$40,320
,項少龍依規定在保單
年日前提出申請,並於每個保單週年日改變其計劃保險費,且每年均按約定的計劃保險費繳交保險費,如
下表:
保險費年
計劃保險
50,000
60,000
40,000
55,000
75,000
50,000
50,000
95,000
30,000
分解說明
1
50,000(1)
50,000(2)
10,000(1)
分解說明
2
40,000(1)
10,000(1)
40,000(2)
10,000(2)
10,000(1)
40,000(3)
分解說明
3
40,000(1)
10,000(1)
40,000(2)
10,000(2)
5,000(1)
5,000(1)
40,000(3)
40,000(4)
10,000(3)
5,000(2)
40,000(5)
10,000(4)
5,000(3)
5,000(2)
15,000(1)
40,000(6)
10,000(5)
40,000(7)
10,000(6)
40,000(8)
10,000(7)
5,000(4)
5,000(3)
15,000(2)
20,000(1)
註:
(i)
代表第
i
保險費年度
(1)
在第保險費年度,該筆
NT$40,000(7)
不加值,至第七年時每年所交的保險費,僅六
大於目標保險費(第三年
NT$40,000
未達目標保險費,不計入次數)。
(2)
第八險費年度
NT$40,000(8)
NT$10,000(7)
符合值條。故符合加投資之劃保險費
部分,其加值
=(40,000
10,000)
×
(1-
保費附加費用率
6%)
×
(
加值投資比例
3%)=NT$1,410
(3)
第九保險費年度,因該次所繳保險費未達目標保險費,故不加值。
ZB0、ZD0-18
附表一:投資標的之加值投資
附表一:投資標的之加值投資附表一:投資標的之加值投資
附表一:投資標的之加值投資
繳法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加值投資比例
7
20
13
40
25
80
73
240
3%
次數
21
次起
41
次起
81
次起
241
次起
5%
附表二:全殘廢保險金之殘廢項目一覽表
附表二:全殘廢保險金之殘廢項目一覽表附表二:全殘廢保險金之殘廢項目一覽表
附表二:全殘廢保險金之殘廢項目一覽表
一、雙目失明者。(註一)
二、兩手腕關節缺失或兩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一手腕關節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四、一目失明及一手腕關節缺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五、永久喪失言語(註二)或咀嚼(註三)機能者。
六、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四)
七、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
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註五
註一.失明的認定
(1) 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 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 0.02 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况,則不在
此限
註二.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下列三種情形之一者:
(1)指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言機能中,有三種以上不能發出者
(2)聲帶全部剔除者。
(3)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者。
註三.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之機能障礙,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以
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註四.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註五.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者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
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最低保險費費率
最低保險費費率最低保險費費率
最低保險費費率
最低保險費年繳費率(單位:元/ 10 萬元保額)
年齡 男性 女性 年齡 男性 女性
0
420 336
41
1860 1512
1
396 312
42
1944 1584
2
408 324
43
2028 1656
3
420 324
44
2124 1728
4
432 336
45
2232 1812
5
444 348
46
2328 1896
6
468 360
47
2436 1980
7
480 372
48
2556 2076
8
504 396
49
2676 2172
9
516 408
50
2808 2268
10
540 420
51
2940 2376
11
564 444
52
3096 2484
12
588 456
53
3252 2604
13
612 480
54
3420 2736
14
636 492
55
3588 2868
15
660 516
56
3780 3012
16
684 540
57
3984 3156
17
708 564
58
4188 3324
18
732 576
59
4416 3492
19
768 600
60
4656 3684
20
792 624
61
4908 3876
21
816 648
62
5184 4092
22
840 684
63
5472 4320
23
876 708
64
5784 4560
24
912 732
65
6108 4812
25
936 768
66
6456 5076
26
972 792
67
6828 5364
27
1020 828
68
7224 5652
28
1056 864
69
7656 5976
29
1104 900
70
8112 6312
30
1152 936
71
8592 6684
31
1200 984
72
9120 7080
32
1248 1020
73
9672 7512
33
1308 1068
74
10272 7992
34
1356 1116
75
10920 8496
35
1428 1164
76
11604 9048
36
1488 1212
77
12336 9636
37
1548 1260
78
13128 10272
38
1620 1320
79
13980 10968
39
1692 1380
80
14880 11700
40
1776 1440
註:半年繳費率
=
年繳費率
/2
;季繳費率
=
年繳費率
/4
;月繳費率
=
年繳費率
/12
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目標保險費費率
目標保險費費率目標保險費費率
目標保險費費率
目標保險費年繳費率(單位:元/ 10 萬元保額)
年齡 男性 女性 年齡 男性 女性
0
2028 1812
41
4188 3816
1
1992 1788
42
4284 3900
2
2016 1812
43
4368 3972
3
2052 1836
44
4464 4056
4
2088 1872
45
4560 4140
5
2124 1908
46
4668 4224
6
2172 1944
47
4764 4320
7
2208 1980
48
4872 4404
8
2256 2016
49
4980 4500
9
2292 2052
50
5100 4596
10
2340 2100
51
5232 4704
11
2388 2136
52
5364 4812
12
2436 2184
53
5496 4920
13
2484 2220
54
5652 5028
14
2532 2268
55
5808 5148
15
2580 2316
56
5964 5280
16
2628 2352
57
6144 5412
17
2676 2400
58
6336 5556
18
2724 2448
59
6540 5700
19
2772 2496
60
6756 5868
20
2820 2544
61
6984 6048
21
2868 2580
62
7236 6240
22
2916 2640
63
7500 6432
23
2964 2688
64
7788 6648
24
3012 2736
65
8088 6876
25
3072 2784
66
8424 7116
26
3120 2844
67
8784 7368
27
3180 2892
68
9180 7632
28
3240 2952
69
9600 7932
29
3300 3012
70
10068 8256
30
3360 3072
71
10560 8604
31
3432 3132
72
11100 9000
32
3492 3192
73
11688 9432
33
3564 3252
74
12324 9912
34
3636 3312
75
13008 10440
35
3708 3384
76
13752 11016
36
3780 3444
77
14556 11640
37
3864 3516
78
15432 12324
38
3936 3588
79
16368 13056
39
4020 3660
80
17364 13872
40
4104 3744
註:半年繳費率=年繳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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