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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99-850
)
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2、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3、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http://www.twlife.com.tw」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亦可電
洽 24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 或各分公司專線。
備查文號:99 年 01 月 20 日 98 台壽投商字第 00065 號
備查文號:99 年 09 月 15 日 99 台壽投商字第 00051 號
修訂文號:99 年 11 月 03 日 依 99 年 09 月 01 日金管保
品字第 09902527791 號令修正
備查文號:100 年 08 月 31 日 100 台壽數一字第 00104 號
備查文號:101 年 03 月 28 日 101 台壽數一字第 00017 號
備查文號:102 年 02 月 26 日
102 台壽數一字第 00014 號
【批註條款的構成】
第 一 條:本「台灣人壽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以下簡稱本批註條款),適用於下列商品
(以下稱本契約):
一、台灣人壽掌握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二、台灣人壽舞動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三、台灣人壽得益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四、台灣人壽新得益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五、台灣人壽優渥年年變額年金保險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契約與本批註條款牴觸部分不生效力。
本批註條款未約定者,悉依本契約之約定。
【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基金手續費】
第 二 條:要保人選擇連結之投資標的為指數股票型基金(ETF)者,本公司依該投資標的投入金額,乘
以附件一所列申購基金手續費費用率計算申購基金手續費,並自該投資標的投入金額中扣除
後配置。
【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標的】
第 三 條:本公司提供要保人選擇連結之指數股票型基金,詳附件二。
因選擇連結本批註條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所產生之投資相關費用,詳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