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款自民國
本條款自民國本條款自民國
本條款自民國 100 年
年年
年 03 月
月月
月 30 日起生效。
日起生效。日起生效。
日起生效。
5Y0-1
台灣人壽寵愛寶貝分紅還本終身保險保險單條款
台灣人壽寵愛寶貝分紅還本終身保險保險單條款台灣人壽寵愛寶貝分紅還本終身保險保險單條款
台灣人壽寵愛寶貝分紅還本終身保險保險單條款
(
((
(5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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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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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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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繳保險費的退還或身故保險金、繳費滿期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或身故保險金、繳費滿期保險金所繳保險費的退還或身故保險金、繳費滿期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的退還或身故保險金、繳費滿期保險金
、
生存保險金、祝壽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祝壽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生存保險金、祝壽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祝壽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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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為
本保險為本保險為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分紅保險單,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分紅保險單,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分紅保險單,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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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申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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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申訴電話: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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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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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850;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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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ervice@twlife.com.twwebservice@twlif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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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
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
,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
,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
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
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
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
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2.
2.2.
2.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3.
3.3.
3.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
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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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twlife.com.twwww.twlife.com.tw
www.twlife.com.tw」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亦可電洽
」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亦可電洽」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亦可電洽
」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亦可電洽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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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保戶服務專線: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小時保戶服務專線: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0800
08000800
0800-
--
-099850
099850099850
099850 或各
或各或各
或各分公司專線。
分公司專線。分公司專線。
分公司專線。
備查文號︰99 年 07 月 13 日 99 台壽數字第 00152 號
修訂文號:99 年 09 月 01 日依 99 年 06 月 03 日
金管保品字第 09902077400 號函修正
備查文號︰100 年 02 月 25 日 100 台壽數一字第 00021號
備查文號:100 年 04 月 20 日 100 台壽數一字第 00040號
【
【【
【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
】】
】
第 一 條︰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
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
第 二 條:本契約所稱「基本保額」,係指本契約生效時保險單面頁所載之保險金額。如該保險金額有
所變更時,以變更後之保險金額為準。
本契約所稱「繳費年期」,係指本契約訂立時保險單面頁所載之繳費年期。
本契約所稱「表定保費」,係指依繳費方法所對應附表一所載之保險費率乘以「基本保額」
計算而得之金額。
本契約所稱「保險費總和」,係指依保險事故發生時之繳費方法所對應之「表定保費」,乘
以該繳費方法自契約訂立後之累計應繳保險費次數後之金額。
本契約所稱「當年度保險金額」,於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未含)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