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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投資標的簡介及相關費用表
若投資標的為全權委託帳戶,本公司委託全權委託投資事業代為運用與管理之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可能由該帳戶之收益或
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該帳戶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可供要保人選擇之投資標的有下列幾類投資標的:
【第一類投資標的:委託投資帳戶】
台灣人壽委託聯博
投信投資帳戶-收益
型(一)
(本全權委託帳戶之
資產撥回機制來源
可能為本金)※
1.資產撥回方式:現金給付
2.資產撥回頻率:每月一次
3.資產撥回基準日:每月1日(註3)
4.資產撥回金額計算:詳註4
台灣人壽委託野村
投信投資帳戶-動態
平衡收益型(台
幣)(本全權委託帳
戶之資產撥回機制
來源可能為本金)
※
1.資產撥回方式:現金給付
2.資產撥回頻率:每月一次
3.資產撥回基準日:每月1日(註3)
4.資產撥回金額計算:詳註4
※表示:本全權委託帳戶資產撥回前未先扣除行政管理相關費用。
註1:要保人申請投資標的轉換時,若為不同外幣之投資標的轉換,先將欲轉出投資標的贖回轉換為等值新臺幣,再將該新臺幣轉
換為欲轉入之投資標的幣別進行投資。若為相同外幣之投資標的轉換,則不需進行換匯程序。
註2:委託資產撥回機制:
台灣人壽委託聯博投信投資帳戶-收
益型(一) (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
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本「台灣人壽委託聯博投信投資帳戶-收益型(一) (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
為本金)※」委託帳戶(以下簡稱本委託帳戶)之委託資產撥回金額由聯博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
限公司所組成之資產撥回管理委員會每月審查本委託帳戶所持有投資組合中的投資子標的
之現有獲利狀況及未來收益能力,依據資產撥回政策作成次月每受益權單位資產撥回金額之
決議並通知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執行委託資產撥回作業。本委託資產撥回機制並
非保證且不代表本委託帳戶資產之操作績效,委託資產撥回金額可能超出本委託帳戶資產投
資利得,得自本委託帳戶資產中撥回,委託資產撥回後,本委託帳戶淨資產價值將因此減少。
台灣人壽委託野村投信投資帳戶-動
態平衡收益型(台幣)(本全權委託帳
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
本「台灣人壽委託野村投信投資帳戶-動態平衡收益型(台幣)(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
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委託帳戶(以下簡稱本委託帳戶) 以風險管控優先,動態調整各類資
產比重,兼顧降低波動及資本利得雙重目標。本委託帳戶之委託資產撥回金額得以運用所有
委託投資資產,包含帳上閒置現金、子基金累積配息收入或買回部分子基金之受益憑證、股
份或投資單位之買回價金,以支付委託投資資產撥回金額。本委託資產撥回機制並非保證且
不代表本委託帳戶資產之操作績效,委託資產撥回金額可能超出本委託帳戶資產投資利得,
得自本委託帳戶資產中撥回,委託資產撥回後,本委託帳戶淨資產價值將因此減少。
每月定期撥回,年化資產撥回率:6%
每受益權單位資產撥回金額 = (資產撥回基準日的每單位淨值) × (年化資產撥回率6%) ÷ 12
台灣人壽委託聯博投信投資帳戶-收
益型(一) (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
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每月1日,預計首次撥回基準日為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如遇非評價日時,則順延至次一個
評價日。
台灣人壽委託野村投信投資帳戶-動
態平衡收益型(台幣)(本全權委託帳
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
每月1日,預計首次撥回基準日為中華民國104年5月4日。如遇非評價日時,則順延至次一個
評價日。
註4:資產撥回金額計算:
資產撥回金額 = (資產撥回基準日之受益權單位) × (每受益權單位資產撥回金額)
註:每受益權單位資產撥回金額將於本公司網站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