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或其投資比例,但所指定之每一投資標的之投資比例不得少於下列比例,本公司
有權以書面通知要保人降低下列最低投資比例,而本公司前開書面通知最低投資比
例之降低不溯及既往:
一、結構型債券:百分之十。
二、非結構型債券:百分之五。
要保人依前項申請投資標的轉換,本公司應悉依本批註條款附表二所示交易日之投
資標的價值辦理投資標的之轉出及轉入。
第 八 條 本批註條款投資標的之變更與通知
本公司得報主管機關或其指定機構後變更非結構型債券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且有
關非結構型債券之相關約定,除本公司另以書面註明外,均適用於新增設之非結構
型債券。
要保人投資之非結構型債券有因故解散、清算或因合併而消滅等不可歸責於本公司
之事由時,本公司應於知悉前述情事後,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變更投資組合。
本公司取消某非結構型債券時,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變更投資組合。
因本條第二項、第三項之原因變更投資組合時,要保人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所定之
期限內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若要保人未於前開期限內回覆者,則本公司將該取消之
投資標的依本批註條款附表二所示交易日之投資標的價值,或該非結構型債券消滅
後分配之數額,按要保人最近一次之投資組合剔除已消滅或取消之非結構型債券,
重新計算應分配之每一投資標的之投資比例後,為要保人購買投資標的。但要保人
最近一次之投資組合剔除已消滅或取消之非結構型債券後,已無其他投資標的者,
該無法依本款前段約定方式分配之數額,改轉入本公司指定相同貨幣單位之貨幣型
基金;若本公司未提供前開相同貨幣單位之貨幣型基金時,改轉入「美元貨幣帳戶」。
第 九 條 本批註條款投資標的特殊情事之處理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本公司償付解約金、收取各項費用、為各項給付、返還保單
帳戶價值或返還部分贖回之保單帳戶價值,或依本契約「保險單借款」之約定抵扣
保單帳戶價值時,如要保人設定之投資組合中之非結構型債券發生該投資標的所屬
公司因故暫停計算投資標的淨值或拒絕買回等情事,本公司先行償付、收取、給付、
返還或抵扣可確定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再以該投資標的於前述暫停計付之情事消
滅後,依本批註條款附表二所示交易日之投資標的淨值計算應付之數額,並於本公
司收到該買回價金後償付、收取、給付、返還或抵扣之,本公司不負擔利息。
本公司購買投資標的時,如要保人指定之投資組合中之非結構型債券有暫停計算投
資標的淨值或拒絕賣出等情事,本公司將待該情事消滅後,依本批註條款附表二所
示交易日之投資標的淨值計算購買單位,本公司不負擔利息。
如前項之情事無法解除、因投資標的所屬公司發生拒絕非結構型債券之申購或該投
資標的已無可供申購之單位數等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時,致本公司無法依要保
人指定之投資組合購得非結構型債券之單位數時,本公司將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變更
投資組合,要保人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回覆本公司,逾期未回覆且前開本公司無
法依要保人指定之投資組合購得非結構型債券單位數之事由仍未解除,本公司將該
無法購得之非結構型債券分配投資之數額,按要保人最近一次之投資組合剔除該無
法購得之非結構型債券,重新計算應分配之每一投資標的之投資比例,分配為要保
人購買投資標的。但要保人最近一次之投資組合剔除該無法購得之非結構型債券後
無其他投資標的者,該無法依本項前段約定方式分配之數額,改轉入本公司指定相
同貨幣單位之貨幣型基金;若本公司未提供前開相同貨幣單位之貨幣型基金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