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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南山人壽滿期保險金分期給付(定期給付型)批註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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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以下簡稱以下簡稱
以下簡稱「
「本公
本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
本批註條款於訂立批註條款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批註條款於訂立批註條款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本批註條款於訂立批註條款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批註條款於訂立批註條款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滿
滿滿
滿(
((
(
)
))
)
( 1 0 5
( 1 0 5( 1 0 5
( 1 0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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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0
0 0 6
0 60 6
0 6
0800
08000800
0800-
--
-020
020020
020-
--
-060
060060
060
412
412412
412-
--
-8886
88868886
8886
E
EE
E-
--
-mail
mailmail
mail
NS
NSNS
NS-
--
-Service@nanshan.com.tw
Service@nanshan.com.twService@nanshan.com.tw
Service@nanshan.com.tw
(一
一)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恢復及終止事由恢復及終止事由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1
11
1
條、
、第
3
33
3
條、
、第
4
44
4
條)
))
)
(二
二)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保險期間及給付內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2
22
2
條、
、第
3
33
3
條)
))
)
(三
三)
)保險事故之通知
保險事故之通知保險事故之通知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
(第
5
55
5
條、
、第
6
66
6
條)
))
)
註條款之訂定及構
批註條款之訂定及構成批註條款之訂定及構成
批註條款之訂定及構成
南山人壽滿期保險金分期給
南山人壽滿期保險金分期給南山人壽滿期保險金分期給
南山人壽滿期保險金分期給付(
定期給付
定期給付定期給付型
定期給付型)
批註條款
批註條款批註條款
批註條款」(
」(」(
」(以下簡稱本批註條
以下簡稱本批註條款以下簡稱本批註條款
以下簡稱本批註條款
),),
),適用於
適用於適用於
適用於
附表所列之保險商品
附表所列之保險商品附表所列之保險商品
附表所列之保險商品
以下簡稱本契約
以下簡稱本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
以下簡稱本契約),
),),
),並得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前
並得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前並得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前
並得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前
,依要保人之申請
依要保人之申請依要保人之申請
依要保人之申請
,批
註於本契約
註於本契約註於本契約
註於本契約
本契
本契本契
本契約「
滿期保險
滿期保險滿期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或僅於滿期時一次性給付之
或僅於滿期時一次性給付之或僅於滿期時一次性給付之
或僅於滿期時一次性給付之
「生存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生存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
」(如有
如有如有
如有
)的指定保險
的指定保險金的指定保險金
的指定保險金
其給
其給其給
其給
付方式依本批註條款之約定給付之
付方式依本批註條款之約定給付之付方式依本批註條款之約定給付之
付方式依本批註條款之約定給付之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
本契約之約定與本批註條款牴
本契約之約定與本批註條款牴觸本契約之約定與本批註條款牴觸
本契約之約定與本批註條款牴觸
時,
,應優先適用
應優先適用本應優先適用本
應優先適用本批註條款
批註條款批註條款
批註條款
詞定義
名詞定義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
本批註條款名詞定義如下
本批註條款名詞定義如下本批註條款名詞定義如下
本批註條款名詞定義如下
定保
指定保險指定保險
指定保險
符合
指符本契指符本契
指符本契
滿期保
滿期保險滿期保險
滿期保險
於滿一次性給付之
或僅於滿一次給付或僅於滿一次給付
或僅於滿一次給付
存保
生存險金生存險金
生存險金
)申領條件時
申領條件時申領條件時
申領條件時
,以各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依本批註條款約定之比例所得
以各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依本批註條款約定之比例所得以各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依本批註條款約定之比例所得
以各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依本批註條款約定之比例所得
之金額
之金額之金額
之金額
;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
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
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
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
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
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
該利率係以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
該利率係以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該利率係以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
該利率係以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
分期定期給付開始
分期定期給付開始分期定期給付開始
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分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分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分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
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
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
。但該給
但該給但該給
但該給
付開始日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
付開始日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付開始日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
付開始日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指依本批註條款約定之給付期間
指依本批註條款約定之給付期間指依本批註條款約定之給付期間
指依本批註條款約定之給付期間
,該期間最短為五年
該期間最短為五年該期間最短為五年
該期間最短為五年
最長為三
最長為三最長為三
最長為三
十年
十年十年
十年
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
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
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期定期保險金給付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分期定期保險金給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
自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自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自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自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本公司依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及第二條定義之分期定期保險金預
本公司依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及第二條定義之分期定期保險金預本公司依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及第二條定義之分期定期保險金預
本公司依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及第二條定義之分期定期保險金預
將指定保險金年年初應給付
將指定保險金年年初應給付將指定保險金年年初應給付
將指定保險金年年初應給付
每期分期定期付予
將每期分期定給付予受將每期分期定給付予受
將每期分期定給付予受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屆滿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屆滿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屆滿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屆滿
本批註條款效力即行終止
本批註條款效力即行終本批註條款效力即行終
本批註條款效力即行終
倘將各受益人應得
倘將各受益人應得倘將各受益人應得
倘將各受益人應得
「滿期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滿期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或僅於滿期時一次性給付之
或僅於滿期時一次性給付之或僅於滿期時一次性給付之
或僅於滿期時一次性給付之「
「生存保險金
生存保險生存保險金
生存保險
(如
如有如有
如有
扣除各受
扣除各扣除各
扣除各
益人之指定保險金後尚有餘額
益人之指定保險金後尚有餘額益人之指定保險金後尚有餘額
益人之指定保險金後尚有餘額
本公司應將該餘額給付予各受益人
本公司應將該餘額給付予各受益本公司應將該餘額給付予各受益
本公司應將該餘額給付予各受益
註條款的變更
批註條款的變更批註條款的變更
批註條款的變更
終止及其限制
終止及其限制終止及其限制
終止及其限制
本批註條款經批註於本契約後
本批註條款經批註於本契約後本批註條款經批註於本契約後
本批註條款經批註於本契約後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前變更或終止本批註條款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前變更或終止本批註條款要保人得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前變更或終止本批註條款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前變更或終止本批註條款
同一受益人每年給付之分期定期保險金低於新臺幣三萬六千元
同一受益人每年給付之分期定期保險金低於新臺幣三萬六千元同一受益人每年給付之分期定期保險金低於新臺幣三萬六千元
同一受益人每年給付之分期定期保險金低於新臺幣三萬六千元
,本公司將一次給付指定保險金
本公司將一次給付指定保險金本公司將一次給付指定保險金
本公司將一次給付指定保險金
予本契約受益人
予本契約受益人予本契約受益人
予本契約受益人
本批註條款效力即行終止
本批註條款效力即行終止本批註條款效力即行終止
本批註條款效力即行終止
本批註條款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本批註條款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本批註條款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本批註條款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要保人不得變更或終止本批註條款
要保人不得變更或終止本批註條款要保人不得變更或終止本批註條款
要保人不得變更或終止本批註條款
且不得以保險契約
且不得以保險契約且不得以保險契約
且不得以保險契約
為質
為質為質
為質
向本公
向本公向本公
向本公司借款
司借款司借款
司借款
契約受益人死亡或失蹤的處
本契約受益人死亡或失蹤的處理本契約受益人死亡或失蹤的處理
本契約受益人死亡或失蹤的處理
受益人在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內死亡者
受益人在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內死亡者受益人在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內死亡者
受益人在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內死亡者
尚未領取的分期定期保險金以第二條定義之分期定
尚未領取的分期定期保險金以第二條定義之分期定尚未領取的分期定期保險金以第二條定義之分期定
尚未領取的分期定期保險金以第二條定義之分期定
期保險金預定利率計算
期保險金預定利率計算期保險金預定利率計算
期保險金預定利率計算
,一次貼現給付予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
一次貼現給付予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一次貼現給付予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
一次貼現給付予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
受益人為多數
受益人為多數受益人為多數
受益人為多數時,
部分受益人在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死亡時
部分受益人在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死亡時部分受益人在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死亡時
部分受益人在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死亡時
,其他受益人部分之契約效力不
其他受益人部分之契約效力不其他受益人部分之契約效力不
其他受益人部分之契約效力不
受影響
受影響受影響
受影響
前二項約定
前二項約定前二項約定
前二項約定
於受益人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內失蹤
於受益人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內失蹤於受益人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內失蹤
於受益人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內失蹤
並經法院宣告死亡之情形
並經法院宣告死亡之情形並經法院宣告死亡之情形
並經法院宣告死亡之情形
亦適用之
亦適用之亦適用之
亦適用之
期定期保險金給付申領文件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申領文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申領文
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申領文件、
、給付期限及未依限給付之效果
給付期限及未依限給付之效果給付期限及未依限給付之效果
給付期限及未依限給付之效果
受益人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每年第一次申領本批註條款所約定之給付時
受益人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每年第一次申領本批註條款所約定之給付時受益人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每年第一次申領本批註條款所約定之給付時
受益人於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每年第一次申領本批註條款所約定之給付時
,應提出可資證明
應提出可資證明應提出可資證明
應提出可資證明
受益人生存
受益人生存受益人生存
受益人生存之文件
之文件之文件
之文件
如受益人身故後仍有尚未領取的分期定期保險金
如受益人身故後仍有尚未領取的分期定期保險金如受益人身故後仍有尚未領取的分期定期保險金
如受益人身故後仍有尚未領取的分期定期保險金
其法定繼承人申領給付時
其法定繼承人申領給付其法定繼承人申領給付
其法定繼承人申領給付
應檢具下列文件
應檢具下列文件應檢具下列文件
應檢具下列文件
、保險單或其謄本
保險單或其謄本保險單或其謄本
保險單或其謄本
、受益人的死亡證明文
受益人的死亡證明文件受益人的死亡證明文件
受益人的死亡證明文件
、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的身分證
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的身分證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的身分證
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的身分證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受益人第一次申領分期定期給付保險金或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依第二項約定申領尚未領取的分期
受益人第一次申領分期定期給付保險金或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依第二項約定申領尚未領取的分期受益人第一次申領分期定期給付保險金或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依第二項約定申領尚未領取的分期
受益人第一次申領分期定期給付保險金或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依第二項約定申領尚未領取的分期
定期保險金時
定期保險金時定期保險金時
定期保險金時
,本公司應於收齊各該申領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本公司應於收齊各該申領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本公司應於收齊各該申領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本公司應於收齊各該申領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受益人申領第二次
受益人申領第二次受益人申領第二次
受益人申領第二次
含)
以後
以後以後
以後
之分期定期保險金
之分期定期保險金之分期定期保險金
之分期定期保險金時,
本公司應於約定之給付日給付
本公司應於約定之給付日給付之本公司應於約定之給付日給付之
本公司應於約定之給付日給付之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逾應給付日未給付時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逾應給付日未給付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逾應給付日未給付時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逾應給付日未給付時
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
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
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
附表
附表附表
附表
保險商品名
保險商品名保險商品名
保險商品名
南山人壽不分紅保本定期保險
南山人壽不分紅保本定期保險南山人壽不分紅保本定期保險
南山人壽不分紅保本定期保險
南山倍數增額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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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純養老保險
南山純養老保險南山純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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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保本養老保險
南山保本養老保險南山保本養老保險
南山保本養老保險
南山人壽鑫富貴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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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二十一年期婦女養老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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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金吉利二十一年期還本養老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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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金福利二十一年期還本養老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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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增值分紅壽險
南山增值分紅壽險南山增值分紅壽險
南山增值分紅壽險(
((
(僅限養老壽險
僅限養老壽險僅限養老壽險
僅限養老壽險)
))
)
南山新增值分紅養老壽險
南山新增值分紅養老壽險南山新增值分紅養老壽險
南山新增值分紅養老壽險
南山新增額養老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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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增額養老壽險南山增額養老壽險
南山增額養老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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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新特別增值分紅養老壽險南山新特別增值分紅養老壽險
南山新特別增值分紅養老壽險
山二十年期特別增值分紅養老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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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二十年期增額還本養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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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二十年期增額還本養老保
南山人壽五十五歲限繳養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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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滿期保險金分期給付(定期給付型)批註條款
本批註條款無須繳交保費,故無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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