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
。。
。倘當日無匯率
倘當日無匯率倘當日無匯率
倘當日無匯率,
,,
,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
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
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
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
。
八
八八
八、
、、
、保險年齡
保險年齡保險年齡
保險年齡:
::
:
係指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
係指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係指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
係指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
,,
,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
。
第 三
第 三第 三
第 三 條
條條
條
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返還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返還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返還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返還、
、、
、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
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
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
、、
、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
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
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
,,
,皆以
皆以皆以
皆以
美元為貨幣單位
美元為貨幣單位美元為貨幣單位
美元為貨幣單位,
,,
,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
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
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
,,
,產生匯兌
產生匯兌產生匯兌
產生匯兌
上的差異
上的差異上的差異
上的差異,
,,
,此差異可能使要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
此差異可能使要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此差異可能使要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
此差異可能使要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
,,
,要保人及受益人需
要保人及受益人需要保人及受益人需
要保人及受益人需
自行承擔該部分之風險
自行承擔該部分之風險自行承擔該部分之風險
自行承擔該部分之風險。
。。
。
第 四
第 四第 四
第 四 條
條條
條
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各款項交付之方式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
,,
,需依下列方式
需依下列方式需依下列方式
需依下列方式,
,,
,以
以以
以「
「「
「全額匯出
全額匯出全額匯出
全額匯出」
」」
」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
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
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
存款戶
存款戶存款戶
存款戶:
::
:
一
一一
一、
、、
、
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
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
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
,,
,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
。
二
二二
二、
、、
、
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
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
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
,,
,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
。
三
三三
三、
、、
、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
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
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
,,
,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
。
第 五
第 五第 五
第 五 條
條條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
。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
,預收保險費之金額時
預收保險費之金額時預收保險費之金額時
預收保險費之金額時,
,,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
,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保
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保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保
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保
險費金額時
險費金額時險費金額時
險費金額時開始
開始開始
開始。
。。
。
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
,,
,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
,本公司仍負保
本公司仍負保本公司仍負保
本公司仍負保
險責任
險責任險責任
險責任。
。。
。
第 六
第 六第 六
第 六 條
條條
條
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
。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
起生效
起生效起生效
起生效,
,,
,本契約自始無效
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契約自始無效
本契約自始無效,
,,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
保險事故
保險事故保險事故
保險事故,
,,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
,視為未撤銷
視為未撤銷視為未撤銷
視為未撤銷,
,,
,本公
本公本公
本公
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
。
第 七
第 七第 七
第 七 條
條條
條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
本契約停本契約停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
止效力後止效力後
止效力後,
,,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
,申請復效
申請復效申請復效
申請復效。
。。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
。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
,,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
,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
。。
。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
,,
,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
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
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
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
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
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
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
,,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
。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
,,
,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
。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
,或於收齊可保證
或於收齊可保證或於收齊可保證
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絕者
絕者絕者
絕者,
,,
,視為同意復效
視為同意復效視為同意復效
視為同意復效,
,,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
,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
。。
。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
,,
,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
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
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
,,
,於交齊可保證明
於交齊可保證明於交齊可保證明
於交齊可保證明,
,,
,自翌日
自翌日自翌日
自翌日
上午零時起
上午零時起上午零時起
上午零時起,
,,
,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
。。
。
本契約因第二十五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
本契約因第二十五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本契約因第二十五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
本契約因第二十五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
,,
,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理外
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理外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理外
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理外,
,,
,要保人清
要保人清要保人清
要保人清
償保險單借款本息
償保險單借款本息償保險單借款本息
償保險單借款本息,
,,
,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
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
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
限
限限
限。
。。
。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
,,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
。
第 八
第 八第 八
第 八 條
條條
條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
,,
,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
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
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
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
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
,,
,如有故意隱匿
如有故意隱匿如有故意隱匿
如有故意隱匿,
,,
,
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
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
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
,,
,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
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
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
,,
,本公司得解除契約
本公司得解除契約本公司得解除契約
本公司得解除契約,
,,
,
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
,,
,不在此限
不在此限不在此限
不在此限。
。。
。
前項解除契約權
前項解除契約權前項解除契約權
前項解除契約權,
,,
,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
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
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
,,
,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
;或自契約訂立後
或自契約訂立後或自契約訂立後
或自契約訂立後,
,,
,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
。
第 九
第 九第 九
第 九 條
條條
條
契約的終止
契約的終止契約的終止
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
。
前項契約之終止
前項契約之終止前項契約之終止
前項契約之終止,
,,
,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
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
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
,,
,開始生效
開始生效開始生效
開始生效。
。。
。
要保人終止契約時
要保人終止契約時要保人終止契約時
要保人終止契約時,
,,
,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
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
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
。。
。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
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
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
,,
,
其利息按年利率
其利息按年利率其利息按年利率
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一分計算一分計算
一分計算。
。。
。本契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
本契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本契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
本契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解約金附表。
。。
。
第 十
第 十第 十
第 十 條
條條
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
,,
,並於通知後儘速檢
並於通知後儘速檢並於通知後儘速檢
並於通知後儘速檢
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
。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
。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
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
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
內為給付者
內為給付者內為給付者
內為給付者,
,,
,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