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盧森堡)新興市
場債券基金(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
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券)
瑞銀新興市場債券
基金(本基金有相
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券)
瑞銀(盧森堡)歐元高
收益債券基金(歐
元)(美元避險)(累
積)(本基金主要係投
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
風險債券)
瑞銀歐元高收益債
券基金(歐元)(美
元避險)(累積)(本
基金主要係投資於
非投資等級之高風
險債券)
聯博-美國收益基金
A2(美元)(本基金有
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券)
聯博-美國收益基
金 A2(美元)(本基
金有相當比重投資
於非投資等級之高
風險債券)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
券基金 A2(美元)(本
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
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券)
聯博-全球高收益
債券基金 A2(美
元)(本基金主要係
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
以下所列投資標的僅適用於「南山人壽厚生變額年金保險」
SSGA Funds Management
Inc.
註:1、投資標的名稱載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者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標的名稱未載有「證券投資信
託基金」者則屬境外基金。
2、投資標的之級別或股別(class of shares)以及投資標的名稱後方警語依實際銷售時投資標的所屬
公司通知者為準。惟投資標的所屬公司保有變更之權利。
3、基金配息之方式(如每月配息、每半年配息或視經理人決定)及可否配息係按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須知所載為準。要保人所投資之投資標的如有收益分配時,本公司應將分配之收益於該收益實
際分配日投入該投資標的。
4、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
損。配息組成項目請至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總代理人之公司網站查詢。
5、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注意事項(僅適用於南山人壽伴我一生變額壽險):
投資標的係投資標的所屬公司依投資標的適用法律所發行之有價證券,不論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或於本契約
期滿、終止或解除,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返還保單價值、返還部分贖回之保單價值、償付解約金或為各項給
付時,其投資標的價值均應由要保人或受益人直接承擔損益,並悉由投資標的所屬公司負履行之義務。要保
人及受益人必須承擔投資之包括法律、匯率、投資標的相關市場變動及投資標的所屬公司之信用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