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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南山人壽意外傷害保險身故保障批註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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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樣本)
本批註條款提供之身故保障僅適用於被保險人實際年齡屆滿十五歲
至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期
(99) 046 號函備查
一百零
(105) 057 號函備查
0800-020-060
412-8886
E-mail〉: NS-Service@nanshan.com.tw
第一 本批註條款之訂定及構
「南山人壽意外傷害保險身故保障批註條款」(以下簡稱本批註條款,僅適用於「南山人
壽新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下簡稱本契約)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契約之約定與本批註條款牴觸應優先適用本批註條
款。
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航空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給付之特別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實際年齡屆滿十五歲至保險年齡達十六歲之期間內因本
契約約定保險事故致身故時本公司仍分別依本契約之約定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
用保險金「航空意外傷害事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予受益人不再適用本契約第
三條第一項但書、第六條第五項、第十條第六項之約定。
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屆滿十五歲前身故且本契約效力終止時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計算已經
過期間之保險費後將其未滿期保險費退還要保人不再適用本契約第十七條第三項約定
生「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十六歲前身故時」之處理方式。
商品名稱:南山人壽意外傷害保險身故保障批註條款
本批註條款為免費批註,故並無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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