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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人壽投資型保險自動調整基本保額批註條款
其他事項:
1.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2.
免費申訴電話:0800-088008。
3.
傳真:02-27517016。
4.
電子信箱(E-mail): life@yuanta.com
第一條【批註條款的訂定及構成】
本「元大人壽投資型保險自動調整基本保額批註條款」(以下簡稱本批
註條款),適用於附表所列之本公司投資型保險(以下稱本契約)。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批註條款與本契約牴觸時,應優先
適用本批註條款,本批註條款未約定者,適用本契約之相關約定。
第二條【自動調整基本保額之作業方式】
本批註條款有效期間內,當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單週年日之保險年齡達
下列約定時,本公司將重新計算基本保額,計算方式為已繳納的保險費
總額扣除所有部分提領帳戶金額之餘額,乘上一定數值,且不低於保單
帳戶價值乘上一定數值。
前項所稱一定數值之標準如下:
一、投保甲型者:
(一)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三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
之一百六十。
(二)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四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
之一百四十。
(三)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五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
之一百二十。
(四)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六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
之一百一十。
(五)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七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
之一百零二。
(六)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九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
之一百。
二、投保乙型者:
(一)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三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之六
十。
(二)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四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之四
十。
(三)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五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之二
十。
(四)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六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之一
十。
(五)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七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百分之二。
(六)被保險人之當時保險年齡在九十一歲時:約定百分比為零。
第三條【本批註條款的終止】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批註條款。
前項批註條款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
時,開始生效。
本批註條款於主契約撤銷或終止時,其效力亦隨同撤銷或終止。
本批註條款終止時,若曾依本批註條款第二條約定自動調整基本保額
時,以自動調整後之基本保額為準。但要保人於本批註條款終止後再依
主契約約定調整基本保額時,則不在此限。
附表:本批註條款適用商品明細表
110 年 03 月 22 日元壽字第 1100000220 號函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