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一年期險
繳費一年保障一年,每年保費可能會變動,你可以續保到年齡上限,不用找業務重新簽約。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1/7-
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 保單條款
(全部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身故返還未滿期保險費)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
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免費申訴電話:0800021200
核准日期及文號: 91.05.07 台財保字第 0910750461
網址www.chinalife.com.tw
核准日期及文號: 92.01.15 台財保字 0910713278
備查日期及文號: 95.12.29 中壽商發字 0950001815
修正日期及文號:
96 08 31 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5 09 01 日金管保二字第 0950252225B
令修正
修正日期及文號:
96.12.28 金管保一字 09602505761
修正日期及文號:
99 03 05 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8 12 28 日金管保財字第 09802513192
令修正
修正日期及文號:
101 07 01 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02 07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102501561
令修正
修正日期及文號:
103 05 01 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 01 22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202131810
函修正
修正日期及文號:
104 08 04 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06 24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049830
函修正
修正日期及文號:
107 09 10 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 06 07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函修正
修正日期及文號:
109 01 01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 04 09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04941
函修正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一條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被保險人名冊、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
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
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第二條
本契約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要保人」:係指要保單位。
「被保險人」:係指本契約所附被保險人名冊內所載之員工。
「員工」:係指要保單位所聘雇領有薪津之人員。
「團體」:係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而組織之下列之一團體:
一、有一定雇主之員工團體。
【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2/7-
二、依法成立之合作社、協會、職業工會、聯合團體、或聯盟所組成之團體。
三、債權、債務人團體。
四、依規定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依勞動基準法、勞工
退休金條例規定參加退休金計畫之團體。
五、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所組成之團體。
六、凡非屬以上所列而具有法人資格之團體。
「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傷害」:係指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因而蒙受之傷害
「醫師」:係指領有醫師證書而合法執業者。
「全部喪失工作能力」: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經醫師的診治後,自
第三十一日起仍生存時,依照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教育程度、技能訓練或
經驗所得,無法於要保單位從事任何工作以獲致報酬者,則屬「全部喪失工
作能力」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內因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致成附表「失
能程度表」中所列七項之一者,視為「全部喪失工作能力」。
【保險期間、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第三條
本契約保險期間為一年。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
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保險證或保險手冊】
第四條
本公司應發給每位被保險人保險證或保險手冊,載明被保險人姓名、保單號碼、保險範圍、保險期間
、保險金額及本公司服務電話。
【保險費的計算】
第五條
本契約的保險費總額以平均保險費率乘保險金額總額計算但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險金額總額的
增減而致保險費總額有增減時,要保人與本公司應就其差額補交或返還。
前項所稱「平均保險費率」是按訂定本契約或續保時,依要保人的危險程度及每一被保險人的性別
年齡、保險金額所算出的保險費總和除以全體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總和計算。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第六條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半年繳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
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
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由給付保險金內扣除本契約該被保險人欠繳保險費。
【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3/7-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第七條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
說明,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其保險事故
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於要保人申請投保或加保時對於本公司的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為
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該
被保險人部分之保險契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
不在此限。
前二項解除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被保險人的異動】
第八條
要保人因所屬員工異動而申請加保時應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自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
起開始生效,如通知起保日期在後,則自該起保日零時起生效。
要保人因所屬員工離職退休或其他原因而退保時應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被保險人
資格自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起喪失如通知退保日期在後則自該退保日零時起喪失,其保險效力終
止。
被保險人因發生約定之保險事故以外的情形而退保時本公司應按未經過日數比例計算將本契約該被
保險人之未滿期保險費退還要保人,本契約就該被保險人之效力即行終止。
【契約的終止】
第九條
本契約之效力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一、 要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
二、 參加本保險之員工少於五人,或少於有參加資格員工的百分之七十五時。
本契約終止時,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返還未滿期之保險費。
保險契約的效力自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起終止終止前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
任。
【危險變更的通知義務】
第十條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由於工作場所、設備、業務種類或其他變更,致危險有顯著增加時,要保人應於知
悉後兩週內通知本公司,要保人怠於通知時,對本公司因此所受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本公司接到前項通知後三十日內,得根據危險增加的程度要求增加保險費或將本契約終止。
危險顯著減少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得要求本公司重新核定保險費。
【資料的提供】
第十一條
要保人應保存每位被保險人的個別資料,詳錄該被保險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身分證明
編號、保險終止日期,以及其他與本契約有關的資料。
要保人應依本公司的要求,提供前項資料。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第十二條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
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內為給付者,
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4/7-
【保險範圍與保險給付】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導致「全部喪失工作能力」本公司按保險金額
給付「全部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本契約對該被保險人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返還就該被保險人計算之未滿期保險費予要
保人。
【保險金的申領】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申領本契約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醫療診斷書。(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
三、要保單位之證明文件。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本公司基於審核保險金之需要得徵詢其他醫師之醫學專業意見並得經受益
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因此所生之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除外責任】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成「全部喪失工作能力」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自殺(包括自殺未遂)、自殘、犯罪行為。
二、懷孕、流產或分娩。
、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酒精中毒,精神官能症精神分裂等精神病症
【受益人】
第十六條
本契約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及變更。
被保險人身故時如本契約保險金尚未給付或未完全給付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該部分保險
金之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契約的續保】
第十七條
要保人得在保險期間屆滿日的兩週前通知本公司續保經雙方議定續保條件後續保的始期以原契約
屆滿日的翌日零時為準。
【經驗分紅】
十八
本契約之經驗分紅計算公式,詳如附件。
【住所變更】
第十九條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時效】
第二十條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批註】
【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5/7-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
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
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
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6/7-
【附表】
失能程度表
註:
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者。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有三種以
上不能構音者。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7/7-
【附件】
團體經驗分紅公式
R
K ×(G
e
1
e
2
Z×θ
(1
Z)×θ'
V)
θ"
其中,
R
:當年度償還金額
K
:當年度償還百分比
G
:當年度應繳保費
e
1
:行政管理費用率
e
2
:稅率(營業稅、印花稅、安定基金)
V
: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
Z
:可信度
Mr
r
:實際承保人數
M
:可信人數
θ
:當年度實際理賠金額
θ'
:當年度預期理賠金額= C × G
C
:預期團體純損率
θ"
:累計前期經驗損失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
(含
含)
)之團體
之團體之團體
之團體,
,費率由契約雙方洽定
費率由契約雙方洽定費率由契約雙方洽定
費率由契約雙方洽定。
。

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
,費率如下表
費率如下表費率如下表
費率如下表:
年齡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年齡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16 731 380 192 64 16 1406 731 368 124
17 731 380 192 64 17 1406 731 368 124
18 731 380 192 64 18 1406 731 368 124
19 731 380 192 64 19 1406 731 368 124
20 731 380 192 64 20 1406 731 368 124
21 731 380 192 64 21 1406 731 368 124
22 731 380 192 64 22 1406 731 368 124
23 731 380 192 64 23 1406 731 368 124
24 731 380 192 64 24 1406 731 368 124
25 731 380 192 64 25 1406 731 368 124
26 661 344 173 58 26 1408 732 369 124
27 662 344 173 58 27 1437 747 377 126
28 663 345 174 58 28 1490 775 390 131
29 664 345 174 58 29 1560 811 409 137
30 665 346 174 59 30 1646 856 431 145
31 673 350 176 59 31 1742 906 457 153
32 685 356 180 60 32 1846 960 484 162
33 703 366 184 62 33 1955 1017 512 172
34 726 377 190 64 34 2065 1074 541 182
35 752 391 197 66 35 2174 1130 570 191
36 782 407 205 69 36 2280 1185 597 201
37 816 424 214 72 37 2381 1238 624 209
38 853 444 224 75 38 2475 1287 648 218
39 893 465 234 79 39 2561 1332 671 225
40 937 487 245 82 40 2638 1372 691 232
41 984 511 258 87 41 2706 1407 709 238
42 1033 537 271 91 42 2763 1437 724 243
43 1086 565 285 96 43 2811 1462 736 247
44 1143 594 299 101 44 2849 1481 746 251
45 1203 625 315 106 45 2877 1496 754 253
46 1267 659 332 111 46 2896 1506 759 255
47 1335 694 350 117 47 2908 1512 762 256
48 1408 732 369 124 48 2911 1514 763 256
49 1486 773 389 131 49 2912 1514 763 256
50 1569 816 411 138 50 2913 1515 763 256
51 1659 863 435 146 51 2915 1516 764 256
52 1756 913 460 155 52 2917 1517 764 257
53 1860 967 487 164 53 2924 1521 766 257
54 1972 1026 517 174 54 2941 1529 770 259
55 2094 1089 549 184 55 2969 1544 778 261
56 2225 1157 583 196 56 3014 1567 790 265
57 2368 1231 620 208 57 3079 1601 807 271
58 2522 1311 661 222 58 3169 1648 830 279
59 2689 1398 705 237 59 3289 1710 862 289
60 2870 1493 752 253 60 3443 1790 902 303
61 3067 1595 803 270 61 3637 1891 953 320
62 3280 1705 859 289 62 3876 2016 1016 341
63 3493 1816 915 307 63 4116 2140 1078 362
64 3706 1927 971 326 64 4356 2265 1141 383
65 3918 2038 1027 345 65 4595 2389 1204 404
66 4131 2148 1082 364 66 4835 2514 1267 425
67 4344 2259 1138 382 67 5074 2639 1329 447
68 4557 2370 1194 401 68 5314 2763 1392 468
69 4770 2480 1250 420 69 5553 2888 1455 489
70 4983 2591 1306 439 70 5793 3012 1518 510
男性 女性
保額:萬元
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費率表

沒有「中國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保險」的相關文章

點擊我要發問提出新問題吧!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商品所屬公司

凱基人壽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