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安達產物扶氣滿堂個人傷害保險專案」相關文章
l_*******保單健檢
39歲單身女|保單加強 重大疾傷病/失能/癌症一次金
大家好,近期對比過往父母規劃的保險(放在最下方),想再做加強以及總覺得集中有點風險,想請提供建議因未婚不打算生子,故壽險金額不在意,希望可以加強其他照護及醫療想補強。(39歲/女性/業務/應該是正常體?)  BMI 23-24之間;26歲左右有檢查出子宮頸癌0期作小切片,但當時忘記怎樣沒有請保險目前做完功課後想加強的項目有一、全球 重大傷病 *另有猶豫醫療自負額(XHQ)-爬文好像要搭配XHR才可購買二、安聯 失能 考慮是否另增加 一年定期住院醫療費用(HMR1),爬文說可以第二家實支*已有新光 醫療險三、癌症一次金*已有新光 防癌健康終身險 100萬(已繳完)如有預算考量是否應先取捨掉癌症一次金或是醫療的加強呢?或是自負額有機會直接從新光附約中再做增加呢?但沒有仍販售中且繳費的主約 以上再請協助提供建議,感恩如果有台北市的業務也可自薦,接下來工作會比較忙,希望能盡快定案,謝謝-----舊保單整理(皆為新光金)-----一、終身壽險 100萬(已繳完)醫療險(實支實付)1.安心住院-1年期 10計畫2.住院醫療日額(甲型)-1年期 1000元二、防癌健康終身險 100萬(已繳完)三、長扶雙享B型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20年期 30仟元 (繳費中)四、意外險 1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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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保險觀念
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各位好,我對於條文中的第五條不太懂條文如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第五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訂立本附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確定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非因第一項原因身故致本附約效力終止者,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予要保人。問題大概如下這個險種假設我保100萬,則若出意外身故可領 100萬身故保險金,但若我身故時處於監護宣告時的狀態,則我只能領喪葬保險金100萬?因為條文後段有看到如果有保兩個類似(?)的保險,則喪葬費用好像會有些限制,那想問說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狀態下,我保多家意外險會有身故保險金的限制嗎? (例如我保三家各100萬,則意外身故可領300萬)以上感謝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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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保單健檢
33歲男保單健檢(解約部分、增加癌症一次性)
您好想各位強人因為小時候我家人有給我相關保險了2016之後敝人有再補足一些缺口檢視完發現有些新光和國泰兩份實支實付正本理賠問題想解約掉一個正本,目前想解掉新光安心住院保險附約 、綜合醫療保險特約 兩個另外想說可以再加防癌一次性給付有考慮全球XCC這樣看起來還有什麼需要刪減或缺口的嗎?新光人壽(保險日期:2000-01) 新光人壽傳家寶終⾝還本壽險 10萬(20年)平安意外險 50萬安心住院保險附約 HS-10意外傷害醫療(新) 3萬綜合醫療保險特約 1000元-----------------------------------金寶貝終身還本壽險 10萬(21年)----------------------------------- 防癌健康終身壽險 100萬(15年)國泰人壽 (保險日期 2012-06)國泰人壽新安順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E6  1000元(20年)-----------------------------------  國泰人壽新安心保住院醫療終身保險 E5 1000元(20年)三商美邦人壽 (保險日期 2016-08)三商美邦人壽心安久久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XAD  4.5萬(20年)宏泰人壽(保險日期 2020-10)宏泰人壽扶佑一世失能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DCH 50萬(20年)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HSA 計畫三35萬全球人壽(保險日期 2020-10)全球人壽醫卡照85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 DCB 20萬(30年)全球人壽醫卡照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 XDC 100萬全球人壽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XHR (計畫五雜費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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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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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保險觀念
癌症一次金 全球XCF v.s. 遠雄CJ2?
中午時有發一篇保單健檢,得到許多人的回覆真的非常感謝!https://finfo.tw/posts/10151因為不太會用這個網站,不知道有沒有指定樓層的回覆功能,怕我直接更新在內文大家沒注意到,所以拉出來詢問其中看到幾位提到直接用全球做重大傷病+XCF癌症一次金比較好,可以省遠雄主約費用、比較划算想詢問為什麼直接加全球XCF會比較划算呢?目前單看總保費(同樣是27歲男,癌症一次金保額100萬)遠雄主約FI5 + 附約CJ2 = 61000 + 783250 = 844,250元全球XCF本身就要1,053,860元截圖 2024-05-02 下午10.56.05.png 66.63 KB截圖 2024-05-02 下午10.56.16.png 67.73 KB且遠雄CJ2保證續保,保障到84歲全球XCF保證續保,只保障到80歲目前看下來遠雄FI5 + CJ2好像無論是保費還是保障年齡都比較好一點...?還是說全球XCF的優勢是在初期癌症和特定癌症保額的部分呢?有看到遠雄CJ2投保第一年就中的話只會賠當前保費的2倍,且初期一次金只有5萬而全球XCF投保第一年中的話是額度的50%,且初期一次金就有20萬如果先假設目前體檢沒有體況,家裡沒有癌症基因、未來投保後一年內也不會中的話那我是要在初期癌症的一次金額度及80歲以前的總保費之間抉擇嗎?另外插播一個比較無關的問題因為既有保單已經有癌症療程的額度- 癌症住院 6000/日- 癌症門診 3000/日- 癌症外科手術 6萬/次- 骨髓移植一次金 40萬- 癌症在家療養金 3000/日- 癌症出院後放射線治療 2000/日在有預算限制的前提下,有必要再加遠雄XCD上去嗎?因為XCD後期保費也不便宜,不知道在癌症療程上有沒有必要拉到癌症住院13200 /日之類的又或是如果我用XCD請領癌症療程賠償的話,就不能用既有保單請領賠償 aka 既有保單做廢用不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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