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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保單健檢
27歲-女-保單健檢
年齡:27歲性別:女生工作:演藝經紀家庭責任:無收入狀況:3萬/月債務問題:無交通工具:機車+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身體狀況:健康家族病史:父親肺腺癌過世、母親主動脈剝離+馬凡氏症候群過世、姊姊胃癌轉移卵巢既有保單如下台灣人壽:福滿人生終身壽險(T02H0)20年期 10萬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HNRB)計畫三一年定期失能健康保險附約(BX0)300萬一年期一至六級失能扶助金健康保險附約(YOA)3萬卡安心一年期定期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CIR3)100萬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YCC)100萬長安傷害保險附約(SPAR)50萬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甲型(SMR2A)3萬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T02J0)30年期 50萬新金關懷豁免保險費保險附約A型(8F1)20年期富邦產險兩全其美專案樂活寵物版 計畫A 2360元富邦人壽防癌終身健康保險(HCWZ)1單位(已繳完)新安東京機車第三人責任險:第三人傷害責任 每人傷害600萬/每一事故傷害1200萬第三人財損責任 每事故財物損失100萬超額責任險-保障型 含乘客責任險 1000萬乘客責任保險 每一人傷害500萬/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500萬1.檢查保單發現好像是需要加強失能和癌症(或重大傷病)?應該如何規劃加強?2.目前有保證續保的失能險似乎只有安聯人壽的樣子?(好後悔當初沒買好心200 XD)3.若選擇安聯人壽失能險,要怎麼規劃加強呢?4.請問意外的部分還需要加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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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理賠申請
意外傷害險關於「醫療費用」的條文解釋
有個意外傷害險條文文意想向各位請教: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IAN)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第六條 被保險人遭遇第一項所約定之保險事故而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或未在全民健康保險指定醫院或診所接受治療,致其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分攤者,本公司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給付保險金。若其醫療費用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則按「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保險金。 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該被保險人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   本次意外和醫療費用在國外發生,收據也是自國外醫療院所。完全沒用到全民健保,當時健保也停保中,所以適用此段。 假設「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1萬。   我讀出的條文意思: 只要這些海外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後,超過1萬台幣,就給付1萬。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不超過1萬台幣,才打7折給付。 舉例而言,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是9999,只能給付9999*0.7=6999; 若換算成台幣是10001,便不打折,直接給上限1萬台幣。   原因: 1. 因為第一個「醫療費用」和第二個「醫療費用」,是同樣4個字,是相同意思。 「醫療費用」就是「醫療費用」,就是「我的醫療花費」。「醫療費用」不是「醫療費用」打折的結果。   2. 寫的是「若其醫療費用超過」,而非「若其醫療費用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後,超過」。   3.「若其」在中文裡表示例外。這是在講第二句打7折的例外情況。     理賠專員的解讀: 「若其醫療費用超過」的「醫療費用」,是指醫療費用被打7折後的數字。 若打7折後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才全額給付「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我已和專員就中文閱讀方面電話溝通過,但他還是堅持他的文意理解。 也因為理賠專員對文意的堅持,我雖然治病自費花超過限額,但會不足額理賠。   1. 想在這裡向各位高手詢問,請問就你們的經驗和條文閱讀,我對條文理解正確嗎? 2. 若我是對的,但專員仍堅持己見,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有什麼申訴之類的管道嗎? 我也擔心因為爭取權益,被保險公司秋後算帳,例如被單方面解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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