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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保單健檢
保單健檢 30歲男性
保單大都是兒時家人幫忙保的前陣子因意外受傷至診所看診,發現實支實付的意外醫療部分需要補強2023年目前有保公司簡單的團體保險想要一併整理現有保單+擴大保險完整性以涵蓋健康需求以下是目前現有保單:(1)LPL 安泰分紅終身壽險(繳費20年)保險金額:新台幣1,400,000 元契約始期:87/11/19 繳費期滿日:107/11/19 保障期滿日:終身*AHI 富邦人壽日額型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附約繳費:年繳新台幣1,160元 繳費期滿日:156/11/19 保障期滿日:156/11/19 *HSR 住院醫療定期保險附約繳費繳費:年繳新台幣2,376元 繳費期滿日:156/11/19 保障期滿日:156/11/19 * NADD富邦人壽安心寶意外傷害保險附約意外身故及殘廢保險金繳費繳費:年繳新台幣1,350元 繳費期滿日:156/11/19 保障期滿日:156/11/19保險金額:新台幣1,227,272 元 * NMR 富邦人壽安心寶意外傷害保險附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一般型繳費繳費:年繳新台幣536元 繳費期滿日:156/11/19 保障期滿日:156/11/19保險金額:新台幣30,000 元 *PCA 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繳費20年已期滿,終身保障 )*PHIB日額型住院醫療終身保險附約(繳費20年已期滿,終身保障) *PSI 定額型手術醫療終身保險附約(繳費20年已期滿,終身保障) (2)XLJ 富邦人壽安康久久殘廢照護終身壽險(有3張)保險金額:新台幣10,000元*3張契約始期:105/01/28,繳費期滿日:125/01/27,保障期滿日:終身 (3)另2023年有保自費型員工團體意外保險(自己負擔保費) 因考量個人容易受傷體質,想補強醫療跟意外的實支實付常出現的狀況像騎車跌倒摔傷至復健診所,進行復健及徒手治療(這應該是意外實支實付?)如果有不足的部分也想一併擴大保險完整性 大概爬文看到別人推的組合[台灣人壽主約T09I0+附約HNRC計畫2or3+HNRD計畫2]+[全球人壽主約DCE+附約HXB] 因為對保險不熟,所以想了解推薦的搭配規劃組合有無達到實支實付3+1的上限限制等(因為富邦要收據正本,其他只好找接受副本的) 保費預算:初估約2萬(因終身的部分已繳清) ,但不限定體況:挫傷於復健診所治療中近兩個月就醫紀錄:意外挫傷有至復健診所看診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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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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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保險觀念
保單條款問題
舊版)富邦人壽新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HS)被保險人因第六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在本附約所載其投保「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之限額內,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第三項各款實際支出之病房費用,按日給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被保險人係住進加護病房診療者,在加護病房住院診療期間,本附約所載其投保「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之限額提高為一.五倍,但提高之日數最多以七日為限。被保險人因第六條之約定而以非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在本附約所載其投保「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內,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第三項各款實際支出病房費用的百分之七十五金額,按日給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被保險人係住進加護病房診療者,在加護病房住院診療期間,本附約所載其投保「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之限額提高為一.五倍,提高之日數最多以七日為限。本條所稱病房費用係指下列各款費用:一、病房費。二、膳食費。三、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四、醫師診察費。依據第一、二項計算之第三項各款實際支出之病房費用每日總和之金額超過「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之限額時,其超過之金額得併入第九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中計算,但最高以實際發生且依據第一、二項計算之「醫師診察費」及「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之和為限,且併入後之總額仍不得超過本附約所載,被保險人投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限額。想問一下他這個的意思是說病房費用超過限額可以併入住院雜費的意思嗎?假設我的限額是2000,然後實際費用是2600,那多出的600是可以併入雜費的意思嗎?另外他又說最高以實際發生且依據第一、二項計算之「醫師診察費」及「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之和為限 ?可是我之前看別人住院的收據的部分好像沒有特別看到醫師診察費和護理費那些項目,那這樣要怎麼認定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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