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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保單健檢
保單健檢 (公司團保搭配個人保險)
您好,我想詢問 公司團保 和 個人保險,似乎重疊性蠻高 (都有涵蓋到 意外、醫療和癌症)是否應該取消個人保險的部分,等到哪天有預計要離開現階段公司時,再加保個人保險?*我的個人保險:1. 主約 新光人壽 金安心卡重大傷病定期保險 (繳費年期 20 年),保險金額 40 萬2. 外加附約如圖: 總保費是一年 $37165 (主約 15080, 附約 22085)後來自己研究才知道這一份主約是綁約 20 年期+還本型(原先以為是一年一簽,原來只有附約的部分才是一年一簽...)而還本型似乎不是太好的選擇,因為保費相對高而保障卻可能沒這麼高。這份有點偏向人情保,加上自己原本也沒有買保險,所以在沒有足夠時間完全了解透徹的情況下簽約了...目前僅繳了第一年,有考慮兩種情況:第一種是直接認賠解約 (因為也只繳了一年)第二種是 不解約,將主約額度降到10萬 (不知道能否在不解約的情況下 調整額度)另外想請問一個疑問點,主約額度是否會影響到附約的額度?例如主約的額度降低,可以選擇的附約額度也會要跟著降低嗎?亦或者主約和附約是分開來的,只要保低額度的主約,就可以選擇搭配保高額度的附約?*公司團保是全球人壽 (我是一般員工):薪水落在 5~6 萬元*主要是要詢問,是否能夠解約目前手上這張個人保險,僅留下公司團保就足夠公司團保目前看起來感覺蠻足夠的,不知道是否還有其他需要補足的保單建議?另外,如果未來一年有生育打算,會推薦保生育相關的保險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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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保單健檢
31歲男 疾病告知問題
今年請保經業務協助投保新光保險,在跟業務填保單資料時,有向保經業務告知體況如下:1.兩年多前在台南的醫院有因健檢發現肝功能GOT異常,追蹤診斷為中度脂肪肝,醫生有開降血脂藥治療,去年因工作搬家到台北,轉去台北的醫院追蹤,台北醫院的醫生診斷認為不需開藥追蹤,自行減重即可,因此未在繼續追蹤治療,去年健檢肝功能也有好轉(目前BMI在27左右)。2.今年從年初至今因腰痛(疑似椎間盤突出)已多次至台北的復健科診所電療復健。今年新光投保內容如下:新光WGA 100萬新光M4D 100萬新光U5 HS-10 (是第二家住院實支,第一家南山實支已有20萬手術雜費額度)近日成功核保後拿到保單發現,保經業務並未在健康告知頁面協助填入體況資料(告知頁面留白未填),由於自身覺得防癌險和意外險不足又想加保新光C2保額100萬、L6D保額3萬(第二家意外實支,已有南山意外實支4萬)及R1保額1000,這樣應在加保時填寫體况告知資料,還是先跟保險公司告知今年已經成功核保的保單其實有體況呢?另今年也有向遠雄投保防癌險,有告知遠雄前述的二項體况,遠雄照會需病歷才能核保,但由於人在台北,短期沒有去台南和台中的規劃,以致未能拿到醫院病歷供遠雄核保,導致被遠雄拒絕承保,請問這方面一定得跑一趟醫院拿病歷才能投保嗎?麻煩各位大大提供意見解惑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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