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詢問 公司團保 和 個人保險,似乎重疊性蠻高 (都有涵蓋到 意外、醫療和癌症)
是否應該取消個人保險的部分,等到哪天有預計要離開現階段公司時,再加保個人保險?

*我的個人保險:
1. 主約 新光人壽 金安心卡重大傷病定期保險 (繳費年期 20 年),保險金額 40 萬
2. 外加附約如圖: 總保費是一年 $37165 (主約 15080, 附約 22085)
後來自己研究才知道這一份主約是綁約 20 年期+還本型
(原先以為是一年一簽,原來只有附約的部分才是一年一簽...)
而還本型似乎不是太好的選擇,因為保費相對高而保障卻可能沒這麼高。
這份有點偏向人情保,加上自己原本也沒有買保險,所以在沒有足夠時間完全了解透徹的情況下簽約了...

目前僅繳了第一年,有考慮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直接認賠解約 (因為也只繳了一年)
第二種是 不解約,將主約額度降到10萬 (不知道能否在不解約的情況下 調整額度)

另外想請問一個疑問點,主約額度是否會影響到附約的額度?
例如主約的額度降低,可以選擇的附約額度也會要跟著降低嗎?
亦或者主約和附約是分開來的,只要保低額度的主約,就可以選擇搭配保高額度的附約?


*公司團保是全球人壽 (我是一般員工):
薪水落在 5~6 萬元


*主要是要詢問,是否能夠解約目前手上這張個人保險,僅留下公司團保就足夠
公司團保目前看起來感覺蠻足夠的,不知道是否還有其他需要補足的保單建議?

另外,如果未來一年有生育打算,會推薦保生育相關的保險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