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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投保規劃
保險調整
目前27歲、女性,職等1現有保險(原安泰)富邦:LPL 20年期/100萬PCAA 10年期/3單位MR 1年/5萬ADD 1年/55萬PHIB B型 10年型/10單位THS 1年/2單位以上小時候家人保的,皆繳完,僅THS好像僅需付幾百塊保費富邦: LTH 20年期/1萬 附加11R 1年期/100萬LTH 20年期/1萬 附加11R 1年期/100萬 沒看錯,就是長照險總共兩單位,分別兩張保單呈現年繳保費 23940*2=47880 目前已繳三次台灣人壽:T08F0 20年期/10萬HNRC 1年期/計畫三YCD 1年期/100萬SPAR 1年期/100萬 全球人壽:DCE 30年/20萬XDE 1年期/80萬以上為我目前現有所有保險內容。目前的想法,是考慮將富邦長照險LTH 調整,增加失能險,但做了功課,發現失能險的選擇不外乎目前就是安聯、安達、友邦安達不考慮,因為非保證續保。安聯如規劃考慮如下https://finfo.tw/assortments/8ab0b2dc796dcc6f?env=finfo-web但我有疑問的是,如WL1N、TLR這兩個保險繳完20年後,剩下兩個附約還有效嗎?一樣維持原本的理賠金額內容嗎?再來是想請教這個規劃 在65歲以後的總繳保費約多少(原諒我數學及excel能力實在不好尚未花時間算出)會這樣說,是在考慮如果後期保費高,要不要直接選擇友邦的長保幸福那張?現在是猶豫 富邦長照險要兩張要完全解掉還是解掉一張,或者調降保額?這部分我需要建議,謝謝。我還有問題想請教的是:1.我目前的台灣人壽保險能再附加BJ0嗎?2. THS是實支實付我知道,但理賠金額老實說並不高,目前加上HNRC已兩張,有考慮需不需要第三張實支實付?想請教各位的意見。再來就是如果要加可以以目前我的全球保單下附加XHB嗎?以上為目前我有想增加的保險,如有其他建議也可直接告訴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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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保險觀念
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各位好,我對於條文中的第五條不太懂條文如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第五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訂立本附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確定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非因第一項原因身故致本附約效力終止者,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予要保人。問題大概如下這個險種假設我保100萬,則若出意外身故可領 100萬身故保險金,但若我身故時處於監護宣告時的狀態,則我只能領喪葬保險金100萬?因為條文後段有看到如果有保兩個類似(?)的保險,則喪葬費用好像會有些限制,那想問說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狀態下,我保多家意外險會有身故保險金的限制嗎? (例如我保三家各100萬,則意外身故可領300萬)以上感謝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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