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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投保規劃
富邦實支實付 HSC5 是否更換為 HSN or HSM
關於富邦的實支實付想要做重新規劃目前 30 歲,男性,工程師幾年前在業務員的推薦下有保 HSC5,每年保費約 6000 元近期想要將保障做調整以符合未來的保障,以不換公司且沒有做雙保險的情況下,目前研究下來有 3 個方案,但有點不知道要怎麼選擇1.  HSC5 加保 HSJ 將額度拉高,每年保費多 5000 元做右,總共 1萬1 到 1萬2優點:- 住院手術費、及雜費額度拉高,雜費可獨立到 20 萬- 門診手術費用也拉高(網路上都說沒有賠雜費,但其實條款有模糊帶之前是有請領成功的)缺點:- 雜費為條列式,雖然項目已經很多了但就擔心未來會不會出現新的醫療方式模糊點:- 同上所說明門診雜費有模糊帶,未來會不會繼續理賠有不確定數2. 換保 HSN,保費跟方案1差不多優點:- 雜費為概括式、明確有出門診手術雜費缺點:- 雜費的額度只有 10 萬,有點不太足夠,以目前的趨勢來看很多都超過10萬以上,像一些癌症用藥等3. 換保 HSM,保費每天多 6500 元,要 18500 左右優點:- 概括式、雜費拉高到 18 萬,缺點- 保費有點高昂,雖然是平準式但都已經跟其他的 55-60 歲左右的水準了,要捏上去是可以但不知道值不值得主要需求是想要拉高額度,但又考慮到條列式跟概括式的風險,雖然現在業務跟我說基本上不用擔心,公司的理賠都是以通融為主要的方針,但就怕未來的不確定性考慮平準式的原因是目前正是青壯年最有能力賺錢的時候,趁收入較為穩定時分擔老年後的費用,不然 60 歲後動輒 3 萬的保費對於退休的年紀其實負擔也是不小請問會有怎麼樣的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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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理賠申請
我這樣做對嗎?
就我之前發文的那些問題看過我之前發文的內容應該就都知道,因為這件理賠糾紛本人從發生到現在多次輕生想不開,朋友看不下去了一直勸道我,朋友本身也是保險業務員也跟我一樣患有精神病,她告知我的案子不是保險公司説的那樣要我去申訴爭取,她說她自己本身就是個案,她十年前就患有精神疾病中間十年沒有就診後來住院身心科他們富邦保險公司也有調閱她十年前的病例,她到現在每次住院也都有理賠,保險公司依照保險法127條跟64條來對我判定不理賠並索取之前理賠金,但是朋友改為資訊告知也是法條有證據的說明,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民國80年10月23日 非現行法規)所稱精神病,指器質性 精神病、精神分裂病、 情感性精神病、妄想 病、其他非器質性精神 病及源於兒童期之精神 病性疾病;所稱精神官能症,指歇 斯底里症、焦慮症、憂 鬱症、畏懼症及強迫症 等。精神疾病」代表的是最廣 泛的,跟精神相關的病情都 可以稱為「精神疾病」。而「精神病」的內容比較狹 義,通常是關於「妄想症、 燥鬱症、思覺失調症」等這 類比較嚴重的精神疾病如果按照精神衛生法的施行 細則來看,判斷上就很清 楚。可惜的是該法規在民國98 年刪除「精神病」的定義。 我是93年看診失眠被醫生寫成非器質性失眠 精神官能憂鬱症,之後100年的時候投保直到10年才開始看身心科中間跟93年那時候看診隔了將近15年,而我現在所患的是雙極性情感分裂症,也領有重大傷病卡以及身心障礙卡要照法條來看這兩個疾病不是同樣的疾病,前者為精神疾病 後者為精神病,那麼保險公司憑什麼對我拒賠呢?還導致我多次輕生想不開 我真的越想越覺得生氣,我打算求助於報社記者我想讓社會大致幫我判定,你們認同我的想法跟做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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