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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保險觀念
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各位好,我對於條文中的第五條不太懂條文如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第五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訂立本附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確定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非因第一項原因身故致本附約效力終止者,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予要保人。問題大概如下這個險種假設我保100萬,則若出意外身故可領 100萬身故保險金,但若我身故時處於監護宣告時的狀態,則我只能領喪葬保險金100萬?因為條文後段有看到如果有保兩個類似(?)的保險,則喪葬費用好像會有些限制,那想問說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狀態下,我保多家意外險會有身故保險金的限制嗎? (例如我保三家各100萬,則意外身故可領300萬)以上感謝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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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Hank保單健檢
男-31歲-辦公室作業-保單規劃、綜合疑問
目前有的終身醫療-住院/手術-年繳費用約2.5萬,已繳11年,覺得保障不足想規劃新保單優先順序希望是 > 癌症險一次金 > 重大傷病一次金 > 意外險 > 實支 > 失能 > 壽險目前自己的保單如下新安心保住院醫療終身(E5):保額1,000元  全心住院日額(BG):保額1,000元好骨力傷害保險附約(BV):保額10萬新全方位死殘(CF):保額55萬新全方位傷害醫療日額(甲-CG):保額-1,000元新全方位傷害醫療限額-有健保(乙-CH):保額-3萬新安順手術醫療終身(E6):保額1,000元 我自己有特別去研究這幾張保單的條款,身故或祝壽金都是用自己已繳的保費賠的所以這是張保本型醫療險吧XDD下面有我的自己遇到的一些疑問,若能幫上忙我會很感謝的 1. 重大疾病/傷病、癌症一次金,若是不幸罹癌是兩邊都理賠嗎?2. 工作室做系統櫃的,但偶爾會到客戶端丈量,這樣職業等級是?3. 若保單需要體檢,體檢內容大概到何種地步? 4. 主約通常都很貴,cp高的都是附約,不想新辦其他主約,可否用原本的醫療終生當主約,再額外買同間公司其他保單的附約? 有限制嗎?5. 主約是終生的,附約只到76歲後就不能保,主約繳完後保障終生,那附約還需要再另外繳嗎?6. 若主約終生的繳費期已滿還可以納保其他附約嗎?7. 如果每個主項 (如癌症、重大傷病) 想要有終生,是否只能買主約才有機會做到? 附約沒有終生的嗎?8. 我的醫療住院/手術看起來就日額比較高而已,但因為DRG制度,手術又卡227,雖然繳了11年,但對於未來感覺幫助不大,打算解掉手術的主約,因為全心住院日額(BG)有很大一部分已經重疊主約醫療手術了,差別可能就是附約不是終生的 ,是否要解約可否給我一些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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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ar**********保單健檢
31歲男 疾病告知問題
今年請保經業務協助投保新光保險,在跟業務填保單資料時,有向保經業務告知體況如下:1.兩年多前在台南的醫院有因健檢發現肝功能GOT異常,追蹤診斷為中度脂肪肝,醫生有開降血脂藥治療,去年因工作搬家到台北,轉去台北的醫院追蹤,台北醫院的醫生診斷認為不需開藥追蹤,自行減重即可,因此未在繼續追蹤治療,去年健檢肝功能也有好轉(目前BMI在27左右)。2.今年從年初至今因腰痛(疑似椎間盤突出)已多次至台北的復健科診所電療復健。今年新光投保內容如下:新光WGA 100萬新光M4D 100萬新光U5 HS-10 (是第二家住院實支,第一家南山實支已有20萬手術雜費額度)近日成功核保後拿到保單發現,保經業務並未在健康告知頁面協助填入體況資料(告知頁面留白未填),由於自身覺得防癌險和意外險不足又想加保新光C2保額100萬、L6D保額3萬(第二家意外實支,已有南山意外實支4萬)及R1保額1000,這樣應在加保時填寫體况告知資料,還是先跟保險公司告知今年已經成功核保的保單其實有體況呢?另今年也有向遠雄投保防癌險,有告知遠雄前述的二項體况,遠雄照會需病歷才能核保,但由於人在台北,短期沒有去台南和台中的規劃,以致未能拿到醫院病歷供遠雄核保,導致被遠雄拒絕承保,請問這方面一定得跑一趟醫院拿病歷才能投保嗎?麻煩各位大大提供意見解惑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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