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保誠人壽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定額給付附加條款」相關文章
sh********投保規劃
31歲女 投保規劃及建議
大家好,目前身上只有小時候家人保的富邦醫療險(無實支),以下規劃求建議,謝謝!一、性別:女二、年齡:31三、職業/工作內容:辦公室上班族四、保障需求:實支實付/意外/重大傷病/癌症/失能 五、保費預算:35K~40K六、健康告知:    (1) 最近2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N    (2) 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N    (3)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7日以上? N    (4) 是否已確知懷孕?如是,已經幾週?(女性回答)N    (5)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肝臟疾病/腎臟疾病/甲狀腺疾病/精神疾病) N    (6) 過去1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胃部疾病/肝臟疾病/呼吸器官疾病/眼疾/婦女病) N    (7) 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害? N    (8)(成人)BMI 是否未介於16.5至28之範圍(BMI=體重/身高^2)? N七、常用交通工具:機車、 火車、 捷運八、預計規劃:自行研究後規劃如下,想請問是否有其他建議或不完善的地方,另外徵求北市的保經/業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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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保單健檢
安泰人壽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目前小弟有一個困擾的點..民國87年媽媽有幫我保了以下保單主約:安泰人壽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保額50萬附約:安泰人壽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PDR 保額50萬--------------------------------------------------------------------有兩個問題1.第一研究了一下主約安泰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其中裡面可以增加保額☆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繳費期滿之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百分 之二十給付「生存保險金」;以後每屆滿三週年而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 的百分之二十給付「生存保險金」 ☆ 本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體位係標準體者,倘本契約有下列二款情形之一時,要保人得於一 個月內向本公司申請增加本契約之保險金額,所增加之保險金額未超過原始訂約時保險金 額的百分之二十者,無須檢具健康聲明書且免體檢: 一、於本契約第五周年日或嗣後每屆滿五周年時。 二、被保險人結婚或其子女出生後之第一個本契約周年日。 今年我剛好適逢結婚生子及保單屆滿五周年,可以增加【60%】的保額,請問是不是要加好加滿?2.第二安泰人壽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PDR,讓我比較頭疼...這張保險業務說跟主約還本終身壽險一樣可以增加【60%】的保額 ,保額從50萬>>>80萬,增加30萬,需要繳費42,000元(繳一次而已),請問值得增加嗎?我知道這張是重大疾病險而非目前主流的『重大傷病險』,所以一直猶豫到底要不要花四萬多塊去增加30萬的重大疾病額度,還望專業人士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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