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原先小時候投保的新光保單已滿期
但發現有滿多不足的部分
沒有涵蓋到日後可能生病的保險
想藉由原先的保單補足
然後自己有稍微看了滿多家的保單部分
選擇了下列三種組合
想請問大家專業
我比較適合哪一種版本呢?

目前本人概況
男性
38歲
職業:一般行政人員
健康程度:
目前固定服用高血壓藥、上個月有做常胃鏡檢查(原先保單有理賠門診手術、但欠缺實支實付)
除此之外一切正常

需求:
1.補足癌症(父母家族兩邊都有出現癌症病例)部分。
2.增加醫療實支實付(項目多、侷限少、大多病例理賠較沒甚麼爭議)。
3.希望新增保單年繳金額約2萬左右。
4.條款盡可能可保障到75歲以上,保證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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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想請教現在實支實付大多都要正本理賠
那是不是保險都是保同一家比較合適?

還有手術定義227、3343是不是最好實支條例都要有舉列出來 
還是說單一條227就可以了呢?

保費的部分每年都會調漲還是說依照個人理賠次數調漲呢?
舉例第一年2萬保費,會不會到第10年變成5萬,第20年變成10萬這樣?
那這樣的話是不是應該找固定保費的比較好呢?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