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新好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L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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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兩項保費會隨著年齡增加嗎?
.回應10
全方位傷害保險,與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附加傷害醫療保險金條款(乙) (XB9) 保障相同嗎
請問-1.全方位傷害保險—傷害醫療擇優1000元 與 國泰人壽超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附加傷害醫療保險金條款(乙) (XB9) --保障相同嗎?2. 全方位傷害保險-住院日額(BP) 1000 元 與 國泰人壽超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附加傷害醫療保險金條款(甲) (XB8) 保障相同嗎 3. 全方位傷害保險死殘(BO1) 12萬 與 國泰人壽超全方位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 (XB7) 有興趣 保障相同嗎?
.回應9
請問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4D)
請問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4D)計劃別-3萬,意思是因意外傷害去醫院治療含住院等全部雜費,每年限額3萬,超過3萬需自付差額的意思嗎?這樣解說正確嗎?
.回應12
請問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1D)
這條規定,看了好幾版都有: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前項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以上我的理解是:「每次」計算額度,額度是針對每一次不同的意外事故獨立計算,並非年度總上限。如果在同一次意外的 180 天內進行治療,都算在同一次額度中。若事故日期為 2025 年 7 月,而於 2026 年 3 月提出申請時已達給付上限,則無論是否已超過 180 天,都無法再就同一次事故申請後續費用,因為該事故的理賠額度已經用盡。以本例來說,事故發生於 2025 年 7 月,即使之後經過半年(2026 年 1 月)或更久如2026月8月,再提出相關費用申請,仍不會獲得核准,因為同次事故已達理賠上限。除非日後同一部位再次發生新的事故,且經認定與前次事故無關,才會視為另一獨立事故,並重新計算可申請的理賠額度。
.回應12
請問意外保險的組合
目前小孩保險有考慮新光跟全球的醫療實支 (U5-10) + XHO-3A意外險剛好看到新光跟全球都有1. 新光人壽新好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L6D) 實支5w + 新光人壽傷害住院日額保險附約 (R1D) $2000 + 新光人壽骨力贏傷害暨兒童意外骨折保險附約 (5DD) 200w2. 全球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XMBN) 4w+日額2000 + 全球人壽平安守護傷害失能保險附約 (XAS) 200w費率全球便宜很多, 感覺選全球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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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男童 三商AMRR保額三萬和全球人壽傷害保額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3萬,請問那一種保障比較好,三商DHIR保額1000和全球人壽個人傷害住院日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1000,這兩種哪一個理賠方案比較好?
以上選擇留其中一個。先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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