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自理日常生活活動者,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
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9.主動脈外科置換術:係指主動脈疾病而已施行主動脈切除和置換手術,以矯正胸主
動脈或腹主動脈的病變,但不包括主動脈之分枝血管手術。
10.肝硬化症:係指肝臟瀰漫性纖維化,經教學醫院胃腸科專科醫師確診,合併有下列
情形者:
(1)腹水。
(2)食道或胃靜脈曲張。
(3)有肝性腻病變臨床症狀,且經驗血證實確有此病變。
因酒精、藥物濫用及誤用所致的續發性肝病除外。
11.猛暴性肝炎:係指急性肝炎病毒感染或慢性病毒肝炎的急性發作,造成瀰漫性的肝
壞死導致肝臟衰竭,經教學醫院胃腸科專科醫師確診並積極治療八週內,並經驗血
證實確有肝性腻病變及持續性黃疸者。
但直接或間接因自殺、中毒、藥物過量、酒精過量等導致者除外。
12.多發性硬化症:係指中樞神經系統內二個以上脫髓鞘病灶及至少有兩次以上神經缺
損發作,如視力受損、構音障礙、眼球震顫、共濟失調、單肢或多肢體無力或癱瘓、
痙攣和膀胱功能障礙等,經脊髓液檢查、聽覺及視覺誘發反應詴驗、電腻斷層攝影
或核磁共振等檢查證實,以及教學醫院神經科專科醫師確診者。
13.運動神經元疾病:係指原因不明的運動神經元病變,在皮質脊徑和前角細胞或延髓
傳出神經產生漸進性退化性變化導致脊柱肌肉萎縮,進行性延髓癱瘓,肌肉萎縮性
側索硬化和原發性側索硬化。經教學醫院神經科專科醫師以相關檢查確認並治療六
個月以上,證實有進行性和無法恢復的神經系統損害者,合併無法自理三項或以上
的日常生活活動者,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活動者,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
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日常生活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
態。
14.紅斑性狼瘡腎病變:係指一種自體抗體對抗多種自體抗原的自體免疫性疾病合併腎
病變,經腎臟病理切片之檢查證實符合世界衛生組織 WHO 所定義的狼瘡性腎炎第三
級至第六級的病理分類,合併蛋白尿。經教學醫院免疫專科醫師確診者。其他類型
之紅斑性狼瘡,如盤性狼瘡,或只有血液及關節病變者不在此保障範圍內。
世界衛生組織狼瘡性腎炎之分級:
(1)第一級 微小病變型(minimal change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2)第二級 間質組織之狼瘡腎絲球腎炎(mesangial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3)第三級 局部增生性之狼瘡腎絲球腎炎(focal segmental proliferative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4) 第四級 廣泛增生性之狼瘡腎絲球腎炎(diffuse proliferative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5)第五級 膜型之狼瘡腎絲球腎炎(membranous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6)第六級 腎小球硬化或末期狼瘡腎絲球腎炎(glomerulosclerosis or end stage
lupus glomerulonephritis)
15.腻血管動脈瘤手術:係指經由開顱手術夾除、修補或切除一個或多個動脈瘤,導管
術除外。
16.慢性肝病:係指慢性肝病同時合併下列三種情況,經教學醫院胃腸科專科醫師診斷
確定者。
(1)黃疸(總膽紅素 2mg%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