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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富邦人壽高枕無憂定期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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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號JTL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富邦人壽高枕無憂定期壽險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完全殘廢保險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
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
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以避免權益受損。
94.04.14安耀精字第94013號備查
94.12.23 安耀精字第94107號函備查
95.01.06金管保三字第09402133930號函
95.09.14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3770號函修訂
96.01.12安俊精字第96001號函備查
96.08.31安俊精字第96039號函備查
97.03.11安俊精字第97016號函備查
98.04.27金管保三字第09802546540號
98.06.01富壽商品字第098002號函備查
98.08.01富壽商品字第098045號函備查
99.09.01依99.06.03金管保品字第09902077400號函修正
免費申訴電話:0809-000550
傳真:02-88098660
電子信箱(E-mail):ho531.life@fubon.com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 一 條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份。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
的解釋為原則。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第 二 條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
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保險範圍】
第二條之一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本公司依第九條及第十條約定給付保險金。
【契約撤銷權】
第 三 條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
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
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
責任。
本契約係由其他種類人壽保險契約變更而來者,不得再行使本條款之契約撤銷權。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第 四 條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或
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
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
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保
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
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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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號:JTL
【保險費的墊
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第 五 條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
付者,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保險附約(以下簡稱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如有保
險單借款者,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總和(以下簡稱本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其應繳的保險
費及利息使本契約及附約繼續有效但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
動墊繳。墊繳保險費的利息,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按墊繳當時本契約辦理保單借款的利率計算,
並應於墊繳日後之翌日開始償付利息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
後仍未償付者,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本保單價
值準備金之餘額。本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包含本契約及附約之保險費總和)
且經催告到達後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本契約效力停止。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第 六 條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險
費後之餘額及按本契約辦理保險單借款利率計算之利息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達本公司
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
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絕者
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第二項所
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本契約因第五條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理外
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本息與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約定之保
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要保人未申請墊
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第 七 條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故意隱匿
,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而且
不退還所繳保險費,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契約解除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
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通知解除契約時,如要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失蹤,通知不能送達時,本公司得將該項通知送
達受益人。
【契約的終止】
第 八 條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保險費已付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
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以年利一分計算本契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
請詳閱保單面頁之解約金表。
【保險範圍:身故保險金的給付】
第 九 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死亡者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按本契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
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死亡時,本契約若有已繳付而尚未到期之保險費者,本公司應按日
數比例返還之。
要保人依本契約之約定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或展期定期保險後之保險契約不適用第一項返還未到期保險
費之規定。
【保險範圍: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第 十 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按
本契約保險金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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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號:JTL
本公司依前項
規定所負的給付責任,以該項所定「完全殘廢保險金」之金額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契約若有已繳付而尚未到期之
保險費者,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返還之。
要保人依本契約之約定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或展期定期保險後之保險契約,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第十一條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
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內為給付
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失蹤處理】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為準,
依第九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
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為準,依第九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
前項情形,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後,如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身故保險金歸還
本公司其間若有應給付保險金之情事發生者仍應予給付但有應繳之保險費本公司仍得予以扣除。
【身故保險金的申領】
第十三條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第十四條 受益人申領「完全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完全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完全殘廢之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得另經受益人同意調
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但不因此延展本公司依第十一條約定應給付之
期限。
【除外責任】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要保人如為受益人之一者,其他受益人亦不得申請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
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六條情形致被保險人完全殘廢時,本公司按第十條的約定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給付保單價值準備
金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受益人受益權之喪失】
第十六條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
產。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
益人。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第十七條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包括經本公司墊繳
的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保險金額之減少】
第十八條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本契約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不得低於本保險最
低承保金額,其減少部份依第八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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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號:JTL
【減額繳清保
險】
第十九條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
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其保險金額請詳閱保單
面頁之減額繳清保險保額。要保人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
效。其保險範圍與原契約同,但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要保人選擇改為「減額繳清保險」當時,倘有保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本公司將以保單價
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本條所稱「營業費用」,其金額為「保單面頁首頁所載本契約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一」或「變更當時本契
約保單價值準備金與解約金之差額,取其較小者。
本契約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本公司不接受保險金額及險種之變更,亦不適用第五條之規定。
【展期定期保險】
第二十條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
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改為「展期定期保險」其保險金額為申請當時保險金額
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要保人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其展延期間請詳閱保
單面頁之展期定期保險展延期間表,但不得超過原契約的滿期日。
要保人選擇改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倘有保險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本公司將以保
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本條所稱「營業費用」,其金額為「保單面頁首頁所載本契約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一「變更當時本契
約保單價值準備金與解約金之差額,取其較小者。
本契約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後,本公司不接受保險金額及險種之變更,亦不適用第五條之規定。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第廿一條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其可借金額上限為
借款當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一定百分比,其比率請詳附表二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其保單價值準備
金時,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本公司未依前項但書約定為通知時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人未
返還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不分紅保險單】
第廿二條 本契約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第廿三條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但
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本契約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息退還要
保人。
二、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載最低年齡為小者,本契約自被保險人到達最低承保年齡當日
開始生效。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份的保險費。但在發生保險事故
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高保險金額,而
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四、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應補足其差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並
非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減少保險金額,而不得請求補足
差額。
前項第一款、第三款本文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其利息按「本
契約辦理保單借款之利率」與「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取其大者計算。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第廿四條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倘被保險人身故前尚有未受
領之保險金(不論已否申請),本公司將給付予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本公司者不得對抗本
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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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註書。
身故保險金受
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
承人為本契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變更住所】
第廿五條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時效】
第廿六條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批註】
第廿七條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二十四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意,
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管轄法院】
第廿八條 因本契約涉訟時,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
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
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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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完全殘廢程度表
完全殘廢指下列七項完全殘廢程度之一:
項目 完 全 殘 廢 程 度
1. 雙目均失明者。(註1)
2.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3.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4.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5. 永久喪失咀嚼(註 2)或言語(註 3)之機能者。
6.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 4)
7.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
任何工作,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註 5)
註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
限。
註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者
註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有
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註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註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上述「為維持生命必要之
日常生活活動」係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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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號JTL
附表二、保單借款上限表
保單年度
商品名稱 繳別 繳費年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含)
以上
富邦人壽高枕無憂定期壽險 分期繳 10
75% 75% 75% 75% 80% 80% 85% 90% 90% 90%
富邦人壽高枕無憂定期壽險 分期繳 15
75% 75% 75% 75% 80% 80% 85% 90% 90% 90%
富邦人壽高枕無憂定期壽險 分期繳 20
75% 75% 75% 75% 80% 80% 85% 90% 90% 90%
富邦人壽高枕無憂定期壽險 分期繳 30
75% 75% 75% 75% 80% 80% 85% 90% 9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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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高枕無憂定期壽險
總保險費率表
(
每萬元保額
)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年齡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總保費
30 22 11 26 13 32 17 49 27
31 23 12 28 14 35 18 53 29
32 25 13 30 15 37 20 58 32
33 27 14 33 17 40 21 62 35
34 29 15 35 18 44 23 68 38
35 31 16 38 20 47 25 73 41
36 34 17 41 22 51 27 80 45
37 36 18 45 23 55 30 86 50
38 39 20 48 26 60 32 94 54
39 43 22 52 28 65 35 102 59
40 46 24 57 30 70 38 110 65
41 50 26 61 33 76 42
42 54 29 66 36 83 46
43 58 31 72 39 90 50
44 63 34 78 43 98 55
45 68 37 85 47 106 61
46 74 41
47 80 44
48 87 48
49 95 53
50 103 57
10 年期繳費
15 年期繳費
20 年期繳費 30 年期繳費
富邦人壽投保
有無富邦人壽人員可以提供保單檢視單富邦感謝
· 回應 14
●富邦人壽
..............................
· 回應 8
富邦人壽附加合約
想幫小朋友加上富邦人壽平安寶意外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ADE)不知道有沒有針對這一項的相關妥善率因為想請教保了這一張是不是就等同於保了一年一約的意外險產險
· 回應 5
對「富邦人壽新平準終身壽險 (XWS5)」有興趣
對「富邦人壽新平準終身壽險 (XWS5)」有興趣
· 回應 27
詢問富邦人壽(SWB5)(SWR)
想請問,富邦人壽欣真心關懷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SWB5,可以搭配醫卡GO重大傷病一年定期健康保險附約SWR嗎?金額應設多少?
· 回應 7
三商美邦人壽祥安心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NXWL
對「三商美邦人壽祥安心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NXWL)」有興趣
· 回應 10
富邦人壽 欣平安福
請問一下53歲男性沒有保險 有朋友推薦購買富邦人壽「鑫平安福」保本終身保險網路上查詢目前只有「欣平安福」請問這兩張差在哪裡呢?要在附加什麼保障?年預算二萬多.....有沒有更好的建議?
· 回應 9
基富通定期壽險疑問
想請問大家基富通平台上各家保險公司的定期壽險有同業投保上限嗎好像只有各家上限是多少沒有整個總額管制是多少感謝各位
· 回應 7
徵富邦人壽台中業務員
目前對 富邦人壽真心實意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HSN) 有興趣如有富邦台中地區業務員再歡迎留下聯繫方式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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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精準守護防癌定期健康保險 (CLO)」有興趣
本人41歲男對「富邦人壽精準守護防癌定期健康保險 (CLO)」有興趣請問這張10年到期後是不是不保證續保了,以他的倍率是不是保到65歲前都還算划算另保誠人壽一年定期癌症醫療帳戶型健康保險附約 (CUCR) 保誠人壽標靶守護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ACCNTR2) 這兩張保費也算便宜,若癌症一次金已經有300萬以上了,想額外補充癌症醫療這兩張推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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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長青健康保險附約
請問若已有投保"富邦產物「EASY GO +」個人傷害險專案 | 專案, 一年期, 計畫一"主約,是否能直接投保"富邦人壽長青健康保險附約 HRI, 計劃A",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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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hsn與hsv選擇
本身沒有醫療實支實付,只有國泰人壽的新安心保住院醫療終身保險最近想買,目前考慮富邦hsn(c計畫,6月有送件),和富邦人壽hsv,請問各位前輩高手,會較推間我買哪一個?hsnh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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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的實支實付比較
富邦人壽長青健康保險(HRI)計劃C和富邦人壽新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 (HS)計劃C,他的理賠金額是一樣但一年所繳的的保費不一樣?到底差別在哪?我的保險員是賣我HS己繳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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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新保富通定期壽險保額
因為最近有加保台壽的優體壽險,想利用新保富通拉高壽險額度。但實際網路投保時,會一直顯示(很抱歉,依您本次申請投保的資料,已超過本公司(含同業)該類商品(含壽險及傷害險)之累計保額規範,無法進行網路投保,敬請見諒。 )但我對他投保金額的解讀是這個限制應該僅顯於網路投保吧,但是我並沒有網路投保過這款壽險,別家同業也沒有,因此不確定這邊無法網路投保的原因,還是說台壽自己實體投保的額度也算在內? 想請教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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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HKR2、遠雄HS5
大家好,想請問以下兩個保險商品富邦人壽享安心住院醫療定額健康保險附約 (HKR2) 的保費會隨著年齡增長而變動嗎?遠雄人壽愛無懼防癌保本終身保險 (HS5) 罹患初期癌症假設給付,那轉重度癌症會扣掉初期癌症的理賠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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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便宜主約
想加保實支實付請問富邦有限定要成為第一家實支實付嗎另外因為要加赴約的關西請問有沒有便宜的主約可以搭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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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富邦人壽業務員
大家好本身有在富邦人壽保險,最近想要換業務員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推薦,業務員要是在高雄地區如果有麻煩留下相關資訊,感謝。另外想問,遠雄的醫療實支(不限舊制或新制),在有限制227的情況下,理賠門診手術的風氣如何呢?歡迎分享案例,是不是有打折理賠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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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富邦人壽安康久久殘廢照護終身壽險 (XLJ)
各位專業保險同仁好:請教前幾年保的保單   富邦人壽安康久久殘廢照護終身壽險 (XLJ),為何本網站的「每月扶助生活保險金」依照失能等級分成不同金額呢?是網頁顯示錯誤嗎?網址:https://finfo.tw/products/XLJ-%E5%AF%8C%E9%82%A6%E4%BA%BA%E5%A3%BD%E5%AE%89%E5%BA%B7%E4%B9%85%E4%B9%85%E6%AE%98%E5%BB%A2%E7%85%A7%E8%AD%B7%E7%B5%82%E8%BA%AB%E5%A3%BD%E9%9A%AA-2015-08-04因我查看法規第十六條【保險範圍: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的給付】,似乎未提到生活扶助金會依照失能等級而不同,我是否有誤會哪部分呢?感謝解答!【保險範圍: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的給付】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的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一所列一至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於殘廢診斷確定日起之每一週月日按確診時之保險金額乘以附表一所列給付比例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共給付一百八十個月(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若被保險人發生殘廢等級加重或因不同事故再次符合附表一所列一至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上述給付期間不重新計算。前項情形,被保險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以貼現值一次給付,其計算貼現值之貼現年利率為 2.25%。第一項給付期限屆滿後,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殘廢診斷確定日之各週年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於該週年日起一年內之每一週月日(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按該週年日當時之保險金額依第一項計算方式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若被保險人發生殘廢等級加重或因不同事故再次符合附表一所列一至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上述給付期間不重新計算。本契約如有第八條第八項、第十條、第十三條或第十四條約定之情形時,倘仍有應給付而未給付之「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本公司將以貼現值一次給付,其計算貼現值之貼現年利率為 2.25%。第一項及第三項所稱殘廢診斷確定日之週年日或週月日,係指殘廢診斷確定日起每隔一年或一月的相當日,如該年或該月無相當日者,則以該月最後一日為週年日或週月日。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一所列二項以上一至六級殘廢程度之一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之和,合併各項「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於初次殘廢診斷確定日之每一週月日一同給付,其每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但不同殘廢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若殘廢項目所屬殘廢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被保險人因本次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廢,如合併本契約訂立前的殘廢,可領附表一所列一至六級較嚴重項目的「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者,本公司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但以前的殘廢,視同已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應扣除之。前項情形,若被保險人扣除以前的殘廢後得領取之保險金低於單獨請領之金額者,不適用合併之約定。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不同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一所列二項以上一至六級殘廢程度之一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之和,合併各項「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於初次殘廢診斷確定日之每一週月日一同給付,其每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本公司累計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最高以保險金額的六佰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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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 新生兒61.5萬 規定請益
1.富邦XWS5 壽險 5萬HSN 計畫CADE 100萬OMR 10萬AHI 1000元2.全球DCE 20萬XDE 80萬XHB 計畫2XTK 61.5萬3.新安東京 計畫B*以上61.5萬的喪葬規定,主要想了解富邦人壽附加意外失能ADE、意外實支OMR,是否其他家總額有61.5萬即可?或是可以不用61.5萬? 可以直接出單?有富邦人壽業務員告知,一定要富邦自己家(同業不可以) 搭配ALA,達到61.5萬才可以出單?有人說,同業總額61.5萬,盡快送件即可。也有人說,富邦完全不需要61.5萬? 沒有相關規定,直接送件即可?*OMR 額度規定可以到10萬嗎?有沒有相關規定,版上多看到建議書是設定 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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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桃園富邦人壽的業務
想找桃園富邦人壽的業務,我想規劃一年一期的意外險,再報價給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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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親子型保險費豁免附約
富邦人壽親子型保險費豁免附約有WP、WPA、WPF1,請較請較專業的大家有建議規劃哪個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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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富邦人壽長順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HSM)」有興趣
對「富邦人壽長順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HSM)」有興趣保險員說6/30以後投保就沒有實支實付的一些保障,問我要不要提升額度,原本有媽媽20年前幫我投保的(停售)安泰人壽住院醫療定期保險附約(87)(HSR) ,但保險員說若是更改新合約,舊的就會被取消了,這樣我有需要更改嗎?目前30多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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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新加倍安心醫療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新加倍安心醫療健康保險 10單位  終身富邦人壽新住院醫療 定期健康保險附約計劃A請問小孩皮下囊腫門診手術切除,那可以申請理賠金額是多少,當天門診手術的收據,和回診拆線門診收據 有另外理賠嗎如果請醫生開去疤凝膠(自費)有算在理賠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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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定期保險轉台壽+全球
本來的保單是人情保單,富邦的終身失能(已停售)+富邦的定期,如圖:最近想把富邦的定期(醫療+傷害)停掉改成台壽+全球,富邦好處是保費是固定的不會調整。全球+台壽規劃如圖,想請教:1.全球+台壽這樣規劃有什麼建議嗎?(因為本身有投資型保單壽險400萬了,所以壽險規劃盡可能拉低保費)2.以富邦本來的內容轉台壽+全球,長期比較下來是否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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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險 富邦人壽跟富邦產險問題
我公司有先保產險有含意外,我自己要在人壽保意外險,理賠會有衝突嗎(都要正本嗎,還是產險可以副本理賠)目前人壽還沒保,會被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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