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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被保險人異動比照勞工保險加退保方式附加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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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被保險人異動比照勞工保險加退保方式附加條款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
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96.08.20 安俊精字第 96072 號函備查 96.08.31 安俊精字第 96036 號函備查
97.05.30 安俊精字第 97028 號函備查 98.04.27 金管保三字第 09802546540
98.05.20 安泰精字第 980055 號函備查 98.06.01 富壽商品字第 098002 號函備查
98.06.19 富壽商品字第 098024 號函備查 98.09.01 富壽商品字第 098096 號函備查
99.03.01 富壽商品字第 099036 號函備查 99.06.08 富壽商品字第 099129 號函備查
100.08.12 富壽商精字第 1000001904 號函備查 101.01.03 富壽商精字第 1000003066 號函備查
107.09.14 107.06.0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
免費申訴電話:0809-000550
02-88098660
電子信箱(E-mail):ho531.life@fubon.com
【附加條款的適用】
第 一 條 本富邦人壽「被保險人異動比照勞工保險加退保方式」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適用於保險
單上附有本附加條款之主附約及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保險),請詳見「適用本附加條款的商品表」
本附加條款經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同意附加,並優先適用之。
【加、退保生效方式】
第 二 條 要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員工到職、離職當日,或約定新進員工有試用期者,於試用期滿取得參加本保險
之資格當日,以書面、E-MAIL 或傳真通知本公司,並經本公司同意。
申請加保時,其保險效力自通知送達本公司當日零時起生效,惟需經核保者,於核保通過後,始溯及
前述時點生效。申請退保時,其保險效力自通知送達本公司翌日零時起終止。但前述書面通知為郵寄
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當日為憑。
若要保單位未於上述情事發生當日即通知本公司,經本公司嗣後同意者,其保險效力自通知送達本公
司翌日零時起生效或終止,惟需經核保者,於核保通過後,始溯及前述時點生效。但前述書面通知為
郵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當日為憑。
家屬與員工同時申請加退保時,其保險效力之取得或喪失比照前述約定辦理。倘家屬單獨提出申請加
退保時,則其保險效力自通知送達本公司翌日零時起生效或終止,惟家屬加保需經核保者,於核保通
過後,始溯及前述時點生效。但前述書面通知為郵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當日為憑。
【投保計畫及薪資異動之變更】
第 三 條 要保單位因所屬員工或其家屬之投保計劃及薪資異動而申請變更時,應以書面、E-MAIL 或傳真通知本
公司。經本公司同意後,其變更自通知送達本公司翌日零時起生效,惟變更需經核保者,自核保通過
後,始溯及前述時點生效。但前述書面通知為郵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當日為憑。
【保費變更之計算】
第 四 條 因應第二條或第三條之異動或變更,有調整保費之必要時,以日為計算單位,亦即以每人每月之保費
除以三十天,算出每人每日之保費,再乘以當月實際有效或終止之日數,追收或補退其保費
【保險契約效力之終止】
第 五 條 員工喪失參加本保險資格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尚未辦理退保而發生約定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須負保險責
但如逾三十日仍未辦理退保而發生約定保險事故發生時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僅無息退還未到期
保險費。
被保險員工的保險效力終止或其家屬不符合成為被保險家屬之資格時該家屬之保險效力亦同時終止
倘家屬亦受僱於要保單位,該家屬之保險效力,於該家屬以被保險員工身分加入本保險之同日終止。
【網路申請異動及變更】
第 六 條 要保單位申請利用本公司「網際網路加退保作業系統」辦理團體保險加退保作業者,於要保單位填具
相關網際網路加退保作業申請暨約定書,並送經本公司受理時,視同要保單位與本公司另行約定以上
開方式取代加退保書面通知之約定。但依法令規定,該相關文件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者,仍應由被
保險人書面同意、並依本附加條款第一條至第五條之約定辦理。
要保單位申請使用上開方式辦理團體保險加退保時,仍應依原團體保險契約之約定據實申報各項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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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除須被保險人親自簽名文件應交付本公司外,得免附相關證明文件,由要保單位自行保管。
適用本附加條款的商品表
保險商品名稱
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壽險
富邦人壽團體意外傷害部份失能給付傷害保險附約
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疾病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附加條款
富邦人壽職業傷害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富邦人壽團體職業災害傷害保險
富邦人壽日額型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團體傷害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喪失工作能力傷害保險
富邦人壽一年定期住院醫療團體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團體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喪失工作能力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癌症醫療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醫事人員愛滋病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一年定期住院醫療費用定額給付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倍數型意外傷害保險
富邦人壽新團體一年定期癌症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甲型)
富邦人壽新團體一年定期癌症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乙型)
富邦人壽新一年定期住院醫療團體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住院醫療定額給付綜合保險附約
富邦人壽團體重大疾病一年定期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高額住院醫療保險
富邦人壽團體新一年定期住院醫療保
富邦人壽海外旅行團體傷害保險
富邦人壽海外旅行突發疾病醫療團體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富邦人壽海外旅行團體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
富邦人壽消費借貸團體一年定期壽險
富邦人壽大眾運輸工具乘客團體平安保險
富邦人壽被保險人異動比照勞工保險加退保方式附加條款
費率表
本商品無費率計算,故無需提供費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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