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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國泰人壽有巢氏定期壽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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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有巢氏定期壽險
(身故保險金、完全殘廢保險金給付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
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
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
翌日起算十日內),以避免權益受損)
(免費申訴電話:0800-036-599)
核 准 文 號
國95年9月14日09502523770
核 備 文 號
中華民國 93 9 20 國壽字第 93090259
備 查 文 號
中華民國 94 12 14 日國壽字第 94120241
第一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
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所稱「金融機構」,係指依法經營借貸業務之金融機構,且為借貸契約所載之債權人
本契約所稱「被保險人」,係指與金融機構簽訂借貸契約之債務人。
本契約所稱「當年度保險金額」係指保險單上記載的保險金額乘以投保年期所對應各該年度百分比所得
之金額(如附表一,當年度保險金額計算基準表)
本契約所稱「貸款總額」係指被保險人與金融機構簽訂之借貸契約中尚未清償之貸款本金餘額加上利
息與滯納金之總和。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保險費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保險費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四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
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
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
責任。
第五條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受領要保人清償保險單借款與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險費後之
餘額,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第六條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故意隱匿,
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其保險
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
不行使而消滅。
第七條 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保險費已付足達一年以上或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
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給付當時年利率一分的利率計算。本契約
歷年解約金額如附表。
第八條 身故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第九條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及其限制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被保險人殘廢診斷確定時
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同時致成附表二所列二項以上完全殘廢程度者,本公司只給付一項完全殘廢保險金。
第十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
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內為給付
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第十一條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時如經法院宣告死亡者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為準,
依本契約第八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
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為準,依本契約第八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
金。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身故保險金歸還本公司,其間有應繳而未繳
之保險費者,於要保人一次清償後,本契約自原終止日繼續有效,本公司如有應行給付其他保險金情
事者,仍依約給付。
第十二條 身故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若為金融機構,申領「身故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身故當時貸款總額之明細資料。
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予金融機構時,金融機構應提供清償或貸款餘額證明文件,交由本公司寄送被
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
受益人若為要保人指定之身故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四、身故當時貸款總額之明細資料。
若當年度保險金額低於或等於貸款總額,則本公司將給付身故保險金予金融機構。若當年度保險金額
高於貸款總額,則本公司將按貸款總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予金融機構,並將當年度保險金額與貸款總額
之差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予要保人指定之身故受益人。
第十三條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若為金融機構,申領「完全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殘廢診斷書。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殘廢診斷確定當時貸款總額之明細資料。
本公司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予金融機構時,金融機構應提供清償或貸款餘額證明文件,交由本公司寄
送被保險人本人。
受益人若為被保險人本人,申領「完全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殘廢診斷書。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四、殘廢診斷確定當時貸款總額之明細資料。
若當年度保險金額低於或等於貸款總額,則本公司將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予金融機構。若當年度保險
金額高於貸款總額,則本公司將按貸款總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予金融機構,並將當年度保險金額與
貸款總額之差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予被保險人本人。
第十四條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附表二所列完全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
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殘廢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五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殘廢時,如其殘廢情形符合附表二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
本公司按第九條約定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因本條約定未能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完全殘廢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依照約定給付保單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第十五條 受益人之受益權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十六條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如要保人有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
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第十七條 減少保險金額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險的最低承
保金額,其減少部分依第七條契約終止之約定處理。
第十八條 保險單借款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在保單價值準備金範圍內向本公司申請保險
單借款,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
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第十九條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
但是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本契約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息退還
保人。
二、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低年齡為小者,本契約自被保險人到達最低承保年齡當
日起開始生效。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份的保險費。但在發生保險事故
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高保險金額,而
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四、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應補足其差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並
非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減少保險金額,而不得請求補足
差額。
前項第一款、第三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其利息按本保
單辦理保單借款之利率計算。
第二十條 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第廿一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金融機構於被保險人保險事故發生時,就貸款總額範圍內為各項保險金的受益人。
前項保險金給付如有餘額者,則由下列約定之受益人受領保險金:
一、完全殘廢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二、除前款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規定指定或變更身故保險金之受益人:
(一)於訂立本契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益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保險公司者,不
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款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
批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本
契約受益人。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廿二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廿三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廿四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除第二十一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意,
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廿五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
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
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附表一】當年度保險金額計算基準 單位:﹪
年期
年度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 88 90 91 92 93 94 95 95 96 96 96 97 97 97 97 98 98 98 98 98 98 99 99 99
3 75 79 82 84 86 88 89 90 91 92 93 93 94 94 95 95 96 96 96 97 97 97 97 97
4 62 68 72 76 79 81 83 85 86 88 89 90 91 91 92 93 93 94 94 95 95 95 96 96
5 48 56 62 67 71 74 77 79 81 83 84 86 87 88 89 90 91 91 92 93 93 94 94 94
6 33 43 51 57 62 67 70 73 76 78 80 82 83 85 86 87 88 89 90 90 91 92 92 93
7 17 30 39 47 53 59 63 67 70 73 75 77 79 81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1
8 15 27 36 44 50 56 60 64 67 70 73 75 77 79 81 82 83 85 86 87 88 89 89
9 14 25 34 41 48 53 57 61 65 68 71 73 75 77 79 81 82 83 84 86 87 87
10 13 23 32 39 45 51 55 59 63 66 69 71 74 76 77 79 81 82 83 84 85
11 12 22 30 37 43 49 53 57 61 64 67 70 72 74 76 78 79 81 82 83
12 11 21 29 36 42 47 52 56 59 63 65 68 71 73 75 76 78 80 81
13 11 20 28 34 40 45 50 54 58 61 64 67 69 71 74 75 77 79
14 10 19 26 33 39 44 49 53 56 60 63 66 68 70 72 74 76
15 10 18 26 32 38 43 47 52 55 59 62 64 67 69 71 73
16 9 17 25 31 37 42 46 50 54 58 61 63 66 68 71
17 9 17 24 30 36 41 45 49 53 57 60 63 65 68
18 9 16 23 29 35 40 44 49 52 56 59 62 64
19 8 16 23 29 34 39 44 48 51 55 58 61
20 8 16 22 28 34 38 43 47 51 54 57
21 8 15 22 28 33 38 42 46 50 53
22 8 15 21 27 32 37 42 46 49
23 8 15 21 27 32 37 41 45
24 8 14 21 26 313641
25 7 14 20 263136
26 7 14 202531
27 7 142025
28 71319
29 713
30 7
【註】各投保年期當年度保險金額計算公式:
當年度保險金額=保險單上記載的保險金額 × 投保年期所對應各該年度百分比(以萬為單位,整數位以
下無條件進位)
附表二:完全殘廢程度表
項別 殘 廢 程 度
雙目均失明者。(註 1)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咀嚼(註 2)或言語(註 3)之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 4)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
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註 5)
註:
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者。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有三種以上不
能構音者。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上、下肢關節名稱說明圖
髖關節
第一趾關節
末關節
中足趾關節
國泰人壽有巢氏定期壽險當年度保險額計算基準表
單位:﹪
年期
年度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 88 90 91 92 93 94 95 95 96 96 96 97 97 97 97 98 98 98 98 98 98 99 99 99
3 75 79 82 84 86 88 89 90 91 92 93 93 94 94 95 95 96 96 96 97 97 97 97 97
4 62 68 72 76 79 81 83 85 86 88 89 90 91 91 92 93 93 94 94 95 95 95 96 96
5 48 56 62 67 71 74 77 79 81 83 84 86 87 88 89 90 91 91 92 93 93 94 94 94
6 33 43 51 57 62 67 70 73 76 78 80 82 83 85 86 87 88 89 90 90 91 92 92 93
7 17 30 39 47 53 59 63 67 70 73 75 77 79 81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1
8 15 27 36 44 50 56 60 64 67 70 73 75 77 79 81 82 83 85 86 87 88 89 89
9 14 25 34 41 48 53 57 61 65 68 71 73 75 77 79 81 82 83 84 86 87 87
10 13 23 32 39 45 51 55 59 63 66 69 71 74 76 77 79 81 82 83 84 85
11 12 22 30 37 43 49 53 57 61 64 67 70 72 74 76 78 79 81 82 83
12 11 21 29 36 42 47 52 56 59 63 65 68 71 73 75 76 78 80 81
13 11 20 28 34 40 45 50 54 58 61 64 67 69 71 74 75 77 79
14 10 19 26 33 39 44 49 53 56 60 63 66 68 70 72 74 76
15 10 18 26 32 38 43 47 52 55 59 62 64 67 69 71 73
16 9 17 25 31 37 42 46 50 54 58 61 63 66 68 71
17 9 17 24 30 36 41 45 49 53 57 60 63 65 68
18 9 16 23 29 35 40 44 49 52 56 59 62 64
19 8 16 23 29 34 39 44 48 51 55 58 61
20 8 16 22 28 34 38 43 47 51 54 57
21 8 15 22 28 33 38 42 46 50 53
22 8 15 21 27 32 37 42 46 49
23 8 15 21 27 32 37 41 45
24 8 14 21 26 31 36 41
25 7 14 20 26 31 36
26 7 14 20 25 31
27 7 142025
28 71319
29 713
30 7
【註】各投保年期當年度保險金額計算公式:
當年度保險金額=保險單上記載的保險金額 × 投保年期所對應各該年度百分比(以萬為單
位,整數位以下無條件進位)。
國泰人壽新GO保障100定期壽險附約
想請教各位保險專家,這張「國泰人壽新GO保障100定期壽險附約」保障年期等於繳費年期嗎?還是保障到 100 歲呢?謝謝!
· 回應 3
定期壽險
最近想找定期壽險29歲/女台灣人壽新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T02J1)  這個選擇20年意思是 這20年保費都是一樣的嗎那這20年都是保證續保的嗎建議規劃幾年的?或是有推薦別的定期壽險嗎?只買定期壽險需要搭配一個主約嗎?保額建議規劃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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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我家孩子快滿15歲 想幫他增加壽險保障 自己的保障是以定期壽險方式規劃 也知道投資型保單中的壽險保障是定期壽險的一種 費率通常較便宜 可彈性調整壽險額度 只是保單有前置費用及投資風險 想請問目前投資型保單 前置費用收取最少的是哪家保險公司 哪張保單?前置費用多少?定期壽險推薦哪張?會建議直接以定期壽險去做規劃 還是投資型保單?還是有其他建議 ?謝謝現階段欲規劃500萬的壽險保障 但隨著年齡增長他可能有增加壽險額度需求 所以才會考慮投資型保單謝謝 保險一二三⚡規劃好簡單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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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1980年男性,109年因為買房所以另外買了一張保額500萬的定期壽險「富邦人壽優樂定期壽險」,繳費期限20年,年繳保費24,000元。( 另已有繳費期滿的壽險約200萬左右 )有業務推薦「安達人壽新幸福成雙變額萬能壽險」,因為有附加失能險,保額一樣是500萬,年繳保費約60,000左右。她說主要是可以補足目前失能險不足的部分 ( 目前的保單是啟動後每個月可支付2萬左右 )。但投資型保單,前五年要支付的目標保費合計要150%,第一年就收取36,000,最後用在投資僅20,000多,而且保險成本會隨著年紀增加,也是我比較考慮的點。雖然業務說等房貸負擔少一點,可以降低保額然後增加投資金額的部分,但如果主要目的僅是壽險+失能險,這張保單是推薦的嗎?還是我就維持富邦的那張定期壽險保單就好,不要解約?或者有無其他推薦的壽險 / 定期壽險,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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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想請問版上的業務78年次 有推薦的一年一約定期壽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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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一年定期壽險,是否較推薦台灣e定保呢 ? 全球的QTL推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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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大家有推薦的定期壽險10年期,保費便宜的保險公司及商品內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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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有推薦哪個cp值高的定期壽險嗎有低保額高保障?投保年紀中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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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市售的定期或是一年期壽險有哪幾家保額是1~6千萬的保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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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板上的各位,中國人壽好喜福20年定期壽險適合買嗎20年/保額1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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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哪一間保險公司(定期壽險) cp值高、不容易抽檢,不用體檢的額度是多少?年齡37歲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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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有推薦54歲男生,保額300萬的定期壽險嗎?10年期或20年期的選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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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對「第一金人壽好安家定期壽險(乙型) (TLWB)」有興趣請這個商品是只能有房貸的人投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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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哪家有40歲女性可投保,且續保到70歲的定期壽險跟醫療,但是60-70歲時費率又不會太高的或躉繳型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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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鍾情終身壽險
想請問一下舊保單"國泰人壽鍾情終身壽險"這份保單有沒有滿期保險金可以領回這份保單好像改版蠻多次的我是93年12月保的到今年滿期我看有些保險網站上面說有滿期保險金有些則說沒有所以想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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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推薦
請問有推薦的小額定期壽險嗎?有看見台灣人壽的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跟富邦人壽的e定幸福定期壽險,兩者都是網路投保,保費也不貴,想請問會推薦投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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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問題
請問一下如果將20年期的定期壽險設定為主約後 20年到期後需要重新體檢簽約嗎? 還是持續繳納保費即可續保 目前是保全球人壽定期壽險 (QTL)舊版的當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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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請問大家有沒有推薦高保額、保證續保、投保年齡長的商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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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
大家好~ 不好意思~刪除重覆文章~ 非常謝謝你們給我方向~ 已刪除原文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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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投保
請問有三高,年齡70初有定期壽險可保?有推薦哪家投保容易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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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規劃
想規劃20年的定期壽險,請問有推薦CP值高的嗎35歲女性,想再規劃保額500-600萬,預算$7000/年以內已有台壽意外險身故100萬、公司團保國泰定壽120萬、 友邦JTL 10年期100萬目前初步考慮以下兩個保額各300萬請問是否有特殊投保規則或其他須注意的地方?1. 基富通-中國人壽e同守護五年定期壽險 這個有保證續保嗎?條款裡沒看到2. 台灣人壽e定保一年定期壽險哪裡查得到費率表呢? 官網沒看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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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鍾情終身壽險
全心住院日額 門診手術有包含乳房微創手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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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終身壽險滿期後的保障
「(停售)國泰人壽富貴保本三福終身壽險 (HN)」以前在19歲時聽媽媽的話,買了國泰人壽的3個終身壽險保單(1)國泰人壽富貴年年終身壽險(2)國泰人壽富貴保本三福終身壽險 (3)國泰人壽富貴喜福終身壽險 以上都已經滿期了,剩下的好像是領滿期生存金了。我的問題是如果滿期後有住院/手術醫療的話有保障能夠申請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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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NJTRAA定期壽險
最近有想要增加保障對「新光人壽珍心守護一年期定期壽險附約 (NJTRA)」有興趣,請問我這種28歲年紀如果買140萬,30年期的,保費會固定還是之後會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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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推薦
39歲男性,有抽菸,近期購入新屋,掛老婆名下, 主要繳款者是先生,保額需求1500萬,想補足未來的風險,但卡在資金,保費預計年繳4萬-4萬五內請問推薦平準型或遞減型?是否有高cp值保單?謝謝謝謝各位的意見回饋,目前鎖定多數人推薦的第一金人壽遞減型,請問多少保額可免體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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