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停售)國泰人壽新美事年年生存保險金(月給付型)批註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國泰人壽新美事年年生存保險金(月給付型)批註條款
(本批註條款需申請批註並經本公司同意後,始生效力)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中華民國 104 3 26 日國壽字第 104032243
第一條 批註條款之訂定及構
本國泰人壽新美事年年生存保險金(月給付型)批註條款(以下簡稱本批註條款)依要保人申請經本公
司同意後,批註於本公司「國泰人壽新美事年年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保險」(以下簡稱本契約)
本批註條款批註於本契約上並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契約與本批註條款牴觸者以本批註條款為準
本批註條款未約定者,悉依本契約之約定。
契約終止時,本批註條款效力將一併終止,且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不得單獨終止本批註條
第二條 第五保險單週年日以後之生存保險金給付方式
本契約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五保險單週年日以後」之生存保險金給付方式變更如下:
公司將「前一保險單年度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依「預定利率」換算為每月應給付金額,「生存
保險金給付日」給付之。
項所稱「生存保險金給付日」係指本批註條款生效日之次一保險單週年日及其後每屆滿一個月之相當
。若在該月無相當日者,則為該月最後一日。
列情形如有當年度未支領之生存保險金餘額時,本公司將按「貼現利率」一次貼現給付:
一、要保人申請終止本契約。
二、被保險人身故。
本條所稱「預定利率」與「貼現利率」係為年利率百分之二點五
本批註條款生效前之生存保險金,無本條適用。
第三條 生存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於每一保險單年度第一次申領生存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如被保險人身故後仍有未支領之生存保險金餘額時,受益人除檢具前項文件外,應另行檢具被保險人死
亡證明文件及除戶戶籍謄本。
第四條 注意事項
本契約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款後段與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款後段所稱「經過保險單年度計算之生存保險
總額」仍按年給付方式計算,不因本批註條款改以月給付方式而變更之。
國泰人壽新美事年年生存保險金(月給付型)批註條
費率表:本批註條款未涉成本,故並無費率。

沒有「國泰人壽新美事年年生存保險金(月給付型)批註條款」的相關文章

點擊我要發問提出新問題吧!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商品所屬公司

國泰人壽

其他其他

更多..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