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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新卓越理財雙平台批註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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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新卓越理財雙平台批註條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申訴電話市話免費撥打 0800-036-599付費撥打 02-2162-6201傳真0800-211-568電子信箱(E-mail)
service@cathaylife.com.tw
108 02 26 108020008
108 06 27 108060045
109 01 01 109010071
109 07 01 109070047
第一條 批註條款的適用範圍及效力
本「國泰人壽新卓越理財雙平台批註條款」(以下簡稱『本批註條款』)適用於「國泰人壽創世紀變額
萬能壽險(甲型)「國泰人壽創世紀變額萬能壽險乙型) 「國泰人壽新創世紀變額萬能壽險
(乙型)」(以下簡稱『本契約』)
本批註條款一經批註即不得撤銷。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批註條款與本契約牴觸時,應優先適用本批註條款,本批註條款未
約定者,適用本契約之相關約定。
第二條 投資標的變更
申請批註本批註條款時,要保人應重新指定投資標的及比例,原保單帳戶內之投資標的價值將於批註生
效當日強制轉出「所轉出投資標的中之最末淨值回報日」次一日結算並於結算後的第一個評價日
投資配置於要保人指定之投資標的。如批註生效日非為本契約所定義之評價日,則於本契約所定義之次
一評價日轉出。
第三條 名詞定義
本批註條款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所繳交之保險費。分為目標保險費、超額保險費二種
二、超額保險費:係指由要保人申請並經本公司同意,為增加其保單帳戶價值,目標保險費以外所繳
付之保險費。
三、目標保險費:係指本契約所載明之定期繳付保險費,該保險費係用以提供被保險人本契約所約定之
保障及投資需求
四、淨保險費本息:係指自本公司實際收受保險費之日起,每月按三家銀行當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活期
存款利率之平均值,將淨保險費加計以日單利計算至投資配置日前一日利息之總額。
五、投資標的:係指本契約提供要保人累積保單帳戶價值之投資工具,其內容如本批註條款附件一,區
分為「成長平台投資標的」與「配息平台投資標的」:
(一)成長平台投資標的: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的:
1.母基金: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每月依要保人指定之金額轉出至子基金,及本契約用以
配置「停利機制下子基金轉出金額」「配息平台投資標的當次收益分配金額(限金額未達
新臺幣一千元或要保人未提供符合本公司規定之匯款帳號者)」之投資標的。
2.子基金: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本契約用以配置自母基金轉出金額之投資標的。
3.停泊標的:係指母基金因本批註條款第十二條之事由關閉或終止時,本契約用以配置「
終止之母基金轉出金額」未來淨保險費本息」「停利機制下子基金轉出金額」「配
息平台資標的當次收益分配金額(限金額未達新臺幣一千或要保人未提供符合本公司
規定之匯款帳號者)」之投資標的。
(二)配息平台投資標的: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要保人得超額保險費投入或以投資標的轉
換轉入之投資標的。
六、自動轉換機制:係指依本批註條款第七條及第十條第二項第一款約定,於每一保單週月日按要保人
指定之金額,自母基金轉換至其指定之子基金的轉換機制。
七、自動轉換金額:係指於自動轉換機制下,要保人所指定自母基金轉換至子基金之金額。
、停利機制:係指要保人得依本批註條款第十條約定,於其指定之子基金報酬率到達停利點時,自動
將該子基金投資標的價值全數轉換至母基金的轉換機制。
九、停利點:係指於停利機制下,要保人所指定個別子基金之特定報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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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資標的平均成本:係指依本批註條款第九條第一項約定計算所得之值。
十一、投資標的持有成本:係指依本批註條款第九條第二項約定計算所得之值。
十二、投資標的報酬率:係指依本批註條款第九條第三項約定計算所得之值。
十三、加碼機制:係指於執行自動轉換機制之情形下,要保人得依本批註條款第十一條與本公司約定,
按其指定之加碼倍數增加自母基金轉換至子基金金額之機制。
十四、當次收益分配金額:係指本公司於收益實際確認日所計算出,當日本契約各配息平台投資標的之
收益分配金額和撥回資產金額總和。
十五、收益實際確認日:係指本公司收受投資機構所交付之投資標的收益或撥回資產,並確認當次收益
分配金額及其是否達收益分配金額標準之日。
十六、評價日:指個別投資標的之報價市場或證券交易所之營業日,且須為中華民國境內銀行及本公司
之營業日。
十七投資標的單位淨值指投資標的於評價日實際交易所採用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或市場價值」
本契約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將公告於本公司網站。
十八、淨值回報日:係指投資機構將投資標的單位淨值通知本公司之日。
十九、投資機構:係指投資標的發行機構、投資標的經理機構、投資標的管理機構及受委託投資機構,
或前述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總代理人。
二十、三家銀行:係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但若因故需變更時則以本公司向主管機關陳報之銀行為準契約之「三家行庫局」
「四家行庫局」變更為三家銀行。
第四條 貨幣單位與匯率計算
本契約保險費及各項費用之收取、給付各項保險金、當次收益分配金額、返還保單帳戶價值、償付解約
金、部分提領金額及支付、償還保險單借款、平均成本及持有成本之計算及自動轉換金額之指,應以
新臺幣(以下同)為貨幣單位
本契約匯率計算方式約定如下:
一、投資配置:為投資配置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平均值。
二、返還保單帳戶價值、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或部分提領金額:為給付日前一營業日匯率參考機構
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
三、給付當次收益分配金額:為收益實際確認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
四、每月扣除費用之扣除:為保單週月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
五、不同計價幣別之投資標的間轉換
(一)外幣對外幣:以當次轉出之投資標的中最末之淨值回報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
平均值轉換為新臺幣,再依同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平均值,轉換為所轉入投
資標的之計價貨幣。
(二)外幣對新臺幣:為當次轉出之投資標的中最末之淨值回報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
率平均值。
(三)新臺幣對外幣:為當次轉出之投資標的中最末之淨值回報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賣出即期匯
率平均值。
六、投資標的轉換費之扣除:為當次轉出之投資標的中最末之淨值回報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
匯率平均值。
七、本批註條款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由其他投資標的轉入」或「投資標的可分配收益再投
資」之金額:依本項第五款之約定辦理。
八、當次收益分配金額未達收益分配標準或要保人未提供符合本公司規定之匯款帳號,致當次收益分配
金額須投資配置於要保人指定之外幣計價之母基金:為收益實際確認日次一評價日匯率參考機構
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平均值。
第二項第五款及第六款情形,如轉出投資標的中之最末淨值回報日非為中華民國境內銀行之營業日,則
以次一營業日為準。
第二項之匯率參考機構係三家銀行,但本公司得變更上述匯率參考機構,惟必須提前日以書面或其
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第五條 每月扣除費用(僅適用於「國泰人壽創世紀變額萬能壽險(甲型)」及「國泰人壽創世紀變額萬能壽
險(乙型)」)
本契約之每月扣除費用,本公司將於每一保單週月日自保單帳戶價值中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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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或撥回資
本契約所提供之投資標的如有收益分配或自投資資產中撥回資產時,本公司應以該投資標的之收益或撥
回資產總額,依本契約所持該投資標的價值占本公司投資該標的總價值之比例將該收益或撥回資產分配
予要保人。但若有依法應先扣繳之稅捐時,本公司應先扣除之。
依前項分配予要保人之收益或撥回資產,其分配方式如下:
一、成長平台投資標的:
(一)成長平台投資標的如有可分配收益或自投資資產中撥回資產時,本公司將直接再投資於原成
長平台投資標的,不予分配。但如依法應先扣繳稅捐時,本公司應先扣除之。
(二)前目情形,如該成長平台投資標的已關閉、終止或其他原因而無法申購者,本公司將依當時
所知之最新保單帳戶內各成長平台投資標的價值所佔之比例進行投資配置(但不包含已關
閉、終止或其他原因而無法申購之投資標的)
二、配息平台投資標的:本公司應按投資機構實際分配方式,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以匯款方式給付:投資機構以金錢給付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予本公司時,若收益實際確認日
為同一日,本公司將合併計算當次收益分配金額。本公司應於收益實際確認日後十五日內,
將當次收益分配金額以匯款方式給付予要保人;如當次收益分配金額未達新臺幣一千元或要
保人未提供符合本公司規定之匯款帳號者,本公司應於收益實際確認日之次一評價日,將當
次收益分配金額投資配置於母基金。但要保人提供本公司特約銀行之匯款帳號者,不受前述
一千元之限制,本公司仍以匯款方式給付。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於收益實際確認日
起算十五日內給付者,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給付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之利率與
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兩者取其大之值以日單利計算。
(二)增加投資標的單位數:投資機構以投資標的單位數給付予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將其分配予要
保人。
本公司得調整第二項第二款第一目之收益分配金額標準,並應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
通知要保人。
第七 自動轉換、停利或加碼機制之設置及變更
要保人應於批註本批註條款時指定母基金、子基金與自動轉換金額及配置比例。
要保人得於批註本批註條款時指定子基金之停利點及加碼倍數。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得於本公司指定之範圍內,以書面方式辦理下列事項:
一、變更母基金或子基金之指定。
二、變更自動轉換金額、停利點或加碼倍數。
三、終止或重新設置自動轉換機制或停利機制。
第八 淨保險費本息之投資配置
要保人所繳交之目標保險費,其淨保險費本息將於各投資配置日轉換為要保人指定之母基金計價貨幣,
並依當日母基金單位淨值予以投資配置。
要保人得指定將超額保險費之淨保險費本息依比例投資配置於母基金、子基金或配息平台投資標的。若
要保人未指定當次淨保險費本息配置方式時,則以其最近一次之指定為準。若要保人未曾指定淨保險費
本息配置方式時,則投資配置於要保人指定之母基金。
第九 投資標的平均成本、持有成本及報酬率的計算
本契約各投資標的平均成本計算方式如下:
首次購入該投資標的時例如淨保險費本息投資配置由其他投資標的轉入或其他增加投資標的單
位數之交易):以該次交易金額除以該次交易取得投資標的單位數所得之金額
第二次以後購入該投資標的時(例如保險費本息投資配置由其他投資標的轉投資標的可分配
收益再投資或其他增加投資標的單位數之交易)以該次交易前持有該投資標的之單位數乘以該次交
易前之平均成本,加計該次交易金額,再除以該次交易後持有之投資標的單位數所得之金額
每月扣除費用之扣分提領投資標的轉出或其他減少投資標的單位數之交易時平均成本不變
本契約各投資標的持有成本,係以投資標的之平均成本乘以投資標的單位數所得之金額。
本契約各投資標的之報酬率係以計算時本公司系統所得之最新投資標的價值減去投資標的持有成本後
除以投資標的持有成本所得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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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投資標的轉換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以書面或網際網路向本公司申請不同投資標的間之轉換,並應於申請書
(或電子申請文件)中載明轉出的投資標的及其單位數或轉出比例及指定欲轉入之投資標的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本公司提供下列投資標的轉換方式:
自動轉換機制於每一保單週月本公司將依本批註條款附表一所定轉換方法將要保人指定之
動轉換金額換為母基金投資標的貨幣後,除以母基金於保單週月日前新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
計算母基金轉出單位數再按要保人指定之配置比將母基金轉換至子基金自動轉換機制不收取
投資標的轉換費;但母基金之投資標的價值低於自動轉換金額時,本公司將不進行該次轉換作業。
停利機制要保人選擇設置停利機制者當子基金之報酬率達到其停利點時本公司將依本批註條款
附表一所定轉方法,將該子基金之投資標的價值全數轉換至要保人最近一次指定之母基金。但達
到停利點當日有投資標的之交易未完成時,本公司將不進行該次停利作業。
申請轉換除前二款轉換方式外要保人得隨時申請轉換投資標的公司應依本批註條款附表一所
定轉換方法辦理投資標的之轉出及轉入。
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之前六次申請轉換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同一保單年度投資標的第七至
第十二次申請轉換係以網際網路方式申請者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超過上述次數的部分本公司每次
將自轉換金額中收取投資標的轉換費。
前項投資標的轉換費如本批註條款附件二。本公司得調整投資標的轉換費,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
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本公司得不予通知。
第十一 加碼機制
要保人得於執行自動轉換機制之情形下,另與本公司約定,當其指定之子基金符合本契約所定之加碼
條件時,按要保人所指定之加碼倍數,額外增加自母基金轉換至該子基金之金額(詳批註條款附
表一但母基金之投資標的價值低於自動轉換金額及依加碼機制計算後之各子基金加碼金額之總和時
本公司將不進行該次加碼作業。
第十二 投資標的之新增、關閉與終
本公司得依下列方式,新增、關閉與終止投資標的之提供:
一、本公司得新增投資標的供要保人選擇配置。
二、本公司得主動終止某一投資標的,且應於終止日前三十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要保人。但若投
資標的之價值仍有餘額時,本公司不得主動終止該投資標的。
三、本公司得經所有持有投資標的價值之要保人同意後,主動關閉該投資標的,並於關閉日前三十日
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要保人。
四、本公司得配合某一投資標的之終止或關閉,而終止或關閉該投資標的。但本公司應於接獲該投資
機構之通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網站公布,並另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要保
人。
投資標的一經關閉後,於重新開啟前禁止轉入及再投資。投資標的一經終止後,除禁止轉入及再投資
外,保單帳戶內之投資標的價值將強制轉出。
投資標的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調整後,要保人應於接獲本公司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後十
五日內且該投資標的終止或關閉日三日前向本公司提出下列申請:
一、投資標的終止時:將該投資標的之價值申請轉出或提領,並同時變更購買投資標的之投資配置比
例。
二、投資標的關閉時:變更購買投資標的之投資配置比例。
若要保人未於前項期限內提出申請,或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本公司接獲前項申請時已無法依
要保人指定之方式辦理,本公司得依下列方式辦理,而該處理方式亦將於本公司網站公布:
一、母基金關閉或終止時:
(一)終止時,將終止之母基金投資標的價值全數轉出至與其相同幣別之停泊標的。
(二)要保人再次指定母基金前,自動轉換機制將暫時停止。
(三)母基金關閉或終止時,與母基金相同幣別之停泊標的作為配置「未來淨保險費本息「停
利機制下子基金轉出金額」及「配息平台投資標的當次收益分配金額(限金額未達新臺幣
一千元或要保人未提供符合本公司規定之匯款帳號者)」之投資標的。
(四)要保人將超額保險費淨保險費本息配置於關閉或終止之母基金時,如該筆超額保險費另有
配置於其他投資標的時,本公司將就要保人所指定其餘投資標的(但不包含已關閉、終止
或其他原因而無法申購之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重新計算其相對百分比,作為配置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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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但要保人未指定其他投資標的時,則配置於與該檔母基金相同幣別之停泊標的。
二、子基金關閉或終止時:
(一)將終止該子基金之自動轉換機制。另終止時,將終止之子基金投資標的價值全數轉出至要
保人所指定之母基金。
(二)如要保人另有指定其他子基金時,本公司將就其他子基金之指定配置比例重新計算其相對
百分比,作為自動轉換之比例。
(三)要保人將超額保險費淨保險費本息配置於關閉或終止之子基金時,如該筆超額保險費另有
配置於其他投資標的時,本公司將就要保人所指定其餘投資標的(但不包含已關閉、終止
或其他原因而無法申購之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重新計算其相對百分比,作為配置之比
例;但要保人未指定其他投資標的時,則配置於要保人指定之母基金。
三、配息平台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時
(一)終止時,將終止之配息平台投資標的價值全部轉出,本公司將依當時所知之最新保單帳戶
內各配息平台投資標的價值所佔之比例重新計算其相對百分比,以作為該終止配息平台投
資標的價值之投資分配比例;但保單帳戶內若無其他配息平台投資標的時,則配置於與母
基金相同幣別之停泊標的。
(二)要保人將超額保險費淨保險費本息配置於關閉或終止之配息平台投資標的時,如該筆超額
保險費另有配置於其他投資標的時,本公司將就要保人所指定其餘投資標的(但不包含已
關閉、終止或其他原因而無法申購之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重新計算其相對百分比,作為
配置之比例;但要保人未指定其他投資標的時,則配置於要保人指定之母基金。
四、停泊標的終止時:本公司得將該終止之停泊標的轉出價值配置於本公司指定之投資標的。
本公司依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約定辦理時,如母基金亦有關閉或終止之情事者,相關金額將配置於與
母基金相同幣別之停泊標的。
若本公司未提供前二項約定之與母基金相同幣別之停泊標的,或該停泊標的因故無法進行申購時,改
以本公司指定之投資標的作為停泊標的。
因投資標的終止或關閉之情形發生而於投資標的終止或關閉前所為之轉換及提領,該投資標的不計入
轉換次數及提領次數。
第十三 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累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提出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帳戶價
值。要保人每次部分提領減少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一千元,且提領後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
萬元。本公司得調整部分提領金額之限制,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
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部分提領金額限制調降,不在此限
第十四 特殊情事之評價與處理
投資標的於評價日遇有下列情事之一,致投資機構暫停計算投資標的單位淨值或贖回價格,導致本
司無法申購或申請贖回該投資標的時,本公司將不負擔利息,並依與投資機構間約定之恢復單位淨
或贖回價格計算日,計算申購之單位數或申請回之金額:
一、因天災、地變、罷工、怠工、不可抗力之事件或其他意外事故所致者。
二、國內外政府單位之命令
三、投資所在國交易市場非因例假日而停止交易
四、非因正常交易情形致匯兌交易受限制。
五、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使用之通信中斷
六、有無從收受申購或贖回請求或給付申購單位、贖回金額等其他特殊情事者。
要保人申請保險單借款或本公司依約定給付保險金時,如投資標的遇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致投資機構
暫停計算投資標的單位淨值,本契約以不計入該投資標的之價值的保單帳戶價值計算可借金額上限
保險金,且不加計利息。待特殊情事終止時,本公司應即重新計算保險金或依要保人之申請重新計算
可借金額上限。
第一項特殊情事發生時,本公司應主動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告知要保人或立即於網站公告之。
因投資機構拒絕投資標的之申購或贖回、該投資標的已無可供申購之單位數,或因法令變更等不可歸
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本公司無法依要保人指定之投資標的及比例申購或贖回該投資標的時,本公司
將不負擔利息,並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或投資機構通知後十日內於網站公告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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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 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部分提領金額、以匯款方式給付當次收益分配金額或返還保單帳戶
價值時,如要保人仍有依本契約約定未償款項或保險單借款本息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償後給付。
第十六 投資風險與法律救濟
要保人及受益人對於投資標的價值須直接承擔投資標的之法律、匯率、市場變動風險及投資機構之信
用風險所致之損益。
本公司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慎選投資標的,加強締約能力詳加審視雙方契約,並應注意相關機構
之信用評等。
本公司對於因可歸責於投資機構或其代理人、代表人、受僱人之事由致生損害本投資標的之價值者
或其他與投資機構所約定之賠償或給付事由發生時,本公司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並基於要保人、
受益人之利益,即刻且持續向投資機構進行追償。相關追償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前項追償之進度及結果應以適當方式告知要保人
第十七條 批註
本批註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本批註條款第三條第二十款、第四條、第六條、第十條
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附件二另有規定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
或發給批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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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投資標的表
一、成長平台投資標的:
1.母基金:詳如國泰人壽母子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附件一之「母基金」及國泰人壽委
託施羅德投信投資帳戶投資標的批註條款(成長累積型)附件一。
2.子基金:詳如國泰人壽母子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附件一之「子基金」
3.停泊標的:詳如國泰人壽母子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附件一之「停泊標的」
二、配息平台投資標的:
詳如國泰人壽富利多投資標的批註條款國泰人壽委託投資帳戶投資標的批註條款(一)
及國泰人壽委託投資帳戶投資標的批註條款(二)附件一之「一般投資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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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本契約相關費用
一、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單位:新臺幣元或%
收費標準及費用
一、前置費
適用本契約相關約定。
二、保險相關費用
適用本契約相關約定。
三、投資相關費用
()投資標的申購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投資標的經理費
(1)共同基金: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2)委託投資帳戶:已反應於投資標的淨值中,詳如各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本公得調整投標的理費應於三個以書、電郵件或其
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本公司得不予通知
()投資標的保管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投資標的贖回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投資標的轉換費
(1)自動轉換: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2)停利轉換: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3)申請轉換: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前 6 次申請轉換,免收投資標的轉
換費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第 7 至第 12 次申請轉換係以網際網路方
式申請者亦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超過上述次數的部分本公司每次將自
轉換金額中扣除新臺幣 500 之投資標的轉換費。但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
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轉換該投資標
的之轉換不予收費,亦不計入轉換次數。
()其他費
目前本公司無收取其他費用但依各該投資標的之相關規定於要保人違反短
線交易限制時投資機構可向要保人收取短線交易費用相關費率概以當時各
該公開說明書所記載者為準除短線交易費用外依各該投資標的之最新公開
說明書另約定有其他應收取費用或法定費用者概以當時各該公開說明書
所記載者為準。
各投資標的之最新公開說明書可至「境外基金觀測站」或所屬投資機構網站閱
覽。
四、後置費
適用本契約相關約定。
五、其他費用(詳列費用項目
適用本契約相關約定。
二、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相關費用請參考本公司網站之商品說明書內容:
https://www.cathayholdings.com/life/web/pages/Productinvest.html
相關費用得至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或投資機構之網站查詢
各投資機構就相關費用保有變更之權利,其實際費用之規定及其收取情形以最新投資標
的公開說明書/投資人須知所載或投資機構通知者為準。
9 頁,共 9
附表一:轉換流程
ㄧ、自動轉換機制
()計算母基金轉出單位數
()計算母基金實際轉出金額
()轉入子基金
二、停利機制
()判斷是否執行停利機制
()將子基金投資標的價值全數轉出
()轉入母基金
三、申請轉換
()計算轉出金額
()轉入要保人指定之投資標的
四、加碼機制
()判斷是否執行加碼機制
()按加碼倍數計算加碼金額
()
單位數
()計算加碼轉出金額
()轉入子基金
註:若存在二檔以上應加碼之子基金時,則依相同方式分別進行計算及轉入。
所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1
所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一、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單位:新臺幣或%
收費標準及費用
一、前置費
適用本契約相關約定。
二、保險相關費用
適用本契約相關約定。
三、投資相關費用
()投資標的申購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投資標的經理費
(1)共同基金: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2)委託投資帳戶已反應在投資標的淨值中每年收取 1.2%含本公司收
取之經理費及託投信的代操費用,委託投資帳戶如投資於該信經理之
金時,該部分委託資產投信不收取代操費用。
()投資標的保管費
由投資機構收取已反應在投資標的淨值中
()投資標的贖回費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投資標的轉換費
(1)自動轉換: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2)停利轉換: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3)申請轉換: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前 6 次申請轉換,免收投資標的轉
換費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第 7 至第 12 次申請轉換係以網際網路方
式申請者,亦免收投資標的換費。過上述次數的部分本公司每次
自轉換金額中扣除新臺幣 500 元之投資標的轉換費。但要保人因投資標的
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轉換,該投
資標的之轉換不予收費,亦不計入轉換次數。
()其他費
目前本公司無取其他費用。但依各該投資標的之相關規定,要保人違
短線交易限制,投資機構可向要保人收取短線交易費用,相費率概以
時各該公開說書所記載者為準。短線交易費用外,各該投資標的
新公開說明書另約定有其他應收取費用或法定費用者,則概當時各該
開說明書所記載者為準。
各投資標的之最新公開說明書可至「境外基金觀測站」或所屬投資機構網站閱
覽。
四、後置費
適用本契約相關約定。
五、其他費用(詳列費用項目
適用本契約相關約定。
二、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收取
本商品之投資標的適用「國泰人壽母子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國泰人壽富利多投資
標的批註條款」之一般投資標的、「國泰人壽委託投資帳戶投資標的批註條款()「國
泰人壽委託投資帳戶投資標的批註條款(),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表詳如「國泰人
壽母子基金投資標的批註條款」「國泰人壽富利多投資標的批註條款」之一般投資標的
「國泰人壽委託投資帳戶投資標的批註條款()「國泰人壽委託投資帳戶投資標的批
註條款()」之所收取之相關費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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