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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國泰人壽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壽險(甲型)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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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壽險甲型
(滿期、身故、第一級殘廢保險、投資收給付)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分配,並無紅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算原則及保險法,惟為確保權,基於保險公
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
虛偽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約各項權義務皆詳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
單翌日起算十日內),以避免權受損)
(免費申訴電話:0800-036-599)
核 准 文 號
中華民國923月13日 台財保字第0920702227號
中華民國932月11日 台財保字第0930700992號
中華民國9312月30日管保二字第 09302056750號
中華民國95 3月27日管保二字第 09402142980號
核 備 文 號
中華民國93 3月17日國壽字第93030273號
中華民國93 4月13日國壽字第93040192號
備 查 文 號
中華民國93 1月13日國壽字第93010198號
中華民國94 12月28日國壽字第94120464號
第一條 保險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投資配置專用信函、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約(以下簡稱
約)的構成部分。
約的解釋,應探求約當事人的真意,得拘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於被保險
人的解釋為準。
第二條 名詞定義
約所稱「保險額」,係指要保人投保時所約定之保險額,並經記載於保險單上者。
約所稱「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於投保時所一次繳納之躉繳保險費。
約所稱「淨投資保險費」,係指要保人繳付之保險費於約生效日扣除危險保險費及保費費用後
的部分。
約所稱「危險保險費」,係指本約提供被保險人身故或第一級殘廢保障之定期保險躉繳純保險
費。
約所稱「保費費用」,係指要保人繳付之保險費乘上保費費用所得之額,本約的保費費用
以百分之十為上限。
約所稱「投資標的」,係指本約提供要保人作為淨投資保險費之投資項目(詳如附件一)。
約所稱「投資配置日」,係指本約將保單帳戶價值配置於投資標的之日,並經記載於保險單上
者。本公司於投資配置日將前一日保單帳戶價值依約定之投資標的轉換成投資標的計價貨幣單位。
約所稱「投資標的運用期」,係指自投資配置日起算,投資標的之運用期間,並經記載於保險單
上者。
約所稱「投資標的運用期經過年度」,係指自投資配置日起算所經過之年度數
約所稱「評價日」,係指投資標的報價市場或證券交所之營業日且為中華民國主管機關依銀
法規定公告之中華民國銀之營業日,且用於評定本約投資標的價值之日。
約所稱「保單帳戶」,係指本約生效時,本公司為要保人設之專屬帳戶,記錄其投資標的及
單位餘額之最新況。
約所稱「投資標的價值」,係指投資標的於評價日時經投資標的發公司所公告之投資標的單位
價值乘以保單帳戶內投資標的之單位計算而得之外幣價值。
約所稱「投資標的單位價值」,係於計算當日該投資標的之總市值,除以已發在外投資標的單
位總計算所得之值。
約所稱「投資標的單位」,係指本公司於投資配置日將前一日之保單帳戶價值轉換為投資標的
計價貨幣,並以每壹佰元換算一單位所計得之單位
約所稱「保單帳戶價值」,係指本約要保人依第十條約定之計算方式計算所得之額。
約所稱「保單價值準備」,係指本公司為提供被保險人身故或第一級殘廢保障,自危險保險費
中所提存之款項。
約所稱「滿期保證額」,係指投資標的發公司保證於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時之保單帳戶價值
,其計算方式為投資配置日之保單帳戶價值加計保證投資報酬之本和,以投資標的計價貨幣單位
計算之額。但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前,如有申請部分提者,滿期保證額應依申請部分提
額佔當時保單帳戶價值之比減少之。
約所稱「保證投資報酬」,係以投資配置日之保單帳戶價值為計算基準,並非以要保人所繳納
之躉繳保險費為計算基準。保證投資報酬將於投資配置日確定,並以投資配置專用信函通知要保人
約所稱「四家庫局」,係指臺灣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庫銀
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但因故變時,則依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之
庫局為準。
約所稱「保管銀」,係指國泰世華商業銀股份有限公司,但因故變時,則依報經主
管機關同意之庫局為準。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對本約應負的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且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時開始,本公司並應發給保險單
作為承保的憑證。
要保人在本公司簽發保險單前先交付保險費而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四條 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本公司撤銷本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使本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時起
生效,本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負保險責任。但約撤銷生效前,發生保險事故者
,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第五條 告知義務與本約的解除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明,如有故意隱
,或因過失遺或為實的明,足以變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約,
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明或未明的事實時,在此限。
前項解除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約開始日起,經過
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解除約時應通知要保人並返還解除約生效日之次一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如因要保人死
亡、居住所明,致通知能送達時,本公司得將該項通知送達受人。
約的終止(一)
要保人終止本約時,本公司應以接到通知之次一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與保單價值準備之和,於
一個月內償付解約。但附件一已載明贖回費用者,本約之保單帳戶價值將依贖回費用扣除贖
回費用後給付。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息給付。
前項約的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開始生效。
第七條 約的終止(二)
約第十三條身故保險與第十四條第一級殘廢保險二者,本公司僅按其中一項保險之約定給
付,本約效於本公司給付本條前段其中一項保險後終止。
第八條 貨幣單位
約保險費之收取及給付各項保險、投資收、解約(含部分提)、返還保單帳戶價值、保
險單借款、投資配置日前之保單帳戶價值等,以新台幣為貨幣單位;但投資配置日起之保單帳戶價值
的計算與通知以投資標的計價貨幣為貨幣單位。
第九條 匯計算
本公司將投資配置日前一日之保單帳戶價值,根據投資配置日當日四家庫局收盤投資標的計價貨幣
賣出即期匯平均值,將新台幣轉換為投資標的計價貨幣。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投資收、解約(含部分提)、保險單借款或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時,根
據給付當時四家庫局前一評價日的收盤投資標的計價貨幣買入即期匯平均值,將應給付之額轉
換為等值新台幣。
第十條 保單帳戶價值的計算與通知
約有效期間內,如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其計算方式如下:
一、「投資配置日」前:
自本約生效日(保險費以支票繳付者,則自支票兌現日)起,根據繳費當月四家庫局月初第
一營業日牌告活期存款年利率之平均值,將淨投資保險費按日單計算所得之額。
二、「投資配置日」及以後:
約要保人保單帳戶內投資標的價值。
本公司應於本約有效期間內每一季依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本約保單帳戶價值、投資標的單位
投資收、滿期保證額及保單帳戶價值之動。
第十一條 投資收的計算與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約有效期間內,自投資配置日起算每屆滿一仍生存者,投資標的發公司將依附
件一所「投資收計算公式」計得之額交付本公司,本公司應於收到相關額後給付投資收
予要保人。但附件一已載明無投資收者,本約有關投資收之給付約定將適用。
前項投資收,本公司依要保人申請投保時所選擇下二種方式中的一種給付:
一、現給付:本公司應於收到投資標的發公司相關後十日內,將當年度投資收以現
付之,未按時給付時,應依第二款加計息給付。
二、儲存生息:本公司應於收到投資標的發公司相關額後,將當年度投資收以當月保管銀
牌告之活期儲蓄存款利率,依日單方式積至要保人請求時給付,或至本約滿期,被保險
人身故、致成第一級殘廢,或本約終止時由本公司主動一併給付。
第十二條 滿期保險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約有效且在保險單所載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時仍生存者,投資標的發公司將依附
件一所「滿期保險計算公式」計得之額交付本公司,本公司應於收到相關額後十日內給付
滿期保險
第十三條 身故保險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下約定給付身故保險
一、投資配置日前身故:
本公司將按所繳保險費或保險單上所記載保險額二者較高者給付身故保險
二、投資配置日或之後身故:
本公司按保險單上所記載保險額及受人備齊賠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之次一評價日的保
單帳戶價值二者之和給付身故保險;但附件一已載明贖回費用者,本之保單帳戶價值
將依贖回費用扣除贖回費用後給付。如受人係於本公司給付前條滿期保險後始備齊
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者,本公司僅按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額給付身故保險
人備齊賠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當日雖已逾第二十八條之時效但本公司尚未給付前條滿期
保險者,本公司改以當日之次一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返還予要保人,本約即終止。
第十四條 第一級殘廢保險的給付及其限制
被保險人於本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殘廢之一並經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下約定給付第
一級殘廢保險
一、投資配置日前診斷確定:
本公司按所繳保險費或保險單上所記載保險額二者較高者給付第一級殘廢保險
二、投資配置日或之後診斷確定:
本公司按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額及受人備齊賠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之次一評價日的
保單帳戶價值二者之和,給付第一級殘廢保險;但附件一已載明贖回費用者,本約之保
單帳戶價值將依贖回費用扣除贖回費用後給付。如受人係於本公司給付第十二條滿期保險
後始備齊賠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者,本公司僅按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額給付第一級殘
廢保險
人備齊賠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當日雖已逾第二十八條之時效但本公司尚未給付第十二條
滿期保險者,本公司改以當日之次一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返還予要保人,本約即終止
被保險人同時致成附表一所二種以上殘廢者,本公司只給付一種第一級殘廢保險
第十五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或受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
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息給付。但逾期事由
可歸責於要保人或受人者,本公司得負擔息。
第十條 失蹤處
被保險人在本約有效期間內失蹤時,如經法院宣告死亡者;或要保人或受人能提出證明文件,
客觀上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依本約第十三條約定給付身故
保險;其在失蹤期間發生應給付投資收者,本公司應按本約約定給付投資收
本公司依前項約定給付身故保險後,本約效終止,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約終
止之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七條 滿期保險的申
人申「滿期保險」時,應檢具下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申請書。
三、受人的身分證明。
第十八條 身故保險的申
人申「身故保險」時,應檢具下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申請書。
四、受人的身分證明。
第十九條 第一級殘廢保險的申
人申「第一級殘廢保險」時,應檢具下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申請書。
四、受人的身分證明。
人申第一級殘廢保險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其一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第二十條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有下情形之一者,本公司負給付保險的責任。
一、受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但其他受人仍得申請全部保險
二、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三、被保險人故意自或自成殘廢。但自約訂之日起二後故意自致死者,本公司仍
負給付身故保險之責任。
四、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致成殘廢。
前項第一、二款情形致被保險人成附表一所殘廢程之一時,本公司按第十四條的約定給付第一
級殘廢保險
因第一項第一款情形致無受人受保險時,其保險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因本條約定而未能給付「身故保險」或「第一級殘廢保險」者,本公司以申文件送達本公司
時之次一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及保單價值準備二者之和,退還予要保人。但附件一已載明贖回
費用者,本約之保單帳戶價值將依贖回費用扣除贖回費用後給付。如因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致無法取時,則將保單帳戶價值及保單價值準備二者之和,退還予要保人之法定繼承人
第二十一條 減少保險
要保人在本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保險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額,得低於本保險最
低承保額,其減少部分視為終止約。
要保人如依前項約定申請減少保險額時,本公司將按減少之保險額與原保險額之比返還
其保單價值準備
第二十二條 部分提
約有效期間內,如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要保人得申請部分提減少投資標的單位。每
次部分提減少之投資標的單位數不得低於三單位,且減少後保單帳戶內之投資標的單位數不
低於十單位。
第二十三條 保險單借款
約有效期間內,如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要保人得在保單帳戶價值範圍內,依借款當時與
本公司約定之借款額利率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借款到期時,應將本息償還本公司。當
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約保單帳戶價值之百分之八十時,本公司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如
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約保單帳戶價值之百分之九十時,本公司應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要
保人應於此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七日內償還借款本息,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帳戶價值時,
本公司將即以保單帳戶價值扣抵,本約之效停止。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解約或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時,得先扣除本約保險單借款及其應付
息後給付。
第二十四條 分紅保險單
約為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分配,並無紅給付項目。
第二十五條 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
被保險人的投保齡,以足歲計算,但是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個月者加算一歲,要保人在申請
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月日在要保書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依照下規定辦
一、真實投保在本公司承保齡之內者,本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於知悉此錯誤後無息
返還要保人已繳危險保險費、保費費用及知悉此錯誤當時之保單帳戶價值,如錯誤歸責於本
公司者,所返還之已繳危險保險費部分將加計年利一分計算。
二、因投保齡的錯誤,而致溢繳危險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危險保險費,如錯
誤歸責於本公司者,所退還溢繳部分的危險保險費將加計年利一分計算。如在發生保險事故
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危險保險費與應繳危險保險費的比計算
保險額。
三、因投保齡的錯誤,而致短繳危險保險費者,應補足其差額;如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者
,本公司得按原繳危險保險費與應繳危險保險費的比計算保險額,但錯誤發生在本公司
者,在此限。
第二十條 受人的指定及變
要保人於訂約時或保險事故發生前,得指定或變人。
前項受人的變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生效,本公司應即批註
於本保險單。受人變,如發生法上的糾紛,本公司負責任。
第一級殘廢保險的受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其指定或變
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指定受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
為本約受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之比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 變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時,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做前項通知時,本公司按本約所載之最後住所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要保人。
第二十八條 時效
由本約所生的權,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二十九條 批註
約內容的變,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二十條另有規定外,非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
面同意且批註於保險單者,生效
第三十條 管轄法院
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但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
,則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三十一條 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解約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時,如要保人有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
司得先抵償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息後給付。
附件一:結構債券投資標的發公司及投資標的介紹
※投資標的發公司:英商巴克萊銀(Barclays Bank)
概況
1. 巴克萊銀集團是目前世界最大融服務集團之一,以商業銀、投資銀及投資管為主要部
門。其中投資銀部門上市市值約 580 億美元,居全球投資銀
2. 300 年歷史,擁有總資產超過 7000 億美元。
3. 全球 21 個國家設或代表處,廣泛及充足的資源提供客戶專業的服務。
信用評等
1. Moodys Investor Service:長期債券評等 Aa1
2. Standard & Poors Rating Group:長期債券評等 AA
3. Fitch:長期債券評等 AA+
※投資標的:每付息保本型結構債券
投資標的計價貨幣:美元
投資標的運用期:六年
投資配置日:95 06 09
投資收:有
贖回費用(要保人於投資標的運用期之第一解約、部分提、身故或第一級殘廢,需收取贖
回費用):
第一~三個月:4
第四~個月:3
第七~九個月:2
第十~十二個月:1
※贖回費用=贖回投資標的單位 × 贖回費用 × 100
投資收計算公式:每單位投資收100 美元×投資收益率
1.1投資收計算公式:
依投資收計算當時之投資標的單位×100美元×7.5%
2.2投資收計算公式:
依投資收計算當時之投資標的單位×100 美元×Max[3.5%
3.0% + 20%×投資組合報酬]
3. 3 至第 6 投資收計算公式:
投資收計算當時之投資標的單位×100 美元×Max[前一配息3.0% + 20%×投資組合報酬]
※投資組合報酬=當年度觀察日報酬最差 3 檔股票之平均。
※報酬
1
股票在投資配置日的股
股價股票在當年度觀察日的
※觀察日: 2007/06/092008/06/092009/06/09 2010/06/092011/06/092012/06/09 6
評價日;前述日期如非條款定義之評價日,則觀察日順延一天。
※投資收給付後,保單帳戶價值將等值下
※投資收及滿期保險以投資標的計價貨幣計算至元以下位小四捨五入。
本公司會將相關值,於投資配置日後以「投資配置專用信函」通知要保人。保戶可透過本公司網頁
www.cathaylife.com.tw)及免付費保戶服務電話(0800-036-599)查詢相關資訊。
※鏈結標的:12 檔全球股票
※投資收
及滿期保險計算範例說
美國運通銀 American Express Co. 嬌生 Johnson & Johnson
佳能 Canon Inc. 三井動產 Mitsui Fudosan
樂福 Carrefour SA 透社 Reuters Group PLC
可口可 Coca-Cola Co. Sony Corp.
電器 General Electric Co. 德州儀器 Texas Instruments Inc.
匯豐銀 HSBC Holding PLC 時代華納 Time Warner
(以下據僅為假設供明之用,並代表未之實際報酬。)
1 投資標的運用期為六年
2 鏈結股票有 12
3 投資標的的計價幣別為美元
4 投資配置日之保單帳戶價值為 100 美元(換算 1 單位)
5 保證投資收益率7.5
6 第二以後投資保證收益率3.5
鏈結股票於各期之報酬如下:
年度末(
t
樂福
可口可
美國運通銀
電器
匯豐銀
時代華納
嬌生
三井動產
透社
佳能
德州儀器
公司
※報酬
1
股票在投資配置日的股
股價股票在當年度觀察日的
年度投資收如下:
第一投資收益率7.5
第二投資收益率
Max3.5% ,3%+20%*[(-19.2%)+(-25.5%)+(-29.3%)]/3】=3.5%
第三投資收益率
Max【前一配息 ,3%+20%*[(-19.2%)+(-26.6%)+(-18.5%)]/3】=3.5%
第四投資收益率
Max【前一配息 ,3%+20%*[(-24.1%)+(-23.2%)+(-17.6%)]/3】=3.5%
第五投資收益率
Max【前一配息 ,3%+20%*[(-20.3%)+(-15.2%)+(-25.0%)]/3】=3.5%
六年投資收益率
Max【前一配息 ,3%+20%*[(-19.7%)+(-16.7%)+(-46.5%)]/3】=3.5%
滿期保險
100 美元×(10﹪)=100 美元
附表一:第一級殘廢程
雙目失明(註一)。
手腕關節缺失或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手腕關節缺失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手腕關節缺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言語(註二)或咀嚼(註三)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四)。
中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障害,終身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
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註五)。
註一、失明的認定
a.視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表,眼個別依矯正視測定之。
b.失明係指視永久在萬國式視表0.0二以下而言。
c.以自事故之日起經過個月的治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原之情況,在此限。
註二、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下三種情形之一者:
a.指構成語言的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言機能中,有三種以上能發出者。
b.聲帶全部剔除者。
c.因腦部言語中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者。
註三、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能做咀嚼運動,除質食物以外
能攝取之態。
註四、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註五、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者,係指食物攝取、大小始末、穿脫衣服、起居、
、入浴等,皆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態。
國泰人壽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壽險(甲型)適用保險法第一百
七條之批註條款
核 准 文 號
中華民國9312月30日管保二字第09302056750號
第一條 適用範圍與效
本批註條款適用於本公司「國泰人壽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壽險(甲型)」自民國九十七月十一日(含
)以後生效之保險約。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約之一部分,本約與本批註條款牴觸部分生效
第二條 喪葬費用保險
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人,或心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如被保險人於
投資配置日前身故者,其身故保險不論其給付方式或名目),均變為喪葬費用保險;被保險
人於投資配置日或之後身故者,其身故保險之保險額部分(不論其給付方式或名目),均變
喪葬費用保險。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額,包含其屬投資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
第三條 喪葬費用保險額上限
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人,或心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七月十一日(含
)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額總和(限本公司),得超過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保險
額上限,其超過部分本公司負給付責任。
前項所稱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上限如下:
一、民國九十一十二月三十一日(含)以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
二、民國九十二一月一日起調整為新台幣貳佰萬元。
三、民國九十二十月一日起要保之簡人壽保險約,其喪葬費用保險額應合併計算。
第四條 超過上限的處原則(一)
前條情形,被保險人如因發生約定之保險事故死亡,本公司應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額予受人,如有
超過喪葬費用保險額上限者,須按比返還超過部分之已繳危險保險費。其原投資部分之保單帳戶
價值,則按約定給付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第五條 超過上限的處原則(二)
第三條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人投保,或向同一保險人投保個保險約,且其投保
之喪葬費用保險額合計超過第三條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額範圍內,依各要
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額至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保險額上限為
止。
前項情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人應依其
喪葬費用保險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人應賠之額後所餘之限額比分擔其責任。
國泰人壽富貴保本投資鏈結壽險(甲型)
危險保險費費
單位:新台幣元/每 10 萬保額
男性
6
7
8
9
10
6
7
8
9
10
0 858 888 915 940 965 756 777 795 812 827
1 332 359 386 411 434 267 286 304 319 334
2 271 298 324 348 370 202 220 236 251 266
3 229 256 280 304 328 162 179 194 210 227
4 203 228 252 277 307 139 155 171 188 208
5 186 211 236 267 308 126 142 160 180 203
6 177 202 234 276 336 117 136 156 180 207
7 172 204 248 308 389 114 135 159 187 218
8 176 221 283 365 464 116 141 169 201 235
9 194 258 342 444 545 123 153 185 220 258
10 233 319 423 527 630 137 170 206 245 286
11 297 404 511 616 719 155 192 232 273 315
12 385 494 602 708 811 177 218 261 304 346
13 476 587 695 801 904 202 245 289 333 375
14 563 675 783 889 991 227 272 316 359 400
15 638 750 858 963 1064 248 294 338 381 421
16 693 804 911 1016 1117 267 312 355 397 437
17 722 832 939 1043 1145 280 325 367 408 448
18 726 836 943 1047 1149 289 333 375 415 456
19 728 837 944 1049 1153 293 336 377 419 460
20 727 837 944 1051 1156 292 335 377 420 464
21 726 836 945 1054 1162 290 333 377 422 468
22 725 837 948 1060 1173 287 332 378 426 476
23 726 840 955 1071 1191 287 334 383 434 489
24 730 847 967 1090 1217 289 340 392 448 506
25 738 860 986 1117 1254 296 350 407 467 530
26 751 881 1015 1155 1302 308 366 428 492 560
27 772 910 1054 1205 1364 325 388 454 524 597
28 801 949 1104 1267 1439 346 414 485 560 639
29 840 999 1167 1343 1528 371 444 521 602 686
30 889 1060 1241 1431 1630 399 478 561 648 738
31 947 1133 1328 1532 1747 431 515 604 697 794
32 1016 1216 1425 1646 1877 464 555 650 750 855
33 1093 1308 1534 1772 2021 500 597 700 807 920
34 1178 1410 1654 1910 2180 537 642 753 869 992
35 1270 1521 1784 2061 2352 578 691 810 936 1069
36 1370 1640 1925 2224 2539 621 743 872 1009 1155
37 1478 1770 2077 2401 2741 668 801 941 1091 1251
38 1595 1911 2243 2592 2960 720 864 1018 1182 1358
39 1722 2064 2423 2800 3196 778 936 1104 1285 1479
40 1861 2230 2618 3025 3452 843 1016 1202 1401 1615
41 2012 2410 2829 3268 3730 917 1108 1312 1532 1766
42 2175 2606 3057 3532 4030 1001 1211 1437 1677 1933
43 2352 2817 3305 3817 4355 1097 1328 1575 1837 2114
44 2543 3045 3572 4125 4707 1204 1458 1727 2011 2309
45 2750 3292 3861 4459 5089 1324 1601 1892 2197 2517
46 2973 3559 4174 4822 5504 1454 1754 2067 2395 2739
47 3214 3848 4515 5217 5957 1593 1915 2252 2605 2978
48 3477 4164 4887 5648 6451 1739 2085 2448 2831 3238
49 3763 4508 5293 6120 6992 1889 2262 2656 3075 3525
50 4077 4886 5738 6637 7584 2046 2451 2882 3344 3843
51 4422 5301 6227 7204 8233 2213 2656 3132 3645 4198
52 4801 5757 6765 7826 8943 2397 2886 3413 3982 4594
53 5218 6259 7354 8507 9718 2606 3148 3733 4363 5037
54 5678 6810 8001 9252 10564 2848 3450 4098 4792 5531
55 6183 7414 8707 10064 11484 3131 3797 4511 5272 6080
56 6738 8076 9479 10948 12484 3455 4190 4973 5805 6688
57 7345 8797 10318 11908 13567 3822 4628 5485 6394 7358
58 8007 9583 11231 12950 14739 4227 5110 6047 7040 8092
59
8727 10436 12219 14076 16005 4669 5635 6658 7743 8893
男性
6
7
8
9
10
6
7
8
9
10
60 9510 11361 13289 15292 17368 5146 6202 7321 8507 9764
61 10359 12363 14446 16604 18834 5660 6815 8040 9338 10713
62 11279 13447 15694 18016 20409 6216 7482 8823 10243 11745
63 12276 14619 17040 19535 22097 6822 8209 9679 11232 12872
64 13356 15884 18490 21165 23902 7488 9009 10617 12315 14102
65 14525 17250 20049 22913 25829 8223 9890 11649 13501 15445
66 15788 18722 21724 24781 27881 9036 10861 12782 14799 16912
67 17153 20305 23517 26774 30060 9933 11929 14024 16218 18510
68 18623 22005 25434 28894 32366 10921 13101 15383 17766 20245
69 20205 23825 27478 31143 34798 12006 14384 16865 19447 22122
70 21905 25771 29651 33520 37352 13195 15784 18478 21269 24148
71 23726 27846 31954 36023 40024 14493 17309 20226 23236 26325
72 25673 30050 34385 38648 42806 15909 18965 22117 25353 28657
73 27748 32385 36944 41390 45688 17449 20759 24157 27626 31146
74 29956 34851 39625 44240 48657 19123 22699 26351 30056 33790
75 32295 37445 42423 47187 51697 20937 24791 28703 32644 3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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