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一:投資標的表
一般投資標的
(一) 投資標的簡介:
國泰人壽委託施羅德投信
投資帳戶-股債收益帄衡
(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
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委託施羅德投資帳戶-股
債收益帄衡(全權委託帳
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
能為本金)
註 1:本契約之要保書、銷售文件或其他約定書,關於投資標的名稱之使用,得以「簡稱」代之。
註 2:本公司(分公司)委託全權委託投資事業代為運用與管理之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可能由該帳戶
之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該帳戶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註 3:**係指「本全權委託帳戶資產撥回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註 4:本委託投資帳戶將投資於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外幣計
價之境內基金及 ETF 與外國證券交易市場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 ETF。
註 5:本帳戶已於 102/8/12 募集成立。
本投資帳戶以分散風險、確保委託投資帳戶之安全,採取「多元資產配置投資策略」且搭配「投資組合波動
率管理機制」,將資金分散投資於風險與報酬來源不同之各資產類型之境外子基金、外幣計價之境內子基金
及 ETF 之全球組合型投資,且著重於收益型資產之布局,亦即除了將視全球經濟週期之變化調整各類資產(含
現金)及子基金之投資配置比例外,並將有效利用各不同資產類型子基金與現金間不同的連動係數及波動率
(年化帄均標準差)管理機制,以期追求中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本委託投資帳戶將投資
於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外幣計價之境內基金及 ETF 與外國
證券交易市場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 ETF。
(二) 投資標的清算說明
委託投資資產連續三十個營業日之帄均值低於美元 100 萬元者,施羅德投信得視情況終止本委託投資帳
戶。
(三) 管理機構: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722-1868
網址:www.schroders.com.tw